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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张脸道歉:“安易,我下午那时候就是一时脑热,我不是故意的,我……”
“你是不是故意的,等着交警来裁定就行了。”他冷冷地说道,然后伸手取过手机就拨了电话出去,“今天下午的车祸,我不会接受私下和解。向哲现在在我这里,我很不愿意看到她。”
向哲知道他是打给向伟胜的,这下也坐不住了,夺过手机就往沙发一边扔去。
最能激怒一个女人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的,是她们心上那个人最无情最冷血的对待。
尤其是,下一秒,他还对着另外一个女人温柔以待。
几乎只是一秒,向哲就被触怒,拖过茶几上的任何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朝叶之遥砸过去。安易反手就将人拉到自己身后,刚才还装着车厘子的小碗噼啪一声就从他身上弹跳到沙发上。接着是烟灰缸,汽车杂志……上面所有能砸的东西都逃不过向哲的手。
叶之遥眼前是他宽阔的背,背阔肌鼓鼓的,看起来应该是在极力隐忍,处于即将发怒的边缘。她的手边扣着小碗,车厘子滚了一沙发。接二连三地被向哲暴力相向,叶之遥再好的脾气也不能容忍自己缩在安易身后,更何况,她本来就不是什么软脾气的人。
“你以为这是你的向氏,站在这里发脾气?”叶之遥推开安易,指着向哲的鼻子骂道,“还真的给脸不要脸了,上次在警|察局还没闹够是吧?案底一抹就想着再进去是吧?那要我成全你吗?”
三人以前是一个学校的,向哲一直都有听说叶之遥的脾气大,可这么多年交锋下来,见她软趴趴的根本没什么战斗力,也就没有放在心上。现在被她这么一骂,她心头一梗,不甘示弱地也骂了回去:“你一个爬人床的婊子有什么资格骂我!”
安易听她这么说叶之遥,第一个就跳了出来:“向哲,这是我的地方,你有什么资格无理取闹?”
向哲还没来得及接话,叶之遥又噼里啪啦兜头一阵痛骂:“婊子那也得多爬几个人的床,我就跟他一个男人上了,那又怎么样?男欢女爱的,你还骂天咒地吗?呵呵,我爬人床?他往我床上爬的时候,我不高兴没那心情还得一脚踹下去,你算什么东西,这么骂我?我一直忍着不说,你就当我软柿子好捏呢?”
叶之遥说到这里,撩了撩头发,又坐下来,完全一副不屑再看她的模样,慢悠悠地开口:“你倒是想往他床上爬,可人家不愿意。要搁古代,你最多也就是个想要爬男人床上但没成功的低等丫头而已。一个暴发户,家里手头握着点钱,就真把自己当成公主了,谁都应该宠着你惯着你天下男人由你睡,又不是四海之内皆你|妈!”
向哲被娇滴滴地养大,身边又多是男人,哪个不是宠着她让着她,骂人的话跟着向伟胜手下学了点,可跟叶之遥一比,简直是战斗力弱爆!她哪里见过女人骂架的阵仗,目瞪口呆了一阵,正准备回击,却又被叶之遥抢了先。
“骨头里就是些不入流的低贱玩意儿,在我面前玩高贵,也不怕g市的人笑话。”
叶之遥的父亲叶家虽然平凡,但父亲好歹也是个市委书记,母亲沈家更不用说,真正的高门大户,军政世家。相比之下,甩了暴发户一般的向家不知道几条大街。
她的这一番话拐着弯的将向伟胜也骂了进去,气得向哲脸通红。
手边已经没有可以砸的东西了,向哲像头发疯的狮子,埋头冲过来就想扇叶之遥两耳光。
安易半路截住,握着她的手腕,将人往门边拖,然后用力一推将人关在门外。落了锁之后,他回头正好看见叶之遥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叹了口气,过去将人抱在怀里。
“遥遥,不要多想。”
叶之遥没有说话,可心里却是大大地嗤笑了一声。
不要多想,但凡是女人遇上这样的情况,能不多想吗?除非她不爱那个男人,否则按照向哲那样的路数,真能闷声吞下那种暴力的恐怕一百个里面都难找出一个。是人三分脾气,她叶之遥也不例外,若你好言相对,那她也会笑脸相迎,可是三番两次地这么粗鲁,不好意思,她也不是吃素长大的。
向哲根本没有离开,面子都掉光了,索性就豁出去了,拍着门大叫:“安易,你出来!”
