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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欢:首席宠妻成瘾-第3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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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会儿整个人几乎是平躺在淤泥上,听到那庞然大物冲过来的风声,也很明显感觉到身体下方淤泥的涌动,他拼尽全身力气,使劲往沼泽外刚才程瑾瑶站过的地方滚去。
    淤泥有黏性,根本不可能滚得如平地上那那般利索,不过十多米的距离,这会儿却远得如同天涯。
    生与死的交接,明明只是一瞬,可在殷墨的感觉中,却仿佛时光慢了许多,他甚至在滚动的时候,看见原本蹲在沼泽边缘的水豚吓得如鸟兽散。
    原来,这才是沼泽地里的霸主,之前居然没在任何资料上看过。他想。
    风声更疾,身下的泥浆已涌起半米高,肉食动物口腔里特有腥臭扑面而来。
    他顺手从腰上拔出匕首,电光火石之间,他的目光如刀般盯在那动物的眼睛上。
    他打算趁这东西一口咬过来的时,一刀刺上去!
    这是他能找到的那东西身上最柔软的地方了,若一刀能刺中,那东西必然会狂躁,他必然会陷入很深的危机中。
    但危机这东西,从来就是两面,他可能会被那东西一头撞死,一口吃掉,也可能会被这些不断涌动的泥浆推向岸边更近的地方,也可能会被这东西一个摆尾撞出泥潭。
    面对张口即可吃到的食物,那东西将殷墨审视了一瞬,嘴巴随即长得更大,再一个俯冲。
    猩红的舌头,尖锐的牙齿,令人作呕的食物腐烂的味道冲了过来。
    便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殷墨的大脑里精确的算着那东西冲过来时,他左手应该在他上颚处接力,然后一跃翻起,右手将刀刺进他的眼睛。
    然,左手还没撑到那东西的上颚,只听旁边已传来“咻”的破空之音。
    尖锐的子弹,呼啸着堪堪擦过殷墨的手背,带着灼热的气息,直射入那东西的口腔。
    殷墨清晰的感觉到那东西的动作停了,他根本不敢有任何停留,忙继续往外滚去。
    子弹的威力,从来就不是电视里演的那般小儿科,旋转的弹头,轻易将血肉绞成肉泥,将骨头绞成粉末,最终卡在另一根骨头与骨头之间。
    那东西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先前只是惊愕,等疼痛从所有末梢神经传递上来时,它狂躁了!
    原本只是捕食,这会儿却是报仇!
    它原本还拖在沼泽里的巨大的尾巴忽的破泥而出,巨大的势,巨大的力,朝殷墨横扫而去。
    眼看灭顶之灾转瞬即至,远处枪声已密集的响起,机关枪的声音,无数子弹从空中飙过,从殷墨头顶横扫而过,直射那东西。
    他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忙再次往岸边滚去。
    身体下方是粘稠的因那东西狂躁而不断涌动的淤泥,上方是随着那东西剧烈反抗被甩出来的淤泥,殷墨的身体也跟着不算扬起与抛下。
    滚动间,他看见程瑾瑶居然带着四个属下,端着枪朝他这边跑来。
    呵,他就知道是他们!
    这鬼地方,除了自己和这群疯子,压根就没有其他人。
    “殷墨,抓住!”一条带铁钩的绳索已抛到他的旁边。
    殷墨没半分迟疑,一把抓过绳索,在手臂上缠了两圈,整个人往岸边拖了几寸。
    只可惜,他的这几寸,程瑾瑶却是被拉向沼泽移了好几步。
    “留两个人开枪,其他人帮我!”
    程瑾瑶话音未落,殷墨已明显感觉到自己离开沼泽的速度的已越来越快!而子弹,依旧在上空横飞……
    几乎是就在他身体落在实地上的那一瞬,几乎是就在他回头的那一瞬,他看见方才还想吃他的庞然大物重重的跌下泥潭。
    太重的体重,那东西从跌落泥潭到完全被淹没,不过20多秒。
    在这20多秒里,他甚至还没想清楚,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品种的动物,亦或者是沼泽泥水怪?
    “你还有力气吗?”程瑾瑶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若还有力气,就再往我们这边来点儿,谁也不知道这沼泽里待会儿会不会再钻出来一只。”
    “动不了,帮我一把。”殷墨很大爷的。
    “想得美,脏。”程瑾瑶嫌弃,“我愿意跑回来救你就不错了!”
    “恩,也是。”殷墨居然很认同的,继而开口,“想要什么?”
    “不能是报恩吗?”程瑾瑶调侃。
    “你像是那种不切实际的人吗?”殷墨反问,然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往程瑾瑶的方向走了几步,再重新坐下。
    “确实不是。”程瑾瑶笑,“第一,前方还有许多毒物,你和我一道,我会安心许多;第二,刚才用于救你的子弹,你得10倍还给我,我要最好的朗姆弹;第三,从今以后,我在你第一军‘火集团所有采购的物品,给我打五折。”
    “第一和第二都没问题。至于第三……”殷墨顿了一下,“你不会不知道第一军‘火集团的当家是谁吧?”
    “当然知道,玉公子嘛!”程瑾瑶从背包里拿出一包湿巾,丢到殷墨面前,“难道你的一条命,不值得他给我个成本价吗?”
