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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会跳个舞就可以做红牌了,其实差远了!看人家阿娣,眉梢儿轻轻那么一挑,简直是媚眼如丝,坐在左震身边好像腰上都没有骨头似的,半个身子都靠上去了……居然还会替他捶肩,众目睽睽的一点都不觉得唐突,她那双手哪是捶肩,哪有什么力气,好像弹棉花似的,说是调情还差不多……
“荣姑娘,螃蟹蒸好了,放哪里?”正好这时候,侍应端着一笼螃蟹进来。
锦绣回过神,“只拿十个出来好了,剩的还在蒸笼里捂着,当心凉了。”
正想着,阿娣已经不客气地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毛巾,擦过手,拣起盘子里一只肥蟹,用银的蟹钳起开盖子,笑道:“我手气还真是好,这只看着不大,倒有满满一盖子蟹黄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剥出蟹黄,放在小碟子里递给左震:“二爷尝一尝。”
明珠也拿了螃蟹剥给向寒川,“都过了季节,这螃蟹还难得这么肥。”
向英东回头看锦绣一眼。锦绣不禁瞪圆了眼睛,什么意思?叫她剥给他?
眼角的余光已经看见阿娣又倚在左震身边,真是殷勤,那碟蟹黄就差没喂到他嘴里了!左震居然没什么反应,他是不是都已经习惯了?想起上回,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她上来找他帮忙,就看见他左拥右抱地喝酒,那场面,似乎比现在还要香艳。
又不是没有手,自己不会过来拿?锦绣没好气地想,对啊,人家的手忙着给二爷捶肩膀剥螃蟹,端茶递水这种事情,自然只好叫她做。当下拿起蟹夹子,头也不抬地道:“我在剥螃蟹,恐怕沾了手,弄脏二爷的姜醋就不好了。”
“哦?”阿娣似笑非笑地站了起来,拿了碟姜醋,“什么醋,味道闻着还真是酸啊。”
醋哪有不酸的。锦绣恨恨地剥着螃蟹,夹子钎子都用上,把手里那只螃蟹剥皮拆骨大卸八块,直堆得满满一壳蟹肉。
“够了够了太多了。”英少一迭声地说,拿过她面前的蟹肉,“唔,味道还真不错,锦绣,你别忙着了,剩的你自己吃。”
剩的?手里那只螃蟹就只剩下几条腿了。锦绣呆呆看着英少大快朵颐,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是啊,给英少剥个螃蟹,原本就是她分内的事。明珠服侍向先生,阿娣只顾着二爷,剩下她,照顾英少不是应该的吗?在几个月之前,能坐在英少身边给他剥着螃蟹,这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多么难得的光荣。
可是——怎么这一刻,握着手里的螃蟹夹子,心里却不知道什么滋味,不见得欢喜,倒好像是无法形容的深深的失望……她到底是怎么了?
“二爷,螃蟹这东西是寒的,吃多了只怕伤身子,不如喝一点烧酒,暖暖胃。”阿娣回头向锦绣道,“荣姑娘,你那边炉子上烫的酒好了没有?”
锦绣一抬头,却正好左震也向她瞧过来,两个人的目光猝不及防地碰个正着。锦绣心里“砰”的一声,猛地醒回神来,慌忙道:“好了,这就好了。”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去端炭炉上的锡壶,却忘了垫条毛巾,居然空着手就把那只壶端了下来。
那壶酒原本就装得满,这会儿已经烧得滚烫,锦绣刚把它捧在手里,手心就一阵剧痛,忍不住“啊”了一声,那壶酒顿时滚落在地上,洒了她一裙子。
“你没事吧?”
向寒川、石浩、明珠和阿娣也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锦绣涨红了脸,觉得手上痛得针刺一样,再看看自己身上,已经被酒浸湿了一大片,那丝绒的裙子十分娇贵,眼看是不能再穿了。真是丢脸啊……越是这种时候,就越是会出丑。
“刚才……不小心,一下子没拿稳。”锦绣磕磕绊绊面红耳赤地解释,“没关系,我再出去要一壶,很快、很快。”
左震看着她一溜烟地跑了出去,眉头不禁打个结,她今天怎么了,这么不小心!这一整个晚上就看着她心神不定丢三落四,刚才眼睁睁看着她把那只滚烫的锡壶一把捧下来,阻拦已经是来不及,估计是烫伤了。到底怎么回事,给英东剥了只螃蟹,就值得激动成这个样子?
