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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讪讪地收回刚想要去摸它的手,他似乎是一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听驼队的人都叫他少东家,想必他是这群人的首领。他道:“连城兄一个人深入沙漠,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如果顺路的话,不妨与我们一起上路,我们这次是运了一匹丝绸和茶叶要贩卖到秦国去。不知兄台意欲何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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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四十四:商队
PS:感谢大家对白饭的关心,可是到今天白饭还没有上线,浮尘也不知道她的情况……呜呜,可怜的白美人,被庸医害惨了。
这两天貌似PK分涨的不多,希望大家能多多投票,多多支持啊!这样白饭回来的时候,也能开心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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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要往秦国去。”连城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歌舒乐天就惊喜交集地拖住了她的手,说着热情的,挽留的话。
经不住他的盛情相邀,连城只好答应和他们的商队一起上路。
这个人还真是会套近乎,才刚刚知道名字就热络得好像交情已有八百年一样,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颊边的酒窝使他看上去无害而真诚,令人很难说出拒绝他的话。再者说,在一片茫茫沙漠之中要想看到一片绿洲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连城只知道去秦国要往东走,带着的干粮和水什么时候耗尽也不知道,如今跟着一支长年在沙漠中行走的商队自然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她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这是一支宠大的商队,队伍绵延得很长,从前面几个人差点陷入流沙又被救起到歌舒乐天邀请楚连城与他们一起上路,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后面的队伍才渐渐赶上来,一眼望去约摸有百多人的模样。骆驼背上都驮着密密实实打包起来的货物和商品,他们的分工很明细,组织也十分严密,到了夜间时这支队伍停了下来,搭起帐蓬,帐蓬十分像匈奴人所居住的尖顶蒙古包,采用多边锥形结构,既不容易被夜里的风沙埋起,又很结实,三角的结构又有利于卸去风力不会使帐蓬被大风拔起,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到了夜里还能烤肉唱歌跳舞。歌舒乐天告诉连城他们是长年行走于沙漠中的,经常往来于这条楚国通往秦国的商路,所以在沿途都设了据点,再走两天便可见到他们在沙漠中的中转站了,到那里可以再行补给和休息,还可以好好洗个澡。连城听了暗暗咋舌,在沙漠中能够设立中转站,这可不是普通的商队,或是一般的情况下能做到的呀,这个歌舒乐天并不简单。他既然复姓歌舒,不知和歌舒家有什么关系没有?
倒是听说歌舒家的那个老头儿曾提起他的儿子,似乎……也正是叫做歌舒乐天?
见连城问他,歌舒乐天也不隐瞒,原来她猜得没错,他的确就是楚国四大家族中以经商为主的歌舒家现任家主唯一的儿子,他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四个妹妹,在家中一枝独秀,可谓是万红丛中一点绿,所以自小受尽万般宠爱,但父亲对他的要求也是极度严格的云云……
他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连城反而有些讪讪,她只不过是随口问问他,这男子就一点也不设防把他的身家包括有无娶妻,性格爱好和夜里打不打呼都交代了,天真的样子似乎是第一次出远门的贵族子弟,完全不像长年行走在沙漠的人精,但从他真诚的眼睛里面连城看不出半点虚假的东西。饶是她处事谨慎,也很难对这样一个人起防备之心。
……
“贤弟在这里看些什么?难得在沙漠里有一个晴朗的夜晚,为何不与我们一起喝酒吃肉,好好享受一下呢?”身后传来沙沙的声音,某个人已经撩起袍角一屁股坐在了他的旁边,毫不避嫌地,伸手就揽住了她的肩膀。
连城微微一僵。
只听着小子嘴里喷着酒气说:“楚兄这么喜欢安静,就像个女孩子似的,莫非真的是女孩子不成?你为什么要蒙着脸呢?能不能……呃!”他打了一个酒嗝,嘟嘟囔囔地说,“难道不能让大哥我……看看你的真面目吗?”
楚连城一把拍掉了他伸过来的爪子,招手叫来一个汉子说:“你们少主喝酒了,把他弄回帐蓬里去。”汉子恭敬地说了一声“是”,就架着歌舒乐天走了。这臭小子,怎么对她的性别这么感兴趣?连城负着手慢慢地远离了搭满帐蓬篝火熊熊的营地,一个人的背影在沙漠中的月色下长长地投在地上。
沙漠中的夜里是很冷的,瓜瓜早就在帐蓬中温暖的毯子里面睡着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确是幸运的,每当她寂寞的时候,身边就会出现令她开怀的朋友和知已。她的背后还有成千上万楚家军中的兄弟,还有……如果那臭男人孤千城和司徒凤飞也算的话,那么,她的确是有朋友的……
师父说以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就会发现每一天都是奇迹,永远都会有新的希望。她的心似乎已慢慢得到了平静。
醉得两颊通红的歌舒乐天斜斜地靠着帐蓬,手里拿着酒囊灌了两口又若有所思地望望远处那个孤伶伶的背影,真担心那人会像月夜人狼一样忽然变身,他仰着脑袋的样子就像要对月狼嚎。
这位歌舒家的少主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突然冒出的可喜的想法,所以他总是嬉皮笑脸的看上去就没有不开心和烦恼的事。
他今年快要二十五了,为了逃避娶妻经常找个借口满世界乱蹿,可谓是赚钱与玩乐两不误,他的红颜知已当然也是遍布大江南北,所以说,怎么会为了几颗树而放弃一整座森林呢?这么傻的事情他是不干的。今年秋刚去了一趟漠北,回到家里老娘和十几个姨娘仍是不死心地逼着他娶妻生子为家里开枝散叶,他就包裹一卷又逃出来了。这次出门还真是来对了,没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有趣的家伙,歌舒乐天贼贼地盯着楚连城的背影。
他的敏锐的感觉告诉他此人是有很多秘密的,那日他救起自己,握到他的手只觉得柔若无骨,他的声音低沉悦耳还带有一丝清凉的味道,发质柔顺得像蚕丝一般,偶尔瞧见他的手竟比牛奶还要白晳,真的很不像一个男子啊!
