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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干嘛啦?”怜怜虽然站得远远的,但少爷的表情很恐怖,吼人的声音也很大声,这样很怕人耶!
怜怜把脖子缩进衣领里。
“过来扶我。”李柏远没好气地命令她。
“哦!”怜怜还真的乖乖走过去。
总之,怜怜进了李家就是这副小媳妇德行,对于别人的恶言相向,她总是逆来顺受。
“什么?李柏远摔伤了!”
“那怎么行?”校园少了养眼的帅哥,日子不知道会过得有多无聊,决定了,基于同学爱,她要去探视李同学,但是李同学的脾气不怎么好,如果她去了,反倒被轰出来,岂不是很没面子吗?而她是班花耶!她怎么丢得起这个脸?
班花邱淑媛还在想该如何是好之际,班上便有同学提议。“我们一起去看李柏远同学好不好?”人多好壮胆嘛!
“好啊、好啊!”顿时大伙点头如捣蒜,于是,发起人一个个的问班上同学有谁要去。
“我,我也要去。”
“我也要。”
要去的人顿时全跑到发起人那边,一个个的写上名字。
“我也要去。”有人开口。
咦?那声音怎么好熟!
大伙纷纷回头去看。
嘎!是班花耶!班花也要去?这怎么可能!班花——班花不是一向嫌班上的男生臭,觉得他们很脏,那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是不是?要不然班花怎么会想要去探视李同学?
大家狐疑的眼光一致全往邱淑媛的方向瞟过去。
邱淑媛还是那副高傲的态度。“大家都要去,就我不去,这岂不是显得我很不合群吗?”
“不会啦!反正这又不是第一次了。”有人说。
喝!是谁?是谁这么白目。敢这样反驳伟大的班花?!
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的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怜怜正在吃便当,看到大伙纷纷投射过来的目光,顿时一口饭怎么咽都咽不下去。她说错什么了吗?
没有吧!因为,班花是出了名的不合群,这事大家都知道的呀!所以,他们干嘛用这种目光看她?
“方欣怜。”发起人拿着本子叫她。
“干嘛?”怜怜嘴里含着口饭边嚼边回答。
“那你去不去?”
“我——”怜怜还在想、还在考虑,这是因为她不知该怎么跟大伙讲,她不想去也得去,因为,李柏远的家就是她的家。
唔——这个秘密瞒了大家这么久,现在说出来好像会被人砍,她还是不要讲好了。
‘你不会又不去吧?“班上有人发出不平之鸣,因为,方欣怜是班上另一个不合群人物,每次有什么活动,她都不能参与。
“你该不会又是家里有事?”
“没有,今天不用煮饭,而衣服昨天才洗。”换言之今天没什么事。怜怜点点头。她有空。
“那就是可以参加了。”
“唔——”她还在考虑耶!
‘那我把你的名字写上去了哟!“发起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怜怜的名字登记上去,这是因为去李同学家不能不带着方欣怜一起,原因是,班上总共五十二个同学,李柏远特爱吼方欣怜。
他们两人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盘,总之,不管方欣怜做什么事,李柏远就是特爱找她的麻烦。
把方欣怜带去,李柏远就有个出气筒,那么不管李柏远刮的是什么风,也不会扫到他们身上。太好了,这主意真棒。
发起人连忙把怜怜的名字登记上去。
怜怜看到了。“可是,我还没考虑好耶!”
“不用考虑了,反正你今天没事不是吗?那我们就一起去。”发起人最懂什么叫做“强人所难”了。
“好啦、好啦!方欣怜,去嘛。去嘛!”同学们有人忙着附和。
“你干嘛那么不合群?”
“每次有活动都不参加?”
“你这样我们很困扰耶!”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炮轰怜怜,活像怜怜不去就真的犯了什么万恶不赦的罪一样,最后逼得怜怜不得不点头说:她去!
