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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之强者-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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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紧张地注视着刘浪的动作,能够亲眼见识到刘浪的出手,这本身就是一种天大的荣幸。   
  托马斯的瞳孔收缩了一下。虽知无望,但求生的欲望高过一切,她猛地撤下星芒暗夜,放开全身的气,狂猛的气息向四周放开,总统和保镖们的身体被轻易卷起,狠狠抛在墙上,整间会客室的各种办公用品全部摔的粉碎。   
  很奇异的,刘浪周身却连一片衣角都未飘动,他就象在真空中,处于绝对静止。   
  他前行的脚步未有稍停,缓缓的、但无比坚定地向托马斯逼近。   
  托马斯的气势虽高,却总受到他无形的压迫,她绝望地举手向天,猛催全身真气。   
  于是白宫外的行人、外交官等见识到了千载难逢的一幕——白宫的某一角,突然爆炸开来,石灰和土块向天冲起十几米,爆炸声就象打了一个沉雷。   
  刘浪心思未有任何波动,此刻就算托马斯在他眼前引发一次核爆,那也阻挡不了他的脚步,他的剑毫不留情地挥下!   
  ……   
  丁强缓缓睁开了眼睛。糟了,正做着心灵探测,竟然睡着了,有罪有罪,如此不专业的事也做得出来,小米和雨露会笑死他的!   
  咦?   
  怎么回事,他觉得自己的视线变矮了,不是一般的矮,是几乎贴近地面那样的矮,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桌脚和沙发的一角,从位置判断,他身处在沙发底下。他记得自己明明坐着的啊,难道跌倒了?   
  怀着这样的疑问,他低头望了自己一眼。   
  意识停顿了有十分钟,接着,他大叫了起来,“啊——”   
  叫声却没有想象中的悠扬,准确的说,是根本没有叫声。   
  他想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动了一下才发现,他刚才没有看错,他身下的绝不是手,而是两只毛绒绒的昆虫毛脚!   
  天啊,不过是犯了一下迷糊而已,不要这么惩罚人吧,噩梦,醒来吧!   
  呃……眼前晃动的是什么?看清了,他只觉一阵眩晕,那是两只细细的触角!   
  发生了什么事!   
  他试图发动心眼审视一下自己,然而很遗憾,体内半点功力也无。他不敢再看自己一眼,移动脚步,向外移去,那是一种很自然的爬动。   
  床底好高,地面好近……难道猜想是真的?拜托千万不要!   
  零散的记忆慢慢回复。想起来了,当时他正全力对抗上官的心灵之力,忽然被一股大力抛了出来,灵魂分做了一大一小两半,小的一半仍留在体内,大的被上官的灵力掷到了床底下的一个角落!   
  当时他功力正盛,灵魂看来就势附着在了一个什么生物身上,或者说夺取了那个生物的大脑,以它的身体作为了宿主。这家伙有毛爪,有触须,身材矮小……不会是……老天爷,不要啊!   
  从屋子来看,他仍在百老汇酒店那间房间内。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房间里空空的,高高的,各种摆设变大了不知多少倍,一个地砖的距离他就要走上好久,头上的吊灯是那样高,好象摩天大楼一样。   
  小米和雨露看来都出去了。上官肯定会占据了他的身体,把她们骗出去了,妈的,死女人……不,不会那么简单,他所知的上官任一指标都没有那么强,那不是真正的上官,那会是谁呢……嘿嘿,十有八九是上次仙都儿没有上机,和她调了包。   
  他的超级脑袋迅速盘算,竟将事实猜了个大半。   
  虽然事态极其严重,自己的灵魂又被驱出,他并未感到有多沮丧。   
  又如何,还是那句话:权当修炼啦!哇哈哈!   
  可是当他好不容易爬过空无一人的房间,从门缝进到浴室里,爬到一面镜子前,他这份信心产生了动摇。   
  镜子是不会骗人的,他,堂堂中国HXS的副总,世界第二强人,现在果然如他猜想的,是一只蟑螂!   
