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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凤飞指了指被他迷晕过去并用一个网子网住的小矮子:“火云邪神已经在我们手里,咱们的任务也完成了。秦王的军队很快就会攻进来,这里不需要我们收拾善后,走吧。”
孤千城见她仍犹豫便道:“火势只是在地面上燃烧,我观察过地牢的地形,火势无法蔓延到下面,只要里面的人躲着不出来那里是最安全的。跟我来。”他一拉她的胳膊,连城就被动地跟上他的脚步。
她问他:又要做什么?这家伙却只是神秘一笑:“既然来了,怎么能空手而回呢?”
一到冬天就犯懒;咋办呀唉
一百零五章:顺手牵羊·雌雄大盗
“哎!就这样丢下我不管了吗?”司徒凤飞愤愤不平,他一手拎了装着小矮子的网兜,上马迳自回去了,折腾了半夜他觉得有点饿,不如回去吃点东西比较实在。
这样一想心里就觉得平衡很多,司徒凤飞悠悠然哼着小调一个人没入山岗的夜色中去了。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边秦广德孤注一掷,火烧白马寺后遁逃,想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到那时又是上天入地的一条好汉!他把大量财宝,几乎全部身家都埋藏在白马寺后山的一处秘密所在,心里还暗自有些佩服自己的英明神武,只要保住老本,日后还怕没有翻牌的一天吗?所以当他带着他的亲卫们在大批御林军追击下逃走时,哪里知道他的财宝早就被人家给惦记上了。
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年头想发财,就要时刻不忘惦记别人家的财产,这一条理论早就被无数革命先辈们实践过,证明了其科学与合理性。
所以当两个蒙面客扛着大麻袋出现在一个光线黑黝黝,却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黄金耀花了人眼睛的山洞里面的时候,各位看官也不必感到有所惊讶。
这两人自然是去而复返,决定临时搞搞副业来增加收入,改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连城与孤千城。
由于这地点十分隐秘,从白马寺的后山一处被藤蔓与碎岩枯草遮掩住地洞口进入。一直深入地下,几乎要达到了地心,人站在洞中都明显地感到了脚下传来滚热的热量。要开凿一个如此深的洞,再把财宝运送进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他们在洞里发现的几具尸骨大概就是替秦广德开凿这个地下藏宝窟,最后被杀死灭口的工匠与士兵。所以这个藏宝地点除了九王爷秦广德以外,恐怕已经没有任何人知道,因此这里连看守也没有。
当一大一小两个黑影摸进山洞的时候。呈现在他们眼前的就是一片黄灿灿亮晶晶地金山银子!黄澄澄的金子,亮闪闪地银子。火红的玛瑙,晶莹的水晶,绿油油的玉器,以及一大箱一大箱的古董与珠宝,一串又一串,一堆又一堆,二十多口大箱子里面装得满满的,珠宝与钱币全都溢了出来。
火光映得这紫衣男子的脸如同被镀上了一层金光的光芒,笑容如同莲花盛开,分外的皎洁、明亮、善良而质朴。这样的笑容却与该同学接下来地无耻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反差。只见他缓缓地,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由于昨夜只是远远看到九王爷秦广德进这个洞巡视他的财宝,今天真正进到了这个洞里面,孤千城也才发现这里的财宝比他想像的还要多。然后……就见他从腰后面抽出了一条北方农民装地瓜用的大麻袋!一边往麻袋里装着便于携带的珠宝黄金,一边扭头对楚连城说道:“楞着干什么?快点装啊。”
“这么多,怎么拿得回去呀?”连城脸上虽是一副正义凛然地表情,感觉到他们这样是不好的行为:不问自取谓之贼。作为一个大侠是不应该乱拿别人东西的,起码应该知会主人一声。于是她就用剑尖挑着石壁刻下了几个字:年月日,大盗到此一游!
孤千城又从大麻袋里面抽出了一条小麻袋递给她,问她:“你的面具呢?”
