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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彪多得龙叔尽心指教,点拨得头头是道,有了谭彪,龙叔算真正有了一个靠得住的谋士,他的犯罪集团也不断壮大发展。龙叔见谭彪已经颇有小成,更是推崇备至,叫他做了二掌门,自己很少出面行事。
狄康在鬼街口巡查多年,缴获过龙叔的一批货,当时谭彪凭着义气,独自顶了下来,替龙叔坐了几年牢。狄康也不是傻子,知道这里有些蹊跷,可查了几年,只知道这条链子的头人叫“龙叔”,狄康至今也没查清这个“龙叔”到底是谁。
狄康围着那个大泥巴来回转悠,倒也看不出什么纰漏。那个司机,似乎比货主老成些,说这泥巴是朋友拖他给捎带的,那朋友闲着没事,平时就捏个泥人,搞个泥塑什么的,欺负蓝毛子老外人傻,换回不少很值钱的貂皮。司机又说,这泥巴跟倒卖文物差老鼻子了,您要是放心不过,我到鬼街口里给您借把洛阳铲,你铲几下瞧瞧?
这番话说得似乎有些道理,狄康转到泥巴的背后,还是觉得有问题,由此可见,狄康攻于心计,城府很深,是一块搞侦探的材料。他趁司机不备,用手里的家伙捅了几下,没感觉里面有挡劲。他又在表皮抠了几下,果真有东西从泥里掉出来。狄康放在手上一看,有点失望,不是青铜,也不是玉器,更不是瓷器,倒像是骨头,凭他直觉判断,那不像是人骨头,倒像是牛马羊之类畜生的拐骨。
俗话说,捉贼拿赃,捉奸拿双,现在查了半天,只查出个骨头拐出来,实在没有再插手的理由。狄康心眼多,把那骨头反扣在手掌里,偷偷避过司机的视线,就此离去。
再说那个货主,名叫王二,一口气跑到一栋大宅院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喊着:“出事了,出大事了,那批货全翻了。”
王二刚刚站稳,迎面就接了个耳光,直吓得背上满是冷汗,一颗心怦怦乱跳,脸上疼得是龇牙咧嘴,一时间手足无措,想必王二也是个挨惯抽脸的货色,怎么着也攒下了点经验,片刻之间,他就换上了一副招牌式的笑容,也不说话了,就笑着,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看你怎么办?
“真是废物,什么事都办不干净,车翻了,你跑什么人呢?”再看出手抽人、怒声说话者,不是旁人,正是谭彪。
第三十章 死亡时间
不知不觉,半日下来,谭彪出师不利,狄康缉查未果,葬狗坡仍是一片疑云。
若像何敬业所说,猴渣的车没有碾压到格格,那格格又会是谁撞死的呢?是什么时候被人碾死的呢?这起案件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由于此案疑点众多,又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何敬业只有耐着性子,等那个能倾听尸体说话的人到来。
能听明白尸体说话的,只有法医。提到法医,远的会想到提刑官宋慈,近的会想到神探李昌钰,但这都是血性男儿,而到葬狗坡的法医,不仅年纪不大,而且还是个女的。
任何一个女人,见到现场的惨状,都会尖叫,会大声哭泣,会浑身发抖。而这个女人,却拎着勘察箱,很雄赳赳,很气昂昂地走进警戒线。只见她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随便递个表情,都能让人热血沸腾。谁也难以把她与凶杀、强奸、伤害、枯骨、腐尸和血腥的现场连在一起。其实,就连何敬业也挺纳闷的,一鲜花似的人物,怎么就有一铁打的胆儿呢?单凭这一问题,就值得为她作一番介绍。
她叫何晓筝,是何敬业与池文青的女儿,何震林的妹妹,也是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科的法医。
本来何晓筝的成绩是不够当法医的料,谁知高考那年,她发挥得特另类,分数蹦了个历史最高点,何敬业趁她不在家,滥用了一次父权,帮她填了个志愿表,没几天,何晓筝就被录入刑警学院法医系。
何敬业认为,这不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是个正义的选择。但在大多人看来,这全是扯淡,一个好好的花骨朵全就这样被他摧残了。从此以后,在何晓筝的世界里,不是筷子,就是刀,不是活人,就是死人,每天对着尸体喝水,对着骨头吃饭,对着血迹凝思,对着黑夜自言自语,没有第五种选择。
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何晓筝对破译死亡的兴趣,简直到了中毒成瘾的地步。只要一个礼拜看不到尸体,毒瘾就会发作。哪怕盯着菜市屠宰区家畜的尸体,分析屠夫的刀法,也是一种解决毒瘾的方法。但她平常的言行,还是比较令人安心的。
何晓筝路过猴渣的时候,看了猴渣一眼,她认出了这个光脑袋的人,是她哥何震林的同学猴渣。何晓筝没和他打招呼,直接朝警戒线内走去,走着,走着,她又突然转过身去。她朝警戒线外望去,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她盯着那只导盲鞍,问:“死者是个盲人吗?”
何敬业刻意降低音调,以缓慢的语气回答:“是的,那只狗是她的导盲犬。”何晓筝目光透出诧异神色:“‘她’是谁?您平常都是惯用‘受害人’、‘死者’的,是不是快退休了,连专业术语都懒得说了?”
