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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上有养尊处优的味道,就算紧缩的眉头,都不是苦大仇深的。这也是天生的。
他真的喜欢上了她,她的出现,叫他感受到许久不曾体会过的那种人类与人类之间亲近的欲望。很多年了,他都不敞开心扉,宁愿跟母狮子待着。他这一辈子就被下了一次魔咒,在见到欣研那一刻,被解开了。他打算对他的救世主俯首称臣,愿意再冒一次险,坠入陌生的爱河。他同时又担心着,凭什么去喜欢?像他这样的人,这些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长进,他不是没出息,只是更适合与动物待在一起。而,女人,特别是欣研这样的女人,这命运太相似了,她潦倒的处境都也是优越的样子,弄不好,又是一个黄漾。而这样的挣扎,都只是闪念的。大多时候,他想的是,不管了。他甚至想到要听从姐姐的话,在电视台谋一个职位,这样,就可以有资格去与这个女人谈情说爱,展望未来了。短短时日,便想要放弃了梦想,
颠覆了人生观,这真不像他。
蒋昱终究还是有一些与众不同,他的狂热是独特的,静默的。他的方式是陪伴,充满耐心地陪伴,他甚至不想回到丛林去拍摄,他甚至不再想念他的那些动物朋友。他只是日日期待着欣研来,她至少还是日日会来,这般的主动与自然。他被动地设想过,一旦有一天,夏欣研对他的职业与人生失去兴趣,不再搭理,他便回到母狮子身边去。
“你妹妹有一幅没画完的画在我这里。”蒋昱那天正好提起夏润研,他抽出画,给欣研看。
“我妹妹,就是一个死心眼。”
“嗯?”他不明白。
“她一辈子,就只会喜欢一个人。”欣研端着那幅画,怅然若失。
蒋昱恍然大悟。
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一旦落空,人就会变得很稀奇古怪,稀奇古怪到比如蒋昱他自己,比如欣研的妹妹润研。他们对外人都不是很和善,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奇怪的自我保护,不轻易透露自己。这种姿态,与那些暂时失去爱情又渴望着新的机遇的人们不同,是一种彻底的排外,因为,他们一辈子,就只喜欢了一个人。
他忽然谅解了她,感同身受。难怪她的眼神里那么孤立,这种孤立,任凭身边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朋友,都没有消失过,他能通过自己的感觉判断出夏润研并非是快乐的,也许那种感觉就是貌合神离。他忽然又感到不可思议,他甚至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也只喜欢过一个人,不过,眼前的夏欣研,他也喜欢上了。她们到底是不是一个人?他陷入混沌。
“他是我妹妹以前的老板。”
“去哪儿了?”也许,只有死亡才能把他们分开。
“结婚了。”她把那幅画扔到床上。画里的人,无声无息。
原来是这样一个庸俗的结局。人们总是习惯替他人感到不值,自己面对的时候,却一样自暴自弃。他们不再谈论夏润研,人生苦短。
他们打算去超市里采购上好的牛肉,欣研在美国练就的西餐手艺再不练习,就要荒废了。蒋昱也经常下厨,久在异国他乡,别的事情都干得尽量简约枯燥,唯有做饭,倒是精益求精。可这是,第一次,他迎来另一个女人的烟火味。
夏欣研买起东西来,心狠手辣,她只费了几秒钟,就从一大堆生肉里,挑出了最称心如意的牛肉来,用于烹制她的菲力牛排。还有各式调料,红葡萄酒,欣研是个中高手。买单的时候,她也是豪迈的,钱好像废纸一样,毛毛躁躁地就花了出去,心思全都在食物上,那表情实在专注得好像变了一个人。唯有她脖子里的Tiffany钻石项链在她弯腰起身间闪闪放出的光芒,提醒蒋昱,这些是属于她过去的印记。他陪在她身边,让她尽情发挥,怎么高兴怎么来。他的方式是陪伴,只要她感到开心就好。过去,面对黄漾,有些事情他做不到,现在,他有了一点点改变,起码荷包还可以了,也许长久以往,仍然满足不了,但此刻,在超市里,生肉柜台前,夏欣研认认真真地举着手里的牛排,他可以做到,可以满足她的选择,这就已经是说不出的幸福感。
当天夜里,品尝了菲力牛排的蒋昱抱着欣研跳了一支舞,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她把头轻轻埋进他的胸前,那一瞬间,他的脑袋一热,鲜血直冲入头部,为了平静下来,他抚摸她如丝的头发,一遍一遍。
下飞机时,华健刚好把《遗嘱》看完。他替润研把行李取下来,抵达国际到达处刚好是下午三点。汐远的电话准点涌入,好像卫星定位一般准确。
“你在哪儿?”
“到门口了。”
“我也是,哪儿呢?”
“没看见你。”
润研原地转圈。
“在你身后。”
一回头就见到他,他熟练地接过她的箱子,另一只手与华健打招呼“hey,
Jack“。
“hey,
你来啦,那我就先走了。“他把她交给汐远,拎着箱子便走了。润研与汐远在原地与他说再见,目送他走出了候机楼。
“让我看看。”汐远站定了把手压在她头上。润研显得有些不安,“走吧,这里好多人。”她挽着他,一同走去停车场。
“你等了好久吧?飞机有一些晚点。”
“来了两个小时。”
“国际航班总是会这样。”
“你累吗?”