不过呢男子比女子长得美也是有的,经年累月的走南闯北,歌舒乐天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并不是感到很奇怪,只是很好奇而已。他向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颇有几分八卦的天分。他的驴耳朵时刻都拉得好长好长的,注意着十里八乡的风声。
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猛然站直身体,唤了一声:“阿三!”
有个皮肤黝黑头上包毛巾的小子连忙应声跑来。
“咱们出来几天了?按照行程,还有两天是不是就进入沙漠女大盗莫花花的地盘了!”
“啊是啊!”小厮一拍脑门,夸张地嚷起来,“惨了少爷!那个女大盗可是十分垂涎少爷您的美色呢!这次您不去做押寨夫君看来是不行的了!”他埋怨地说,“当初我就劝过您,可您为了省两个小钱,硬是不肯雇个武林高手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所以说省小钱是要吃大亏的啦!”
“小兔崽子!敢咒你家少爷?还不快滚!”歌舒乐天嘻皮笑脸的目光投向了楚连城,眼神像夜里的星星一样闪来闪去,颊边的酒涡越来越深。
嘿……这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保镖嘛!
第二十四下四十五:劫色不劫财的大盗
“连城兄啊,你说说你我的交情怎么样?”歌舒乐天骑在骆驼背上,朝着楚连城挤眉眨眼。
又走了两天,再有一日就到达歌舒乐天所说的补给地点了,也就是快要离开了沧流国的边境线,连城不置可否地甩了他一眼,一路上她对这位歌舒公子算是领教了,所谓牛皮糖就是形容像他这种人。
“歌舒兄是否有话要说,有用得着楚某的但说无妨。”
“连城兄果然是一个聪明人,那我就直说了啊,在前方不远有一伙沙漠大盗聚集,他们打家劫舍,无恶不作,杀人放火,掳男掠女,在下希望连城兄能够保护我和我的商队安全,事成之后,定当酬谢连城兄的大德。”
“好吧,既然他们这么可恶,剿杀了便是。”连城见他眼神闪烁,故意如此说。
歌舒乐天连忙说:“不可不可!他们其实没那么可恶,不过就是抢劫财物罢了,最重要的是连城兄要保护我的安全。”
“为何?”连城笑着睨他一眼。
“还不是少爷怕被抢去当押寨相公呗!”印度阿三小厮抢着说。
商队中的人听到了都哈哈大笑,连城的嘴角也忍不住现出上翘的弧度,歌舒乐天这个活宝真是有令人发笑的一套,她发现跟他这两天相处下来竟很难去想什么报仇,什么家国天下,更多的时间是被他的话和脸上两个若有似无的酒涡所吸引。如果不是他的话多得像老太婆的裹脚布,这人倒真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歌舒乐天并不因为众人发笑生气,不以为耻反而高兴地说,“那么,为了安全起见不知道我能否和连城兄共骑一匹骆驼?”
楚连城的脸,顿时黑下来。
说着歌舒乐天就跳下了自己的骆驼,手脚并用地爬上了她的骆驼,连城的脸,黑得像包公一样了,当他企图把他的爪子放到她的腰里,她更是毫不客气地一把提住他的衣领丢下了骆驼。歌舒乐天摔在沙堆里吃了两口沙子,一骨碌爬起来拖住了骆驼尾巴上的毛,大声地说:“连城兄,不要这么小气嘛!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好避讳呢?大不了我的腰让你抱好了!”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连城黑着脸不理他,拉起骆驼,她看到前方有像沙尘暴一样的一股浓烟滚滚而来,马蹄声急促,看来来的人不少。从远方急驰而来的黑点变得越来越大,歌舒乐天已经又一次爬上了她的骆驼,她斥了他一声:“老实点,否则我不会比沙漠大盗善良多少。”歌舒乐天讪讪地收回了要摸上她肩膀的爪子,指着地平线上出现的一队人马说:“小心!他们来了!”
商队的人连忙都跳下了骆驼,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护住骆驼和货物。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真是千古不变的土匪格言啊!这沙漠中光秃秃的连颗仙人球都没有,身为大盗却一点也不懂得与时俱进。
彼时就像一个体形比较圆胖可喜的的蒙布黑衣人从众悍匪中打马踱出:“歌舒乐天!你这臭小子!卖给老娘的化妆品一点也不管用,还敢到老娘的地盘上来?今日,就把你这小子剁巴剁巴了喂狗!竟然敢骗我!”对方的头领一开口,连城就一楞。
(这个世界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古代或异世,因此的确是有化妆品这个词的,但是对普通人来说还是满新鲜的,特别是像连城这种刚从山里出来的)
一个头从肩膀处伸了出来,歌舒乐天嘿嘿笑着在楚连城的背后摇手向大盗首领打招呼:“早啊阿花!多时不见真是非常挂念,路过此地想起附近有你这个老朋友,自然要顺道来看看的。”
“呸!臭小子上回骗我放你过去,这次休想这么便宜,兄弟们给我上!”女首领圆圆的下巴都拉下来了,看到他顿时就一股怒火直冲天灵,这臭小子!害得她的脸肿了一个月,绝不能饶他!她一声令下,手下的儿郎们便发出沙漠中狼嚎一样的吼声,万马奔腾一样,齐刷刷地把大刀抡过头顶,麻绳抡圆了甩着,十分具有专业素质,人多势众,气势汹汹地扑来。他们人大约也只有百人,然而绝对以其气势压倒了歌舒乐天的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