“在呢,干嘛?”
“快拿出来。”
“干嘛?”
“只有我一个人戴着面具,你也戴上,这样才比较有作案的感觉嘛。”
“欹!”连城冷嗤一声,还是从怀中拿出一个玉质的半边蝶翼面具,这面具原来竟是一对的,一人一半。孤千城脸上戴了一半,她再戴上她的那只,两人站在一起就好像一对雌雄大盗!原来这家伙当初在刻面具的时候就是故意的!
突地这个念头闪过脑海,连城脸上一红。心里暗呸了一声。什么雌雄大盗,什么鸳鸯面具?乱想什么呢!
她脸上快速地神色变换不过刹那之间。红着脸接过小麻袋开始往里面装东西。
“我们先不急着把这些财宝运走,拣一些轻的带走,不好拿的放在箱子里抬出去,然后在附近再找一处隐秘的石窟埋起来,过些时候慢慢地来取也不迟。”孤千城装麻袋地技术异常熟练,动作也十分麻利,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磨练出来的一把好手,一边装口袋一边还能分出一部分注意力与连城说话。
“好。”
后者只顾着在珠宝堆里面挑挑拣拣,点点头表示认同,所谓最危险地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一边装麻袋心里却在寻思着怎么把这部分宝物运回楚国?有了这些财宝就能够买更多的装备和粮草,使楚家军再无后顾之忧!可笑秦广德机关算计,到头来也算替别人做了一件好事,心情愉悦之下她抬头看着那正在搬来搬去忙忙碌碌的家伙微笑。
时值深夜,正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的好时机。
只见在那悬崖峭壁之间,青藤缠绕的某处地方忽地破开了一个洞,有两个头从里面钻了上来,一个接一个,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一个接一个从那深不可测的洞里面拖出大大小小的箱子,然后又一溜烟在不见了人影。
当月亮快要落下地平线的时候,白马寺的后山出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就找了一个看上去像个土包似的荒坟掘起来,把财宝箱全都推下去埋好,忙忙碌碌,蹿来蹿去的,直到天光开始渐渐明亮,黎明前鸡嘀了第一声,才满意地将最后一铁锹土填上埋着二十六只财宝箱的大土坑,再从附近找了一些枯草和泥土覆盖在上面,跳上去使劲踩了踩。
正当这两人在大发不义之财的时候,秦广德带着他的余党向边关逃去,获救的那些女人与小孩全都被带回咸阳城,谁也不知道在这一片混乱中秦广德数十年积累的全部身家都落入了那两个人的爪下。
此事略过不提。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向西逃亡的秦广德又正巧路过黑店……
一百零六章:
先不提秦广德如何在黑店被盘剥和欺侮;堂堂一个秦国的王爷为了躲避追捕落荒而逃;最后可怜兮兮地混进黑店成了一个烧火工人,但最终还是被揪出来。
这又是另外一个可笑的事件。
那日连城二人回到客栈以后天已经蒙蒙亮,司徒凤飞拷问了火云邪神发现这小矮子根本没见过什么朱果,只不过是他自己吹牛然后传了出去,传到江湖上以后大家就信以为真,但是由他的口中也得到证实,秦王宫里确实还贮藏着一枚朱果,是用来给秦王练制长生不老药的。连城担扰着她大哥的伤势,自然是归心似箭,按照她的想法不如光明正大闯进秦王宫去,抢了朱果就走。到时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结束了黑店再到别处去开个黑店,秦王也拿他们没有办法。这就是所谓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典型的无组织无计划无长远目标与方展方向的游击队思维模式。
