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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舟激起千层浪,一桥横跨万丈江。金陵山水非秀美,却将成就一霸王。
正在众人感叹之际,醉书生却一把将那诗画扯烂!
、第十二回 六绝居士酒中仙(四)
众皆愕然,反应过后又纷纷叹息,更是对此行为大惑不解。沈太公亦问道:“居士这是为何?”
醉书生施礼道:“我曾起誓不再挥毫,此番已是破例,自然留不得这画作。至于原因,我不想说。”
沈太公叹道:“居士如此,自然有你的道理,只是可惜了这画。”
众人也自惋惜,那个贼眉鼠眼的男子却突然分开众人,凑上前冲醉书生道:“你也是邦兹国的国民么?”
“甚么意思?”
男子谄笑道:“像你这么出色的人才,肯定不会是华夏国的。你肯定是我们邦兹国的,我叫木奉,是邦兹国大使,你听过我么?”
“不知所云!”醉书生一甩袍袖走到一边。
木奉完全不顾周围人嫌恶的表情,依旧滔滔不绝的吹嘘着:“其实我们邦兹国才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甚么孔子、五行都是我们邦兹国发明的,你们华夏国只不过是学我们而已。”
“不知所谓。”众宾客异口同声道。他们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不再搭理他。
那家伙却像是打了鸡血般,缠着醉书生非要和他“叙旧”,还要跟他比划两下。醉书生本就不是甚么善类,见他喋喋不休,便冷冷的说道:“我的武艺,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划的!莫要找死!”
木奉被醉书生吓了一跳,继而有些恼羞成怒。方才就害他在众人面前丢脸,本以为是自家兄弟,没想到又被侮辱了一次。他的怒火顿时被激起,恨恨的说道:“既然是用来杀人,我倒要看看,是你死还是我死!”哐啷一声,他抽出了腰间的短刀。
醉书生斜斜瞥他一眼,不屑的说道:“本来像你这种人,我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为了诸位宾客的食欲,我倒是要做下贡献了!”哐啷一声,他也抽出了背后的长剑,冷酷的说道:“剑名噬魂,长三尺六寸,重六六三十六斤!”
罗剑头一回看到他的剑,虽然不是内行,但任谁也不会怀疑它的锋锐。而相形之下,木奉的刀就好像是孩子过家家了。但他却煞有其事的应道:“刀名寒月,长一尺五寸,重四四一十六斤!”
两人签过生死状,一切各安天命。摆开架势,只一眼便高下立判:木奉完全不懂武艺,虽然想极力掩饰自己的破绽,可是却越描越黑;而醉书生往那一站,初一看全身都是破绽,可又处处防守严密,倘若贸然进攻,必定会被击杀。
“你准备好了么?”醉书生淡然的问道,他的声音毫无感情,仿佛来自九幽一般。
“好……好了!”看着醉书生慑人的眼神,木奉有些后悔了。
呼!大厅里起了一阵怪风,森然的杀机一闪而逝,只是一刹那,又平复下来。众人再看时,只见木奉跪倒在地,不住的向醉书生磕头讨饶。
醉书生俯视这个低贱的生命,淡然道一句:“已经晚了。”他归剑入鞘,噗的一声,木奉的胸口突然出现一个大洞,鲜血四处喷洒,只一会儿便倒地不治了。周围的侍女们尖叫起来,宾客们也都瞪大了眼睛不知何故。他是甚么时候动的手?没人知道。但是众人却知道一点: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被秒杀了!
罗剑倒吸一口凉气,刚才的一切,恐怕只有他一个人看清了!当初罗庚帮他训练眼力,没想到在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起风的刹那,醉书生散发出犹如实质般的杀气,将木奉紧紧的束缚在原地。眼观鼻,鼻观心,他心随意动,一剑直取木奉心窝。剑锋上透着肃杀剑气,持剑人带着漫天杀意,空间里充斥着实质杀气。
杀!杀!杀!只是呼吸间,噬魂剑便自木奉胸前一透而过,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为速度太快了,连血肉都来不及与其脱离。直到醉书生再次归鞘时,方才承受不了血压而爆开!
