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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嘴里蹦出了两个字:“项羽。”说完“项羽”,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正文 第四章 体质纤弱的男孩(二)
果不其然,昊祯的妈妈听了后不禁莞尔一笑,说:“昊祯,项羽可是个只手举鼎的力士,纵横天下的霸王。每次冲锋,都能斩杀敌人无数,有万夫不当之勇。你看你,身子骨那么弱,他怎么会是你的前世呢?”
昊祯呵呵一笑,说:“我想也是。”
“别胡思乱想了,早点睡吧。”
也许是因为做噩梦消耗掉昊祯太多的体力,不一会儿他便沉沉睡去。沉睡中,昊祯剧烈地咳嗽了起来,脸上泛出一种病态的嫣红。昊祯的妈妈看着蜷缩成一团的儿子,一脸的愁容。儿子已经十九岁了,从身材上看发育得很正常,但是他从小羸弱多病,貌似结实的身体其实弱不禁风,经常是几乎一个月的时间便会发一次高烧,每次高烧都能烧到四十二三度。她曾经带儿子见过世界上最好的医生,用过最好的医疗检测器材,却始终无法查出他有任何毛病。曾经还有医生惊异地发现,昊祯的体温达到过四十六度三。这引起了医学界的极大关注,因为在这种体温下,正常人是无法承受得了的,可是即使在那种程度下昊祯还是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昊祯的外公花巨资汇集了当时世界上最精英的医生进行会诊,但是仍旧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昊祯的妈妈出神地想着,突然想起来在昊祯上幼儿园的时候她遇见的一个跛腿乞丐。
那是在昊祯四岁半的时候,昊祯的妈妈送昊祯去幼儿园。在快到幼儿园门口的时候,一个跛脚乞丐拦住了她和儿子的去路。跛脚乞丐佝偻着身体,一头长长的头发凝结成团,一脸乌黑,似是累年没有洗过一次澡,洗过一次头。当他靠近昊祯母子的时候,昊祯的妈妈能够闻到一股浓重的腥臭味儿。她当时以为跛脚乞丐只是讨要钱财,于是从钱包里取出了一块钱。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跛脚乞丐并没有要钱,而是神情古怪地盯着昊祯看,死命盯着,眼睛里向外溢散着欣喜若狂。
她当时心里非常地害怕,看着乞丐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她以为遇见了一个疯子,急忙把儿子藏到身后,准备逃离乞丐远远的。她怕乞丐会突然发狂冲上前来,撕咬她们娘俩儿,想说什么,话出口时,已经是字不成字,句不成句了:“你你别过再我就叫救命”
乞丐没有回答她的话,眼睛里除了欣喜若狂,居然有了恭顺和谦卑,他微微的弓着上半身,像是一个忠诚的仆人。
她见乞丐一动不动,便悄悄向侧边挪了挪步子,准备绕过这个疯乞丐。
可是当她牵着儿子的手准备离开,跛脚乞丐突然开口问她:“你儿子是不是一个月发一次高烧,而且一烧便是一天一夜不止?一天过后,反倒不治自愈?”
她愣住了。因为她那时刚和丈夫离婚,从澳洲搬到国内。由于父亲在这座城市投资兴业,她才随从父亲来到了目前定居的城市,可以说是人生地不熟,即便是这座城市的医生也不知道她儿子的病情,这乞丐是从何得知?
