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干脆把林字去掉叫我小姐算了,说起来我还没人家自由呢。她跟周嫂说叫她名字就好,周嫂点头应承,结果下一次还是林小姐长林小姐短,她只好作罢任由她去。
前三天林菀简直是度日如年,陈劲说过已经给她请了长假,她不担心会因此失去工作,但是很难受,因为工作是她这些日子以来唯一的精神支柱。她只有在专心画画的时候才能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忘记自己的糟糕处境,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是自由的,可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发挥。可是现在连最后这一点自由都被剥夺了,他可真残忍。
作者有话要说:老刘现在的状况,引用某位读者ID,我脑瓜子疼。
捎来一个bad news,可能要V了,好几天没上Q,才看到编辑留言。
挺纠结,都知道晋江水深,新人不好混,所以爬榜,签约,推荐,入V……
有得必有失,我认了。
总之,看文图个乐,写文也如此,不要不开心。
欢迎大家以各种形式继续关注《致命邂逅》。
如果可以,老刘以后写个不V的文,到时候推不推荐都是浮云了。
43
43、软禁(下) 。。。
林菀想,要么就如他所愿吧,反正总这样挣扎她也累了,柔软也是一种姿态,像树那样屹然挺立固然骄傲,可是风必摧之,还不如变成柔顺的水草,随波逐流,也是一种自保的方式。
好不容易做好了心理建设,陈劲却又不露面了,他总是这样,不慌不忙的坐在台下,得意的看着她在台上上蹿下跳,现在她也不瞎着急了,诚如他所言,这里空气清新景色怡人,她就当提前养老了。
这一天午后,林菀百无聊赖的坐在游泳池边,池水碧蓝碧蓝的,干净得让人想立即跳进去与它亲密接触。她伸手试了试,水温还可以,头顶上的太阳热热的,她这才惊觉,夏天快到了,这半年来,她对时间的感知越来越迟钝,似乎是在被日子推着走。她脱了鞋子把脚浸在水里漫不经心的拨拉着,两手拄地支撑身体,仰起头闭着眼接受阳光的爱抚。
只是她单薄的心理建设并足以说服她安心享受眼前的一切,好的东西未必是适合的,不适合的就算再好也没用。这里大门紧闭,围墙高筑,她觉得自己像一只金丝雀,寂寞的守望着精致的牢笼,等待着一个贪心却薄情的男人偶尔的眷顾。
空闲的时间多了,就难免东想西想,这几天她时常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她现在已经是一名年轻的家庭主妇了,或许正在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如果没有陈劲后来的纠缠,她现在应该在一点点自我疗伤,慢慢的从悲痛走出来。
她有时候也会迷信的想,自己是不是前世欠了陈家的,也许是杀了他们全家,于是陈家兄弟这一世追着自己讨债,把她最重要的东西一件一件夺走……
林菀就这么思绪乱飘着,什么时候躺下去的都不知道,身后的石板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后背贴在上面很舒服,她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人叫醒,睁开眼看到站在一边一脸怪异的老周,他迟疑着说:“林小姐,这样睡对身体不好。”
“哦。”林菀无所谓的坐起身,把泡得发白起皱的脚丫子直接湿淋淋的踩进鞋子里,一眼瞥到老周手里的大剪刀,随口问:“要去剪花吗?”
“是啊,林小姐喜欢什么花?”
