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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珏平复了一下紊乱的心绪,回答道:“我从来就没生过你的气。”
伍钦旸听到这样的回答,心里却更难过了,他闭上眼睛,喃喃道:“哥,别拒绝我”说着在玄珏颈侧轻轻烙下一个吻。
玄珏微微一颤,那吻带着滚烫的热度瞬间席卷了全身,几乎都要叫他的神智跟着昏聩下去。他勉强定住心神,抓住伍钦旸的手腕,挣开他的钳制,那双在夜色里泛着光芒的眼睛清明得温柔,满心的苦涩,最终却只对伍钦旸道:“旸旸,想想你爸和你妈。”
伍钦旸张了张嘴,哑口无言,半晌后垂下头,苦笑道:“我我知道。”却仍是拉住玄珏的手,眼底浮现出一丝哀求的神色,转而道,“那哥,你跟我说说这案子是怎么回事儿吧,我到现在都还一头雾水呢。”试图轻松的语气却怎么听怎么别扭。
玄珏道:“先去医院看看吧,你手好像磨破了,路上我再跟你说。”却转过头去不再看他。
伍钦旸也猜得出自己此时的表情有多令人不忍直视,自嘲般地在心里想到,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来骗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里说下大猫的心态吧。
大猫是真的很喜欢侄子。可以说他变成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侄子,不然当个会卖萌的小宠物多好啊,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儿撒撒娇(等等),当然最开始的目的很单纯,后来感受到了养成的乐趣(并不是)。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是秦家的小公子,有个衣冠禽兽(并不是= =)的爹,有个权势滔天(还没那么夸张╮(╯_╰)╭)的妈,妹妹和妹夫又对他特别好,妹妹以前没少照顾他(无论是当猫的时候还是变成人之后),他跟侄子他爹小伍现在大概要叫老伍了(感觉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又是撇开亲戚关系外很好的朋友。妹妹和妹夫接不接受侄子弯了是个问题,他和侄子真在一起了两家大人的关系会变得很尴尬也是个问题,针对他爹妈的人会散播他们俩乱|伦也是个问题总之问题很多啊。
大猫固然高兴侄子是真的喜欢自己,但是内心其实很苦逼。
侄子嘛,没想那么多,开窍了之后目标明确,之后就是要看侄子怎么解决这些让他哥觉得很苦恼的问题了!
PS:JJ还没抽好,昨晚干脆不让我登陆了…_…||
☆、第四十三章
伍钦旸第一次觉得和玄珏没有话说。
不是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气,实际上方才的举动就已经说明了他心里所想的一切。伍小同学在谈感情方面永远笨嘴拙舌,原本靠乐观开朗调皮活泼勉强维持在中等偏上水平的对外情商,一旦对内,尤其是面对他哥的时候,简直就像跌入了深不见底的马里亚纳大海沟,伸手捞都捞不上来。伍钦旸固然难过于玄珏的拒绝,但更令他觉得难过的是他还知道玄珏说得很对。从小到大他就是个风云得意的人生赢家,爸妈宠着舅舅舅妈偏着哥哥疼着,迄今为止十八年零十个月的人生里的最大危机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他妈摊牌,说自己一不小心弯了秦瑶或许还能理解,毕竟秦瑶从没反对过她亲哥的性向,在这方面也相当开明。但是要让他坦白他是为了玄珏弯的,那秦瑶估计会直接抄起一把扫帚打断自己的腿。
他到底不像秦致和肖云鹤,有钱人也有不能随心所欲的时候。伍小同学翻来覆去地思考人生,说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又显得太凄凉,更让他觉得百爪挠心的是他还不知道玄珏对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个意思。从小到大太过亲密的相处,让伍钦旸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何谓正常的兄弟相处模式,习惯性地认为只要是玄珏的话做什么都可以,如今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但如果伍小同学此时能稍稍冷静一些,认真地去思考今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的话,那他一定会问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人说我身上被人做过记号是什么意思”,再细心一点儿就能看到他哥微微发红的耳朵和故作镇定的脸色。可惜现在这一切都并没有发生,所以伍钦旸只是跟在玄珏身后,落后了一步远的距离,在玄珏拉开车门的时候拒绝了自己早已习以为常的副驾驶席,转而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玄珏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默默地在驾驶席坐好,系上安全带,从后视镜里看到伍钦旸侧身伏在座椅上,将脸埋在交叠着的双臂之间,忍不住轻轻叫道:“旸旸。”
伍钦旸“嗯”了一声,语气颇有些郁郁寡欢,但并没有再说什么。玄珏也是难得地觉得无话可说,沉默地启动了车子。
秦小公子在宣告所有权的方面比起他爹来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年秦致能在肖云鹤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结成单方血契,如今玄珏自然能在伍钦旸身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记号。野兽在猎物身上留下的正待猎杀的烙印,这是玄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唯一能占据主导权的事,虽然不怎么光明正大看起来也十分居心不良,但胜在隐蔽和一劳永逸。
他是喜欢伍钦旸,但同样的——他也必须考虑到秦瑶和伍春行的感受。
于是因为各种各样重要或不重要的原因,两个人暂时陷入到了“虽然彼此心知肚明却非要隔上一层窗户纸”的苦逼双向暗恋之中。伍钦旸侧着个身在椅子上趴了一会儿,太过沉默的气氛愈发让他觉得尴尬,终于慢吞吞地开口道:“哥,你怎么和殷叔一起来了。”
