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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不如的男人。
所以我在柜子里,做好了跟他决以死战的准备,我知道韩振轩是黑道的带头大哥,他不像楚亦晗那种富家的公子哥比较容易对付,他已经三十六岁了,论人生阅历、情场商场上的经验,远远要比我丰富的多,但是为了念熙,就算是被他打死,我也在所不惜,我不能让念熙以后成天跟这样的继父生活在一起。
可是念熙却在韩振轩要拉开柜子门之前的一刻,阻止了我们之间可能发生的决斗。她主动从后面抱住韩振轩,红唇吻上他的肌肤,一再的挑逗、诱惑着他,希望借此能唤起韩振轩的情欲,阻止他拉开柜子的门对付我。
韩振轩对念熙的主动示好是有强烈感觉的,他忍不住从后面将她拉进自己的怀抱,一边激烈的吻着她,一边将她压倒在沙发上,狂肆的啃咬着她的香舌,很享受的亲吻着她,但我的心此刻却在滴血,所有的意志在这一刻全都被捻的粉碎。
我心爱的女人,竟当着我的面,勾引她的继父,这是怎么个情况?为什么念熙要这样做?虽然我知道她这么做很有可能是为了阻止韩振轩发现我,但我还是接受不了,也完全不能接受,只想着快速冲出门去,阻止这令我伤心欲绝的一幕继续发生。
可是上天似乎并未看到我滴血的眼泪,反而像是故意要虐待惩罚我一样,没有几秒钟的时间,我竟然看到尹念熙主动坐到她继父的身上。
韩振轩当时愉悦的低吼声是那么清晰,但听在我的耳朵里却是多么的刺耳和心痛,我几乎都已经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那是对这个世界失望的声音,我知道,我跟尹念熙再也回不去了,永远的、没有办法,回到属于我们的世界里。
他们的缠绵还在继续,好像是故意为了刺激我似的,一声比一声响亮,每一声都表现出他们此时的愉悦,却声声刺进我的心骨,灼伤我的眼球,我的灵魂在那一刻仿佛都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因为我整个人已经坠入了无尽的深渊里,直至沉陷在地狱中,再也爬不起来。
不知道经过了多久,在我看来仿佛是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沙发上那两个身影终于分离开了,我看得出韩振轩很满足,眼中溢满了对念熙的柔情。
其实在这一刻,我对他是非常的不屑的,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要了一个十几岁少女的身体,他能不满足吗?对于男人来说,这是最振阳气方式,估计要了念熙一回,他回去都得增寿十年,所以他的笑容在我眼里是十分的刺眼的。
念熙疲惫的已经快站不起来了,从她苍白的面色上,我能读出她对韩振轩的隐忍,只是碍于他的权势,她无法反抗他,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顺从他,诚服他,只为了保住我一条命。
我说不出此刻自己的心情,感动是有的,因为她的在乎,但更多的是恨意,因为她这样为了我糟蹋了她自己。她不了解男人,其实我情愿被韩振轩活活打死,也比要我欣赏一次他们的欢爱,更让我觉得可以接受,我不希望她为了我牺牲什么,尤其是屈服在韩振轩这种人身下,我真的不希望这样。
韩振轩他就是一只老狐狸,他的行事作风我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不可能没有耳闻过,被他陷害、残忍杀害的人,简直不计其数,尹念熙太天真了,她以为把自己的身体交给这个老狐狸,他就会放过我吗?很明显,韩振轩不会,为什么不会?因为他是韩振轩,如果他这样轻易的放过我了,那他就不叫韩振轩了。
所以在韩振轩把念熙哄去洗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柜子找我算账,我知道他已经发现我了,从他进门的时候就一直把目光望在这里,后来我几次大力的敲打着柜子的门,以他多年在道上混的敏锐观察力,是不可能没有发现的,他唯一没有当场揭发我的原因,很可能是不想当着念熙的面对付我,在念熙的面前他还是想维持一个善良人性的一面,这我可以理解,就算是最黑暗狠毒的杀手,也不会愿意当着自己最心爱女人的面前杀人,他一定是希望在念熙的心里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
但是当念熙转身进了浴室的时候,他也绝不会就这么算了,他步步走进我躲藏的衣柜,手里的那把手枪已经上了子弹,我知道他想要干什么,只是此刻我的心情却是一反往常的冷静,我不会害怕,就算真的死在他的枪下我都不会害怕,但我要做的不仅仅是被他一枪打死,而是找机会夺过他手里的枪反败为胜。
我们俩都各怀心思的逼近对方,然而就在他再一次要打开柜子门的时候,门外却传来了念熙的好友薛佳馨的敲门声。
她是来找念熙一起去吃早餐的,本是无意的打搅,却让韩振轩因为她的到来而不得不收手,韩振轩肯定是不会当着薛佳馨和尹念熙的面对我动手的,所以他选择了和念熙离开,还邀请薛佳馨去他们家吃饭。
谈笑风生间念熙似乎已经以为他不会再对我做些什么,可是像韩振轩这样阴险狡诈的男人,是绝对不可能就这么算了的,他亲自带尹念熙离开,却留下了一批杀手要对付柜子里的我。
不过韩振轩可能以为我只是念熙的一个普通同学,所以他只派了两个人过来,这两个人打开柜子的门,见我只是个孩子,自然放松了对我的戒备,只是我却在他们没有想到的时候,将随身携带的匕首,刺进了他们的胸膛,然后迅速的逃离开现场。
我处理完这两个碍事的人后,心情显得很沮丧,特别是脑子里总是轻易的就回放起刚才尹念熙跟韩振轩缠绵的一幕,我的心情几乎是坠落到了谷底。
就在我颓丧的时候,意外的碰见了刚送完念熙离开的薛佳馨,她倒是很开心,因为韩振轩刚刚亲自开口邀请她去他们家吃饭,本来我只想跟她打声招呼就离开的,谁知薛佳馨硬是拉着我的胳膊询问晚上去念熙家她要送什么礼物好,我一面帮她出主意,顺带就想到了可以借这个机会约尹念熙出来再见一面。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还是想见她,或许是她身上真的有某种魅力在致命的吸引着我吧,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韩振轩并不是什么好人,他接近念熙肯定是另有所图,我不能看着她往火炕里跳,所以我必须要提醒她。