  可叹,可悲,可怜!昏倒加三级!倒霉加六级!   
  两根长长的触须,六条腿,尖尖的脑袋,小小的眼睛,黑褐色的扁扁的身体,上面是两片薄薄的翅膀,身后面是千上万根“神经”须,他是一只标准的蟑螂!   
  如果小爱老婆们看到他这副模样会怎样?估计会抬起美丽的小脚,用拖鞋狠狠踩死他!不活啦,呜呜!   
  啊,让我死吧,让地球毁了吧,让太阳也烧成灰烬吧,娘的,我都不在了,世界万物还存在着干嘛!   
  呜呜呜呜呜呜——   
  正悲哀着,身体奇异地产生一种强烈的行动信号,空气在强烈的震颤,那震颤迅速传递到他的脑神经里,出于本能,他闪身躲到一只牙桶后面。   
  刚躲好,门就开了,一个人探头看了一眼,又离开,但门没有关上,和进入屋子里的其他人默默地做着一些事。   
  丁强发现他竟然可以感应到他们在做什么,虽然范围有限,但蟑螂的卓越能力让他刮目相看,蟑螂不愧是活了两亿年的活化石,有点高手的风范。   
  想想也是,人家要是没点本领,会活上两亿年之久吗,你人类才活了多久?   
  这样一想,他好受多了,觉得附到这蟑螂的身上还不算太委屈,蛮荣幸的,既来之则安之,就借着这只蟑螂潇洒走一回吧,他必须找回他的身体,让灵魂归位!   
  以小小蟑螂来说,这任务太难了,但是他必须做到,没有人可以依靠,他只能靠自己。   
  他下到地上,到门缝往外看,见那些人在安装一些颇具隐蔽性的设备,以他的经验来看那些是武器。他们的手法极其熟练,彼此间又不说话,非常专业。   
  哦,在做陷阱。   
  不担心,切,这点小陷阱也想逮住他丁强?开国际玩笑。   
  他决定出去看看,查一下那个死家伙把小米和雨露骗到哪儿去了。等不是办法,对方没准不会再回到这儿来了。   
  他摇摆着须子,从浴室爬往大门。   
  刚走两步,突然听到一声低喝,“快看,蟑螂!打死它!”   
  我靠,死猪,你装你的破武器去嘛,还有时间来抓蟑螂,我……跑!   
  丁强慌不择路,六条腿协作摆动,用最快速度逃生,可惜身材实在短小,短短几米路程倒似跑了几千米,还好大门底下的门缝没有难为他,在后面的人已经追到跟前时,他飞奔了出去,并直接进了对门房间,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却于百忙中一眼看到门口恭立着个人,那人正是酒店的客房部领班。这样说来,刚才那些人极可能是纽约警方的人。妈的,看来暗黑族已经控制了警方。   
  这个房间的床在咯咯吱吱地响,他心中一动,声音好熟悉嘛,抬眼看了看,哈哈,果然,两个人正在床上做活塞运动。   
  他摆摆须子。加油啊,兄弟,你老大我走了。   
  他的意识因为灵魂依附到新的宿主丧失了一会儿,他们最后说了什么根本没有听到,想要查到雨露他们到哪儿可不容易,他们不会对酒店总台透露的,现在既然纽约警方介入,正好成全了他,不如就到警局去查一下为妙。   
  他爬上了墙壁,顺着管道走,连穿几个房间,最后出了酒店,来到外界。   
  此时阳光正炽,十月的秋风颇大,他的六只长腿抓紧墙壁,有点吃力。他慢慢向下走,墙壁笔直向下,十二层楼高的高度,以他的小身材,看着好晕。   
  突然,一阵大风吹来,他再也无法抓紧,被风一下卷入天空中。   
  他想惊叫。却只能无助地看着周围旋转的一切。        
第十一册 第一章 虫子的精彩    
  呼呼的风声在耳边疾速吹过,幸亏丁强已化身为蟑螂的身体结构,那声音对人类来说虽然很响,但身为小虫子的他还可以忍受,要是他的灵魂落到一个普通人类的身上,如此大的风声就会对耳膜造成一定的伤害。   