“还行。”
分别了两个星期,他们就平静地谈论一下国际航班的延误问题,他知道她实在是没什么火热的气焰,这倒也不是很奇怪。那些在候机楼里拥抱欢呼的重逢场面,她就是做不出来的。还是感谢上帝,如常,就好。
夏欣研很久很久没有认认真真地做过一件事了。她捧着蒋昱的单反相机,要认真做一件事情的念头愈来愈强烈起来。不知道是错的事,还是对的事,是轻描淡写的事,或者是轰轰烈烈的事。眼下,她正打算废寝忘食去实施,为了什么,她也不清楚,她不想太理智。
“这一组照片,是在格聂。四川省理塘县,论名气不如稻城亚丁,可是不逊色。”这些天里,蒋昱的几万张照片,好像电影胶片在欣研的眼前滚动,他简短地有一些介绍,这是在哪儿,当时发生了什么情景。黑白的胶片里,高原炫目的阳光透析出近乎冰冷的光谱。那些飞沙走砺,好像在脚下呻吟。那棵苍老的古树,佝偻在大风中。那条路,没有尽头。僧人在路上奔跑摔倒,好像脱缰的马。而黑白胶片上那个小姑娘,脸上的红晕,羞涩的眼神,又是温存地有了颜色……这一切,几近让欣研失眠。
欣研不知道着了魔,整夜将自己锁在房间。连润研返家都充耳不闻。待到妹妹拿着礼物推门进去,欣研还盯着电脑屏幕,频繁地移动着鼠标,打印机“嘎吱嘎吱”不停地在工作,纸头堆了整整一地。
“你这是在干吗?”润研着实不理解。
“你来得正好,帮我把这些整理一下。”她举起一叠纸,头也不回。
“这些都是谁的照片?你干吗都打印出来?”
“蒋昱的。你看到照片上的编号吗?帮我从小到大叠好。”
“每张照片底下,都有一段话。”润研发现。
“有些仅仅只有一句。”
“高踞于爱慕者的目光之上。”润研抽出一张黑白照片,念了出来,拍的是太阳。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这是仓央嘉措的诗。”黑白照片上,是散落在转经轮外的佛经,夏欣研为照片编的号是19。
“嗯。”她忙得没空搭话。
“你在给每一张照片配文字吗?”
“嗯。”
“每一张照片都有一段文字?”
“是的,或者是一个故事。”欣研敲击着键盘。
“夏欣研,你给蒋昱的公司做事?”
“不是。”她这时候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一脸疑惑的润研。“我想要出版这些照片,好像摄影集,可是,没摄影集那么简单,你觉得怎么样?”她的眼睛闪出的亮光,几乎叫润研跌倒。
“这么多照片,你怎么选?”
“选最好的,配上文字,去找出版社。我把编好文字的已经打了出来,再慢慢淘汰,就是文字很难配,真是绞尽脑汁。”她呼出一口气,举着手里的一叠,显得有些艰难却不沮丧。“可是,那么美的照片,一定会是一本很棒的集子。我下午去书店考察过,我可以做得跟市面上那些书一样好。”
“听起来很不错,但是,为什么不跟蒋昱一起做?”
“因为我不想那么早告诉他。”夏欣研的惊喜情节那么严重,润研第一次知道。令她大跌眼镜的,却不是这个。
“姐姐,你喜欢上蒋昱了?”她从原来站着的姿势,立即蜷了过去,跪在欣研脚边问。
“我爱上了这些照片里的一切,我想要把他们更完美地展示出来。不过,是的,我也喜欢上了拍这些照片的人,他是与众不同的。”她望着润研。这是属于夏欣研的,改变不了的,不容分说的,充满主见的,勇敢坚定的,令旁人都能感受到晕眩的气场。
这很离奇,却也说得通,夏润研没有缓过神来,这是她的姐姐,此刻,她专心地整理着照片,有一种安静专注的霸气。从小到大,她都很少羡慕姐姐,因为欣研的这些特质,她都学不了,也很心安理得。
然而,此刻,她的心中忽然升腾起一种很奇怪的感受,暂且可以称为,羡慕。夏欣研的头脑与行动力,充满着主宰的意愿,她离开一种生活,她重新喜欢上一种生活,都是迈着大步实现的。她曾经杀入职场,过都市生活,名利双收,她也归隐家庭,全身而退。而此刻,她竟然好像梦想少女一样,要为自己年轻朴素的爱情,留下一本影集。
夏润研自己呢,何时有这样的勇气,她一下子无法适应这个转变,一时失语,便跪在原地。
打印机里“嗤嗤嗤”又吐出一张照片,皑皑山脉在云雾中若隐若现,这一章叫作“入山又怕倾城”。
“你的差出得怎么样?”欣研伸了个懒腰问起来。
“喏,给你的。”润研把礼物推到姐姐面前。想到旅途,夏润研坐直了身体,有了些精神,人生烦恼暂时抛去脑后。欣研打开长条的纸盒子,里面是一幅米白色的羊皮手套,皮质柔软得好像婴儿的皮肤,欣研禁不住欣喜地抚摸着手套,一手一个带了起来,大小适中,优雅绰约,她赞美着“好舒服啊”。
“这牌子一百多年历史。品质不好,哪儿敢买回来孝敬你。”
“你这次又是一个人?”
“不是,和华健一起。”
“华健?我认识他,以前也是Ken的同事。”Ken这个名字,好像用文火炖了近十年的汤。冷去后,就不再喝了,她就这样唤起他的名字,听不出波澜。
“嗯,他以前也是佟硕的同事。”她尽量想提起旧人时,也叫自己听不出波澜,依然还是停顿了一下,含糊不清。夏欣研自然听出了波澜,在她的逻辑里,实在无法理解,面对佟硕,润研还有什么难以启口的。
“说说你中了什么邪会喜欢那个怪人?”她怕欣研发火,立即转话题。
“你也说他是个怪人,他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而且,”欣研补充道“蒋昱没有我们看到的那么冷漠。你跟他熟了就知道了。”
“算了吧,我真难以想象那个黑鬼会成了你的甜心。”润研用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