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狄康反复猜想:“萧楚格是个盲人,什么也看不见,张友和夫妇为什么要杀她呢?如果不劫财,也不劫色,那就是秘密,非常重要的秘密。可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她能知道什么秘密呢?”
何晓筝说:“根据张友和夫妇的口供,他在撞了萧楚格后,又去了耶那村的娜仁萨满那儿整骨。如果是谋杀的话,那张友和夫妇的心理素质也太好了吧。我爸查过张友和的档案,他虽然没有犯罪前科,但是,他有精神病史。”
“张友和是个精神病患者?”
何晓筝点了点头,说:“不全是。确切地说,是狭窄空间恐惧症,这是一种精神科疾病。这种恐慌症的出现,可以没有先兆,患者突然感到惊慌、眩晕、视力减退、出汗发抖,甚至心前区疼痛,数分钟后,恐慌感达到极点,病人甚至感到自己濒临死亡的边缘,最后出现不能自控的行为。”
狄康这回可长见识了,在文物缉查队里,一天到晚对着一些破铜烂铁,如今一碰案子,就觉得浑身兴奋:“不能自控行为,是指杀人吗?”
“在美国,有一个人,用斧头砍了他的妈妈,他的妻子,还有他的女儿。还把他们全煮了,然后再吃掉。经过警察调查,这就是由于他长期封闭在一间房子里造成的一种恐惧症,叫狭窄空间恐惧症。我只是举例说明,张友和可没那么严重。”
“发病是什么样子?”
“一般会用大笑来缓解自己的恐惧症。患者会拒绝到他初次发病的地方,如果,患者第一次病发时在地铁车厢,以后他就会对地铁产生恐惧感。换句话说,如果,张友和在葬狗坡发病的话,那他就会对葬狗坡产生恐惧,不会再去那个地方,即使去了,也会再次发病的。可那天现场模拟的时候,张友和在现场,当时各方面都表现得很正常。那就说明,他对葬狗坡没有恐惧感,并且,没有在葬狗坡发过病。”
“张友和没犯病,不代表他没有产生恐惧,葬狗坡本来就是阴晦之地,不排除他精神出现恍惚的可能性。”
何晓筝举手赞同,她摸了摸脖子,把早点从狄康那边拉了过来,又开始一边吃,一边继续说:“第五区域:拖拉血痕。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目前,这三个区域基本符合车祸特点。”
狄康仔细看了照片上的血迹,突然否了何晓筝的观点,他说:“不,这不符合车祸特点。你告诉我,人体里有多少血?”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但不同个体之间有差异,男子的血量比女子要多些,肥胖人由于脂肪较多”
狄康拉过屏幕照片,对着何晓筝说:“你看,第六区域,这里是尸体被拖拉后的横卧处,血迹为什么这么少?你告诉我,人体在什么时候,流血量会明显变慢,变少?”
何晓筝说:“死亡后!”
“你再看,萧楚格的血,几乎全部流在第二区域里,也就是这块新柏油路面上。从柏油路到草丛,只需要两分钟的路程,你仔细看,她那条断肢周围的草,几乎没有血迹。我问你,人在什么时候,断肢后不流血?”
“死亡后。”
“你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我对天发誓,萧楚格在柏油路上的时候,是有生命的。”何晓筝指着第二区域的血泊说,“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就会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所以,萧楚格在这个位置的时候,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就是说,没有抛尸,弃尸,移尸,僵尸,荫尸,诈尸的可能性?”
何晓筝义正词言地回答:“绝对没有。萧楚格身上有多处皮下出血,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在骨折周围软组织也有出血,这都是生前伤。再看她的那条断肢,出血量很少,而且不凝集,呈流动性,说明这是她的死后伤。”
何晓筝将照片切换到萧楚格腿部的淤伤,继续说道:“萧楚格的这块伤,已经明显肿胀,通常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而死后损伤,是没有炎症反应的。”
狄康大惊失色,问道:“在两分钟内,生前伤和死后伤,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何晓筝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说:“从萧楚格腿上淤伤的炎症反应可以推测出,受伤到死亡,相隔大约30分钟。”
“30分钟?停、停、停你说萧楚格死亡时间是8~9点,而张友和的车是在10~11点经过的,这块淤伤,又是在7~8点出现的,这怎么解释?”
“大师兄,我已经把大脑、小脑、左脑、右脑、前脑、后脑绞在一起,想了N次,却一直无法作最合理的解释。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如果是谜,总是能找到答案的。”
狄康的脑袋,早就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里一个劲地嘀咕着:“不可思议。”
何晓筝却十分清晰地告诉他:“不是不可思议,是空前诡异。整个案件,归纳起来就四个字:一尸三命!”
狄康听到一尸三命,大为震惊,他在仔细确认何晓筝的举动基本正常后,才意识到这个案件非同小可,使他不得不追问下去:“没有目击者,没有口供,你怎么能鉴定出一尸三命呢?”
“首先,是萧楚格的尸体,这是第一命。”
“这是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
“萧楚格怀孕了,这是第二命。”
“第三命,从哪来?”
“第三命在这里!”何晓筝把大屏幕上的画面,切换到一堆草丛上的血迹,“现在,我们来重点看第八区域,这是一股喷溅血柱,喷在距离原始现场大约120米远的草地上,血迹的直径,最小的不到一毫米,很明显,这是高速喷溅的血滴。这种喷溅方式,类似于机械性损伤!”
“是枪击?!”
