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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别易从闭关时候,陆寻欢立刻回到房间,拿起曾是无云老人的宝剑,飞速的离开,准备偷溜出去。
在这生活十年,真的很无聊,每每都盼着别易从闭关。你们猜她为何不抗议?实在是每次都打不过他,他还说必须打过他,才放心她走出去闯荡。
操蛋。她武功已经很强,相信没多少人打得过她,要她打得过别易从,难哦!所以每次她都要趁着他闭关出去玩,否则她迟早会发疯的。
------题外话------
寻欢长大了!话说,为毛都没人留言!你们肯定不喜欢小神农,那朕让他十万字后出场,哼!
第二十七章 偷了美少年
以陆寻欢的轻功,大约过了两个时辰,才来到城镇。离大山谷最近的城镇实在太过于偏僻,没什么人。难得别易从要闭关七日之久,就花了两个时辰来到更远的大城镇。
武珍城,隶属龙德皇朝的五大州之一的利州,离京城有十天马车行程,安照陆寻欢轻功,不眠不休需要五日之久。
利州风气淳朴,盛产蔬菜水果,如现代的江南一般。而武珍城,顾名思义盛产奇珍异宝。整个利州,武珍城相对富饶许多,多的是富得流油的富甲。
匆匆忙忙跑出来的陆寻欢,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之前生活在山谷中,每次出来采买都是跟着别易从,用的也是他的银子。以前偷溜出来,有时候会去别易从那摸点银子出来,有时候也会像现在一样忘记了。
不过,她完全不担心自己会一个人饿死。因为,她会……偷。
做了二十八年的黑道老大,虽然不作奸犯科,白道黑道事情都会触碰,何况只是小小的偷术。她可对自己的坑蒙拐骗偷,都是十分的自信。只要她出手,没有她偷不到的东西。而她没钱的时候,通常多是专偷那些富得流油的人。
这不,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身穿紫色衣服,头戴紫金冠,腰间随着走动摆动的极品羊脂玉,不正是写着快来偷他,快来偷他嘛!
既然如此,她就不客气了。
脚上运功,陆寻欢飞速往前奔,在经过紫衣男子身边时候,顺手牵羊地从他腰间摸来一个荷包。然后一阵狂奔之后,确定安全之后,掂量着手里的荷包,一阵摇头。
啧啧啧,实在是有钱,大部分竟然都是金子。就这数量,够普通人家两三年开销,也够她好几天花销。
陆寻欢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越看越觉得朴实。也不知为何,这几年别易从越来越吝啬。明明灵门到处都是宝,买东西也都是往好的买,灵门导致遍地是宝。可她居住在大山谷,却穿的普通,住的也普通,吃的也普通。这身破衣裳,着实不适合她这张美美的脸蛋。
陆寻欢摸着自己天仙般的脸蛋儿,开始自恋起来。刚来到这世上时候,她就知道这具小身子未来必定是大美人,结果不出自己意料,倾国倾城呐。
这不四周好有好几双眼睛会往她这边看,而不管前世和或者今世都受到瞩目的陆寻欢,十分习惯,虽然上个世看她的基本都是女人,这一世男子为主。
陆寻欢抛摔着手中的荷包,大摇大摆地走入成衣店,在一阵挑选后,选了一身嫩黄色的锦衣。当她换好衣服,走出试衣间,一双双惊艳和羡慕的眼神就齐齐往她这边看来。许多少女们,眼睛发光,连忙招来小二,说也要试穿这身衣裳。
就连掌柜看到了,连忙上去拍了陆寻欢的马屁。
“姑娘这身衣裳真适合你天仙般的脸蛋,好似这身衣服就是为姑娘您量身定制。”就连生为老妇人的她,看得都双眼发直。
陆寻欢美眸扫视四周,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有些小夸张,又有些小烦恼。
从及第开始,别易从每次出来总让她易容,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为何。十六岁时候,第一次以自己面目出来,被人调戏之后,她揍得对方找不到父母,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长得多祸国殃民。
从出生开始备受瞩目的她,并不介意被人看,反正人长得美就是给人欣赏的。陆寻欢看到掌柜取来已衣裳样式相近的丝巾,一瞧见这款式她就爱不释手,拿起丝巾遮住倾国倾城的脸蛋儿。
这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有另外一种风情。