林菀知道别墅旁边有一个花房,她还没造访过,于是说:“我自己去看看吧。”她本意是,去看看就行了,把好好的花剪下来插到瓶子里太可惜了,那也是生命啊。谁知老周竟会错了意,点头说好,还把手里的剪刀和小桶递给她,林菀愣愣的接过,又听他嘱咐:“花房墙上有手套,戴上省得扎着手。”
林菀还瞅着手里的杀生工具不知所措呢,老周就拍拍手走了,他一点都不担心林菀去把花房拆了,因为陈先生交代过了,只要她不把房子点了,怎么闹腾都行。而且林菀像小动物一样被与世隔绝的圈养在这里,他们也都挺同情她,好不容易她提出点要求,能不满足么。
花房很大,朝阳面是玻璃结构,光照极好,中间有一个小池子,水面浮着睡莲圆圆的叶子,数条彩色的小鱼活泼的游来游去。靠墙是一排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盆花,靠窗处摆着两把藤椅,中间是一个木制小圆桌。
还真会享受,林菀撇撇嘴,随意的打量,这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孤陋寡闻,因为大半以上的花她都叫不出名字。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气,然后她的视线被一大盆白花吸引,这个她认得,是茉莉,开得正好,小小的花朵白得干净剔透,让人心生怜爱。她不由自主的抬起手,用两根手指托起一朵花,低头轻嗅。
“这个……”老周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林菀回头,见他有些紧张的站在门口,稍作迟疑后说:“林小姐,您看好哪一种了?还是我帮您剪吧。”
“不用了,这样看看就好了。”
“哦。”老周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刚才走出好远才想起来,花房里有一盆是动不得的。要说这个别墅就跟一摆设似的,陈先生一年也不来住几次,而这个花房更是摆设中的摆设,可是有一天陈先生忽然莫名其妙的打来电话问,咱家花房里有茉莉么,然后吩咐他去买一盆回来,再然后,又没下文了。
但老周想,既然是主子钦点的,还是小心伺候为好。还有这位林小姐,也得好好照看着,万一被花刺扎到手呢?
陈劲这些天除了工作和应酬,就是和向阳方正他们一众人混在一起,流连于声色场所,偶尔逢场作戏,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就戛然而止。久而久之其他人都觉得奇怪,有哥们儿开玩笑问要不要给他介绍个大夫瞧瞧。
坐在一边的向阳看了眼一脸不豫的陈劲,心说,他们这群人里要说有毛病,那阿劲也得排到最末一个,连方正那个种马都活蹦乱跳的继续荼毒女同胞呢,怎么也轮不到他啊,终于有一天跟陈劲蹭车时才发现了一丝端倪。
车子里飘着的是李宗盛那独特声线深情演绎的一首《鬼迷心窍》,向阳是个脑筋活跃的人,当然也很八卦,他咀嚼了一下这歌词这意境,笑嘻嘻的问:“好久没见你带林妹妹出来了,不当宝哥哥了?”
没有回应,向阳想了想收起笑,说:“小辣椒虽然够刺激,可是吃多了也呛人,自古以来,辣椒都是作料,不能当主食。”
正在闭目养神的陈劲这才睁开眼,漫不经心的问:“怎么又提到吃上了,不是刚从酒桌下来么?”
打哈哈?向阳见状一愣,然后感叹道:“这歌可真好听,够痴情的。”
陈劲像是也认真听了几句,才发表意见说:“嗯,不错。”
向阳于是又来劲了,调侃道:“我说哥哥,你最近可有点不对劲儿啊,不近女色还听这种歌,莫非是要改行当情圣了?”
陈劲嗤笑,“那我该听什么?”
“嗯,”向阳琢磨了一下,转了转眼珠子说:“《饿狼传说》?”
陈劲哈哈大笑,冲着前面说:“老李,听见没,有人说你要当情圣呢?”
向阳一听傻了,搞了半天这不是他选的呀,可是看他那样子真像是个为情所扰的抑郁青年啊,难道是看走眼了?
而不再做声的陈劲则是回味着那一句“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他往前追溯了一下,发现自己记忆里还真找不出一个多年都忘不了的女人,那些人像过往云烟一样,现在回想起来连名字都记不得几个。她们的脸或清纯或妖娆,个性或温柔或泼辣,都统统变成一个个模糊的剪影,最终都成为一个名词,女人,他曾有过的女人。
他又想起跟林菀打的那个赌,他当时一笑置之,却从没忘记,尽管他至今仍不认为会有那样一个人存在。然后有不可比避免的想到林菀,他不可能留她一辈子,也许过一阵就热乎劲儿就褪去了,那么多年后会不会想起自己的那些女人里,有一个名字叫林菀呢?
