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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不爱灰姑娘(抄袭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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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在那一天,十七岁过后不太久,王印夏在马桶上领悟,热病就那么冷却下来,从此不再发高热与低烧。
  十八岁,高中毕业上大学,就在同个城市里,她还觉得住在季家比较省钱,她母亲却让她搬出去。她们在外头租了公寓,平时她自己一个人,她母亲在星期假日回去看她,有时走不开,她就到季家去看她母亲,暑假则去帮忙。
  她发热病的那些时,她母亲总要她没事少去打扰先生夫人少爷们,别妨碍到人家。而且,要记住,人家是老板,她们是人家请的佣人。
  她母亲并不是有意要让自己女儿自卑,严重打击王印夏信心。只是她相信人家有钱,不会看上她们这种人家,自己要有自知之明和自尊,以免自取其辱。
  但到头来这还是很自卑的,认为龙生龙,凤生凤,自己先认为自己身分低下,相信自己配不上人家,因为她们身分低。
  王印夏却不这么认为。英雄不论出身,古代皇帝一堆上匪流氓,皇位是打天下打出来的。
  再说,英雄不怕出身低,美人更不怕背景微寒。何况,她有脑袋,有能力,有身材,有美色皮相。
  当然,在发热病当时,王印夏脑袋并没这么犀利灵光;马桶上了悟后,她参悟出了“禅机”,就很有自己的想法看法了。
  不过,到底那是她母亲,她不忍反驳她。她知道自己母亲不是故意看低女儿,只是下意识被门第阶级那一套洗脑束缚住,接受了那一套,更踩低自己的想法。而且,她对季家老少也不再怎么在意,没必要反驳证明什么了。
  就是这样。从王印夏十二岁,她们就到季家;到现在,念了快四年大学,还是在季家——或者说,仍是季家的佣人。她母亲仍在季家帮佣。
  至于她,人不在季家屋檐下,她跟季家其实基本上已没什么关系。而且,她只有暑假或假日她母亲走不开时,才会过去季家看她母亲和帮忙,与季家实在没什么瓜葛。
  大家都劝,好好的搬出去,没的多花一笔钱,负担不轻松,何必多花那不必花的钱。
  但她母亲觉得,女儿大了,就算她们自己不会去妄想,但如果不小心惹了一些闲言闲语就不好。所以,让王印夏早早搬出去。
  其实王印夏是无所谓,并不会想太多。
  而王印夏母亲还想过要辞职。只是,待在季家,虽然算人家的佣人,可是薪水不错,时间也比较多,又提供住处,当初还可以将女儿带在身边就近照顾。对于孤女寡母俩,这稳定的工作住所是很重要的。
  结果,一待待那么久,也习惯了;季老板夫妇为人也不错,对她们很客气,真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加上王印夏念大学,在外头住以后,学费生活费房租,样样都要钱,就更难辞职了。
  其实王印夏倒觉得住在季家,什么都省,那些冤枉钱根本都不必花了。尤其老许和老陈的儿子女儿搬出去后,季家大房子后的佣人房,楼上楼下只住了他们三家统共五口人,比外头公寓还宽敞舒服。虽然偶尔、有时候——季家招待客人或种种名目的宴会的时候,大家忙不过来,她也要跟着一起端端盘子、招呼客人用点心什么的。
  那样子,在季家,王印夏的地位也就跟女佣没两样。
  就是因为这样,当初老陈的女儿秋美,才迫不及待赶快搬出去,找个有点小钱的商人嫁了当少奶奶。
  王印夏其实并不介意,只是最后还是当个听话的乖女儿搬出去。只不过,多花那些钱,让她觉得有点肉痛。
  “其实你妈的做法是对的。反正留在季家也没希望,不赶快搬出去,还留在那里做什么?当女佣吗?”秋美这么跟王印夏说。