门外的锦绣一直跑到楼梯口才停下来,扶着栏杆,把手举到眼前——都烫红了,跟煮熟的螃蟹没差别,估计明天就会起水泡。都怪左震,要不是他……慢着,她烫了手,跟二爷有什么关系?这一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东西!
真是中邪了,昨天那场梦里依稀的缠绵,在心里浮浮沉沉,却好像越来越清晰,清晰得叫她害怕,就好像真的一样。她记得摸到他的肩头,摸到他的胸口……记得他一寸一寸靠近的温柔气息……不要!
她蓦然跳了起来,就好像被人踩了一脚似的。这是怎么了,她心里想的应该是英少才对。可是为什么,睁开眼闭上眼,都只看见左震的影子?还有刚才在包厢里,阿娣给他捶肩膀剥螃蟹,又关她荣锦绣什么事?叫她这么坐立不安!
想起刚才阿娣似笑非笑的语气:“这是什么醋,味道闻着还真酸。”刚才没细想,现在却忽然觉得她似乎语气微妙,一语双关,那句话什么意思?难道说——她是在吃二爷的醋?!
“荣小姐!”身后忽然有人叫,吓了锦绣一跳,一回头,却是楼上的侍应,“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烧了,脸这么红。”
锦绣下意识地伸手遮着滚烫的脸颊,“没、没有,不过是刚才烫了手。”
“谢谢。”锦绣本能地接过来,那侍应转身要走,又听锦绣在身后叫住他:“等一等——你怎么会有这个?”
怎么这么巧,哪有人会天天带着支烫伤膏在身上,还刚刚好叫她碰上。
那侍应回头道:“这个是刚才左二爷吩咐的,叫我去找一支给你。”
左二爷?!左震。又是他。
锦绣怔了半晌,握着手里那小小一只烫伤膏,慢慢走下楼梯,往左拐,是百乐门的化妆间,她推门进去。现在正是客人多的时候,化妆间里没什么人,只有丽丽在镜子前面梳头,看见她进来,不禁诧异地回头,“咦,你身上这件衣裳,怎么湿成这样?”
丽丽在她身后道:“这件裙子是丝绒的吧,真可惜,以后怕是洗不掉的了。不过锦绣,我敢打赌,你以后一定是红牌。只要红了,这一件两件衣裳算什么,谁还会看在眼里。”锦绣也没答话,听她自顾自地一径说了下去,“下午你在台上跳舞的时候,英少都看得呆了呢,说真的,还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锦绣换过了衣裳,正在扣纽扣,手却忽然停住了。说她像殷明珠?
终于有人说她像明珠。
当然像,怎么会不像?自从知道英少喜欢明珠那样的女子,自从进了百乐门,她就努力地学着做第二个殷明珠。从头发,到衣裳,从语气,到姿势,甚至因为当年明珠一舞成名,她也没日没夜地偷偷学跳舞。
这么用心,这么努力,终于今天如愿以偿,听见有人说一句:“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付出那么多努力,曾经那么的期待,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刻,却不知是怎么了,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甚至,什么感觉都没有。
锦绣在化妆台前坐下,下意识地拿起眉笔,在眉梢画了画,镜子里的脸依然脂粉均匀,精致无瑕。可是她脸上的神情,看不清是忧是喜,只有一片迷惘。
别说她只不过是刚刚有几分“像明珠”,就算有一天真的做了殷明珠,又能怎么样?得到了英少的赏识,在百乐门挂上头牌大红大紫,又能怎么样?忽然隐约觉得,不是这个,她要的不是这个。
锦绣叹口气,放下手里的眉笔,拉开抽屉,想把胭脂水粉都收起来,却一眼看见那只银质的打火机,正静静地躺在抽屉的一角。英少的打火机。忽然想起那个暗黑的夜里,陌生的街头,她滚在地上跟小贩打架,那种跟死亡如此接近的恐惧。想起醒来的时候,看见天堂一般温暖美丽的狮子林。
那一夜,她永世难忘。因为自那一夜起,她的整个人生都变得不同。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
做人可不能忘本。当初如果没有英少,那天她就是死在街上,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除了他,她心里根本不应该有第二个男人,即使是左震。
锦绣把手心里紧握的那支烫伤膏放进抽屉里,推进最角落,昨天的今天的一切的一切,都只当作没有发生过,就只当作,他从来不曾教她跳过舞,从来不曾听她说过心里话,从来不曾帮她出过气,也从来不曾走进她心里。
第九章 执子之手
路面看着平坦,赤足踩上去才知道粗糙,脚底仿佛被石子硌破了,火辣辣地疼。直跑到路口,锦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往左边,是七重天;往右边,是狮子林。应该去哪边?是去找左震,还是找英少?