他想一定会。即便是忘了她的身体,忘了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感觉,也不会忘记她曾试图谋杀自己,还曾跟别人联手算计自己,就凭这两点,她也是独一无二的。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有点伤感,陈劲摇了摇头,可是又忍不住想,若干年后,林菀又会不会记得自己呢?
她应该也会,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还害她骨折过……想到这里他似乎有些欣慰,然后慨叹,男人啊,果然是劣根性,而他,又是其中最恶劣的一个。
老李近日的心情可以用一首歌来形容,那就是《忐忑》,最近老板的情绪像晒干了的柴火,一不小心就能点着,他都好几次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挨骂了。
有一次是因为老板赶着开会他闯了个红灯,结果挨骂:“你不想活了还拉我当垫背是不是?”他吓得发誓今后一定做个守法公民,第二天等红灯的时候,车子不是很多,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等着,结果再次招致指责,“两边加起来也没十辆车不知道我赶时间去机场吗?”
要说以前老板几乎不在车里听音乐,因为不是忙着接打电话看文件就是闭目养神,那些歌都是他自己闲暇时打发时间的,可是最近老板总是心事重重的,估计也没什么心思忙公务,就时常让他打开音响放点音乐调剂一下。
做了多年司机,老李多少学会些察言观色的本事,昨天他留意到了老板皱紧的眉头,所以到了第二天,车子里就不见了《鬼迷心窍》的踪影,当然不能换什么《饿狼传说》,于是乎,为了避免因为几首破歌挨骂,老李耍了个小聪明,决定换些个没词的。
话说,他最近迷上了士兵突击,最爱里面的那一曲《征服天堂》,他想,像老板这种有野心的人肯定喜欢,只是,当那雄浑有力的旋律响起时,坐在后座的老板还是习惯性的拧眉,只是语气没那么恶劣,平静的要求:“换个舒缓的吧。”
好嘞,老李赶紧切换了个抒情的浪漫的温柔的《致爱丽丝》,终于看到老板闭了眼睛靠在椅背上似乎露出那么一点享受的表情,他也偷空拍了拍心脏,心说做下属的容易么,简直是伴君如伴虎。
只是,音乐放到一半时,陈劲忽然睁开眼,面无表情的说:“让你换个舒缓的,也没让你找个娘娘腔啊?换换换。”
老李顿时无措了,他抖着手找啊找,阳刚不行,阴柔也不中,这不是找茬是什么?再三斟酌,最后挑了个《风居住的街道》,心说再不行您就辞了我算了,不带这样摧残人的。还好,这一次终于没有抱怨了,因为后面的人,睡着了。只是老李也没高兴多久,因为到地方了。
陈劲睁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外面的景致,轻飘飘的吐出仨字:“去别墅。”
于是乎,车子像一支离弦的箭飞驰在高速上,靶心就是郊外的某栋别墅。而老李则是在钢琴和二胡的伴奏下,在心里大唱啊咿啊咿呦,这才发现翻译过来就是压抑压抑呦,太应景了。
到了别墅,陈劲下了车就急匆匆的进门,被搞了突袭的老周夫妇忙不迭的迎上来给主子请安,被他一挥手给哄散了。
他直奔二楼,找了一圈没找着,最后在三楼的影音室看到林菀的身影。音响里是一段低缓的钢琴伴奏,她背对着门口,倚着沙发半躺在米白色的地毯上,在夕阳的光线下,整个人看起来分外柔和,这样的林菀是极不常见的,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他忽然很想念她的脸,算起来又有十几天没见着了。可是他没有立即走过去,因为他听到一个女歌手开始唱“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