这种结论,让狄康目瞪口呆,让他不得不暗自佩服:法医,真是一种高智商的活。
第五十六章 无名女尸
一起交通事故,推来推去,就像推雪球,越推越大,越大就越复杂,一转眼就被何晓筝推成一尸三命的恶性案件。何晓筝并不担心案件有多复杂,而是担心狄康能不能推动这个谜团。
狄康虽然是科班出身,警龄也有了数年,但一直受他父亲狄中秋的压制,在公安局里没得到任何重用,除了抓了几个文物贩子外,基本上没什么业绩。这次老刑警队长退休,局里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才把狄康提为刑警队长。局里考虑到狄康没有办案经验,特批他与技术人员合作,与法医搭档办案。
与狄康合作,何晓筝自觉压力重大,毕竟目前的线索,都要靠她去分析寻找。她只有和狄康说明白,说清楚,才有利于案情的发展,于是,她继续说道:“我初步推测,这滩血迹是由低速度枪械类射击头部造成的。因为,我在血迹里发现一小块颅骨,并含有脑组织。这足可以说明,血迹的主人,毫无生还的可能性。”
狄康开始仔细查看萧楚格的现场照片,问:“萧楚格的头部有伤吗?”
“问题就出在这,我仔细检查过萧楚格的头部,完好无损。但这组血迹,确实是萧楚格死亡那天喷出的。”
狄康立刻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那脑浆是从谁的脑袋里出来的?”
“谁的脑袋,我暂时还不知道。DNA可以肯定,脑浆和血迹都不是萧楚格的,奔驰车上的血手印,也不是萧楚格的血。DNA还可以肯定,这组带脑浆的血迹,与猴渣奔驰上的血手印完全吻合,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另外,猴渣脸上的血迹,与萧楚格的血迹完全吻合。”何晓筝说完,拍了拍狄康的肩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命案,一尸三命,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不见得”
何晓筝话未说完,就被狄康打断,他思前虑后,居然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算福尔摩斯复活,他第一要做的就是先弄清楚第一具尸体的身份——那就是萧楚格是谁?”
“据我所知,萧楚格是以萧明恒私生女的身份,住在萧家,已经长达十五年。而案发后,萧错却突然说,他和萧楚格不是亲兄妹。”
“这事我也知道点,两个月以前,萧错和我妹妹狄清正恋着爱呢,就因为这事,狄清叫萧错那小子给嘣了。”
“嘣就嘣呗,你妹妹也没闲着啊,我哥不是让她给我当嫂子了吗。为了订婚,我那个傻哥哥还专门去日本定首饰话又说回来,DNA是不会说谎的,他们的确不是兄妹。如果,萧楚格不是萧明恒的女儿,那她又是谁呢?萧楚格姓什么?叫什么?亲生父母是谁?我父亲曾经问过萧错,似乎萧错也不知道萧楚格的真实身份。根据‘史料’记载,几千年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有孙悟空,没听说有第二个。”
“难道,萧楚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不,从天上掉下来的叫陨石。我说过,萧楚格是萧明恒十五年前抱回家的。”
说话之间,狄康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此说来,没有身世来源,萧楚格就等于是一具无名女尸。”狄康见何晓筝十分同意这个观点,又继续说道,“案情基本已经清楚,现在调查的第一个重点:弄清楚萧楚格真实身份。第二个重点:张友和夫妇是不是真凶,和萧家有什么恩怨。第三个重点:找到那两件军绿色衣服!”
“我是法医,我只对尸体感兴趣。你现在有三种选择:一、带上所有的队员,去找另一个被害者的尸体。二、查一下各派出所的失踪人口。三、一天24小时开机,等人举报发现某某处,发现一具尸体”何晓筝见狄康对她的话,置之不理,急得乱转,“血迹分析出一尸三命,现在少了具尸体,是找是寻,您抓紧表个态啊!”
此刻,狄康突然话锋一转:“如果,第三命是被枪击致死的,那么现场一定会留有弹壳、火药,或者子弹。如果,张友和夫妻是真凶的话,那尸体一定还在葬狗坡附近。这个被击中脑袋的受害者,很有可能目睹了所发生的一切,被张友和灭口。”
何晓筝听言,立刻把狄康否了:“我认为,不能这么早就给张友和下结论,张友和目前只承认肇事车祸,而不承认杀人。”
“我们马上去一趟葬狗坡,继续勘察现场,一是证明犯罪,二是为无辜者洗冤。”狄康虽然没有办案经验,但他态度是极其认真的。他认为,有必要带何晓筝一起去葬狗坡,如果能找到第三命的尸体,查出这个人的死亡时间,就可以推断,案发时间到底是10点至11点,还是8点至9点。
可何晓筝的拒绝却是斩钉截铁,说她还有事。狄康问她什么事?何晓筝说是终身大事。狄康很奇怪地问她:“上次不是说相亲了吗?”何晓筝很无奈地回答:“相是相了”
狄康盯着何晓筝说:“怎么了?我记得,你还到他家吃饭呢。”何晓筝苦笑了一下:“是啊。”狄康又问:“怎么样?还好吧?”何晓筝很郁闷地说:“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愉快,吃饭的时候,他妈妈还拉着我的手,非要把家里的传家玉镯,给我戴上。可是后来,他们谈起了我的工作,就都不吃饭了”
狄康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何晓筝:“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
何晓筝吃完早饭,擦了擦嘴说:“如果真心同情我,就每天给我买一份早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