薛佳馨倒是很热心肠,一口就答应了帮忙,为了能顺利让她帮我请出尹念熙,我特地托付佳馨帮我带一句话,要她告诉念熙我这次约她见面是想她把那串我送给她的手链还给我。我了解尹念熙的个性,在她特意在我面前跟韩振轩做了那样的事后,她是绝不可能轻易答应见我的,除非我主动告诉她,我对她已经失去兴趣了,要她把定情信物还给我,她才有可能出来跟我见上一面。
我约她见面的地点,是在一家典雅的咖啡厅里,我早早就来了,要了一瓶红酒,边喝着边等着她出现。
她来的时候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裙,长长的洋帽跟宽大的太阳镜几乎遮住了她半边脸,我知道她出来一次并不容易,现在韩振轩几乎将她当成了他的专属物品,她去哪里他几乎都要派手下的保镖跟着,跟我见面那是绝对保密的,不能被韩振轩发现了。
她从进门之后就一直默默的低着头,喝着手中的果汁,没有抬头看我,也没有说话。
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一阵的沉默,到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只好主动开口问她。我其实是想她告诉我她跟韩振轩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她现在的生活情况怎么样,需不需要我帮忙,但是对这些她都只字未提,只是将手上的链子接下来,递到我的面前。
我的心顿时又划裂开一道口子,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样,明明是相爱的恋人,却因为一个突然闯进的男人,还是一个比我们大了二十岁的男人,就这样被迫分离了,我当然接受不了,也不愿意接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比任何一个男人差,那个男人当然也包括韩振轩。
他只不过比我早活了二十年,所以他现在拥有的,我可能暂时还给不了念熙,但我跟念熙之间那种情感的交流、相互理解的关系,又是他不能给念熙,他跟我们的年龄差距,既是他的优势,也是他的劣势,而我坚信我比他更能带给念熙幸福。
所以我没有收回手链,而是用酸涩的语气质问着她,我本以为她会情绪崩溃,然后扑在我的怀里跟我痛哭流涕,述说她在韩振轩身边所受的那些委屈。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了,在我尖锐的问题刺激下,念熙反而跟我坦白,她已经决定跟韩振轩在一起了,还要跟他出国结婚。
我当时根本就无法接受,我以为她是疯了,她怎么能嫁给韩振轩呢?她才刚刚十五岁,就要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从此成为那个男人的附庸品吗?我当然不希望她这样,跟不能理解她为什么会这样?她可能喜欢韩振轩吗?即使那个男人至今都迷人,但我觉得念熙其实是并不喜欢他的,她只不过是太畏惧他了,不敢违逆他的意思,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样畏惧他,但我至少想让她知道我是可以帮助她的,要她不要担心。
但是我的一再苦苦相逼,却并未换来她的妥协,反而坚定了她的想法,最后她问我是否爱她,还说如果我爱她,就希望我可以尊重她的意思,我无言了,但是心好痛,那种无力感是前所未有的。
我鼓足全部的勇气问她是不是爱上了韩振轩,但是她的回答是不知道,这让我更难抉择,如果她真的爱上了韩振轩,愿意跟他离开我无话可说,可是她不知道,也就是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有没有爱上那个男人,那她跟他走了,我是该尊重她呢?还是该去救她?究竟哪一种才是对她最好的做法,在那一刻,我迷茫了。
念熙含泪的告别的我,嘴里一再的跟我说对不起道歉,尽管我死死的扯出她的衣角不让她走,尽管我想通过一切方法将她留下,可是她最后还是走了,挣脱我禁锢她的双臂,带门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那一秒我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我,我的世界已经天昏地暗了。我的脸色苍白的吓人,下一秒,就感觉胸口有些透不过气来,我猛然眯起双眼,用来抚慰胸口的痛,但仿佛有东西梗在喉咙里似的,我用双手紧紧掐着自己的喉咙,使劲的喘息起来,俊脸有些抽搐变形,最后我终于支持不住,身体重重的坠落到地上。
我知道一定是我的哮喘病又发作了,因为刚才情绪太过激动,我几乎不能承受失去她的痛苦,所以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只是我随身并没有带药,包厢里也没有可以叫唤的服务员,我只能蜷缩着身体,仍身体颤抖、痉挛、直至死亡。
就在我以为自己肯定会昏死过去的时候,包厢的门被打开了,我以为是寻房的服务员,却没有想到走到我身边的人竟是尹念熙,她的眼眸里布满了对我的担忧和愧疚,当我告诉她车上有药后,她二话不说就冲出去为我取药。
我服了药后,渐渐的好了很多,可是身体还是很虚弱,额头上一直有冷汗冒下来,见此情景,念熙居然不顾周围那么多人在场,当众将我搂抱进她的怀里,那么紧的拥抱,就像是害怕我会消失掉一般。
我虚弱的睁开眼,看着她关切的眼神,这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如果能这样被她一直抱着,就算要我一辈子都病痛我也心甘情愿。
她担忧的要送我去医院,可是我却拒绝了,反倒将她带回我新租住的公寓里。我的哮喘早就是老毛病了,去医院也根治不了,何况她若是把我送进医院里,那里有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