恐怖!非常恐怖!不是因为他的剑法,不是因为他的速度,而是因为他的杀意!倘使一个人能将剑法练到如此地步,恐怕世上已经难逢敌手了!诚如醉书生所言,他的武艺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划的。他的剑法自然也是这样!剑一出鞘,必然见血,否则不会归鞘!正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杀机,才使得他能练成如此恐怖的剑法。正是这种看透一切的无情,才能成就他的盖世武学!
血液依旧喷洒着,被噬魂剑搅碎的内脏流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恐怕只是闻到一丝就会使人窒息。罗剑的胃部开始抽搐,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在自己眼前流逝。虽然这个生命是如此无知,但,那毕竟是条人命!
哇的一声,他吐了。
“咳,咳……”沈太公干咳两声,待众人稍微平静下来,方才淡然道,“诸位,今天出了些小事情,影响到诸位兴致了。为了补偿大家,我可以代表南肉邀请你们参加明年的鸭会。另外还有一份薄礼相赠,望诸位海涵笑纳,原谅老朽的怠慢。”他说着向众人行了一礼,众人不敢受,赶忙向其还礼。
之后,宾客们纷纷离席出了成轩楼,乘坐小船回到扬子江畔。
吹着微凉的晚风,罗剑觉得好了不少,可一转念回想起那满地的碎肉,又是一阵干呕。他吐出一口酸水,俯下身剧烈的咳嗽着。
李嫣轻拍他的后背,略显嗔怪道,“你怎么连我都不如?亏你还是个厨子,平日里血腥见得又不少。”
“这不同!”罗剑辩解道。
“有甚么不同?”
……
两人“争执”起来,渐渐偏离了原来的话题。兰飞会心一笑,转身眺望江面,把玩着手中一颗蓝绿色的夜明珠。这颗夜明珠正是沈太公所谓的“薄礼”:龙眼大小、圆润无暇、色泽温和,分明就是上好的珍宝!这么多宾客,少说也有四五十,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上等夜明珠,堪称大手笔!
约莫半盏茶后,李嫣突然喊道:“阿飞,时辰不早了,我们回客栈罢?”
“你们不吵了?”
她撇撇嘴道:“谁要跟他个木头吵,多吵了连我自己的智商也要跟着下降。”
兰飞大笑,率先向远方走去。
成轩楼四层。
整个大厅只剩下两人,空空荡荡。地上的血肉已经处理掉了,不过空气中依然回荡着淡淡的血腥,闻起来令人作呕。
沈太公喝口茶,叹口气道:“我本以为,我很了解你。”
醉书生微笑道:“我也本以为,你很了解我。”他灌下一口酒,擦干嘴道,“若非受人所托,这种人怎配死在我的剑下?”他“啪”的一声,将酒杯拍在桌上,顿时连酒杯带桌子都震为一堆齑粉。
“这世上还有人能请得动你?”
“本是没有的,只不过……”醉书生说到这儿停下来,摇摇头轻抚着噬魂剑,不再言语。
沈太公亦是摇摇头,他知道,醉书生向来把失却自由当成最大的耻辱,谁会蠢到死抓着对方的耻辱问个不停呢?