另外二人当然认为不妥,就连翘着二郎腿在喝茶哼小调的白玉堂都猛摇其头,觉得她这样做明显断了大伙的财路,在秦国这样一个发达国家站住脚显然比去穷乡僻壤之地再开一家黑店要好得多。再说有好吃的好喝的,天天有美女可看,高兴了还能使唤使唤专用小厮,尝一尝人间美味,这只蛤蟆暂时一点儿也不想改变现状。屋里的四个人各怀心思,天边启明星明亮。从月亮沉入了地平线直到早晨太阳初升,司徒凤飞在调制着某种解药,看来应该是有所作用。而连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就是静不下来,孤千城只对秦国的军队编制感兴趣,没有达成目地自然不会离开咸阳,虽然如此。但他还是懒洋洋地斜靠在窗口,不知道有什么打算,侧着脸朝向窗外,浓密的睫毛便在初升的晨晖照耀下如同笼罩着金色的光芒,一闪一闪。+他站在窗口,静静的就像整个人融入画中一般。
司徒凤飞不时抬起头看看他,这两人之间无疑存在着一种奇怪又诡异的气息。一缕一缕地白烟从他面前的三角鼎里面冒了出来,司徒凤飞摇着那个鼎,不时丢进去一些虫子和蝎子的尸体。最底下的一层却装着绿色液体,当虫子掉进液体里面的时候,马上就被融化,司徒凤飞摇着扇不时扇着阵阵凉风,嘴角露出一丝邪恶的微笑。
蛤蟆看着他的那个样子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为免自己成了下一下被他丢进三角鼎里面的牺牲品,它连一首十八摸都唱得走了调,见这三个人都没理它。也没有注意到它的慌张,它爬呀爬地又去拖出连城地随身小口袋。白玉堂早就看到那里面装着好东西了,会是什么呢?它吃力地拖着口袋爬到角落里面去,别看它是只蛤蟆。白玉堂同学比一般人更懂得财不露白这个道理。所谓主人的东西就是它的东西,主人的财宝当然也是它白玉堂的财宝啦。
它乐滋滋地爬到床底下去,不多时床底下就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只见那头蛤蟆正扭动着圆滚滚的屁股把脑袋往口袋里面塞,好不容易才把系紧口袋的确绳子打开了一点。它借着表皮地光滑吱溜钻进去。接着咕咚一下就掉了进去,没声音了。
司徒凤飞从怀中摸出一个绿色的小瓷瓶。打开瓶盖放在小矮子火云邪神地鼻子下面嗅了嗅,他就醒过来,见有三双眼睛盯着他,一个个全都不怀好意,他打了一个哆嗦,整个人筛糠一样抖起来。
“我我我……我有烈火金钢掌的解药!只要你们答应不杀我,我可以把解药交出来!”
他一紧张,又结巴,这外号还挺拉风的家伙其实长得猥琐无比,脑袋大四肢小,身高只到司徒凤飞地腰部以下,整个人看起来畸形无比,他一对小绿豆眼在屋中三个人的脸上看来看去,试图寻找逃跑的时机。
然而这显然并没有用,这三个人全都是怪胎,他已经悄悄地从袖子里放出了一种秘制的迷药,这三人却好像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依旧维持着各自的造型,抱着手臂睨他,看得他毛骨悚然。
“去。还想跟我讨价还价吗?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司徒凤飞踢了他一脚,小矮子顺势就在地上滚了两滚,滚得离那三个可怕地人远一些。
难道是自己地迷药不起作用了吗?
火云邪神感到迷惑:难道是自己下毒的手段变菜了吗?他奇怪地把装着迷药地左袖不着痕迹地凑到鼻端嗅了嗅,顿时一阵天昏地暗的晕眩,差点就把自己给迷晕过去了!他赶紧从怀里摸出一颗药丸吃下,再看那三个人的时候,他的眼中只剩下惊恐,他只知道一点:这三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而且还不怕毒,落入他们的手里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认清这个事实之后,小矮子立刻就变老实了,他之所以能在强者如林的武林中闯出一个名号,而且迄立如此之久而不倒,显然和他的厚脸皮和识时务是有很大关联的。
当他看到司徒凤飞手里摇着那个黑漆漆冒着白烟的三脚鼎,差点就没惊骇得喊出来: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