何晓筝的洞察本事,精到这个份儿上,何敬业真是不服不行。他低下头,假咳几声,说:“她是萧明恒的女儿:萧楚格。”何晓筝听后,只“嗯”了一声,直接走向尸体。其实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是一场普通车祸的话,何敬业不会把她叫到这里现场来的。
按照惯例,何敬业要先向何晓筝介绍一下案情:“十点四十分左右,我们接到报案。死者是一名女性,今年二十一岁。现场除了三组轮胎印以外,没有轮胎刹车的痕迹,没有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尸体也没有翻滚迹象。车辆轧死人以后,逃逸。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名失明的女孩,死于其他原因。我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何晓筝只听,不回话。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何敬业继续说道:“现在,最令我难以理解,也是最异乎寻常的一个就是举报人的口供和现场勘察,出现明显分歧。尽管从车痕上看,他们不是肇事者,但这并不能排除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他们的口供怪异、不合逻辑,简直匪夷所思。尽管我已经绞尽脑汁,但对案发经过,还是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我想,如果车胎痕迹不能揭开真相,那么线索一定就在尸体中!”
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格格仰面朝上,任人察看,滞留在地面上的血迹,腥得有些可怕。这个让人愤恨难当的凶手究竟是谁?他逃出现场,难道能逃出王法和良心吗?有心软的妇女当场哭泣着诅咒凶手不得好死,抓到他之后,一定要凌迟他一番,敲断他七八根骨头,最好是他的肋骨和腿骨,用烧红的钢针戳进他的手指,用剪刀把他恶心油腻的人皮剥开,一点一点的撕裂,让他用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声向死者赎罪,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何晓筝理解群众的呼声,但作为一个法医,能做的只是尽量收集证据,重现当时发生的一切。她打开现场勘验箱,戴上手套,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仔细勘察死者的每一块肢体。
对于一个法医而言,残肢断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干干净净什么也看不出来的尸体,那就意味着什么线索也没有,怎么重建现场?怎么破案?怎么给刑侦人员指引追捕方向?相反,尸体损伤越多,说明罪犯留下的痕迹越多,重建现场的可能性就越大。
大约五分钟后,何晓筝通过死者尸体温度,以及颜面部和眼肌出现的尸僵,判定萧楚格死亡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8点——9点之间。
猴渣虽然站在警戒线外,但何晓筝的话,他听得清楚,猴渣仔细回忆,发生撞击前,他们正在听十点新闻,也就是说,猴渣来葬狗坡之前,格格已经死了。猴渣急忙向何敬业说明情况,他看何敬业没表态,最后冒了一句:“不信,你可以问高娃。”
而高娃的回答却让猴渣一惊,她说:“我记不清楚了,真的,当时真的是太害怕了。”
猴渣对高娃这个态度,深感失望:“怎么会呢?我当时开了收音机,我记得还说去韩国,日本,香港的航班被迫取消高娃,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如果高娃应声点头的话,那么猴渣和这场车祸就很容易划清界线了。可高娃却说:“我们确实在葬狗坡撞到人了,我记得很清楚,车子停下后,猴渣满脸都是血,否则,车子也不会花成那样的。”
听了高娃所言之后,猴渣好似当头挨了一棒。如无意外,当头一棒下去,足以致命。但一直以来,意外始终在发生着,打一百杀威棒不死的有,戳一指头就完蛋的也不缺,说到底,是高娃的言行,太出乎意料了。
第三十一章 致死原因
何敬业疑惑,难道何晓筝判断死亡时间有误?
这句话就有点太伤自尊,何晓筝立刻反驳,说:“8点~9点虽然是个范围时间,但绝对不会出了这个范围。”
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医学家,就是宋慈。那本《洗冤集录》,是他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杆子与仵作一起干活干出来的,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宋慈,都是提刑官。遇上这样有争议,有疑点的车祸,何晓筝基本都是采取一边尸检,一边和家属解释,保持尸检分析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公断。
何晓筝看了一眼萧错,她知道,刚来到现场,死亡时间就出现争议,不说个明白,萧错怎么能罢休?于是,她指着格格面部:“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松弛,便逐渐强直变硬,将尸体固定成一定姿势,称为尸僵。尸僵通常在死后1~3小时出现,死后6~8小时波及全身,10~12小时发展到高峰,3~5天缓解消失。现在,尸僵已经从死者的脸部和眼肌向周围扩散,但还未波及全身,这说明死亡时间应该在3~4小时之间,也就是8点~9点之间。”
何敬业急忙问道:“那猴渣撞的是什么人?”
何晓筝继续说道:“如果按照高娃所说,他们在葬狗坡撞到的东西是‘人’的话,那么,人体首先要经过撞击,出现撞击伤痕,撞击后会因惯性被抛出,摔在地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而后是落地翻滚。”
何敬业点头,说:“不错。”
何晓筝又接着说出一件让何敬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刚才在检查死者尸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抛掷或摔跌伤,更多的却是碾压伤和拖擦伤。那么,我就有理由否认,猴渣所撞的东西,不是萧楚格。至于,猴渣是不是十点以后赶到葬狗坡的,他是不是撞到其他什么人或物,只有稍后做进一步调查。”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高娃自觉尴尬,脸上也挂不住了,趴在猴渣身上,猫哭耗子似的抹眼泪,跟猴渣解释是自己太紧张了。你还别说,猴渣那小子还真他娘的信她。
何晓筝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忽略这个奇怪的问题。一般来说,高娃和猴渣是情侣关系,她应该袒护猴渣,可事实她却有意无意地将猴渣引导在这场车祸之中,这不合情理。何晓筝这个时候用算盘是对的,事实证明,这将是一道十分不靠谱而又难得出结果的计算题。
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