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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抑郁。
然而,在燕北大学,他看见了自己的阳光——宋觅曼。女人是什么?不过是追名逐利的东西,他这样想,就算是统帅府的大小姐也是如此,不然,为什么要他一个好看不好用的交通部长之职?
现在,他就要用这个交通部长的位置,去勾这个小姑娘。
云子濯三番五次的招惹不仅没让宋觅曼感动,反而坚定地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不仅多次拒绝了,更是告诉了不少女同学,让云子濯丢尽了脸。谁料,一次刺杀,宋觅曼无意间救了云子濯一命。
从此以后,云子濯对宋觅曼另眼相待,宋觅曼也在后来的相处中,发现云子濯并不是她想象中的军阀子弟,而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却被军阀以婚约压制住的有志青年。甚至,这个男人有着彻底改变这个混乱年代的决心。
前后的对比差异让宋觅曼大为震动,无形中,一颗少女心慢慢沦陷,最终两人逃离东北,去了南方,同甘共苦,在战乱的年代,以爱情为相互支撑,一步步爬上了权利的巅峰。
而傅元德作为最后一支被打倒的军阀政权,反而被人们说成是云子濯大发善心,看在老丈人的面子上,留到了最后。傅云德战死,傅系军队四分五裂,傅家大宅被攻破,傅梦曼在被逃难的人流裹挟着出了城,逃到了哈尔冰一山村里,在一同逃难的人的劝慰下,嫁了村里的一个农民,最终磕磕碰碰过完了一生。
她没有特别恨,也没有特别的爱。这个女人就像是忍者神龟,容忍父亲的强权干预,容忍云子濯婚后依旧拈花惹草、偷了家中钱财跟女人私奔,容忍嫁到山村以后丈夫吃饭前不洗手,容忍孩子成为一个泥巴里打滚的农二代,甚至容忍了传送器无缘无故把她关在其中,要替她复仇。
霍水仙醒来的时候,还在回味这个故事。傅梦曼的前半生荣华,后半生落入泥中,遭遇丈夫背板,家破人亡,却没有多少不甘,甚至连报复的想法都没有,因为太过麻木,所以什么要求都没有吗?
这种人是最难对付的,她没有欲望,你不知道要怎样做,她才会满意。
一进入这个没有灵气的世界,传送器就和霍水仙失去了联系,包括暂居传送器的傅梦曼。这就麻烦了,如果对方没有满意到愿意以灵魂作为谢礼,那不就被困在这里了?张斌这家伙到底是想帮忙还是想害人,霍水仙心中起疑,但多想无益,从床上坐起身来。
门外两个丫鬟立刻推门进来,一个端着洗漱用具,一个进前来替霍水仙穿衣。房间布置的中西结合,床还是绣着龙凤的红木帷帐婚床,墙上却挂着大幅油画,地面铺着通着地暖的青砖,梳妆台却是大理石的台面。
“小姐,今天梳什么头?”丫鬟小春恭恭敬敬地问道,一点儿也不像贴身侍奉的大丫鬟,然而记忆中这两人已经伺候傅梦曼有三年了。
如果那天呆在内宅,傅梦曼就会梳老式的妇人头,簪花、珠钗,穿长布襦裙,若是要出席外院的活动,应傅元德新政军阀的形象,她就要梳西洋头,把头发卷起,带上蕾丝发带,穿西洋套裙。问清楚了梳什么头,小春才会去拿衣服。
霍水仙看到她手中已经抱着白色的洋裙了,看来傅元德又要让她出席外宅的活动了,当即挥挥手,示意小春弄头发。
“姑爷呢?”结婚以前,傅元德的外宴都是女儿陪着,结婚以后,傅梦曼去宴会,挽着的都是云子濯的手臂。
“回小姐话,姑爷早晨就出门了,上午在交通厅办公,下去在燕北大学作讲座,晚上六点回来吃饭。”另一个丫鬟小夏端着脸盆,在旁边回答。
“嗯。今天父亲有什么活动要我出席吗?”
