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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之誓-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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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了多久,计划成功的话,他便有能力扩编自己麾下的骑兵。

到了那个时候,这些骑士就可以充当队长,每人带两三个学徒,迅速拉起一支近百人的骑兵队来。

到了那时候,就可以把某些眼中钉的家伙给拔除掉,让自己原本分散的领地联成一体,成为霸业之基!

心潮澎湃之余,他也不再羡慕,收回了眼光,便开口问道:“我的那支骑兵,练得如何了?”

之前的秘密聚会已经散了,如今他已经在自己的包厢之内,身旁也只有两个心腹人士,自然不用再遮遮掩掩什么。

“少爷,昨天收到的信里写了,您的计划大获成功。”

健壮的管家低声说道。只不过看他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做了一笔成功的生意或者抢了一笔钱的大盗那样。

不过事实其实也差不多吧,妮娜这样想到。

少爷的计划其实并不刁钻难懂,但却少有破绽。

私下里派出心腹带着可靠的士兵和骑兵们装作匪徒在商道上打劫,同时也兼着练兵的任务。士兵都携带着军用的弩箭,又有骑兵追杀,自然不会有人逃出去泄露真相。

又派人去宣传有一股悍匪到了这里,那个头领多么多么强,匪徒们多么多么凶狠。

当商人们恳求领主府出兵剿匪的时候,自然又敲了一笔军费,然后随便杀进几个土匪窝,从里面“搜出”一点被劫的货物,这就算大功告成了。

既达到了练兵的目的,还赚了一大笔,又得到了斩杀悍匪的的名声,这可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老实说,妮娜也觉得这样做有些不义,但少爷早就说过了,这世上的贵族,没有几个是心善的。

你不凶狠地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反过来咬你。

只有对外人凶狠,才有善待厚遇自己人的资格呢。

想起那时少爷看着自己的眼神,妮娜不禁有些陶醉了。

第十九章 开幕(Ⅵ)

接下来的表演,虽然都是当今的精兵勇士,对于黎恩来说也不足为奇。

前世战乱多年,有哪个是他没见过的?

而更重要的是,骑士团之流对上兽潮并不足以作为凭借。

现在的黎恩,当然还没有正面抗衡一支精锐部队的力量,被五六个骑士围住就必定要负伤,就算凭借复杂地形与之周旋,风险也是不小。

但按照现在的进度来看,他到达黄金级也就是几年之内的事。

到了那时,他一剑就能将一个普通骑兵连人带马斩为两段,就算披挂上沉重的板甲也至少是个重伤。

更不要说几年之后,他的手下少说也应该有百十号人,只要不是与上千正规军死拼打阵地战,又会怕谁?

然而,唯有两队,让黎恩看得也是警惕了起来。

其中有一队,居然没有一人骑马,全都是小跑着上场,踏地有声。

这一队有四十人,都是身高拔尖的壮硕汉子,大多留着络腮胡子,肌肉成块纠结,皮肤裸露之处都是古铜色。

他们虽然都身穿皮甲,但那皮甲隐隐发黑,制式和光泽与一般皮甲大有不同,虽然是皮革,但却显得十分坚硬,有棱有角。

每人背着木制包铁的硕大圆盾,手中提着半人长的战斧,腰间还挂着两把小斧,虽然卖相比那些英俊潇洒的骑士要差上一些,但那股凶悍之气,黎恩却是看得分明。

为首的一人,并未带着头盔,而是披着一件完整的魔狼皮,狼头部分就像兜帽般戴在头顶。

别人不一定认得,但黎恩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这便是苍白公国最为精锐的士兵——魔狼军团的成员。