于是,她便停下了脚步,疑惑不解地看着那个跛脚乞丐。
那个跛脚乞丐蹲在地上,仔细瞧了瞧后告诉昊祯的妈妈,昊祯之所以羸弱多病,那是因为他在进入六道轮回转世的时候被另外一个灵魂携带一魄占据了躯体,使得本身属于他的三魂七魄无处容身。而这一灵魂外加一魄便是项羽的,以项羽那灵魂强大的法力进入这样一个相对于楚汉时百死一生的战士都要显得羸弱的肉身,是很难承载的,所以,他二十岁的时候,必定有一场大难,十之八··九会死于非命。
昊祯的妈妈觉得匪夷所思,什么肉身、什么六道轮回、什么前世今生对于一个接受现代教育的无神论者来说,跛脚乞丐的这些言论在她看来是那样的荒诞不经。所以,她并没有将跛脚乞丐的话放在心上,在乞丐仍然抛出他那惊世骇俗的言论时,匆匆忙忙带着昊祯离开。
一转眼十五年过去了,儿子今晚突然跟她讲,他的前世是项羽。难道乞丐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话,那么她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因为儿子已经十九岁了,距离跛脚乞丐所说的儿子要遭逢大劫难的时间已经没多长时间了。她使劲摇了摇头,不,这一切都是假的,怎么会有这么荒诞的事情出现。
当她从回忆中挣脱出来的时候,昊祯已经再次沉沉睡去,在睡梦中,昊祯还是会剧烈地咳嗽,咳得两腮隐隐现出病态的殷红。
昊祯妈妈怜惜地看着儿子,却无能为力,本来对跛脚乞丐言论不屑一顾的她,此时的脑海里却一直回想着跛脚乞丐的话,“二十岁的时候,必定有一场大难,十之八··九会死于非命。死于非命,死于非命”
无穷无尽的恐惧感袭扰向她,这个夜晚,她充满了忧虑,一夜未眠。
正文 第五章 那一笑的嫣然(一)
昊祯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依依的情形,在离他家不远的马路对面的酒吧门口,他永远记得那是他和女朋友薇儿以情侣的身份见的最后一面,他永远记得当时那个残忍的画面,残忍得让他在遇见依依后庆幸那是一种幸福。似乎是冥冥中自有上天的安排,依依仿佛就注定将在他的生命里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酒吧以紫色为主色调,高贵而典雅。
酒吧的名字很难以揣摩,叫做“彼得~梅尔的天堂”。
只有钟爱紫色的人才了解其中的深意,只有心向普罗旺斯的人才领悟得到其中的真谛。
昊祯大二,在大学里交了个令任何一个男人都嫉妒的女朋友——校花薇儿。薇儿喜欢紫色,喜欢紫色的熏衣草,喜欢熏衣草紫色花海翻腾的普罗旺斯。她常常依偎在昊祯的臂弯里,跟他描述普罗旺斯,引用网上的话说那个地方有一种简单无忧、轻松庸懒的生活。一种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的闲适意境。总是用向往的口吻说如果旅行是为了摆脱生活的桎梏,普罗旺斯会让你忘掉一切。昊祯说,那我们去吧。昊祯是有钱人家的子弟,外公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主席,对他来说,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旅游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薇儿总是摇摇头说,我不想别人认为是因为你的钱才和你恋爱的,我是真的喜欢你,哪怕你只是一个穷小子,我也喜欢你。昊祯感动地把薇儿狠狠搂入怀中,想把她揉入自己的身体里,永远也不分开。昊祯曾经在心底暗暗发誓“薇儿,我要用自己的力量为你赚到去普罗旺斯的路费。”他利用大学里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兼职送外卖、做家教,当他赚足了路费的时候,薇儿却给了他一个电话,口吻很严肃,严肃得让他忐忑不安。他隐隐觉得,将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而在这个晚上,他很有可能失去薇儿。
路很窄,是限行的单行道。百年树龄的梧桐树,用它们的枝繁叶茂遮住了半数路灯,只有几丝昏黄的光线挣扎着从树叶的簇拥中透出来喘上一口气。寂静的路上半分多钟才驶过一辆汽车,他能清晰听见对面的谈话。
“依依,我们分手吧。”
那个叫依依的女孩子显得那样娇小,柔嫩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那颤抖虽然幅度很小,但是可以看出,这句话带给她心里的震颤是何其巨大,真不知道这么柔弱的女孩子是否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晓虎,别开玩笑了。看看,我们可是签下终身契约的哦。”依依晃了晃左手无名指的钻戒。钻戒在她的晃动中反射着路灯的光线,在夜晚显得格外亮眼。钻石恒久远,珍爱永流传。现在钻石仍然如新买时一样夺目,而她的爱情,却似乎摇摇欲坠,不复往日对方口中的“坚贞”。
她的男朋友晓虎仿佛难以抉择,低头沉思了很久才抬起头来:“依依,原谅我。”
正文 第五章 那一笑的嫣然(二)
依依睁大了眼睛,突然感觉眼前的男人很陌生,很可恶。原来那痴缠了多年的面庞是那样的面目可憎,她的声音开始发颤:“四年了,我们在一起四年了。我们订婚酒办过了,妈给我们钱帮我们付了房贷的首期,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喜帖发出去了,所有的亲戚朋友们都在看着我们,你说分手就分手,你让我爸妈的脸往哪搁,你让我怎么办?为什么?晓虎,我想知道为什么?”
