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已经困了,又倦了,她每天回到家,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如果现在有个男人对她说,沈依黎,跟我在一起吧,我给你一个家,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抚平你受伤的身心,她一定毫不犹豫的送上自己,无他,太累了。
就像燃烧的火焰,终究有火苗变小,油尽灯枯的那一刻,她不过是觉得已经无法去爱了,只想被爱,可是,这个现实的世界,谁又会在毫无了解的情况下,随便给一个人什么承诺和温暖呢,所有的给予都有条件,你要先够秤,才能进入别人的选择范围。
真正的爱情在现代社会真是一个奢侈品,这也是为什么各种快餐大行其道的原因,生活节奏太快,没时间思考,只要看起来还不错,凑合吧,于是,快餐盒饭,快餐爱情,快餐文学,快餐生活方式,什么都是快快快,来得快去得也快,还没有感觉到味道就已经消失的很远了。
有意义吗?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我们的味觉,我们的感情,我们的理想甚至于我们传统的交际方式,究竟发生了什么改变?落伍了?淘汰了?被每日急速发展的高科技产品和信息工具所替代了。
微信微博网络真的有那么好吗?它除了带给我们爆炸的知识量外,难道没有隔绝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家都变得那么陌生而毫无信任感,情愿把情绪都倒进网络也不愿找个身边的朋友或亲人倾诉,这样真的好吗?
所以现代人的爱情变得一钱不值,这种爱情本质上就是一场商业合作,男女变成了甲方和乙方,我们摆出各自的条件,讨价还价,谈的拢,握手,合作成功,可以去领结婚证了,谈不拢,分分分!感情就是个屁,谈什么别谈感情,男人怕女人累。
像她沈依黎这样守着一份最初的感情,打死不撒手的异类只会被别人耻笑,连她爱的那个男人也看不上她,是她太傻了是吗?她不过要一份爱情,不带任何客观因素的爱情,只要爱就够了,哪怕这份爱背后会有很多艰辛,可是十三年都过来了,再多艰辛又如何呢?
所以宁可不要,绝不将就,她绝对不为现实所妥协,不为结婚而结婚,不仅是为了覃傲韦,还为了自己那份纯粹与坚持。
“宋加悦!”方肖华的声音在办公室响了起来,宋加悦和沈依黎同时愣住了,沈依黎示意她赶快进去,宋加悦心领神会的拿着小本子冲进了总经理室。
总经理办公室里的两个人在低声说着话,沈依黎只能间或的听到个别词语,炸药桶方肖华的盛名不再,现在他改走平和路线了,大概是宋加悦姑娘确实可爱讨人喜欢,连带着方肖华都点不燃了,为什么自己当初不走淑女路线呢,那能躲过多少狂轰乱炸啊,可是现在才意识到已经晚了。
或者覃傲韦的老婆也是温柔范儿,所以,她这种疯癫款也就入不了他的法眼了,想来想去还是自己的性格出了问题,不是说性格决定命运吗?不过她沈依黎凭什么为了让别人喜欢就改变呢,爱咋咋地吧,就这样了。
宋加悦上手确实快,很多工作她现在已经基本能够独立完成了,方肖华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叫她,只有处理一些更棘手更复杂的协调工作时,方肖华才会叫沈依黎。
公司里已经有了传言,说方肖华有意把宋加悦留在自己部门。沈依黎心中其实很不平静,她有种预感成真的感觉,但她还是认真完成着手头上的工作,而对宋加悦就更加的毫无保留。沈依黎点开邮箱,开始收取邮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论如何,为了自己的职业口碑,她还是要认真完成份内的工作,哪怕自己明天就要离开。
晚上六点,沈依黎和宋加悦站在电梯口等着电梯,宋加悦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掏出手机,满脸喜悦的接通。
“喂?”她的声音温柔可爱。
“刚下班,还在等电梯呢。”大概是对方问她在哪里。
“回家吃,你呢?吃过了吗?”