她甚是喜爱,当下付了银两,飘然离去。让成衣店里的人,都忍不住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仙女竟然就飘了出去,看呆了一群人。
陆寻欢通常出了大山谷,做的第一件事,去大吃大喝。实在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黑道老大,打打杀杀,赚大钱等她还可以,让她做菜,比登天还难。上辈子只要花钱,就能吃尽山珍海味,而她最不缺的就是钱。结果,来到古代生活没一个月,就被迫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然后又被带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每天吃的都是渣。她有想学做菜,在无数次烧掉厨房后,别易从炸毛了,不准她再靠近。
重点,别易从做的东西也就清清淡淡,有时候还会发挥失常做的难以下咽,这么多年下来,她吃的最好的就是自己打野味烤了吃。而每次出来,她就和饿了十年一样,大吃大喝一顿。
为了保持她天仙美人儿的形象,她包了一间雅阁,点了一堆吃的,在小二再三确认她有没其他人来,最终被她‘温柔地’请出去了。
如蝗虫过境,陆寻欢以惊人的食量,消灭掉了一桌子的佳肴,满足的摸着凸起的小腹走出酒楼。
本性不改的叼着牙签走在路上,路过一个包子摊,有些熟悉的背影正极力和摊主争论。
“穿的这么有钱,连个包子钱也付不出,走走走。”
“我真的有带钱,只是不见了,不是真的想耍赖不给。”
“管你,没钱就不卖。”摊主有些不耐烦的挥舞着手臂,驱赶着。
陆寻欢瞟了一眼,不以为然的继续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记得,正是被她偷的笨小子。竟然吃不起包子,哈哈哈……她完全不怕他会饿死。
兜兜转转一圈,玩的差不多的陆寻欢,手里拎着隔壁街买的桂花糕和旁边肉包摊买的肉包子,开开心心地回下榻客栈,结果大老远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低垂着脑袋,坐在石阶上,挺沮丧的。
这小伙子不会真被她偷穷了,没地方去了吧?天色不早了,不会回家吗?看他穿的挺华丽的,不会全部家当在里面吧?想起荷包里的银票,很有可能。
心里有那么一丝丝愧疚的陆寻欢,迈开脚步走到紫衣男子面前。
第二十八章 酷似神农的少年
“小伙子!你一个人坐在这干什么?”
紫衣男子听到柔柔的嗓音从头顶传来,慢慢抬起头,圆溜溜的大眼看着面前遮着面孔的女子,歪着脑袋奇怪地望着她。
当陆寻欢看到这张脸时,吃惊的久久无法回过神,一时间愣愣地望着面前熟悉又陌生的五官。面前的男子……更应该称为少年,有一张童稚未脱,白里透红的脸,如婴儿般粉嫩脸蛋,以及薄唇微张,眨巴着圆溜溜大眼疑惑地望着她。
这五官,明明是年长两三岁的小神农,这五官基本和神农一样。如果是见到熟悉的人,她还不至于吃惊的久久无法回声,而是眼前的脸,最多就十六岁,看上去比她还年轻。而神农比她年长五六岁,现在应该也有二十四岁了。
除了年龄不符合之外,感觉也完全不同。神农整个人冷冷冰冰,多说一句话都不肯,基本冷冰冰的面无表情,非常难得才能看到其他的表情。可面前的少年,不但比神农冷冰冰的脸可爱许多,就连表情都生动。
柔嫩的脸蛋儿,比神农那小子还要诱惑人去揉捏。
不过,她还是止不住好奇想知道这个少年和神农什么关系,难道也是皇亲国戚?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你坐在这干什么。”
紫衣少年被陆寻欢戳中了伤心事,挎着肩膀,神情哀伤。“我白天被人偷了所有银两,导致我现在好饿。”
果然。
可惜,她陆寻欢没那么多泛滥的同情心呢,不会把已经花了一大部分的银子,还给他。
不过,见他长的很像儿时认识的神农小王爷,她打算难得好心,赏他吃的。
陆寻欢将手中的肉包子塞到紫衣少年怀中,大发慈悲地宣扬自己的善良。“我的包子给你吃。”
少年圆溜溜的眼睛瞪地更大,炯炯有神地看着陆寻欢,十分感激地拿过肉包开始狂啃起来。活活饿了许久,从中午开始就饿到快晚上了。
看少年吃专注,陆寻欢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开口询问。“你叫什么?”
