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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呸,别乱说话!”她最恨人家铁齿了。
“我要擦了。”语毕,他用镍子夹着吸饱药水的棉球,在她伤口上沾了沾。
“啊……轻点啦!”明知他已经用了最小的力道,她还是不满意。
“好好好,我帮你吹吹。”他温柔的在她上药处微微吹气,好减轻她的疼痛。
来来回回折腾了许久,这场磨难终于告一段落了。看着他把棉球丢掉,芯美心中的大石终于稍稍放了下来。
“就这样,别盖纱布了,接触空气,很快就结痂了。”
“喔,结疤就可以抠掉了。”她半开玩笑道,真的好讨厌膝盖黑青红肿破皮一块,要是这碍眼的东西马上消失,不知该有多好。
“神经啊!”他给她一个白眼。“手上那么多细菌,你要抠它,不知它还要发炎到什么时候呢;再说,到时留了个难看的疤,你就后悔莫及了。”
“唔……”芯美嘟着嘴,竟然撒起娇来。“可是人家就是看它不顺眼,烂烂的、丑丑的,恶心一把的。”
“May May,”他似乎已经习惯这么喊她。“对不起,要是我小心点,你就不用受这种苦了。”他的声音低沉,仿佛对她的锥心刺痛感同身受。
本来多少对他有些怨怼的,没想到他这么自责,芯美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你……别这么说嘛。其实这也不是你的错,要怪只能怪那像火星表面的路,还有怪我自己的骑车技术。
这样的结果还算好的咧,要是换了别人开车,搞不好我现在已经身首异处,冰在……“
“呸呸呸,你还不是乱说话?”他急忙制止她,伸手往她嘴上捣去,只让她继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唉,”她双手抓住他的手掌离开她的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你想闷死我啊?是不是以为这样我就不会要你赔钱?”
“小姐啊,我要是担心钱的问题,今天就不会在这儿了,干嘛上门找骂挨?赚钱多、还是自讨苦吃啊?”他将额前的发拨出一道漂亮的弧度,使他那张俊俏的脸显得更加迷人。
“谁知道?搞不好你有被虐待狂。”芯美似乎已经忘却了方才的痛苦,斜着眼朝他调皮地笑着。
“小姐,我看你是小说写多了,想象力异常丰富喔!”他拿她没辙,只能摇头无奈笑道。
“对呀,我准备下一本书就以你为主角。”芯美故意顿了顿,卖个关子。
“真的?”没想到自己在她心中已占了些许地位,还有荣幸让她为自己写本书,他显得喜出望外。
“当然是真的啊,”她笑得更夸张了。“而且从头到尾的对白只有一句:‘噢,女王,鞭打我吧!’你觉得如何?”
“喔,被你打败了!”看来他高兴得太早,只好自讨没趣。“说得跟真的一样,也不想想,我这么有良心,担心你这个、担心你那个,到头来反倒被你当成个小丑。”
这是芯美第一次见到他沮丧失落的模样,回想他为她做的,她突然觉得自己十恶不赦,情急之下,不加思索便用双手覆上他左肩,轻轻摇了摇解释道:“对不起嘛,人家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生气嘛!”
见他还是垂着头一言不发,她开始有些担心自己太过分了,双手握住他壮壮的胳臂,她俯下头抬眼寻找他的眼睛。“怎么了嘛?是我不好,口无遮拦,你就原谅我一下。”
他闻言,瞬间抬起双眸,嘴角有着飘忽的笑意:“良心发现了喔?”
“原来你在捉弄我?”没想到自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竟被这臭男人耍了,还为他白白忏悔了一阵。芯美一气,撇过头嘟起嘴,索性不理他。
“May May,你又生气了喔?”这下换他盯着她瞧,思考着如何逗她开心。但是,在她面前,他的脑细胞却像休眠了一样,一点办法都想不起来。
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麻烦!他暗忖。
其实,打从与她发生冲突的那时起,他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不需理会她的冷嘲热讽和大吼大叫,但是,他当时没那么做,现在也不会——
只因她有种特别的吸引力,教他对她的好奇与日俱增。
他意识到自己在她面前,阵脚大乱的时候居多。他有些不敢想象,那个风流倜傥、玩世不恭的女性杀手到哪儿去了?那个自信满满、桀骜不驯的花花公子到哪儿去了?
换做平常,换做别的女人,他大可以自然地握住她的小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肌肤;或是执起她的手覆上他的唇,以吻温热她的心;也可以同时用言语及眼神表达他的疼惜、怜爱,挑动她的感情;抑或是用他的手掌捧起她的小脸,以指尖传递他的关怀与爱慕;甚至,他可以抛开所有的顾忌,不加思索揽她入怀,追寻她的甜蜜温暖……
然而,这些他都没有做。他只是着急她的不悦,惊惶她的脾气。
“May May,你刚开我一次玩笑,我现在要回一次,咱们扯平了,嗯?”
听他这么说,她才转头向他,投给他一个胜利的微笑:“嘻,不是只有我被骗吧!”
“啊?原来——”他一愣,瞬间笑开了,没必要跟她计较,她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嘛,她的高杆,他已不是第一天见识,只好笑笑认栽。
“还要不要再帮你冲点茶?”芯美指了指几乎见底的杯子。
这女人,真不是普通异于常人!前一刻还嘟着嘴生闷气呢,这会儿又体贴到他心坎里。他胡思乱想了一阵,径自浅浅笑着。
“唉,你在傻笑什么?超蠢的!我在问你话没听见啊?”
