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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吟白老人失踪的时候年58岁,离异后再婚,后嫁的这个老伴在她失踪前两年已经去世了,前夫在他们离婚后带着儿子去了外地,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丈夫的子女与她一直不亲近。她一直自己居住在永安里小区丈夫留给他的一套两居室内。为此,没少跟丈夫的子女打口水官司。
在仲吟白失踪后,派出所民警也曾询问过他的两个继子女,两从均表示不知道老人的去向,早在四年前,老人失踪两年后,他们已经递交过书面申请宣告仲吟白失踪,并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后来又一度对薄公堂。
现在老人尸体被发现,已经确定为谋杀,罗爱民在正式立案后再度登门询问老人的两个继子女。先找到的,是老人的继女张云静。得知仲吟白已经被人杀死六年,尸体刚刚找到,张云静显得很平静:“警察同志,她的死跟我真的没有关系,当年调查她失踪案时,我也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她失踪的那段时间里,我因为单位公务派遣,根本不在本市。”
“当年的事,你记得挺清楚。你的继母死了,而且还是被人杀害的,好像你的反应太平静了些吧?”
“呵呵,那你们还指望我怎么样?大哭一场吗?对不起,我没那么会装。说句心里话,我也不怕你们怀疑我,她没个母亲样,她嫁给我爸时我才13岁,还是个半大孩子,她天天在我爸耳朵边上说我这不好那不好,撺掇着我爸打我,她还在一边边看边笑,外带火上浇油,我没被我爸打死都是我命大,这个的继母我可受用不起!”
而仲吟白继子张云起也是同样的态度:“我没妈,我妈在我7岁的时候就死了,那个女人不光占了我爸的人,还占了她的房子,现在她死了还怀疑我杀人?哼,我恨不得她死,可为了她这样的人搭上我一条命,她不配!我没证据证明我没杀她,有本事你们来抓我。”
时间隔了这么久,想还原仲吟白死时发生过的事不太容易了,没有第一案发现场,当事人的态度又很不配合。
在警方反复做工作下,张云静才告诉警方一条不知道算不算线索的线索:仲吟白跟前夫生的孩子好像曾经打过电话给她。
寻找仲吟白亲生儿子下落也死路一条了。她的前夫陆强在他们离婚当年也就是18年前,带着他们10岁的儿子陆泛舟去了省外的N市,警方调查显示,四年后,陆强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N市民政局将成为孤儿的陆泛舟送到市福利院,又过了四年,陆泛舟成年,考上大学后就彻底淡出了民政局的视线。现在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文沫跟着罗爱民搜集了不少证人证词,在罗爱民看来这些人的话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明白这位新来的专家到底想了解些什么,反正局长给他的命令就是尽力配合文沫的工作,当然是她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啦。
平静的两个星期过去,范路依然晕迷不醒。
今天早上,房东李大姐外出时看到一家租客的房门未关,便好心地上前看看家里有没有人在,毕竟他们这种成片的出租屋区治安不太好,开着门被小偷偷了可不得了。这一看,就看到租客董婷一丝不挂地仰面躺在地上,胸口还插着一把刀。。。。。。
文沫进屋首先看的就是死者,她陈尸地点距门很近,身上除了胸口伤及心脏的致命伤外没有其它伤痕,离尸体不远处整齐地叠放着死者的衣物。屋内弥漫着漂白水的味道,地板上还有用完的漂白水瓶和未干涸的液体,整个现场共一室一厅,全部擦得很干净,连死者的指纹都被抹掉了。房门门锁完好,从现场可以分析出凶手是在尾随她进屋不久便暴起行凶的,这个可怜的女孩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便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这个现场好眼熟,除了死者没有被分尸,跟郑月茹被害案的现场在细节方面完全一致。
是同一凶手所为吗?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凶手放弃了几乎可以说是凶手标签之一的分尸行为呢?被人打断?心理承受能力到达极限?或者凶手本身没有能力再分尸?
短短两个星期,凶手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
从现场返回局里的路上,肖郁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肖郁的疑点
更新时间2013…11…14 18:13:52 字数:2037
分析王梅梅与秦兰兰的案例时,文沫着重看了几遍凶手寄来的录像。将光盘寄到死者家中,让死者的亲人看到凶手杀死死者的原因,这一点对凶手很重要,不然凶手也不会费这么大的精力故弄玄虚,可是,警方在郑月茹和董婷的凶案现场却没有发现光盘。
合理的解释有两种。第一,昌盛花园的出租房被警方找到使凶手生出了警惕心,为了防止光盘中再记录些能让警方推断出他的藏身之地的信息,索性不再寄送光盘。可是这种可能性不高,郑月茹案的犯罪手法与前两起还比较一致,但董婷案却与之前三起案件出入很大,现阶段警方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让他们并案侦察,凶手要让人知道死者本身罪过深重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第二种合理的解释,便是后两位死者没有关系非常亲近的亲属,或者找到亲属无法达到凶手的目的。但是,凶手的犯罪标志不会发生本质改变。那么,案发现场,即两位死者家里,一定会有凶手留下的信息!