“大帅说,待会儿带您去东郊牧场骑马,到那里再另外换衣服。”丫鬟小春小心拿起梳妆台的珍珠耳环替她带上。东海的粉珍珠,又大又圆又亮,这一对,抵过了后院姨奶奶们首饰盒里所有的珍珠首饰,小春又替她系好发带,镜子里的女孩看上去年轻稚嫩,就像是俗事不知的仙女。
“小姐,大帅等您用早餐呢。”小夏后退一步,小心地说道,出乎意料地,小姐这次没有发脾气,反而和颜悦色地问她:“都九点了,父亲还没有用早餐吗?”
记忆里,傅元德是个很勤政的人,往往清晨五点多就出去练兵了,从来没有一起吃过早饭。
小夏又道:“大帅一向不等到小姐,不用早饭的。”
小春胳膊往外一动,又立刻止住了,霍水仙五感敏感,余光看到了她瞪了小夏一眼。小夏有些不服气,悄悄瞥了一下嘴。
“好了,挤眉弄眼干什么?换衣服!”霍水仙没在意她们俩这些小动作,这两人看上去恭敬,其实都各自有想法,她更好奇地是,为什么傅梦曼的记忆里少了不少东西,难道她隐瞒了什么?她是过了太久忘了,还是藏在记忆深处了?
俩丫鬟低头敛声,不再废话,赶紧利落把霍水仙打扮好了,送她到餐厅。
傅元德翘着二郎腿坐在高背官帽椅上,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在看报纸,见霍水仙进来了,扬下巴示意她坐下吃饭。桌上摆的食物很丰富,中式的油条、包子、豆浆、甜粥,西式的奶酪、吐司、牛奶、三明治等等,盘盘碟碟,摆了一桌子。
霍水仙很久没有好好吃一顿了,看到眼前,心情好了不少,能一辈子当个好吃懒做的大小姐,不回去也没什么。她坐下来示意下人盛了一碗甜粥,甜蜜的味道让舌头都鲜活了。当你以为未来没有想象中那么漫长,反而能好好咀嚼每一天。
傅元德慢慢放下报纸,脸上带了笑意,问道:“梦曼,我以为你不喝桂花粥。”
“嗯?我吃的呀。”霍水仙不知道傅元德这句话什么意思。
“是不是怀孕了?我听说,怀孕的人口味会改变。”傅元德放下了报纸,示意去喊家庭医生来。
“父亲,你想太多了。”霍水仙拿勺子又舀了一勺。
“你看你,以前小鸡似的就啄两口,今天吃得比以前多了,好!很好!今天不去骑马了,你好好调养身子。”傅元德已经吃完了,站起带上军帽。
“父亲,没影的事儿。”傅梦曼根本就没有坏过云子濯的孩子,这时候怎么可能怀孕?她带上遮阳帽,走到傅元德面前,“父亲,去牧场,我想骑马。”
傅元德似笑非笑,心中更加坚信是怀孕了,这不,性格都变了,以前乖巧听话的女儿,今天都敢违抗他的意思了。“怀孕是好事,如果这孩子不是云子濯那废物的,父亲会更高兴!好了,不要说了,今天就待在家里!”傅元德雷厉风行,下了命令转身就走,他的性格不允许有人违抗他。
霍水仙跟在后面。
“你跟着我干什么?我让你呆在家里等医生!”傅元德有些生气了,餐厅里的佣人站在一边恨不得融进墙里,这父女俩眼看着又要闹矛盾了,只求还是冷战才好,双方互不理睬,各自离开,他们也不用胆战心惊。
“我要去骑马。”霍水仙不依不饶。
傅元德盯着她,忽然放声大笑:“哈哈哈!好,去骑马!”
…
小春伺候着霍水仙上了小轿车,手里领着皮箱,里面放着骑马装。她紧紧捏着拎手,指关节都发白了。
…
霍水仙闭目坐在后车座上,现在,云子濯应该正在赶往燕北大学的路上,他和宋觅曼已经发展到哪一步了?他在外享受打情骂俏的时候,想过家里的妻子吗?如果他没了部长的光环,手里没了她的财富,贫贱夫妻,宋觅曼能跟他私奔吗?