“啊,还在加班啊?好辛苦啊,你还是叫点外卖垫着吧,不然对胃不好。”她关心的说着,神情既关切又担心。
“可是我过不来啊。”她羞涩地笑了,她偷眼看了一下沈依黎,表情异常的可爱。
“我回家再给你打吧,嗯,好,再见。”
宋加悦挂断了电话,看着沈依黎,脸有些红。
“男朋友打的?”沈依黎问。
“是啊。”宋加悦不好意思的回答。
“真甜蜜啊。”沈依黎羡慕的说,对她这种从来没有品尝过爱情甜蜜的人来说,赞扬是由衷的。
“住哪里?我送你吧。”
“不用了,依黎姐,公车很方便的。”宋加悦连忙拒绝。
“别客气,我反正没事,你就当陪陪我,走吧。”说着,电梯门开了,沈依黎挽着宋加悦的手臂就进去了。
把宋加悦送回家后,沈依黎把车驶上了二环立交,车还是有些多,但好在不堵,平均四、五十码的时速,很好很安全。
她打开了收音机,交通台放着舒缓的歌曲,她专注的看着前车,把车灯打开,夜色渐浓,华灯初上,从每个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是那么的温暖而祥和。
沈依黎有些羡慕宋加悦,年轻,聪明,有个感情很好的男朋友,虽然是异地恋,但似乎没有什么大碍,她的家在南市区的一个高端小区,看样子,这个女孩家世背景很好。
怪不得谈吐那么得体,打扮入时但又不招摇,踏实能干又能吃苦,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羡慕一些人,他们从出生起就有好平台好资源,加上他们自己也很努力,品质性格很好,所以好上加好,人生近乎完美。
也许人家在投胎的时候就选择了简单模式,而沈依黎一定是选择了复杂模式,当然还有很多不幸的人一定是选择了地狱模式。
天边最后一丝明亮被黑幕取代,沈依黎想,也许她下辈子投胎要选男人模式,她要做一个男人,去追求一个像宋加悦这样的可爱女孩,也许那样的人生就会是幸福而美好的,她笑了起来,自己果真太无聊了,居然想的那么远,自己才三十岁而已,就想着下辈子了。
这辈子还长呢,人生还有希望吗?肯定还有的,工作还有希望吗?那也是一定有的,不在A处就在B处,总在那么一处,不走到面前谁又会知道是什么呢?
虽然这个世界还没有一盏为自己点亮的灯,但是有什么关系呢,自己为自己点亮就好了,幸福不一定要别人来给予,自己给自己吧,温暖不一定要别人给你,还是自己给自己吧,对自己好一点,衣服穿厚一点,温暖来了,幸福也会来。
无论是把爱情寄托在别人身上,还是把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都不靠谱,加油吧,沈依黎,前方道路笔直,天空一片广阔,向前看,往前走,希望一定在不远处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可爱的加悦(2)
原来一个人的工作现在两个人做,人会轻松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就意味着,有一个人很可能会被淘汰掉,不管什么类型的单位,以岗定人,除非你业务量上的去,那岗位设置才会有调整,但通常也是在业务和一线岗位才可能,事务性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很少会突然增加一个相同的岗位。
沈依黎不是才参加工作,这个道理她很清楚,而随着宋加悦对工作的熟练,还有从总经理室传来的点名声只有宋加悦,而再没有沈依黎时,她知道离开只是时间问题了。
想说不失落是假的,她在这个公司快7年了,从一个市场部专员做到总经理助理,其中的付出和辛劳自不必说,她中间不是没有过更好的选择,只是她是一个喜欢坚持的人,她总觉得,如果不在一个行业或者公司待的久一点,她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这个行业,不了解一个行业又怎么能把工作做的更好,走的更远呢。
所以,她有耐心也有恒心,不到最后一刻谁知道前面是个死胡同还是转角处的惊喜。
沈依黎把一份邮件发出后,松了一口气,她点开网页浏览了一下新闻,现在比较好的一点是,她居然有时间可有偷懒上个网了,她偷笑着,点击着鼠标。
电话响了起来,她看了一眼,郑辉?他怎么打电话给她?
