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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普通人,这么近的距离,又是突然袭击,是绝对躲不开的。
可对让各国特工闻风丧胆的“死神”来说,躲开子弹都有可能,更何况一个蛋糕,还不是小菜一碟。死神至少有几十种躲开蛋糕的方法。而且,只要他愿意,甚至可以接住蛋糕并且反摔到陈子歌的脸上。不过,他并没有躲开蛋糕,而是带着笑容让那个蛋糕砸在了脸上。
如果砸不到,她一定会很失望吧!
“哎,我说老哥啊,你在部队待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反应还是那么迟钝啊,每次都躲不开呢?”看似在埋怨死神,可是陈子歌嘴角高高弯起的弧度证明她开心的不得了。
死神用手将眼睛部位的蛋糕擦掉,伸出舌头舔了舔这个“特殊”的蛋糕,笑着说道:“部队只丢手榴弹,可没有蛋糕丢,这个练不了。”
看着一对儿女其乐融融的模样,陈父陈国强十分的安慰,搂住妻子的肩头,笑着说道:“好了,不要闹了。子歌,赶紧让你哥去洗洗脸。”
陈子歌鬼鬼的一笑,摇头道:“才不要,我还没送哥礼物呢?”
“你的蛋糕已经是最好的礼物了。”死神说道。
“那可不行,我的礼物是世界上最好的礼物。妹妹的爱心之吻一个。”陈子歌凑到死神的面前,翘起脚在死神的脸颊上狠狠的香了一口。
陈母马春香打趣道:“子歌,你看看你,都多大了,还做这么幼稚的事情。在家里也就算了,要是在外面可不能随便亲你哥,这要是被其他的女孩子看到了,谁还敢跟他交往。我要是抱不到孙子,跟你急”
“不跟我老哥交往,那是她们没有眼光。我才不要看别人眼光生活呢?我就要亲,我非得亲不可。来,老哥,再亲一个。”
“…………”
第一个吻就有些来得有些突然,搞得死神有些尴尬了。如果是其他的女人也就算了,可对方偏偏是陈晴风的妹妹。这不是在占兄弟妹妹的便宜吗?
早就听说这个妹妹古灵精怪,是个超级大魔头。现在看来,还真是一点不假啊!
死神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只能站在那里被这个妹妹狠狠的“轻薄”了一番。
今天跟往年不同,陈晴风不是探亲,而是彻底的退伍,并且今天还是他的生日。所以,马春香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食物。
陈国强还特意拿出了一瓶上等的茅台,要与儿子畅饮几杯。男人和女人联络感情的方式不同,只要喝酒就足以了。
而马春香和陈子歌则不同,她们的目的并不是吃饭,而是跟死神聊天,更准确的是对死神刨根问底,恨不得把他每天都做什么都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儿子,在部队交到女朋友了吗?”
“妈,部队虽然有女兵。但男女分开的,上哪里交女朋友?”
“哥,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回来也不说带把枪什么回来?你们部队也太抠门了吧?”
“妹子,这个跟部队抠门不抠门真没什么关系。”死神苦笑回答。
陈晴风酒量很一般,每次聚会的时候,都是第一个躺下。不过,死神可就不同了,那可是对酒精完全免疫的主。迄今为止,还没有尝试过喝醉的滋味。别说两个人喝一瓶酒了,就是他一个人一瓶也没事啊!
一瓶酒被父子两人消灭掉,陈国强有些多了,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晴风,现在你回来了,有什么打算。当了这么多年的兵总算退伍了,你们部队没有给你安排给工作吗?”
死神还没等回答,马春香倒是先回答了。
“这才刚回来这么一会,你就想让儿子工作,有你这么狠心的爹吗?我们家虽然不是很有钱,但至少吃穿不愁吧!儿子,听妈的,先好好休息休息,工作的事情不着急。”
在来之前,死神还真没有考虑过工作的事情。马春香的话倒是无意中帮他解了一个围。他回来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暂时还真不能工作。
在外面虽然是警察局的副局长,威风八面。但在家中,陈国强是个害怕老婆的主,听了马春香的话,只能点头道:“行,那就按你妈说的办吧!我喝的有些多了,先上楼休息了。”
马春香扶着陈国强上楼去休息,陈子歌留下陪着死神继续吃饭。
死神的胃口很大,喝完酒连吃了三碗饭,还没有停歇的意思。
“老哥,你这一年过得挺不好的吧?”陈子歌早就吃饱了,双臂支在桌面上,双手托着脸蛋,一直看着死神吃饭。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以前不管吃什么,都只吃一碗饭啊!如果不是在部队什么都吃不到,怎么会搞得像非洲难民一样,猛吃个不停。”陈子歌笑着说道。
陈子歌虽然是在说笑,可死神的心中咯噔一下。从进门开始,他已经出现第一次破绽了。如果是自己遇到这种事情,恐怕就得起疑心了。看来他得小心一点,一旦被识破,那就糟糕了。
“因为最近一年训练强度太大,只能靠多吃东西来补充能量。否则,我根本坚持不下来。再说了,我要是不多吃点,以后要是有人欺负妹妹,哪有力气去打架?”死神在脑海中快速的想出了一个合理的理由。
陈子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说道:“这个答案我很满意。不过我很好奇,那么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你从小到大一口不吃的猪尾巴连吃三根呢?”
“…………”
【第0003炮】老哥可真白啊!