苍白公国位处北地的最北端,那里常年苦寒,一年中有六七个月都是大雪飘舞,又因为地势起伏不定,没有条件养太多的好马。

在那里,马匹是需要专门修建棚屋来养的奢侈品,只有富裕的贵族才能养得起一两匹,多半也舍不得狠骑。

而那里的铁矿也并不算很多,往往还得从外边进口,打造武器够用,但铁甲就是极少,大都用着特制的皮甲。

虽然没有组建骑兵的条件,但苍白公国的国民却养成了坚毅的性格与强健的体魄。

病弱无力之人,往往贫苦冻饿而死,但稍健硕点的,七岁少年就可以跟着父兄狩猎,或是一个人照看牛羊。

十几岁的往往就自己独立,或带着几只牛羊另寻牧场,或称为强健的猎手。

不缺肉食,天天的生活又等同于锻炼,大多数年轻人只要训练十几日,只要不求令行禁止,就算优秀的士兵。

而这魔狼军团的成员,更是勇士云集。

苍白公国人常说自己有狼之体魄,在魔狼军团中体现的尤其明显。

成为军团成员最重要的考核,便是进入黑森林的外围猎杀一头魔狼。

虽然允许带上武器防备遇上强大的魔兽或者狼群,但猎杀回来的那头魔狼必须要是身上没有一丝伤口,皮毛完整才算合格。

甚至有些自视甚高的勇士会真的赤手空拳进入黑森林,虽然死亡率不低,但每个能够出来的,都是魔狼一般的汉子,面对寻常民兵,赤手空拳都可轻易杀死。

苍白公国的士兵虽然数量较少,但个个精锐,关键时刻更可以全民皆兵,不容小觑。

而进了魔狼军团,又有强度更高的训练与相对优秀的装备,虽然是步兵,但往往可以和骑兵相抗衡。

别的国家,一个骑士团加上骑马的扈从也到不了千人,而魔狼军团足有一千二百人的编制,又有上千的年轻勇壮打破头想要往里挤,苍白公国的农业与商业均最弱,但在北地却能牢固立足,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些精锐每一个少说都有黑铁级的魔力,没有觉醒魔力也得是天生神力才能合格,敢于拼命,若非气候问题,苍白公国必定会向外侵略扩张吧。

毕竟加拉凯斯附近的气候以及算是温和,虽然现在是早春,但从严寒地带而来的魔狼军团勇士们已经出了许多汗,怪不得他们没有披着标志性的狼皮出场。

只有那名首领,似乎是自己实力过人,才敢披着狼皮上场。

似乎当初白之王反过来扫荡黑森林的时候,就有用到苍白公国那个地区的士兵。

黎恩现在也有着一些想法,但还未想得周全些,就见到又有一支队伍入场了。

也许是之前魔狼军团虽然勇猛,但卖相不好,有些吓人的缘故,民众们没有太多的欢呼声。

而接下来这一队,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也是一队骑士,然而与之前诸国的骑士团不同,他们不仅装备更加精良,还人人披着一件罩衫——

罩衫里面是白色,外边是一片纯红,又印着金色的十字图纹。

里面穿着的铠甲,隐约散发着白金色的光芒,看上去自有一股神圣感。

这就是神圣之墙骑士团……当然,其中有一些分支队伍在四方巡游,打击邪恶,抵御魔兽,黎恩之前也见过这样的存在。

但这一支却是不折不扣的核心力量,虽然只有二十人,却隐约体现出圣教国这一庞然大物的真实实力。

当初那些骑士奋不顾身的冲锋,还有死前的自爆,都让黎恩警惕异常。

虽然圣教国的立场总是站在人类这一边,断然不会怜悯那些威胁人类的魔兽和异族,有的激进人士甚至恨不得让魔兽与异族绝种。

当月汐兽潮来临之际,凭借自己身处后方的优势,圣教国常常派出援兵稳定四方的战局。

但他们同时也希望染指更大的权力,与贵族常发生矛盾。

黎恩又身怀万物怀表与时间之沙,还庇护了尼森。

虽然不知道教会为何铁了心要抹杀那些古老的秘密,但若是被发现,就没有辩解的余地,要么第一时间向他们捐出家产跪地求饶,要么就等着被绞杀吧。

毕竟大多数人无论虔诚与否,都还算是信徒,一个不好就会众叛亲离。

黎恩暗自思索着,也不知何时,才能有让圣教国忌惮,不会随便搞小动作的实力呢?