唉,看吧,前一秒钟的温柔不好好把握,后一秒又得忍受她的冲!都怪自己笨,他自嘲地想。他直勾勾地看着她,干咳了一声说:“呃,我想不用麻烦了。时候不早,你也该好好休息了,我不打扰你。明天还要上班,我得走了。”
芯美淡然一笑,送他到门口。
他摸了摸也来送客的Chocolate作为道别,刚踏出门一步,又倏地停住,回首望着她:“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愉快的晚上。”
他这么说,竟让芯美有些惭愧,事实上应该说是他给了她一个愉快的晚上才妥当些。她笔直地挺立着,结巴地应道:“别客气……应该的。”说完,又开始懊悔自己说的蠢话。
“很高兴认识你。”他实在舍不得就这么掉头离去,伸出手等待她的善意回应。
“我也是。”她同他一握,唇边漾开一朵笑靥,更加清丽可人。
“那……我走了,再见。”
“BYE。”她扬起右手朝他挥挥。
刚下一个阶梯,他突然又回过身,想把刚刚忘记说的话交代清楚:“喔,对了,你现在有伤在身,行动不方便,就多多在家休息,别到处乱跑。如果有什么事,一通电话,我服务就到,OK?”
又是这么诚恳得教她心醉!一股甜蜜在她心中悄然扩散,她没拒绝他的好意。“我知道。可是,没你的电话。”
“名片上有啊!”他笑答。
瞥见芯美脸上的难为情,聪明的他马上就猜到了自己的名片铁定已在某一个垃圾场化成灰烬了。
“喏,再给你一张,别把它拿去包便当喔!”他自我解嘲地说,又掏出一张名片给她。
这次,芯美是用一种谦恭的心接下它。“小丰……放心,有空我会把它裱起来的!”
蓦地,他陡然一怔,她的声音,有如天籁,在他心中回绕着。
他爱极了她如此称呼他,比叫他“唉”要好太多太多了!
他用一种欣喜若狂的眼神赞许她,而她则是羞怯地垂下双手,杵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微光中,她竟如维纳斯一般完美。
美丽的她,浑身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他像是缺了抵抗力,眼神变得恍惚迷离,脑袋开始有些昏沉,呼吸莫名地失了既定频率,心脏也不自觉剧烈跳动起来……
这一点都不像他!
他暗暗警告自己,趁还走得了时赶快走,怕再多留一刻,他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屈服于对她的贪念和意欲。
“我走了,有事记得CALL我,没事也是。”顾不得再为自己的语无伦次多作解释,他转开脸走下楼。
一路上开着车,他的思绪纷乱又复杂。委实弄不清楚——他巫丰群,自诩为翩翩君子,从未在女人面前表现得扭怩失态,怎么今天,自己竟像变了个人似的,还会有手足无措、情绪不稳的时候?
莫非——这次他是真的棋逢对手?!
看来,这场游戏是愈来愈有趣,而他也将愈玩愈起劲。
第三章
风,戏走于绿枝间;鸟,啁啾在阳光里。
自这个名叫巫丰群的男人闯入芯美的生活后,除了她的腿伤和爱车的刮痕以外,一切仿佛都进行得异常顺利。
今天,就在新作完成的当儿,芯美收到上一本小说的稿酬。
双喜临门!
笑逐颜开的她,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好想有个人可以分享喜悦。
于是,Chocolate成了第一个受惠者。她到宠物店为它买了好多高级的狗零食,还有一个新的玩具骨头,它一下午就这么咬着玩,当宝贝般珍视。
开心之余,芯美不禁想起巫丰群……说起来,他也不完全是个扫把星。
从上礼拜和他共进晚餐后,她便没再见过他。但他并非真忘了她,其间也曾陆续来过几次电话,只因他忙着应酬、忙着赶案子,所以没法亲自登门来看她。
算算时间,他应该准备下班了。
想想,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她至少该把好消息传递给他。
拨了他手机,响个几秒,他就接了:“您好,我是巫丰群。”
“您好,我是常芯美。”他故意学他的口气逗他。
“是你?!”他又惊又喜,马上放下手边的工作,专心握住手机。
“你还没下班啊?”
“嗯,只剩一些东西要整理,大概再过半小时吧。有事吗?”
“嘻,来给你臭屁的!”芯美瞬间变得意气昂扬,音调也高亢起来。
“臭屁什么?”他已经开始为她高兴。
“告诉你喔,我的小说完稿了……”她没一口气把话说完。
“真的?!这么快?”他张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说:“不过一个多礼拜而已。”
“哈!这也要拜腿伤之赐,”芯美开玩笑道:“要不是因为脚痛懒得出去,恐怕现在正在百货公司挥霍上一本小说的成果呢!”
“那也无所谓啊,总得有些娱乐放松放松自己吧,别给自己太多压力。至于你的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吧?”犹记得前天跟她通电话时,她曾告诉自己,膝盖上的瘀青几乎消了,伤口上的痂也脱落了一部分。
“对呀,是好多了,”芯美笑道:“不过,就是痒,有时候真想用九齿钉耙来耙一耙呢!”
“伤口快好都会这样,正常的。”他被她的妙喻逗得想笑。
“唔,还有一件事还没说。”芯美突然想到只透露了一个好消息。
“什么事?”他打趣道:“你的小说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
“没那么好啦……只是拿到了上一本书的稿费,户头多了些闲钱,想问你有没有空,请你吃个饭,谢谢你这几天的关心。”
他狂喜地说:“我没听错吧,你是在邀请我吗?”
“嗯,有什么奇怪吗?”芯美咕哝着。
“不奇怪,不奇怪,当然不奇怪喽!”他一连吐出相同的话,只因被兴奋冲昏了头。
“那,我们去吃麻辣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