  秋美说的“没希望”,是指攀上季家的两个王子,飞上枝头麻雀变凤凰。
  季家的两个“王子”,就像小说和漫画里描述的王子一样,高大英俊迷人有魅力,当然还有钱。
  有些世家公主王子,光有钱,整脑袋一团浆糊,全用钱撑起来。不过,季家那两个与李芝琳例外。
  季家那两个现代王子,都受了精英教育,水上陆上运动都万能,而且还聪明过人、办事能力强。
  只是,性格完全不一样。
  小说漫画童话里的王子要不温柔便是体贴,外加善解人意,并且不畏艰难;要不又冷酷又霸气又深情,还带点淡淡的忧郁,却又果断坚绝。
  可是,季家那两个……
  第二章
  “芝琳,你为什么要请那个王印夏来?她跟这里的气质一点都不配嘛!”说话的女孩,瞄了王印夏的方向一眼,语气有点酸。
  五分钟已过了三十秒,王印夏耐不住,往门口方向挪动,也不管它为什么了,现在她已经没兴趣知道了。
  “她也算是我朋友,当然要请她。”李芝琳抬眼搜寻王印夏,看见王印夏在厅门口附近,正与她父亲的朋友徐老董事长说着话。
  “朋友?”可她们并没见过她在学校和王印夏说过多少话。那女孩蹙蹙眉。
  “是啊,朋友。”李芝琳又望望王印夏。
  “相互竞争的朋友。”或者更贴切的,敌手。
  至少,李芝琳是这样觉得,无法忽略掉王印夏。
  “你在说谁?谁那么不简单能被你当作竞争对手?”一个成熟、眼神锐利、有点冷的男人走过去。“生日快乐,芝琳。”
  “谢谢,季大哥。”李芝琳朝他微微一笑。“我说的是王印夏,季大哥你应该知道的。”
  季、李两家算事业交,李芝琳到季家作过几次客,刚好碰到王印夏也在,由此知道王印夏母亲在季家帮佣。
  王印夏?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你是说王婶的——”季安东想了想。
  “安东,原来你在这里!来!”话没说完,不防被一个长辈拉住,拉了开。
  虽是生日会,但长一辈的出席祝贺,借机谈谈生意,也是这些所谓上流人士交流的好时机:等到下半场才真正是年轻一辈庆祝欢乐的时候。
  “王印夏怎么能跟你比。”有个女孩嗤一声,很不以为然。
  “怎么不能?”李芝琳说:“她英语演讲比赛跟我争,游泳比赛跟我争,找上我的模特儿经纪公司也找上她,就连功课也不比我差,已经被三间大学研究所录取。”长相、身材、学业各方面都拿得出来与她相竞较。
  两人念的主科不同,来往圈也不同,其实并没有交集,原是谁也不认识谁。但上个学期一连串的英语演讲与游泳比赛,李芝琳都撞到王印夏,从此注意起王印夏。
  王印夏的人缘并没有特别好,有人撇嘴说她——穷人家的孩子会念书。而王印夏聪明有能力,也没将那些家境好、脑袋一团浆糊的人放在眼里。她根本也无意跟李芝琳牵扯或建立关系,李芝琳却特别记上她。
  “就算是那样吧,但我还是觉得她根本一点都不能跟你比。你看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也不是什么名家的,我看顶多只是值个几千块的货色罢了。”以华服为断,口气有些不屑。
  “你这么以为,可可能王印夏倒会认为,她没事干么当名牌的奴隶。”李芝琳抿抿嘴。
  她可见识过王印夏对她的邀请不但不惊喜,反而还嫌到她生日会还要买礼物浪费钱。
  其实漂亮聪明能力好的女孩不少,可是李芝琳家境好,聪明漂亮,可说是一帆风顺,王印夏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结结实实正对面碰撞到的挑战,还受到挫折的,印象就深刻很多,所以,就特别在意王印夏。
  被拉开到一旁不远的季安东虽然没留心,多多少少还是听到一些,微微挑了挑眉,下意识抬眼环顾,目光触到了站在门口处的王印夏。
  王印夏穿了一件细肩带及膝的黑色晚装,头发绾起,搭配上同色系高跟鞋,颈间什么饰物都没戴,只戴了两只细长银水珠串链似的耳环,随着她摆动,左右摇晃荡漾,丽光四射。
  是那个女孩吧?