第二十章 开幕(Ⅶ)

折腾了整整一上午,甚至连中午饭的时间都过了,七国之冠争霸赛的开幕式,才总算是结束了。

至少主办方在门票价钱里包含了饭钱,提供了不同档次的午饭,没有叫观众大爷们饿着。

不过,虽然比起底下那些只买得起站票的小市民强多了,但贵族老爷们也没有哪个是喜欢在包厢里一坐半天的。

有些平常不怎么锻炼的贵族——可能有总数的六七成,因为坐得太久,非得要侍者搀扶才站的起来,缓上几分钟才能走路……

还有的虽然能站起来,但也腰酸背痛,叫苦不迭。

由于前不久还发生了投毒事件,黎恩丝毫不敢大意,干脆叫尼森自带了甜点、餐酒和饭菜,甚至还有一个加热用的无烟碳炉。

一般的贵族,若是没有争权夺利的死对头,还不一定要防范的这么严。

但黎恩的目标决定了他会长期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下点毒就能解决一个大敌,取得一大份利益,遇见这种事,就算是黎恩这样的好人都会心动一下,又何况对头呢?

若是以后一直要这么防范,未免就太过于辛苦了吧。

不过,根据前世的经验和琼斯的推断,黎恩可以肯定。

只要到达了黄金级,世上九成九的毒药不说是一点用都没有,但若是想要致命真的很难。

到了那时,敏锐的感官已经部分超出了人体的极限。

一般人伤口染上毒药,很快就会有发麻或者疼痛感,还会有发黑之类的症状,相对更容易发现。

一般因为剑上有毒而死的强者,要么是被逼迫得很紧,没有处理伤口的时间,要么就是创口很深,被一剑捅穿了肚子什么的,毒液渗透到内脏里。

否则,强者断然难以轻易被淬毒武器杀伤。

而在饮食或者空气里下毒,就很难发现了。

待到察觉异常的时候,已经有咳嗽或者呕吐、肠胃绞痛、或者头晕脑胀的症状,预示着身体已经受损严重。

到了那时,就算是救回来,也去了半条命。

但黄金级的感官,完全足以在身体内部出现第一点异常的时候就做出反应。

身体里充盈到极限的强大魔力,足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摧毁或排出毒药。

真正能够杀伤黄金级的毒药,要么是一些稀罕到极点的宝物,要么就是以特殊手法才能制成——当然,制作者得学会失传千年的法术才行呢。

黎恩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事,反正烦心的日子也不会太久了。

如今算得上是锦衣玉食,就算要担着一些风险,但比起前世风餐露宿的一段日子来说,已经好了许多呢。

正往外走着,黎恩眉头一挑,却是看见两个熟人。

嗯,其实也不能算是熟人吧,充其量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而已。

黎恩并没有特别在意,但那边的两人看见黎恩,愣了一下,却走上前来。

“波诺佛尔先生,您好,那个……”

并且,他们还开口,叫住了黎恩。

黎恩只是扭过头去,二人就略微有些畏缩,见黎恩并没有生气,一人便开口说道:“上次的事,是我们不明真相,受了奸人挑拨,居然对您刀剑相向。

我们姐弟二人现在就是来向您道歉的。”

一旁,那个拥有年老外表和中年内心的“奸贼”正面露古怪之色。

虽然对面那两位肯定认不出自己,但当着自己的面甩锅,这种事还真是够尴尬的。

道歉?姐弟二人?

黎恩稍微回忆了一下,不得不说用世界树果实补益精神力后,他如今记忆力颇强,虽然之前没有特别在意,但如今一想还是可以想的起来。

面前的这一男一女,正是黎恩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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