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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这种接触和交往,只是礼节性质的也不可以!这在英美法系中,是一条严格贯彻的习惯规则。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打官司的诉讼双方,都要竭力避免同对方证人的往来或接触。
如果不注意这种规避,那么,一旦被人告发。与证人联系的律师或者代理人,便有“勾结证人”的嫌疑。有了这个嫌疑,法庭就会决定给此人以停止出庭的处罚。与此同时,被勾结的证人,法庭也会停止其作证资格,并宣布其证词无效。
青小艺在美国待了数年,自然知道这些规则,发现日本律师敲门后,很容易的便推出日本人的阴谋。日本人的律师团队有上百人,舍弃一个不算什么大事。而中国近千名证人中,只有余生一个有巨大的影响力
一旦这个日本律师真的进门,或者和余生、青小艺有所接触,并被人拍摄下来。那么,余生这个证人就别想当了,日本人必然会找人告发这个律师和余生。这便如同下象棋一般,用一个卒子,换来一个对方的一个车或者是将,是绝对划算的买卖。
日本人其实也畏惧余生的影响力。虽然人都有不承认自己罪责,以逃避义务和惩罚的心理倾向。但是,一旦事实明确,无可逃避,便会接受。余生的影响力,足以让一部分尚且不承认、不正视事实的日本人,心理防线崩溃。
所以,只能用此策略。只要青小艺让日本律师进门,余生便跳进黄河都洗不清自己的嫌疑。却不想,一向是文弱儒雅。待人热情的青小艺,居然让一个美国女兵把这个登门的日本律师直接送到了盟军总部,给关了起来。
而盟军总部也对这些行事肆无忌惮的日本律师发出警告,不准他们在审讯之前。再次骚扰余生及其家人。这一下,日本律师团终于老实了。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日本投降十一个月后。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大厅。余生作为第一个出场的中方证人,出现在法庭上。记者席上的记者们此时都快疯了。手下不停,谋杀着无数的胶片和胶卷。
庭长是澳大利亚的威伯。威伯说道:“如果法庭允许的话,起诉方希望传唤一位证人:余生先生!”
余生就此大踏步走上法庭。按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规矩,在司仪官从证人休息室中把该证人引入法庭、登上证人台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举行宣誓。依照美英法系的制度,证人宣誓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一切证人的证言都必须经过宣誓加以确认。如果证人拒绝宣誓,那么证人的证言就会被认为无效,法庭就不能把证人的证言作为证据采用。
虽然,这种宣誓在证人声称其不信仰任何宗教的情况下。也有例外,但是余生在宣誓时,仍旧说道:“虽然我并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是,我可以以自己死于日本人之手的妻子起誓,以自己的血脉传承起誓,以无数战死的亡灵起誓,我所说的句句属实。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
余生此言一出,法庭上便安静下来。只剩下拿着笔和本子,疯狂记录的记者们笔下的沙沙声。威伯按照程序问道:“请你告诉我们你的全名。”
“现名余生。姓余,名生。在日本人入侵南京之前,名叫余胜。”
威伯接着问道:“你是何时何地出生的?”
余生道:“我于一九一四年十一月二日生于中国南京。”
威伯问道:“你在哪里接受的教育?”
余生道:“我并没有上过大学。只上过小学和中学,并在家接受过私塾教育。然后便继承了家中的武馆。”余生此话一处,记者席和观众席上一片哗然。作为一个强力的文化人士,作为一个蜚声海内外的大导演,居然没有上过大学!这可是个吸引人眼球的大新闻。
威伯也有些意外,他和余生接触的不多。但也知道余生的文化素养并不低。不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不是八卦的地方,威伯没有纠缠于这个问题。接着问道:“你在中国居住了多长时间?”
余生道:“自出生开始,我就一直居住在中国,直到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威伯接着问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南京城内的中国军队和中国人有没有进行过任何对日本军队的抵抗呢?说一下你所知的,日本人进攻南京的事情。”
余生答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一日,我和妻子叶轻语,就听说了日军攻占江阴要塞,并下令进攻南京的消息。后来,各种消息逐渐传来,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日,我们又听说,中国海军在中日江阴海战中全军覆没。这个时候,我和妻子叶轻语已经开始计划逃亡。”
“到了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我从一个曾经在武馆习武的师兄说,南京守军将领唐生智打算放弃巷战。下令撤退突围,中国军队的抵抗力量土崩瓦解。我听说中国军队会从下关渡江,撤到浦口。所以就带着妻子准备跟着中国军队逃离。这样比较安全。”
庭长威伯接着问道:“那么,在下关渡口和你一样准备跟随中国军队渡江的平民多么?”
“非常多,江面上全都是漂浮物。大量的人准备借助这些漂浮物渡过长江。”
“那么,这些平民在渡江的时候遭遇到日本军队了么?”
“遭遇到了。”
“那么,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日本士兵在南京下关渡口遭遇到中国平民后,是如何对待中国平民的呢?”