  那是王婶的女儿?
  他对王印夏根本没什么印象,只记得一个和全天下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般、模糊雷同的差不多的青涩模样,就好像司机老陈的女儿,他记得也是长得那样,总之都差不多。
  但门口那个女孩……原来王婶的女儿那么大了……
  骄傲的李芝琳看得上眼、还当作假想的竞争对手……李芝琳的话让他觉得这女孩有点意思。
  和她说话的那个人他认识,是“佳能”的徐老董事长。他看徐董事长走开,然后李芝琳走过去,还有,“庆大”余家的二公子也频频朝那方向望着。
  他下意识移动一下脚步。
  “安东。”被他大学以来的竞争对手马彦民喊住。
  他与马彦民说交情多好倒也未必,但一直有来往。马彦民的父亲虽不从商,却是小有名气的律师;马彦民继承父业,也干得有声有色,有钱有才有地位,才干不比季安东逊色。
  马彦民乎拿着香槟,指指门口方向说:“门口那边,注意到没有?认识吗?”
  “芝琳?当然认识。”
  “你这家伙,别跟我装傻。”马彦民瞄瞄他。
  原来马彦民也注意到了。这家伙从学生时代就跟他争,还真跟他有志一同,他注意到的,他也很少会忽略。
  这样一来,王印夏就让他觉得更有意思了。
  “怎么?你有兴趣?”季安东反问。
  “我就知道你一定也注意到了!”
  马彦民笑一下,对季安东挑个眉,几分挑战的意味,扬个手,走了过去。
  离门口大概十五公尺左右,不巧与横向冒出的一头花白头发的老绅士轧到路,对方亲切的跟她寒喧,王印夏只好礼貌的回应。她也不晓得他究竟是谁,也无意多问,简短两三句话,不打算牵扯太久。
  可老先生实在真亲切,说了半天总算才走人。王印夏刚要松口气,李芝琳就出现了。
  “徐伯好像很欣赏你,我看他跟你聊了许久。”
  “你请人来不就是说话聊天,不说话聊天要干嘛?”王印夏微微撇嘴像似笑,岔开话。“还没跟你说声生日快乐,刚好,生日快乐,希望你心想事成。”
  “谢谢。”
  “那……谢谢你的邀请。”王印夏轻轻吐口气。“祝你有个愉快的生日,我就不多待了。”
  “要走了?你连蛋糕都还没吃呢。”
  “我又不是来吃蛋糕的。”
  “毕竟是我生日,你多少吃过蛋糕才走。而且,季大哥他们也来了,你还没有跟他们打过招呼吧。”
  那就更不必了。
  王印夏反射的摇头。
  她还住在季家时,跟他们说过的话,统共加起来不到二十句,扣除掉“你好”、“早安”、“谢谢”、“请”等,剩下不到三句,还能有什么可说的?难不成又说那些“你好”“谢谢”的?
  季家那两个现代王子,精英当久了,跟常人——至少,跟他们这种在季家帮佣的普通人——非常不一样。天大的事,他们仍是若无其事的口吻,绝无他们这些芝麻小人物遇事没见过世面的那种大惊小怪的慌张。
  老大季安东,三十过了不知几岁,头脑是一流的那不用说了,季家门下的购物中心、饭店、量贩广场,还有连锁咖啡馆及便利商店都归他管。他不常笑——至少不常笑给下人看到——喜怒不形于色。换句话说,情绪控制能力强,精明冷静又理智。
  他来往的对象——或者说,不只是他,像他们那种有身家背景的现代侯门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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