但是,晓虎低着头,一句话都没有说。他似乎觉得,说一千句道一万句,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了,不如就此沉默。
依依见他甚至没有要辩解,要挽留,要安慰她的意思,心开始往下沉,如入冰窖,浑身刺骨的冰冷。她突然直奔主题,男人在这个时候提出分手,原因基本上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有了别的女人:“可以告诉我那个女生是谁吗?”
晓虎似乎很内疚,但是很快他毅然决然地抬起头,去直视依依,说:“你还记得我跟你提起过的大学里认的妹妹吗?”
依依恍然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个月同学聚会,我遇见了薇儿。”
“薇儿?”昊祯的脑袋轰地一下大了,他的身子剧烈抖动了一下。“不会的,一定是巧合,一定只是名字上的巧合而已。”
“她那么漂亮,但是大学里那么多男生追她,她连理都不理,整天用她的好姐妹做挡箭牌,后来那些被她拒绝的人因为恼怒,风言风语的传说她是同性恋。今年,她上大二,她交了个男朋友,但是她却发信息给我,她并不爱那个男生,她只是把那个男生当成了我的替代品。原来,她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她一直爱着我,这些年来她一直在等我,我不能辜负了她。依依,对不起,对不起”晓虎开始絮絮叨叨谈起了他和他口中的“薇儿”之间的事情。
昊祯恍恍惚惚地听着,脑袋里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说的薇儿是谁?”他回忆着薇儿在他怀里徜徉着未来生活的幸福模样,“不,一定不会是我的薇儿,一定是我太多心了。”昊祯摇了摇头,但是一种不详的预感一直袭扰着他,让他越发地心神不宁起来。
依依比晓虎和昊祯想象的要坚强地多,“好,很好。没关系,你不要心里有愧,我会成全你们的,我被你们伟大的爱情感动了。我以为伟大的爱情都是作家杜撰的,没想到今天居然有幸让我碰到了。如果我死守着你不放,这世上不就又多了一对痴男怨女,少了个让人艳羡的爱情传说吗?放心,我不会做恶人的。”
晓虎满脸愧疚:“依依,你不要这么说。依依,我把这两年工作的存款都给你,还有你妈妈买给你的房子,明天我就全过户到你名下。”
依依指着自己的脸道:“我的样子像个弃妇吗?我只要我老娘的那一份儿,你的就是你的,我不会要一分一毫。”
正文 第五章 那一笑的嫣然(三)
正在这个时候,昊祯的手机响了起来。昊祯一看来电显示,是薇儿,他突然没有勇气去接这个电话。
他最喜欢的铃声“Ifyouwantme”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更加忧郁,声音如同低声倾诉心扉的单相思女生。他记得,在大学的礼堂里,他和薇儿一起看《曾经拥有》后便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这首歌,但是薇儿并不是太喜欢,她敏感地说,她和他不应该用这首歌做手机铃声,因为她不要“曾经拥有”,而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