“在渡江的时候,出现了日本海军。有五艘炮舰,四艘驱逐舰和四艘海巡艇,这些舰艇上都有机关枪。在这些军舰发现江面上和下关渡口的中国平民时,开始集中火力,射杀拥挤在下关和江面上的中国平民。”
在余生说完这一段记忆之后,日本律师团的麦克马纳斯,打断余生的叙述道:“如果法官阁下允许的话,我认为如果在这里可以提供这类证词的话,那么法庭给予起诉方的言论自由似乎太多了,尤其是我以前曾经提请法庭注意,起诉方用了许多时间来证明共谋罪(conspiracy)的存在,而这种作证被允许,却没有任何一个被告可以同任何共谋罪联系在一起。我知道这在……”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到了这个时间,以威伯为首的十一位大法官,也基本上明白了日本人的延宕战略。但凡是日本律师发言,就会在一条法理上云山雾罩的胡扯半天。
威伯打断麦克马纳斯的话,说道:“你我都知道在目前阶段,这种联系可以通过起诉方的证词来建立。”
麦克马纳斯辩白道:“我知道,庭长先生。”
威伯接着道:“我还没有说完!我曾经至少说过两次,而且你也听到过我所说的话。这种原因相同的反复反对是对法庭的不敬!”
麦克马纳斯假装道歉,拖延时间道:“嗯,如果我给您留下这种印象的话,我很抱歉,阁下,但是我只是在努力尽我的职责而已。我所代理的这位绅士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要尽力保护,我要为他竭尽所能……”
眼见得这个麦克马纳斯又要开始扯淡,威伯打断道:“你应该遵守法庭的规则,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来尽你自己的职责!”xh:。234。44。19
第二百五十一章 反诘
麦克马纳斯却继续道:“如果法官大人允许的话,我想利用这个空隙提醒法庭,我相信各位法官已经注意到这位证人所说的射杀,如果这位证人真的遭遇到了日本军队的射杀,那么,他是怎么完好无损的站在法庭上的呢?”
余生大怒,淡淡的瞥了一眼麦克马纳斯。麦克马纳斯被余生一眼扫过,但觉得脖子一凉。余生不但和日本人有过厮杀,还是顶尖的富豪,威势煞气早已养成。平日里收心养性,一旦震怒,却是势不可挡。
余生可没有遵循英美法系各种规则的习惯,麦克马纳斯在质疑南京大屠杀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死定了!更别说此人间接帮助了大量的日本甲级战犯。
威伯不理略有尴尬之色的麦克马纳斯,对余生道:“你可以继续你的回答。”
余生继续道:“我和妻子当时已经几乎逃到了对岸。但是,很不幸,我的妻子叶轻语被日本人的机枪打中了。如果不是依靠一根渡江时所用的巨大房梁,我也会被打中。不过,即便如此,我也被那根房梁打中头部,昏迷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顺着江水漂流到上海滩。”
这是余生第一次将自己的往事公诸于众。一众记者笔下飞快,记录下余生对于自己生平叙述的每一个字。
而在此时,日本人请来的美国律师麦克马纳斯又开始扯淡了:“庭长先生,我恳请法庭允许我就法律问题说几分钟的话。”
威伯道:“请说。”
麦克马纳斯说道:“庭长先生,我的意见是,你已经驳回了这一反对,但是法庭还是没有完全明白我的意见。”
威伯针锋相对:“我们总是完整地听取你的意见!”
麦克马纳斯接着道:“那么,我不想占用法庭的时间再次提出反对。但是法庭能不能进一步听听我的意见呢?”
包括威伯在内,所有的大法官都满头黑线,当律师能当到这个无赖境界,简直就是一绝。威伯道:“我一点都不清楚你会提出什么反对。你并没有告诉我。”
麦克马纳斯对他人的厌恶,似乎毫无察觉:“嗯,如果法官阁下允许的话。我刚才提过你曾经驳回了我的反对。”
威伯无奈道:“陈述你的反对。”
麦克马纳斯终于得到了胡扯的机会,开始长篇大论,云山雾罩道:“在共谋指控方面,这些被告被指控犯有共谋罪,他们因为某些行为而受到指控,法官阁下在很多场合对起诉方明确地说“好的,与共谋有联系”。这当然没有问题,但是阁下在这方面你将给予起诉方多大的自由,由此。被告可以在晚些时候再被传唤。这样,就有这样一种可能性:本被告中的三四个人就可能不会被宣告无罪,这种证词就会成为只针对其他被告的证词。庭长先生,我的意见是……”
没有任何一个法官会再听取麦克玛纳斯的意见,因为这货根本就没有什么意见,他纯粹是来拖延审判时间的!
威伯打断麦克马纳斯的长篇大论道:“对于每一个被证明有罪的被告,这都是适用的。我已经允许你发表长篇讲话,这样你扯得这些淡就可以记录在案名留青史了。”
按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程序。证人作证以及受讯分为四个阶段。即“直讯”、“反诘”、“再直讯”和“再反诘”。其间的过程极为繁杂。而且有的阶段相互重叠,划分的根本就不是那么清晰。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的过程中。当一个证人被带到证人席上并履行了宣誓或类似宣誓的手续之后,直讯便开始了。刚才威伯对余生的问答,便是直讯。而日本律师对威伯审讯程序的质疑,连带对余生的质疑,其实已经算是反诘这个阶段。
在直讯阶段,直讯执行人。一般是庭长或者某个大法官。对证人的直讯通常都是由讯问他的姓名、年龄、籍贯和履历开始,然后再逐渐问到案情本身。证人对执行人所提出的各个问题的答复,都会载入法庭记录,这种记录便构成该证人的证言中最主要的部分,也就是证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