百密一疏,道理很简单,这个世界上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死神也是人,他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虽然在部队的时候,他整天跟陈晴风待在一起。因为陈晴风的样子与他一模一样,所以大家都戏称陈晴风是死神的影子。可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可能将对方了解得通透。就好像在猪尾巴这件事情上,两人坐在一起安逸吃顿饭的时候少之又少。出门在外执行任务,只要填饱肚子就可以,还真从来没有碰到过猪尾巴的问题。所以,这个冒牌的陈晴风理所当然的露出了马脚。
好在死神反应够快,面对陈子歌的好奇,立刻脱口而出一个稍微加工的故事。
那是他与陈晴风在深山老林中狙杀一个毒枭,两人蹲守了一个星期,毒枭也没有出现。为了完成任务,两人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坚守阵地,靠着唯一剩下的一块饼干坚持了两天,最终成功完成任务。
只不过,在这个故事中,将饼干换成了猪尾巴。
“妹妹,如果到了那种情况。别说是猪尾巴了,恐怕人肉我都得吃。否则,我现在就没法看到亲爱的妹妹了。”死神宠爱的摸了摸陈子歌的头。
故事虽然简单明了,死神也没有过多的描述,可是却让陈子歌十分的有感觉,眼泪都含在眼圈当中了。
“老哥,你这些年都过得什么日子啊!真让人心疼啊!”陈子歌咬着筷子,眼泪巴巴的看着死神,似乎亲临其境的感受到死神当初的那种感受。
“傻丫头,现在不是一切都过去了吗?”死神再次宠爱的揉了揉陈子歌清爽的短发。
吃过饭,死神回到了陈晴风的房间。这个房间布置的很简单,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但干净整洁。看得出来,虽然陈晴风常年不在家,但陈母一直在打扫这个房间。
放下背包,走进卫生间洗了个澡,从冰箱中拿出了几罐凉啤酒靠在床头。
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特殊的夜晚,死神从今天开始将正式变成陈晴风,也将从今天开始,他要完成陈晴风死前的遗愿。
三十六队是个特殊的单位,就算是普通的任务,那也是非常难完成的。最让死神记忆深刻的是他和陈晴风去南美刺杀一个叛国者。虽然成功狙杀,但他们也陷入了当地武装组织的层层包围。
几百人追杀两人,实在不成比例,被逼无奈之下,两人钻进热带雨林。
对方派出大量的手下进行围剿,孤立无援的两人只得与对方玩起了游击战,边打边退,整整打了三天。
三天过后,弹尽粮绝。偏偏陈晴风在这个时候发了高烧。人一旦有病,再强壮的身体也承受不了。又硬挺了一天过后,病情严重的陈晴风终于倒地不起。
“队长,你走吧!不要管我。带着我,我们两个一个都走不出去。”陈晴风自知身体状态实在太糟糕了,不想再拖累死神。在热带雨林当中每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如果让我活着必须付出兄弟生命的代价,我宁愿死!”
“队长……”
“不要废话,我背你走!”
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不是用来形容情侣的,这是三十六队的口号。他们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队员都是兄弟姐妹!
死神背着陈晴风与敌人打游击,吃蛇肉,喝露水。边走边找出路。
陈晴风病好了,死神倒下了,背着一个人打游击,不累坏那才奇怪。
接下来,陈晴风开始背着死神,虽然已经摆脱了敌人的追击,但是他们面临更大的问题,严峻的生命考验,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有取暖的东西,甚至连指南针都丢了。
如果是常人,恐怕早就死掉了。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就这样两人一直配合多年,一直到……
回想当初,死神满心的伤感。如今陈晴风已经不在,也只能靠回忆来缅怀这位曾经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
从床头的背包中拿出钱夹,在里面抽出一张带有弹孔和鲜血的照片,上面是一个带着清纯笑容的女孩。
这是陈晴风的最爱,这张照片一直随身携带着。
在临死之前,他颤抖的双手将照片送到了死神的面前。
“队长……一定……一定……要帮我找到她,真的好担心……她……”
看到这张照片,死神的心就纠了一下,好像谁在他的心上捅了一刀。
照片上的女孩叫做沈七七,与陈晴风相识了七年,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好。尽管后期陈晴风当兵,两人相见的机会很少,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可是三年前,沈七七好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蒸发掉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陈晴风身在三十六队,任务繁重,尽管借着探亲回家的时候多方打探,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打听到。所以,这也是陈晴风有生之年的一个遗憾。
“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她的。”死神看着照片中的沈七七,轻声说道。
对于死神来说,寻找沈七七是首要任务,他决定明天早上起来后立刻就去打探消息。
酒喝完,死神躺下,难得有机会可以安安稳稳睡觉,如果不好好睡上一觉那真是有够可惜的。要知道在外面执行任务的时候,好好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可是,他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脑海里面翻来覆去的出现今天晚上的几件事情。看来他日后得更加的小心,否则待在陈家久了,还真的很容易穿帮。一旦穿帮,也就代表着他要离开陈家,这可不是他想得到的结果。
死神脑袋里面想的事情太多了,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什么时候醒的,他可是非常清楚。
因为职业的习惯,就算是在睡觉,他也自然而言的保持着警戒的状态。这是长期处在危险情况下养成的本能,并不会因为变换一个地点而轻易的改变。
他是怎么醒的?很简单,有人轻手轻脚的走进了房间。
死神侧身躺在床上,虽然没有回过头去看,但只是听脚步声就判断出进来的人是陈子歌。
也只有这个小魔女才会这么走路,看来这小丫头要玩什么鬼把戏了。所以,他十分配合的装作不知道,依然闭着眼睛。
陈子歌脸上带着坏笑,轻手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