第97章 民国少女的枭雄(2)
想的正出神,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抚上了霍水仙手背,小春偏过头来温柔地一笑,左手安抚似的轻轻摩挲着,坠入爱河的少女样。
霍水仙抿着嘴尴尬地把手抽回来,小春不解地看着她,霍水仙拿眼睛撇了撇前面座的司机,小春心领神会,调皮地吐了下舌头,伸手替她扶了扶花式领结,尾指有意无意在霍水仙下颌处轻轻扫了一下。
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难道这就是这位大小姐隐藏心灵深处的秘密?身居内宅受时代冲击的大小姐,竟然是蕾丝?所以傅大帅很不同意,父女关系多年僵持?怪不得十年后东北被攻陷,她的哥哥弟弟们全都逃脱国外,只有她流落民间了!见多识广的霍某脑洞开得万马奔腾。
一路尴尬,直到到了牧场,霍水仙连忙下了车,拿过手提箱,让小春不要跟着,急急进了换衣间。小春没跟上,落在后面叹了口气。
即使已经是新政府时期,骑马这项活动依然很火热,马场的人络绎不绝。云子濯穿越前只不过是个拿稳定工资的小职员,哪里有钱去培养骑马这种奢侈爱好。直到成为了傅帅的姑爷,平日的工作只是去政府大楼点个卯,多了大把的时间,这才能够天天往马场跑。今天,他不要去马场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他要带宋小姐去傅大帅的牧场,那里草场开阔,马匹也比马场里温驯的老马有意思多了,宋小姐会不会吓得花容失色呢?
云子濯不去马场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自己的马。很多名流在马场都花钱买了只供自己骑乘的马匹,而云子濯每次都是租马用,他不想在不谙世事的宋小姐面前落了面子。傅梦曼这女人看上去贤良,其实就是一毛不拔的铁母鸡,夫妻俩的财政大权都在她手上,每月只发五百块的零花钱给他。
五百个大洋这个时代足够一个中等家庭用一年了,更何况云子濯吃喝都在家里。但他如鲠在喉,他虽是入赘傅家,但傅大帅给傅梦曼准备的嫁妆他看见了,除去金银首饰、田产铺子、铜矿经营权,还有三十万大洋。
别以为他不知道,在古代,一个女人的嫁妆那就是让她带到婆家用的,既然成亲了,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这些都不在他手里,云子濯想到这里,心情又变差了。
宋觅曼骑着小马在他身后娇嗔道:“云老师,你等等我,这只小马跑不快啦!”
云子濯一回头看到宋小姐手忙脚乱的样子,挑眉一笑,拍马几步到她身边,在宋觅曼的惊叫声中,把她揽到自己马上,下巴搁在少女的脖子上,有些委屈道:“那就只能一起骑咯。”
宋觅曼的脸一下子红了,轻轻捶了云子濯一下,挣扎着从马背上跳了下去,往牧场外走,气呼呼道:“云老师,你、你太坏了!又想占我便宜。你干嘛跟着我?”
云子濯驱马慢悠悠跟在旁边,居高临下道:“你走错方向了,不跟着你,这牧场这么大,怕你迷路啊。”
“大了不起啊?又不是你家的。”宋觅曼还是不准备理他,气鼓鼓道。
“宋小姐,你说对了,牧场是我家的。”云子濯云淡风轻地说道,宋觅曼抬头看他,这男人身着骑装,收腰显肩,剑眉星目,没有世家弟子的傲慢,却有着高知分子的优雅。
她后悔刚在说了那么重的话,但是少女的自尊不允许她主动认错,宋觅曼知道方向不对,还是一步步往前走,她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等云子濯把她再拉到马上,或者同她一起走到牧场深处,避开尘世种种烦心。
交不起的学费,买不起的皮鞋,永远换不起的书包,校服只有一套,晚上洗了早上穿,远处有人骑马策马飞驰而过,或许只有这样的驰骋才能将烦恼暂且忘记。宋觅曼伸手给马背上的男人,嘟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