听好心姑娘问自己名字,少年赶紧将嘴里的包子吞进肚子里,扯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元闻御,元宝的元,御龙在天,举世闻名的闻御。”
元闻御?不是姓神农,那就不是皇室中人。看来世界上长相神似的人还是不少呀!不过和神农文昌那小子也有十年没见了,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现在也应该成家立业了吧!
自从分别后,她就没去找过他,哪天抽空和小别说一声,去找神农玩去。
“姑娘,你为何对我如此好?”
吃完肉包子,元闻御眨着无辜的大眼,歪着脑袋煞是可爱,惹得陆寻欢手痒痒地伸出手。元闻御好似看穿她的目的,赶紧捂住自己脸蛋,眼睛瞪的大大的,一脸无害。
“姑娘,你别想捏我的脸,男女授受不亲。”
丝巾下的美丽脸蛋,笑的极其轻浮,眼睛笑得成月牙形,不依不挠非要揉搓一把。“哎呀!让姐姐捏一下又不会死。”实在是好可爱,好想捏。
“姑娘,矜持,矜持,还有我不小了,我是个大人,大人怎么能随随便便给人捏脸蛋儿?就算不是大人,我也是个男人,女孩子家怎么可以随便摸男人。”
“我不介意,你介意什么。”陆寻欢毫不在意。
看着依旧要伸过来的手,元闻御着急的跳脚,赶忙躲猫猫似的躲开陆寻欢的淫掌。“羞耻,羞耻啊!姑娘,我不会因为你给我几个肉包,我就委身于你的。”
说着紧紧抱着自己的身体,躲得陆寻欢十米开外,谨防色女偷袭他。
陆寻欢顿时笑岔气,觉得这小子好好玩,小小年纪才十六岁,她那年代十六岁才高中生,哪会像他思想如此老古板,还一本正经说自己是大人,说她不知羞耻。
逗得她笑的前俯后仰,止都止不住。“小元元,既然姐姐我给你肉包子,你就必须委身于我,天下可没白吃的午餐。”
元闻御吓的脸色大变,早知道他就不随随便便吃陌生人给的肉包,要是被人知道他因为几个肉包,把自己卖了,他以后怎么混。
陆寻欢见他真的被吓到了,无奈地摇着脑袋。“和你开玩笑的,看你紧张的,本姑娘还没饥不择食到喜欢一个比自己小的。”
元闻御听到前半段话,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可又听到后半句话,马上不高兴的憋着嘴抗议。“我不是小孩子,我年纪不小了,比你还大。”
陆寻欢完全不信他的话,只觉得是小孩子,装大人。不管从他长相,神情没有一个地方透着大人的气质。尤其那粉嫩的小脸蛋儿,没捏到真不爽。
“恩,姐姐知道,你是大人,你是大人。”还煞有其事地点头,可口气里分明透着敷衍,让元闻御一阵沮丧。
看着吃饱有活力的元闻御,看在他今天逗得她很开心的份上,就好心指一条明路给他。
“如果你很不凑巧不是这里人,而又没银子,我介意你能将你腰间的玉佩典当。”指指元闻御腰间挂的羊脂玉,好心提醒。这块玉佩怎么看都价值千两银子,或许更贵。
经过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