屋里的两人只装作耳聋,一个继续收拾厨房,一个捧着果冻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对门的邻居见不得了,打开防盗门上的小窗劝了两句。向哲正是脾气上头的时候,连带着将那邻居一家都骂了个遍。人家刷地一下黑了脸,回过身去就拿起电话报了警。警|察上来的时候,向哲像个疯婆子一样地对着防盗门又捶又打的,楼道里的声控灯因为她持续的动静一直亮着。明黄色的灯光下,照得她头发枯黄,看着更加狰狞。
叶之遥听着外面又哭又闹的声音伸了个懒腰,都大半夜,向哲不离开,她自然也不能走出去。正烦闷间,安易擦着手走过来,见她困得哈欠连连的,便低声问:“要不今晚就在这边睡下了?我明天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处理,早点睡吧。”
她没理他,缩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将向哲弄走,自己也好回家。听外面的说话声,似乎差不多了,她正准备从猫眼里看看,就听见向哲突然拔高的声音:“安易,你个王八蛋,当年为了接近我二叔,你对我好,现在就想一把甩开,你没种……”
她大约是还想骂下去的,可旁边的警|察听不下去了,扭着人走了。
叶之遥双手抱肩,斜睨了安易一眼:“为了接近向伟胜,对她好?仅此而已吗?”
她满脸都写着“我要问罪”的字样,安易觉得又无奈又可爱,抓住她的肩带向自己怀里。叶之遥当然不肯,扭来扭去地不愿意就范,可他的力气自然是她所不能比的,没两下,整个人就被压在了沙发上。他低头从她的鼻尖吻到她的耳垂,然后贴在那里吭哧吭哧地出气。
大腿上还抵着一根再次苏醒的某物,叶之遥恼地狠狠掐了一把他腰间的软|肉。安易这才慢吞吞地说出实情:“我哪里有对她好?我都不知道她这奇怪的言论怎么来的……当时刚去天源,还是个最底层的,不过是帮向伟胜解决了点麻烦,他才让我进去的。他事多,根本不可能记住我,转眼就忘了有我这么个人。虽然帮了忙,可一直也做着最底层的工作,包括给向伟胜的侄女打杂。可能,一直对她有点冷,突然为她做事了,她就误会了。”
“对她冷,后悔了?”
“当然没有,除了你,我对谁热情过?”
