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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估摸了一下形势,感觉赤手空拳的上去多半不是对手。于是四下望望,看到墙角有一块板砖,想起史高治和他们闲聊的时候曾讲过:本事再高,也怕菜刀,身体再好,一砖拍倒。于是就将那块砖头捡了起来,从那两个流氓后面悄悄的摸过去。
梅森原本的计划是趁着两个流氓不注意,摸上去先一砖头拍翻一个,然后,靠着拍翻对手后狂涨的气势,吓趴下剩下那个,就大功告成了。然而,世间不如意事,十常**,梅森从后面摸过来,那两个流氓倒是没看到,可是要命的是那个女人却看到了。于是那个女人就朝着梅森大喊:“救命呀,快来救救我。”
这一喊,自然也就提醒了两个流氓,两个流氓一回头,就看到梅森正举着一块板砖蹑手蹑脚的摸过来。于是,一个流氓立刻转身掏出了匕首,向着梅森斜了斜眼:“不想死的滚远点。”另一个流氓则继续对那个女的动手动脚。
梅森立刻把砖头藏到背后:“不好意思,我路过的,你们继续,不打搅了。”一边说,还一边向后退去。看到梅森退走,那个女人绝望的乱哭了起来。而那个流氓看到梅森这么识相,轻蔑的哼了一声,顺手把匕首收了起来。
趁着这个机会,梅森猛地将手里的砖头掷向那个流氓的脑袋,如果能够砸中,梅森觉得这一家伙肯定能放倒那个家伙,然后只剩下一个家伙,那就好办了;如果打不中,那梅森就打算要转进了,梅森的短跑不错,只要对手没带枪,应该能安全的跑掉。至于那个女的,嗯,希望她能坚持到得到报警的警察老爷们到来的时候。
梅森是个神枪手,但他扔砖头的精度可远远没法和用枪相比。事实上,那个流氓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的闪避动作,但是砖头却从离他足有一米多远的地方飞了过去。那个流氓大怒,拔出刀就向着梅森扑来。梅森正准备掉头就跑,却看到那个流氓的脑袋上突然爆出了一朵血花——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了半块板砖,直直的砸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
这一砖头力道十足,直接把那个流氓砸晕在地。另一个流氓发现不对,刚转过身来,就看见一个人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扑了过来,他的手刚刚伸到口袋里想要掏家伙,那个人就已经冲到跟前来了,然后他就觉得下身一阵剧痛,直接就昏迷了过去。
这个倒霉蛋没看清楚整个的过程,但是作为旁观者的梅森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就在刚才,一个人突然从小巷那边的一个距离这里二十来米的拐角处冲了出来,几乎一眨眼功夫就冲到了那个流氓的跟前。这人飞身而起,直接一脚,就踹在那个流氓的那话儿上面……这一家伙,让梅森都觉得自己的下面也有点隐隐的疼了。这个突然冲出来的人就是杨泰。
第36章,编外格斗教练
那个突然出现的人几乎在一瞬间就击倒了那两个流氓。这一家伙几乎让梅森的眼睛都直了。
“嘿,兄弟,干得真漂亮!”梅森开口赞叹说。
“没什么,只是这两个小子不禁打。”那个人用一口强调很古怪的英语回答说。
梅森这才看清楚,那个人居然是个黄种人。
“你是印第安人?”梅森问。
“我是中国人,中国,听说过吗?”那人强调说。
“哦。”梅森点了点头。他记得在世界的那一头似乎的确有这么个国家。不过,这个人看起来和他在图册里看到的中国人并不一样。
“你是中国人?书上说,你们中国人都是留辫子的呀。不是像你这样披散着头发的呀。你的辫子呢?”梅森忍不住有多问了一句。
那人皱起了眉毛,似乎想到了什么很不高兴的事情。“只有清妖才留辫子,正宗的中国人可不留辫子。”这人咬着牙回答说。
“清妖?那是什么东西?”两个人就这样攀谈了起来。这么一攀谈,梅森发现,这个不留辫子而是披头散发的中国人居然是还个基督徒。只不过他的信仰显然有问题,需要有人加以正确的引导。
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后来,梅森在黑水公司当上保安人员之后,想起了在旧金山认识的这位特别善于格斗,而且有过冷兵器作战的经验的朋友,于是就写信给杨泰,邀请他担任自己的助手。而原本也不甘心就在中餐馆里打一辈子下手的杨泰也很爽快的接受了他的邀请。就这样,梅森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国人。
梅森的同事们都对梅森找了个中国人做助手感到很惊讶。有些人甚至根本就不相信,一个看起来个子小小的东方人在格斗方面会有专长。要知道,那个时候,还没有李小龙的电影,美国人还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叫中国功夫。不过,杨泰很快就用实际的行动证实了自己的实力。梅森和小组中的其他成员打赌,赌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在无限制的徒手格斗中都不是这个小个子的对手,结果,短短十分钟之内,杨泰就帮助梅森多赚了两个月的工资。
这次护送移民,是黑水第一次接受类似的差事。不过对杨泰来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干类似的事情。在中国的时候,跟着罗大纲造反之前,杨泰也干过走镖之类的事情。在杨泰看来,护送移民和保镖也没啥大的区别,只不过主要的武器从牛尾刀变成了步枪而已。
移民们下火车的时候是当天早上的五点半,那时候天还没全亮呢,等到租借好大篷车,把各种东西装好车,都已近中午了。就在车站所在的小城里吃过了午饭,到了下午一点左右,车队就出发了。
