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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他们若想靠近探知情报,立刻就会被热成像仪发现,如果他们出城攻击,那我们立刻绕走,绕一个圈袭击他们的城市,反正他们的速度远逊于我。就这样定了,入夜之后以空军为先锋发动攻击,首要目标摧毁敌方防御!”
一小时后,刘云忽然发现热成像仪有动静,走近一看,原来是十几个狙击手正悄悄地分散着摸过来,看来是想行那“斩首”活动。
刘云不屑地道:“哼,小样,不就是狙击手,看谁玩得过谁。算了,不能掉以轻心,给我下令,所有人进入装备,随时准备出动!那些老鼠就交给我了!”
刘云打开系统菜单,花费2功勋兑换了一件物品——红外激光狙击枪,现在剩余功勋78,资源115000。这个枪其实就是激光枪,不过发射的是红外激光,人眼看不见,更有隐蔽性(若有探测器就不行了,但这个时代是不可能有的),这个激光枪装上瞄准镜,就成狙击枪了。这一枪打过去能熔穿50厘米厚的钢板,何况是人?这把枪有强弱两档,强档时可以打穿50厘米钢板,但需要20秒充能时间,弱档用来打人就够了,打装甲有点困难,但可以达到0。2秒的充能时间,非常快。
刘云穿上特种盔甲,轻轻一跃便窜出十几米,迅速向那十几只老鼠闪去。
轻轻扣动扳机,连声音也没用,一束激光就灼穿那个狙击手的脑袋,直接烧出一个洞,那个狙击手就毫无声息地倒下了。依法炮制,以特种盔甲的能力对付这十几个没用任何防护的小兵真是杀机用宰牛刀,很快就只剩下一人。
那个狙击手还在草丛中匍匐前进,忽然两眼一黑,后脑勺便挨了刘云一拳,直接不动了,而刘云则直接把他拖到营地。
“哗啦!”一声,一桶冷水泼过,那个狙击手一个激灵挣扎醒来,惊恐地看着周围的人,口中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懂的印地语。
“啪!”刘云一条鞭子甩上去,狙击手身上顿时多了一道鞭痕。刘云用英语喝道:“说英语,你这婊子养的!”刘云原来的英语虽然不咋的,但好歹也过了达雪盈余死柳基(大学英语四六级),这段时间他的精神力增长很快,以前背过然后迅速忘掉的单词如今竟然想起来了,而且一口英语也说得相当流利(原来是典型中式英语,现在语言能力大大加强),弄得周围的战士们都十分佩服,因为这时候即使有一两人会外语,那也是苏修的俄语,团长竟然会美帝的英语,真不愧是团长。
这个狙击手也没什么骨气(阿三中有骨气的很少,他们整个民族没有灵魂),三两下逼问就问出了他们的意图,那个都史少将也听说中国有一支很先进的部队,虽然人数少,但战斗力很强,屡屡使用斩首战术,都史平时喜欢研究中国的古书,就像当年日军将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喜欢读孙子兵法一样,他们都希望在侵华战争中用上中国人自己的计策,如今都史也想把刘云部队“斩首”,因此派出了十几个狙击手。
不过,这些狙击手的素质实在不行,但也已经是他们部队中最好的了,不过即使素质再好,就算他们好到王牌狙击手的地步,也逃脱不了被人提前发现的命运,毕竟装备至少领先五十年啊。
另外,刘云还得知,印军已有两个师向提斯普尔赶来,意图与第五师联合,以第五师为诱饵,让刘云部队和他们死磕,然后大部队再把刘云包围并歼灭。据说尼赫鲁非常重视这次行动,他命令部队控制好火力,力求以最小的损坏杀死这些机械里面的乘员,他已经让数百名印国“科学家”准备好分析这些机械的残骸,准备在十五年内造出一支同样的部队,让印国不仅在南亚称霸,甚至打败中国,成为世界强国!