叶之遥这才有点满意,撇过脸不说话,过了好久,才问出最想要知道的一个问题:”分手之后为什么改名字?〃他以前那么抗拒放弃掉父亲给予的姓氏,可转眼间就改了姓,这一直都梗在她心里的一根鸡骨头,划得内脏难受。
第16章 安逸
安易当然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纠结于这个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的的确确藏着他的私心。
他的母亲在收到父亲牺牲的消息之后就跑了,带着父亲每个月寄回爷爷奶奶家的生活费。年幼的他茫然地坐在床上,看着母亲不停地往一个大袋子里塞着东西,他无措的两只手紧紧抓着衣角。他那时候虽然小,但是隐约也能听明白大人们的话——爸爸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他不知道永远有多久,他只知道他再也见不到爸爸了。
母亲走的时候,看了他一眼,抹了下眼泪就跑了。等天亮之后,奶奶进来叫他起床,看着空荡荡只剩他一个人坐在上面的木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接下来的日子对他来说,简直是人间地狱。
他每天都处在饥饿之中,他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也不回来了,为什么爷爷奶奶整天都在哭,为什么他要在这些亲戚家里。他不想去别人家,他们老打他骂他,让他干好多活还不让他吃饭。他每天蹲在农村那种高高的门槛边,看着别的小孩子捧着大碗吃饭吃肉的时候,只能偷偷吞口水,然后趁着下午干活的时候跑到后山的小泉那里喝一肚子的水。运气好的话,他可能会捉到一只小田鼠,然后用石头砸晕了,扔在火堆里烧得它吱吱地叫,等到小田鼠完全成了一团火红的焦肉,他再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那时候天天数着日子,觉得每天的时间都好长好长,天亮睁眼到天黑睡觉怎么那么久怎么那么难熬。他在这样的苦难里渐渐地开了心智,渐渐懂了什么叫认命。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这么下去,每天吃不饱,晚上被冻得缩在薄被里,然后像头牲口一样给别人干活。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和爸爸一样穿绿军装的人,他知道机会来了,他默不作声地做着和从前一样的事,依然趴在后山那条不太清澈的小泉边将嘴凑过去,喝了满满一大口然后一脸满足地咽下去。果然,那个叔叔看不下去了,抱着他回了家,随便收拾了两下就走了。
离开自小生活的地方,他一点都不难过,那里没有了爸爸,有的只是掺杂着饥寒和劳累的痛苦记忆。他甚至微微笑着朝着那个淡出视线的小村庄挥了挥,他终于告别了那里,等待着他的会是什么呢?他双手托着下巴,兴奋地想象着。
每天都一桌子菜?暖烘烘的被窝?还是每天上学放学的快乐日子?
他想了很多很多,却没有预料到……等待他的还有一个牵绊一生的小女孩子。
他去了大城市,后来又跟着另外一个叔叔,还有一个会很温柔地笑的阿姨。他过着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仍旧不太爱说话,可是每天都过得好开心。他以为这就是奶奶说过的福气,所以他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做好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路。
可能是上天看他太努力,于是给他送来了此生最好的礼物。
她是沈叔叔的外甥女,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蓬蓬纱裙,一转圈就像朵娇嫩的花。她特别爱笑,还特别黏她的哥哥,那个叫叶之远的男孩子。她穿着一双小拖鞋“哒哒哒”地跑到沈叔叔面前,双手抱在一起,笑嘻嘻地讨着红包:“舅舅,祝你新年快乐,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沈叔叔让林阿姨给她红包,她竟然不知足地要三个:“我要两个,哥哥要一个!但是,哥哥那个也给我!”
那时候的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笑,心底竟然冒出一阵羡慕来:她的笑真好看!啊……还有她笑起来的声音也好听,跟老家那座寺庙大殿檐角挂着的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比什么都动听。那会儿,他还不知道有个词语叫做“感染”,他只知道自己的手偷偷摸上嘴角的时候能够描摹出一点弧度。
那天下午的时光,是他学会“幸福”这个词语的时候唯一能套上的一个怀念。那个小姑娘一手拉着她的哥哥,一手拉着他,带着他们满院子的跑。他嘴上没有说话,却是脚步未停地跟着她。当她垂涎枣树上的青枣时,他二话不说地就爬了上去。
她笑咯咯地捧了两手的青枣,一股脑地都塞到她哥哥的手里,然后选了一个大个的咬了一口,有些为难地看着哥哥。他以为她会把最大的那个给她的哥哥,说实话,他有点嫉妒。可谁知,她犹犹豫豫了半天,竟说:“哥哥,这个小哥哥爬树好辛苦的,这个枣子甜,我们给他好不好?”
叶之远是出了名的疼妹妹,抿着唇视线在两人身上走过几个回合,最终点了点头。叶之遥兴奋地扑到他身上,高高兴兴地将那个还硌着她牙印的青枣塞到他嘴里:“小哥哥,你吃这个!我尝过的,甜!”
当然是尝过的了,上面还有牙印呢,小小的看着就觉得稚嫩可爱。他边点头边腼腆地笑:“我叫高长,我听沈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