  因为热气流向上,高层建筑的上方一般风都很大。值此关键时刻,昆虫的本能再次救了丁强,他身上的翅膀自动伸展振动,在风中翻滚了几个圈,稳住了身形,缓缓向旁边的商业街区落下。   
  记得在大学里博览群书时看到过,蟑螂,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昆虫种类之一,年龄比人类长的多,是地球上的活化石,仅以发现的研究成果来看,它们三亿五千万年前就存在于这世上,比恐龙还早几百万年,而实际的年代可能还要遥远得多。   
  然而那只是理论上的一点点知识,丁强虽然附身到这蟑螂身上,对它的本事却了解不多,准确的说是一无所知。   
  在他的印象里,这种讨厌的小爬虫不过是无处不在、携带病毒、肮脏的杂食动物。它们就象城市的毒瘤,活跃于相当大比例的家庭、酒店中,它们昼伏夜出,短时间内可以大量繁殖,每当暴露在人的眼光下都造成千人追万人打,堪称女性的天敌。   
  妈的,结果现在自己变成它了,秀逗,不行,必须想办法争取主动。   
  风仍很大,气流忽上忽下,他亦随之飘荡,现时他想飞向警局的方向亦是不能,狂风的力量根本不是他一只小小的昆虫能抵御的,他只能顺着风向飞。   
  他用心操纵那翅膀,试图夺取它的控制权,因为万事依托于本能那不是他的作风,将事态抓在自己的手里,那才是他的行为宗旨。   
  他发现蟑螂的身体真的是一个非常奇妙的组合,思维和力量传送几乎没有时间的延迟,几乎他每一念头都可立即传送到相应的器官,速度远比人类的要高。这绝对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技能,神经也是可以锻炼的,他的神经反应速度已经由七彩霞神功改造的比普通人快好多倍,但是现在看,和伟大的蟑螂兄弟比还差上不少。   
  从酒店出来已经超过十分钟,可他不仅没有降下,反倒向上升了几层楼的高度。   
  “这该死的风!”丁强在心里骂了一句。   
  眼前忽然晃过一道黑影,他的全身泛起一阵战栗,因为他看的很清楚,那是一只麻雀!    
  麻雀除两极地区和一些海岛外,遍布于世界各地,在这里里看见它一点不奇怪,而这位大侠对他这只空中的蟑螂意味着什么,况且他还是初次使用这个身体?答案不用再想——赶紧跑路要紧,否则小命休矣!   
  丁强不及再看,立即竖起翅膀,六条腿收回,依靠狭长的身体破开狂风,笔直向下扎去。   
  身后阴风阵阵。那麻雀已然发现他的存在,有点狰狞地向他追来。妈的,平常这鸟不是很可爱的吗,嘁嘁喳喳无忧无虑的,原来为了吃食也是这么可怕,和人类、狗类、猫类、什么什么类一样嘛,快跑!   
  他身体后部的神经须将那麻雀的每一进袭都传递到他的意识里,让他估算出麻雀的下一步行动,精确计算出双方距离和麻雀靠近所需的时间。他发现如果不采取点措施,没等他落到地面,他已经被人家吃掉了。   
  操,要是他堂堂丁大侠号称百命小强的丁丁同学,被一只平常受尽人类欺负、傻了吧叽的破麻雀吃掉,那他妈真是没天理啦!   
  于是他和这只麻雀在空中那展开了追逐战、闪躲战,他用尽一切办法,总在麻雀袭来时改变方向,在空中划了不知多少个曲线,地面终于近在眼前。   
  身后的麻雀刚刚被他一个急弯甩开,现在距他足有五米远,他得以从容地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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