“喂,郑法官,有什么能为你效劳吗?”她的话中充满了揶揄。
“你看,你真神了,还真有。”对方有种遇到知音的喜悦声调。
“是吗?说说看,要我做什么?我还正愁巴结不上你呢。”沈依黎继续调戏着郑辉。
“这个事情电话里不好说,这样吧,周末一起吃饭吧,我请客。”
“真的假的?真有事情啊?”沈依黎有些疑惑地问。
“真有事。”郑辉的口气很肯定又认真。
周末,沈依黎准时赴约,地点在一家新开张的商场楼上,海鲜火锅,沈依黎的最爱,当然,地点也是她订的。
沈依黎到的时候,郑辉已经在位置上了,她看看手表,自己是准时的,那郑辉就是提前到了,他很守时,看来这个事情应该是个很重要的事情,到底是什么事情呢?郑辉在电话里颇有些正经和严肃,和一贯的口气有差别,她很疑惑但更多还是好奇。
“哎,老郑,挺准时的嘛!”沈依黎坐下后,开心的和他打招呼。
“你也很准时嘛,来喝水,想吃什么,尽管点。”郑辉异常的豪爽,看来真有事情求她。
“等等,这顿饭怎么都透着阴谋的味道,先说说看,要我做什么,我再决定吃不吃。”沈依黎把菜单放下,狐疑地看着一脸正经的郑辉。
“沈依黎,我一个法律工作者还能让你做什么坏事吗?再说了,上次还是我送你回家的,我这样正义凛然的侠士,能有什么阴谋啊。”郑辉一脸的无辜和委屈状。
“对了,我差点忘了,对不起,对不起,这顿我请吧,当还礼。”沈依黎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小人了,她看了一眼郑辉,笑了笑,开始点菜。
“那到不用,谁付都行,我俩谁跟谁啊。”
“是是是,赞同。”
重口味的酸辣锅加上诙谐幽默爱逗闷子的郑辉,这段饭吃的沈依黎胃胀肚子疼,吃多了涨的,还有笑多了疼的。
“郑辉,你说你这么能说干嘛要当法官啊?做律师多好啊?”沈依黎喝了一口水,感叹。
“做什么律师,你以为是美国电影上那种法庭啊,主审法官外带陪审团,辩护律师往庭上那么一站,牛逼带闪电的推翻原来的供词,那是电视,拍来娱乐用的,再说,法律体系都不同,法官也好,律师也好,本质都一样,没什么大花样,按程序走。”郑辉难得说到自己的专业,平时都是吊儿郎当的,今天的他似乎有点无奈的感觉。
“嗯,也是,我们这个年纪,工作都定了型,不可能再来调整。”沈依黎点点头,“对了,说了那么久,你还没说你找我什么事呢?”
郑辉突然一本正经外带有那么一丝丝羞涩,沈依黎看着她,更疑惑了。
“到底什么事情啊?”
“那天和你一起吃饭那个小美女,可以介绍给我吗?”郑辉看着沈依黎,一脸的严肃认真,并且充满了期待。
沈依黎怔了一下,笑了起来,搞半天这个事情啊,电话里说不就得了,害她以为什么大事呢。
“当然可以,不过人家有男朋友,听说在外地,感情挺好的,经常打电话呢。”沈依黎想起宋加悦,又看看郑辉,觉得两人到真有那么一点意思。
“我猜也是,不过我还是想试试。”郑辉喝了口水,表情意外的认真而坚定。
“真喜欢啊?”
“对,一见钟情,就是她了那种感觉。”
“哦,不过你别说,她长的有那么一点像班花。”沈依黎突然想起了他们共同的高中同学,班花胡乐怡,郑辉的前女友,两人分分合合十多年,最后还是没能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