锦绣已经不太随便陪客人跳舞,她的海报张贴在大门口,在霓虹灯的照耀底下闪闪动人。如今只要说起百乐门,就没有人不知道荣锦绣,每天从台上下来,化妆间门口就堆满了花篮和礼物。
只是锦绣一日比一日沉默。
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比以前开心才对,当了红牌,有了名气,甚至可以跟英少一起应酬各等各样的名流贵客,就像左震说的那样,对现在的荣锦绣来说,华丽的衣裳,精致的首饰,真的已经算不了什么,只要她想要,很容易就能得到。
可是,自从上次烫了手的那个晚上,左震再也没有来过百乐门。
如果不是变故来得那么突然,锦绣自己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他。
那一天,原本是个跟平常没有什么两样的晚上,断断续续下着雨,但寒冷的天气仿佛丝毫也没有影响百乐门的热闹,楼上楼下,依旧是人满为患。
锦绣在大厅里跟几个贵客寒暄,其中一个,是大兴洋行的陈经理,上海赫赫有名的总买办,百乐门很多洋货也是从他那里买回来的。他这一阵子常常来捧锦绣的场,也算是熟客。
“楼下人太多了,不如上去打两圈牌?丽都的何老板也来了,正愁没有牌搭子。”锦绣喝了两杯酒,觉得身上微微出汗,便笑着跟陈经理提议。他若是去打牌,她正好抽空歇一歇。
陈经理摇头,“别提了,这阵子手气差,中了邪似的,在七重天一连输了半个月,算一算,一辆汽车都输了进去。”
锦绣微笑,什么叫做销金窟,百乐门的舞,七重天的赌,这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倘若不是陈经理这么阔绰的客人,恐怕也上不起七重天的赌桌,那里动辄就是一夜间输赢过万的豪赌,家底薄一点的,根本没资格去那里论输赢。
陈经理依旧在发着牢骚:“手气这东西还真是奇怪,碰见左二爷这样的人物,输了也就输了,可是就连老唐老冯这样的三流角色,也能赢我好几万!”
锦绣一直在敷衍地听着,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听了一半,耳朵忽然竖了起来,心里一个激灵,脱口道:“刚才你说什么?你前几天输给左二爷?”
真的,别说是见面,就连“左二爷”这三个字,也好像很久没有听见过了。
她想知道他的事,其实也不难,毕竟上海滩的交际圈子,也不过就那么大。但是她从来也没有问起过,好像是,刻意地回避着他的名字。
陈经理倒还没察觉她的脸色和语气不对,接口道:“哦,你说前天那一局?不止左二爷,还有易通洋货的钱经理、冯署长的公子冯四少,除了我,就数冯四少输得最惨。”
“怎么——左二爷——还有冯四少他们,都常常去七重天吗?”锦绣问,难怪这么久一直看不见他,原来他有了新的去处。
陈经理道:“说来也是,这阵子常常在七重天碰面,以前不记得左二爷喜欢去那里赌钱,他牌瘾不大,打牌也只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