    殷墨笑,扯出一张湿巾,把脸上泥浆擦掉大半,很无情的告诉她一个事实:“若没有顾岚那事儿,当然值。”再扯出一张湿巾,将眼睫上的泥浆擦掉,笑言,“你说你堂堂南非钻石公主,难道还吝啬那几个小钱?买东西找人打折这种事情,说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程瑾瑶脸色变了几变,握着的拳头紧了又松,最终平静的:“我差不多快破产了,冷昊联合了南非其他有实力的钻石商,用我当年对付他那招,对我进行围剿。我的手段不如他,几乎一败涂地。”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自嘲的,“你以为我嫌命长想来走这一趟?还不是为了传说中沉在水潭里的宝藏。”
    “那你找到宝藏了吗?”殷墨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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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第710章 那个人,想我死

“那你找到宝藏了吗?”殷墨问。
    “没有。”程瑾瑶眸色中居然没有失落,她笑了笑,“我们在湖底没有找到宝藏,反而差点全军覆没。当然,有可能宝藏真的存在,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也有可能湖底根本就没有宝藏,只是诱我来的那个人,想我死。”
    “是谁诱你来?”殷墨再问。
    “很多人。绝境,亲信,方方面面的线索,或者说,隐藏在后面的冷昊。”程瑾瑶的脸上一抹仓惶。
    她转过脸,不想让人看见她的表情。
    这也许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对方却要她的命!
    曾经,在英国的时候,她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冷昊的后面,叫他“昊哥哥”,曾经的情分,在她的一场追逐中,如世界上所有的战争般,成王败寇。
    败的那个,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当年那事儿,你也确实过分。”殷墨说,“就冷昊宠妻的程度,要你命不足为奇。想当年,欺负过顾岚的人都受到惩罚了,你害他们分开五年,他恨你自是最深。”
    “是,我知道,所以我一直在等。”程瑾瑶说,“最初是惶惶恐恐,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手段,后来,当周围四面楚歌,我陷入当年与他一样的境地,我以为那就是他的报复。”
    她顿了一下:“在南非,石油与钻石。石油是国与国之间的争夺,政府军,革命军,各国的正规军与数不尽的雇佣军,伴随着永不停歇的战争与火光。而钻石,则是更为纯粹的杀戮。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从南非出来的钻石,每一颗,都沾着鲜血。”
    “我不能倒下,因为我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更多人要死,我们这一脉,几十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她说,“关于非洲无人区腹地藏有宝藏的说法由来已久,从前我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一是谁也不知传言真实度有多少,加上这地方一向邪门,我也就没打这里的主意;二是不缺钱,为什么这么多人为了钻石疯狂,就是因为它太暴利。”
    “而我们这一脉的差点破产,让我想起了这事儿,我需要钱。于是,我派人专门调查这事儿,带回的消息是无人区宝藏的事很可能是真的,而且就藏在雨林腹地的那个水潭里,甚至我还得到了一张羊皮卷地图。”
    殷墨这才想起,最早遇到程瑾瑶的时候,便发现他们对无人区地形有一定了解,原来是那张羊皮卷。
    “后来呢?”殷墨问。
    “后来?”程瑾瑶说,“后来你不都知道了吗?若没有你,我们这一行在瘴气区就得死,然后是食人树那里,那东西实在太可怕,能逃出来实在是佛祖保佑。”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宝藏可能是个局的?”
    “在水底,兄弟们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张羊皮卷有问题,上面标注了蛇区,毒蜘蛛,蚂蝗,也标注了水潭的位置,却没有标注瘴气和食人树,这两个地方,是我们必经之路。而这两个地方,又恰是我们差点丧身的地方。”
    “水下是什么情景?”
    “精巧的机关,前所未见的生物,被诅咒的世界。”程瑾瑶简单的说,对于那里的一切,她显然不想说。
    “据我所知,你出生在南亚程家,是程家最小的小女儿。而你的哥哥,是被誉为华尔街鬼才的楚彦。”有这样背景,缺钱的话,说一声就是了,何必以身犯险?
    程瑾瑶知殷墨想问什么,笑了:“没错,南亚程家。整个南亚最神秘的家族,曾有传闻说,程家甚至可以左右总统的选举。我不否认程家有很多上层建筑的人脉,可那是程家,不是程瑾瑶。大家族有大家族的鲜光,也有许多别人想象不到的禁锢。在整个程家,知道南非钻石公主是程瑾瑶的人,不超过三个。而至于三哥楚彦,当年,冷氏股票狂跌有他的功劳,所以,当我受到重创的时候,他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趟出去后,你什么打算?”
    “我能有什么打算,重新抢地盘呗!钱要赚,兄弟们的命要保。”程瑾瑶笑,似乎这是个很可笑的问题。
    “不打算对付冷昊?”
    “我一个商人,怎么敢和全球雇佣军第一的狼牙斗?更何况牵扯到顾岚,只要她一句话,你家公子会袖手旁观?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程瑾瑶笑着,眸中半点笑意也无,“好了,你休息够了没?若休息够了,咱们就启程,争取早点出去。这个鬼地方,我是一刻也不想呆了。”
    “喔,你也有不想呆的时候。早前碰到你的时候,我以为你带着一群人来度假的,又是方便面又是罐头,甚至还带了气垫船和潜水衣。”殷墨再又看过她一眼,目光扫过自己身上正在不断干去的泥浆,把目光落到其他几个男人的大背包上,“给我取一套干净的衣服。”
    程瑾瑶点头,朝身后手下递过一个眼色,很快一套干净的快干衣裤已递到殷墨手上。
    殷墨说了声谢,往树林里走过几步,很快换了衣服出来。
    深蓝色的衣裤,虽与殷墨平时最喜欢穿的颜色大不相同,但因得颜值高,倒也不觉有违和感。
    再之后的几天的路,虽与进无人区时一样,有遇到各种各样的毒物,但因得殷墨在,总能就地取材的帮他们顺利度过。
    三天后,一行终于越过雨林外围最后一棵树,将背包往旁边一甩,横七竖八的躺在沙地上。
    黄澄澄的沙,明晃晃的阳光,40多度的温度,躺在沙地上的几个人,就仿佛置身在天地间巨大的烤箱里。
    身上水分在快速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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