“他妈的,印国阿三就是会吹牛!”刘云不屑地骂道,这个狙击手已经无用了,刘云一把匕首结果了他。在刘云原来的世界里,印国阿三的最强能力正是吹牛,侵略中国前叫嚣吞并西藏,失败后又说假使动用空军结果就大不一样,后来又雄心勃勃地造一种世界一流主战坦克(难产的阿琼坦克),结果几十年过去了,只造出一些拥有无数问题的试验品,他们见到中国航天事业发展得相当快,就吹牛要在2015年登月,所有了解印国的世界人民都知道结果会怎样。
已经入夜了,城内指挥部的都史少将面色铁青,那些狙击手还没回来,估计早已失败,而且回不来了。“可恶的中国人,竟敢如此嚣张,看我怎么把你们消灭!”都史恶狠狠地道。此时,他手下一名团长立刻跳起来叫嚣道:“将军,请让我出战吧,我保证两个小时内解决战斗!”说罢那个团长就准备往外走。
“回来!”都史怒喝道,他“哗啦”一声拉上枪栓,气道,“你这个蠢货,要去你自己去,你要是敢带出去一个兵,我就毙了你!”实际上,这个都史少将虽然脾气暴躁,但并不是没有头脑,他知道对手有空军,而杀伤力最大的正是他们那些古怪的攻击机。都史已经请求了援军,援军到来时将会有空军支援,对方没有战斗机,到时候一定会被打败。
都史耐住性子在城内等待,忽然城里响起了防空警报,都史急忙拿起电话下令道:“防空营,防空营,准备好高射机枪,设置高射炮,听我的命令再开火,给我把那些飞机打下来!”
刘云的计划是趁夜空袭,先干掉敌人的主要火力(坦克、火炮等),然后陆军再出击,到时候印军只有束手待毙的份,否则就只有逃跑。
此时,八架攻击机正往提斯普尔城上空飞去,十五架直升机则在城外巡逻,有人跑出来就攻击。刘云坐在一架攻击机上,攻击机上的探照灯一直向下扫着,试图发现敌军,不过这效果实在不太好。
已经处于城的上空,仍未发现任何迹象,刘云心中有些不安,随即下令向城内无差别开火,观察敌军反应再行调整。
城内的都史少将看见敌军飞机已经飞临上空,并且开始攻击,忽然狞笑一声,下令所有防空火力开始攻击敌军飞机!
“突突突!轰!轰!”城内部署的高射机枪,连同高射炮一起怒吼起来,瞬间在提斯普尔城上空织出一道道火力网,不多时刘云就有攻击机已经中弹。
“报告团长,七号堡垒受损10%……20%……报告,六号堡垒受损10%……”几乎所有的攻击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刘云睚眦欲裂,果断地下令:“撤退,撤退!一边撤退一边向火力点开火,能打多少打多少!”
攻击机队伍开始回撤,一边摧毁了十几个高射机枪和两门高射炮,同时城外巡逻的直升机也收到命令撤回营地。好在堡垒攻击机的皮还是相当厚,最后所有攻击机还是“安然”撤出敌军防空火力的射程,受损最严重的七号机也只是损伤了50%,用游戏的观点看就是已经黄血了,还能扛一会儿。刘云这时才发现,敌军的高射机枪等装备都在房屋的房顶,人员则藏在房屋内,飞机空袭时人员才出来开火,这本来是印军怕死而搞的把戏,没想到竟然躲过了热成像系统,以致一开始并未发现什么人。
攻击机的缺点就是这样,虽然火力猛,但由于它需要对地倾泻火力,所以速度不能快,所以十分惧怕战斗机和防空火力,幸好印军的防空火力落后了几十年,否则就要有飞机损失了。一般攻击机都是在取得制空权和敌军没有防空能力的时候才出动辅助陆军杀伤,在现代战争中用得不多(使命召唤4中的AC130就是欺负敌人没有防空)。
攻击机刚刚撤出射程,刘云不甘心失败,正在心急,忽然急中生智,立即用2点功勋(剩余76)兑换了一批激光标记,然后突然打开舱门,没有降落伞就这么直接跳下去!