连续几天的降雨刚刚停了,空气显得格外的新鲜,初冬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每个人的身上。望着那辽阔的大草原,看着大片的野草随着微风欺负,所有的移民们都沉浸在对未来的生活的美好的幻想之中。
然而,这样美好的幻想没能延续多一会儿,没走出多远,该死的道路条件立刻就让移民们哭不出来了。因为昨天的雨,道路都被泡坏了。刚出城的一段路还是石子路,还能走,但走了一段之后,道路的情况就越来越糟糕了,很快,路上就满是水坑,有些路段的甚至干脆就成了泥潭。
领头的一辆大篷车陷在泥泞里了,车上的人慌忙跳下来,帮着推车。但是车子陷得太深了,泥泞几乎都淹到了马车的轮轴。根本就推不动。
“这样可不行。”带队的罗布森说,“要先把货物卸下来,不然车太重了。”
作为原来的射击队的领队,在黑水保安公司成立后,罗布森就从射击队的领队变成了黑水公司的训练总监。本来象护送移民之类的事情,倒也用不着总监自己上阵的,只是考虑到这一趟买卖是黑水的第一笔买卖,加上公司的成员虽然大多都有过当兵的经历,经受了一些训练,但毕竟真正上过战场的并不多,也没有执行护送任务的经验。所以作为训练总监的罗布森决定亲自带队,以来保证第一次任务成功完成,二来也为执行这类任务积累第一手的资料。
移民们纷纷把那辆马车上的东西搬下来,然后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那辆马车从泥泞里弄出来。接着是从新装东西,一来一去,就花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这期间护卫队的是一个人都小心的在车队附近警卫。有些移民提出,希望护卫队的人也来帮忙推一把车,但这个请求却被罗布森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比较危险,不但靠近苏族人的聚居区,而且附近也有匪帮活动。所以,我必须让我们的人保持体力,以防御可能出现的危险。”罗布森这样解释说。不过,从移民们疲惫的脸上露出的表情来看,他们似乎并不是太认可罗布森的解释。
在那辆车被拉出来之后,走了才不过一个小时,又有一辆大车抛锚了。
“天快黑了,今天怕是很难按时赶到宿营点了。”罗布森对梅森说,“我们要打算在野外露营了,你去把地图打开看看,有什么适合宿营的地方。”
梅森从一个牛皮筒子里面掏出了一幅地图,仔细地查看了一下,然后回答说:“上尉,再向前走两公里,有一块高地,我们可以在那里宿营。”
“我看看,”罗布森伸头过来看了看,“嗯,在天黑前,我们能到达的地方没有比这个地方好的了。我们就在那里宿营吧。”
天快黑的时候,车队终于到了那个小高地,那是一处几十米高的小土坡,因为比周围都要高一点,所以小土坡上面相对干燥一点。再加上这里视野很好,地形也相对有利于防御,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搭建营地倒也不错。
在罗布森的指挥下,移民们将15辆大篷车围成了一个圆圈,作为外围的防御屏障,然后其他人就在大篷车围出的圆圈里搭起了帐篷。还有人生起了火,做起了晚餐。而护卫们则在外围的土坡上拉起了一根根带着小铃铛的绳子。
冬天的晚上来得格外的快,一转眼,天就全黑了。这种旷野中的夜晚的黑暗是现代习惯了城市的灯光的人难以想象的,所谓的伸手不见五指并不是夸张的说法。猎户座已经升上了天顶,沿着猎户座的三颗亮星的连线,可以看到不详的天狼星正在闪闪发光。
黑水的护卫们这个时候可就没有移民们舒服了。劳累了一天的移民们几乎一倒下就睡着了,但黑水的护卫们却不能休息,他们必须轮班守夜。
梅森和杨泰都被安排在后半夜守夜,所以她一吃完饭,就赶紧找个地方躺下了。虽然没有推过车,但仅仅是在泥泞的道路上骑着马跑上一天,也已经让人筋疲力尽了。所以他一躺下,还没来得及在脑袋里想一句“我要抓紧时间睡觉”,就已经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朦朦胧胧中,梅森感觉好像有谁在推他。他勉强的睁开眼睛,就听见罗布森的声音:“换岗了,该你了,小心点。”
夜间营地里禁止点灯,这一来是为了减少火灾的风险,但更重要的还是避免暴露目标,招致潜在的敌人——印第安人和匪徒——的袭击。
“哦。”梅森从毯子里钻了出来,摸黑穿好了衣服,拿起了他的那杆麦克唐纳1857步枪。然后掀开帐篷,走了出去。
外面很冷,但却意外的比上半夜要明亮不少。因为后半夜里,半轮月亮升上了半空,于是黑暗退却了,辽阔的原野也隐隐的显现了出来,就连那条坑死人的道路也依稀可见了。
梅森看到杨泰也从他的帐篷里面钻了出来。他拿着一支发射鹿弹的双管猎枪,腰间还挂着一把砍刀——他的枪法不算好,还是用更容易命中目标的霰弹枪比较方便。
“很冷吧?”梅森对杨泰说,“好在下半夜有月亮,不像上半夜那么黑,即使有情况也能看到。”
“我们能看到别人,有心人更能看到我们。”杨泰回答说,“我倒是宁愿大家都看不到。”
这一夜倒是相当平安的过去了,没有印第安人也没有匪帮来偷袭。这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夜战是一种充满了变数的对组织度要求很高的作战模式,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匪帮,都没有这么高的组织度,对他们来说,夜战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犯不着这样冒险。
不过太平无事的情况在第二天发生了变化。早上车队准备出发的时候,眼尖的梅森就看到,在远方有两个骑马的人远远地跟着他们。这可不是好兆头,如果这两个人是正常的旅客,他们肯定会赶上车队,因为在这样的荒野里,无论如何,一起走总是更安全一些的。而这两个人总是不远不近的跟着,车队走得快,他们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