玄珏终于等到他开口,略松了一口气,解释道:“碰巧而已。”
的确是碰巧而已,玄珏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自曝短处说“是觉得你有危险”。伍钦旸在给殷浩打过电话后就立刻把电话打给了祝明月,来来回回好几次都没打通,伍钦旸就觉得这次算是闹大了。出租车司机古道热肠,知道人命关天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突突突地加速,开到文秀路小区的时候司机师傅尚未察觉到什么不妥,伍钦旸却因为上次的“食堂人头”案莫名地通开了一丝灵异的关窍,不待司机师傅再说什么,直接就朝着某个方向跑了过去。等到司机师傅四处张望完毕,再回头看时,伍钦旸就已经不见了。
再说年兽。年兽怕红,又惧光亮,更害怕巨大的响声,古时候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兽在年夜作祟,出其不意,算是把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尽了。不过社会发展到现在,倒是令这古时的凶兽愈发束手束脚,霓虹灯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时候都不会缺了红色,万家灯火更不是某些特定时节才会出现的盛景,人声嘈杂,汽车鸣笛,功率巨大的临街音响,什么不会有巨大的响声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这么多年来年兽可以说是在城市里绝迹。
但年兽必然不是会坐以待毙的物种,不然所谓的除夕年夜就名不副实了。没有条件就要自己创造条件,所以如今年兽出行多兼瘴气,遮天蔽日的一片黑暗,伺机而动,因此总有不少林间山民被野兽袭击致死致伤的新闻见诸报端。因为山野林间不比城市夜夜笙歌,年兽出来活动也更方便些。这类新闻之后的调查更是例行公事,毕竟现在珍惜保护动物在某些意义上比人金贵,遇上的自认倒霉,死伤的呼天抢地一回,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只不过没想到如今年兽竟也敢在城市里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年兽喜食,传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日都要更换不同的食物,所以也有人曾将它与饕餮联系起来,总之是说法不一。伍钦旸闯入瘴气之中便看到祝明月和马珊珊遇险的一幕,以他的个性当然不可能袖手旁观,之后就是前文发生的事了。
伍钦旸前些天为了体育馆里发生的事忧心忡忡,自然无暇分神去关注那两起盗窃案。在小偷没有继续作案之前殷浩手里的线索有限,唯一会对案情有所助益的就是在祝天章店里发现的那根毛发,等的就是许愿的检测结果。事实证明殷浩的预感没错,这根毛发的确不是人的毛发,也不属于如今能发现的任何一种动物。本来事情发展到这里就有些棘手了,而案情的又一次转机就是之后发生的谋杀案。
初期说是谋杀案恐怕也不尽然,毕竟最开始是被当成意外来报案的。报案的是死者刘春华家的钟点工,语无伦次地在电话里表示她家的女主人被什么野兽给咬死了。警方到达后发现现场一片狼藉,死者的死状也十分血腥可怖,好在来的法医是许愿,比这恶心的场景见得多了,镇定如常,倒是带来的几个实习生出去吐了个东倒西歪。许愿简单检查过后便确定了死者的死因,大型猛兽的结论让他想起日前殷浩送检的证物,于是收集了现场遗留的毛发样本与之前的进行比对,结果出来后理所当然地并案了。
偷盗食物的小偷一跃成为了凶残的杀手,这件事当然也引起了肖云鹤的注意。当然,他担心的不是殷浩破不了案,而是公安厅的人正赶着这几天过来,要是借题发挥他还就真不愿意应付,难得地催了殷浩一回要尽快。
殷浩倒是想破案,奈何不知道这野兽的真身到底是什么,便也无从下手。想到以前和许愿在特事科的时候解决的穷奇和张小北,只能猜测是类似的“存在于传闻中的野兽”,故老相传的奇闻轶事那么多,辨别真伪就够麻烦了,随便猜猜中的概率就等于大海捞针,所以只能从死者的人际关系进行调查。
死者名叫刘春华,是茂源公司的总经理,四十三岁。茂源公司实际上是她和丈夫康司晨的共同财产。而根据调查,刘春华和丈夫之间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只是碍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谁也不想让对方占了便宜,谁也不想是自己净身出户,才一直拖着没有离婚,而两个人分居也已经将近五年了。
夫妻二人在外都有情人,刘春华喜欢长得好看又对她百依百顺的小男生,这么多年来陆续发展过好几段包养的关系,有毕业几年还找不到合意工作觉得前途无望的大学生,有迫于生计不得不出来打工奔波的农村小伙,还有在酒吧坐台的所谓“头牌”,私生活十分混乱。她的丈夫康司晨与她不睦已久,对她的行为嗤之以鼻,但同样在外包养小姑娘的他,此举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康司晨对刘春华的私生活一无所知,并不代表就没别人知道。刘春华的交际圈子相当宽泛,简单调查后便能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刘春华近来交往的小男人叫庄一文,今年二十三岁,学历初中肄业,夜总会出身,因为嘴甜又长得乖巧很得刘春华的喜欢,但当殷浩对庄一文进行调查的时候,却发现庄一文已经失踪了。
庄一文立即成为重点怀疑对象,国家机器固然强大,但是在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人还是很不容易的。临近年节又是新一轮的交通高峰,殷浩原本寄希望于出市的关卡,如果庄一文试图离开本市,事情倒好办得多了。
但是几天下来庄一文却没有任何动静,而了解刘春华与庄一文交往情况的人,把目光都关注到杀人案上,给出的线索也五花八门。比如说庄一文一直很看中刘春华的钱,就是冲着钱来的,如今却做出杀人的事云云,俨然已经把庄一文当成了凶手来看。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殷浩不会这么草率地把庄一文认定为凶手,而是将杀人案与之前的盗窃案联系起来,仔细思考其中的关联。回家后把事情跟许愿一说,许愿查了些资料,仍是不大确定,于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