“团长,团长!”所有飞机乘员惊呼,不过此时刘云通过特种盔甲的通讯器传来声音:“放心,我没事,老王你回去赶紧启动紧急维修,然后等我命令。”
第十四章 攻击城市
刘云就这么径直跳下去,绝对不是逞能显示特种盔甲的防护力牛逼,而是有技巧的。当他离地还有百米左右(有海拔计)的时候,刘云突然启动了喷气飞行装置,而且不是一下子把储气罐里的气喷完,而是“突、突、突”地间歇式喷气,分段把速度降下来,最后着地时一个翻滚,抵消了最后的冲力。
“还好想到了这招,否则还不把我摔个半死!”刘云自言自语道。他迅速潜入黑暗之中,摸进了提斯普尔城。
“哈哈哈哈!”都史少将狂笑着,他击退了这支神秘中国部队,自从开战以来,印军就没有胜利过,他现在也算是胜利了。虽然没有发现敌军飞机坠落,而且自己还损失了不少高射机枪,但至少证明了敌军并非不可战胜的,而且经过这一战,敌军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只要他坚持一段时间,援军到来就是胜利。
诚然,一般情况下都史的做法是正确的,他能考虑到战略目标,知道己方的弱点,这样做能保存实力,一般情况下刘云的部队就此攻不下城市,只有继续打游击,然而他没料到,刘云的部队里最强的并不是什么攻击机、直升机或步行机甲,而是刘云本身!
刘云一人轻松地躲过印军岗哨,已经隐藏在城中。他身上这套特种盔甲的原型是命令与征服3中GDI的特种兵盔甲,GDI特种兵号称“一人之军”,可见这种盔甲的强悍,而刘云身上这套是花费大量功勋换来的,比那种盔甲更加强大!刘云此时背着一把红外激光狙击枪,另外还有一把神兵利器——封魔刃!可以说,只要刘云愿意,他一个人就可以对付这整座城的士兵!当然这一万多人他杀不了多少,因为别人会逃跑的,他只能击败对方,并斩杀数百人,之后就没法做到更多了。现在他要做的不是那种蛮干的事,而是利用强大的性能做得更多。
“哼,防空火力阵地竟然有八处之多,不要紧,我一个个清除。”此时的印军已经离开防空阵地的岗位,只有一些岗哨在工作,而且全城似乎都在欢庆“胜利”,没人注意到最大的危机正在缓缓产生。
“刷,刷!”刘云用封魔刃轻轻划过,高射机枪的枪管就被斩断,如此一来这枪也就废了。之前的岗哨早就被他狙杀掉了,他已经做过一次这种潜入任务,自然不会犯那种错误。如法炮制,城中的防空火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被破坏着,刘云如同鬼魅般行动,手起刀落,简单干脆,那些高射炮也被这样干掉了。
特种盔甲的金属探测器正在工作着,周围所看到的范围内,所有的金属都显示成淡红色,在刘云眼前显示着,而对于没有我方标记的敌人,都被显示成闪动的红色。靠着这种先进的装置,刘云轻易地干掉路上的所有障碍,悄无声息,神出鬼没。半小时后,他已干掉所有防空武器,忽然发现几处火炮阵地!
这些地方都将成为我军的威胁,所以刘云照例将这些火炮统统砍成两段,至于他为什么不用特种兵常用的*,那是因为他没带,而且C4爆炸动静太大,不利于隐秘行动。
沿途刘云发现敌军好几处军火库和战车库,战车库中坦克和装甲车静静地呆在那里。“妈的,一辆辆砍太费时了,还不如交给火炮来完成。”刘云将这些重要目标都贴上激光标记,有了标记火炮就能精确命中这些目标,他准备标记完成后,让营地里部署的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