由是,两人无言。
、第十三回 初入水乡探沈园(一)
一提起江南,便会很自然想到水。
江南的水相较于别处更为温柔,地上的、天上的,都是如此:潺潺流淌的小河,叮咚作响的山泉,光滑如镜的湖泊,一望无垠的稻田,静中有动;淅淅沥沥的春雨,似狂非狂的夏雷,晶莹剔透的秋霜,洁白无瑕的冬雪,动中有静。一动一静间,地上的水与天上的水自然的组成一曲温婉的柔歌,滋润这如诗如画的宝地。
水养地,地养人。在这怡情的地方,自然多怡情的人。江南的女子虽不见得貌美如花,却大多很水灵。她们的性情很好,柔弱善良而惹人怜爱,让人看了顿觉浑身舒爽,生不起一丝邪念。江南的男子亦很有特色,他们可能没有北方大汉的豪气,却也别有一番“羽扇纶巾谈笑间”的恢弘气度。也许有人会说江南太“娘”,但事实上,那只是它的诗意:江南是诗意的江南,江南人也是诗意的江南人。
咕噜,咕噜……
摇浆声响起,给这静谧的水乡平添一丝灵动。木浆轻轻拍打着水面,泛起一圈圈美丽的涟漪。此时已近傍晚,夕阳的斜晖映照着水面上这叶扁舟,显得略微有些落寞。然而在这落寞之外,更多的却是“悠然见南山”的怡然。
船是绍兴特有的乌篷船,蔑篷刷成一色的漆黑,显得古朴而凝重。上面坐了四人:三个船客,一个船夫。
船客正是罗剑一行,经过几天车马劳顿,他们总算到了绍兴。
凡事都要有张有弛,既然难得到一次“水城”,索性就痛痛快快玩上一番!三人租了一艘船,当起了游客,欣赏起周边的景色来。
船夫是个年迈的老者,头戴乌毡帽,悠然的坐在后梢。他一手扶着夹在腋下的划楫,两脚踏在浆柄末端,两腿一伸一缩,浆就一上一下的击水推进。甚么时候要改变航向,船夫就拨弄一下身旁的手浆,船便轻巧的变了道,毫不拖沓。偶尔空闲下来,他还会捧起手边的黄酒呷上一口,美美的品味一番。
兰飞笑道:“船家真是好兴致!”
船夫咂巴咂巴嘴,一脸满足道:“老朽也就这么点嗜好,要说黄酒,还是咱绍兴的最好。我在这儿划了一辈子船,喝了一辈子的绍兴老酒,真要是哪天断了,我可就没法活咯!”他说完哈哈一笑,抿口酒接着道,“船舱里还几壶陈年花雕,几位客官若不嫌弃便拿去喝好了,我敢肯定你们也会爱上它!”
兰飞微微一笑,点头以示感谢。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怡然的江南,就连百姓也有属于自己的情调,当真是一个养身的好去处!
李嫣许是坐久了,揉揉膝盖刚想站起身,却被船夫喝止了。“你们坐稳了别乱动,要不可就跌下河了!”她一听赶忙又坐回去,仓皇间弄得船儿连晃几下,不由紧张的抓住船帮不敢动弹,过了许久方才平静下来。
“这破船坐在里面都不能动弹,真是憋屈死了!”
船夫大笑,却并不生气,“客官,你坐累了可以躺下来嘛。”
李嫣恍然大悟,旋即躺了下去,舒服的伸个懒腰感叹道,“这船还真不错!”罗剑与兰飞相视苦笑,这个女人不去演川剧实在太浪费了。
船儿轻快的向前飞驰,船脊划过的水面仿佛被利刃切过一般,朝两边飞溅开来,形成两片水幕。夕阳一照,金光闪闪,说不出的华丽。水幕落下时,又激起一阵水花,朵朵绽放间争相斗艳,煞是好看!三人不由看的有些呆了。
不知何时开始,太阳已经不见,天色渐渐阴沉下来,居然就这么飘起了雪花!
雪下的很大,不出半个时辰便积了厚厚一层,倘若如今站在远处便能看到这样一副景象:古城的上空飘扬着瑞雪,整个天地就像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唯有偶尔露出的一两角建筑给这白色加了点淡淡的墨。城中水网纵横,其中一条支流上漂浮着一叶孤舟,随波逐流,却又并不急着靠岸,仿佛正欣赏着周遭的美景而流连忘返。
篷上已经落满了雪花,越积越多,渐渐有些承受不住后续的重量。“扑簌簌”,积雪从两边滑落,掉入水中发出“扑通”一声清响。
“船家,我们不需要靠岸吗?待会河面该不会冻住罢?”罗剑不无担忧的问道。
船夫喝了一口酒,摆手说道:“无妨,这儿的河面很少会结冰。你们尽可在雪中欣赏另类的水乡美景,老朽自会载你们到城中。”
“可是……”
兰飞扔过去一坛酒打断罗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