与前两起案件相对,郑月茹与董婷的死亡地点都是家中。家,应该是让人感到安全的场所。
文沫站在董婷的出租屋内。拿着几个现场的照片进行比对,试图寻找凶手留下的信息。
前两起案件,弃尸地点只有死者的尸体,别无长物,连大量的血迹也是在凶手的出租屋内发现的。后两起案件,死者身边放着的东西。。。。。。漂白水瓶子。
凶手用漂白水清洗过死者尸体,留在现场按说也合理,但是,两个案发现场凶手摆放漂白水瓶子的位置都很一致,全部是在死者尸体摆放的对侧墙边,显然不是凶手随手放置而是精心摆放的。
文沫马上打电话给鉴证科,让他们派一名工作人员来现场,带上鲁米诺试剂。
鲁米诺试剂,又名发光氨,可以鉴别经过擦洗,时间久远的血痕,但它也有个缺点:跟铜或漂白水等化学物质接触后可以产生疑似血液反应的蓝光。
关灯,拉窗帘,向墙上喷撒鲁米诺试剂,一行整齐的字迹出现了:我以守护天使之名,宣判董婷死刑。
同样的字迹也出现在了郑月茹家卫生间的墙上。
毫无疑问,四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
凶手杀死董婷的动机是什么?
据警方了解,现年22岁的董婷职业确实见不得光,是酒吧的坐台小姐,可是她未婚,尸检结果也证明她没有生过孩子,不可能害死自己的亲骨肉吧?实在不符合凶手受害人的特征。难道她有什么隐情是警方还没调查出来的?
就在警方盯着董婷的过去不放,恨不得查出她的祖宗十八代时,她的名字却出现在了警方的一起意外死亡调查报告中。
三年前,董婷19岁时,大专二年级的她暑假期间帮亲戚看着一个6岁女童,董婷带女童出去玩耍时,有证人证词证明她对小女孩有打骂行为,才导致孩子哭闹着冲向了路中间,被躲闪不及的汽车当场撞死。这件事发生后,女童的母亲受不了丧女的打击离婚远走他乡,女童的父亲也就是董婷的亲戚差点在法院门口将她打了半死,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最终,董婷家里赔钱了事。
四起案件的受害者都与一个孩子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有着直接联系。但这些资料却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易得到的。
王梅梅的四女儿死了几十年了,只有当地村民的传言和警方的档案室内意外死亡报告书;秦兰兰女儿死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她哭得伤心欲绝,外界没有人知道是她亲手把女儿卖了,只有警方的卷宗里有,连检察院后期提起诉讼时都没再追究秦兰兰的罪行;郑月茹自己的孩子还没出娘胎就被她放弃了,又将小三的私生子秘密送人了,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的下落;董婷打骂孩子的事警方的报告中记录得很详细,但也仅限他们家亲戚朋友知情。
不难发现,除了郑月茹的死无法解释外,警方的报告便是不能忽视的共通点。
C市公安系统,具备法医专业知识,年龄合适的只有两人,肖郁和范路。
罗爱民看到文沫给出的嫌疑人名单很是愤怒,但再看过后面解释后,他无话可说,这份报告推理严谨,可信度不低。但要让他怀疑自己并肩战斗过的同事,他心里是抵触的。
范路在董婷死时仍然在医院晕迷不醒,唯一的嫌疑人便变成了肖郁。这两天,肖郁的表现很反常,经常无故不到岗,董婷的尸检还是市局另一个50多岁的老法医做的。
就在罗爱民积极努力想找出证据证明肖郁的清白时,肖郁打来了电话。电话中的他没有半点平时的沉稳淡定,一副快哭出来的声音:“罗哥,快,快来我家,出事了!”
罗爱民二话不说,开车便走,很快就到了肖郁的家,宏光丽景L1楼。楼下已经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了,罗爱民出示证件才得以顺利挤进去。
三楼肖郁家的大门敞开着,罗爱民进去后在客厅正中间看到了怀抱着一个赤裸的女人,浑身是血的肖郁。
看到罗爱民进来,肖郁连忙放下怀中的女人,挣扎着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罗哥,你终于来了,我妻子她、她被人给害了啊!一定要替我抓到这王八蛋!”
随后跟过来的众人看到死者和肖郁的样子都不忍心地撇过头去。
罗爱民忙把肖郁拉到别的屋去,让鉴证科同事给他取证,又吩咐其他人做应做的工作。这才转过身来问文沫:“这起案子,你怎么看?”
死者胸口中刀,一刀致命,衣物整齐地叠好放在一旁,墙角也摆着个漂白水瓶子,瓶子把手处居然检查出了肖郁的指纹。。。。。。
罗爱民不愿意相信肖郁是杀人凶手,却明白他现在能做的不是袒护肖郁,而是做他该做的事,找出更多的证据,证明肖郁的清白或者证明他确实是凶手。
锒铛入狱
更新时间2013…11…15 21:17:29 字数:2011
越来越多对肖郁不利的证据被发现。
先是肖郁对门的邻居指证,最近三个多月总听到肖郁家里传来的两人的激烈争吵声,就在两天前,他们又一次吵架时,邻居隐约听到肖郁吼着对他的妻子杜鹤菲说让她去死。
接着死者的母亲听闻噩耗赶来,冲到卧室对着肖郁劈头盖脸打下去,边打边骂:“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了让我女儿嫁给你,你不好好对她,她想离婚,你居然下狠手害了她的命啊,你是杀人凶手,杀人凶手!我可怜的女儿啊。。。。。。”
最后警方在搜查现场时从电视柜内找出了一台摄像机,与凶手拍摄视频时使用的设备功能上很相似,又从卧室的衣橱内找到两身染有血迹的脏衣服。
审讯室内,罗爱民望着肖郁的心情十分复杂,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肖郁看到罗爱民进来,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摊了摊他手上戴着的手铐:“呵呵,做为一名警察,还真是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戴上这玩意,罗哥如此盛情款待,弟弟还真有点消受不起啊!”
略带点玩世不恭的态度彻底惹怒了罗爱民:“画虎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