“信义区……松高路在哪里呢?”自诩为台北市的大街小巷,他条条走透透的男同学想在女同学面前逞威风,于是,自告奋勇要带路。没想到第一次就踢到铁板,因为信义区这种高级路段,他还真没来过,现在要他找松高路——
呜呜呜——他找不到,这下子他可糗大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上一条路右转。”怜怜走得两条腿都快断了,于是举手发言,表现意见。
但没人要理她,因为,怜怜在一年级的时候三番两次走错教室,她是路痴之名也不胫而走,所以现在根本没人理会她的宝贵意见,于是,怜怜第四次与她熟悉的巷道错身而过。
呜呜呜——她的脚走得很麻、很酸了耶!怜怜蹲在地上,起不来,她再也不要走了。
“要不然,我们问路人好了。”有人提议。
怜怜是点头如捣蒜,她附议。
“不行,我就快找到了。”带路的男同学怎么也丢不起这个脸,硬是不许同学去问路。
“拜托,我们已经找很久了耶!”有人说。
怜怜又忙着点头。
“对嘛!我肚子很饿了耶!”又有人抗议。
怜怜又忙点点头,她的肚子也很饿很饿了说。
男同学根本不甩带路同学的意见,自作主张跑去问路人。“对不起,请问一下松高路怎么走?”
“松高路啊?松高路就是前面那个红绿灯右转。”路人手指头指向他们刚刚走过的那一条路。
什么?右转!
那、那、那跟怜怜刚刚讲的岂不是一模一样吗?!
大家立刻投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怜怜,但崇拜的眼神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因为怜怜是路痴,她会知道松高路,那一定是——一定是巧合。
对,巧合、巧合。
大伙没问怜怜,便把事情简单地合理化了。于是,他们跟路人道了谢,一行人继续浩浩荡荡的往松高路。但来到松高路,走了不久后,大伙又忙着找一百一十五巷——
在哪里呢?
大家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
“我觉得一百一十五巷在那里。”怜怜手指头又随意一比,但还是没人理她,因为大伙都觉得怜怜第一次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但第二次未必有那样的好运道。
为什么都没人肯相信她的话呢?
怜怜自怜了起来,幸好有一个好心的男同学看怜怜可怜,决定假装相信怜怜一下,算是同情她吧!
他走过去,咦?真的是一百一十五巷耶!
男孩眼睛一亮,跟大伙说:“一百一十五巷在这啦!”然后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看,而且还惊呼着:“真的耶!”
“你好厉害耶!”
“你是怎么找到的!”
大伙忙着称赞那位男同学,而那位男同学被女同学捧到天上去了,也觉得自己真是厉害。
“那明明是我找到的。”怜怜扁着嘴巴喃喃自语,但没人理她;大伙找到一百一十五巷之后展往李柏远的家奔去。
“哇——这就是李柏远同学的家吗?”
“哇——他家好大喔!”
“哇……他家还有院子耶!”
一行人到了李家后,先赞叹一下李柏远他家真有钱,因为在大台北地区,还是在黄金地段,李柏远他家竟然有这样大的手笔,住这种占地一、两百坪的豪宅。
他们到现在才知道李柏远家是真的有钱耶!
一同学们啧啧称奇,各个心忖,难怪李柏远老是带着傲气、老是用鼻子瞧人;原来人家真是富家子弟,跟他们这种市井小民一点也不像。
“那我们还要进去吗?”同学之中有人比较胆小,一来是因为李柏远原本就不爱搭理人,二来是因为李家豪宅的气势太惊人,她觉得他们还是不要进去比较好。
“进去啊!我们人都来到这里了,为什么不进去?”班花邱淑媛冲破人墙,去按门铃。
大家觉得班花真是勇敢,气魄惊人。班上的同学对邱淑媛崇拜得五体投地,但他们却不知道邱淑媛本来就对李柏远有兴趣,现在看到人家家里有钱,对李柏远就更加倾心了。
但,他们等门等了很久了耶——
“怎么都没人来应门?”
“会不会是没人在家?”
“不会吧!李同学不是摔伤了吗?那他应该在家才对吧!”
“啊——对了,少爷去做复健。”怜怜突然想到。
突然间,大伙的眼光全往她的方向膘过来。什么少爷?“你在讲什么?”
“呃——”怜怜猛然发现自己讲错话了。她搔搔头说:“没啦!我是说李同学他会不会去医院做复健,人还没回来。”
“哦!说得也是。”有人点头附和怜怜的话,觉得怜怜推敲的真有道理。
“那我们在这里等吧!”有人提议。
“好啊!”有人附和。
“什么?”就怜怜尖叫得最大声,还要等喔!她的脚已经走得很酸了耶!不要啦——她面有难色。
“不等!难道你有更好的提议吗?”有人问。
“有啊、有啊!我们可以先回去,改天再来。”怜怜觉得这主意好、这主意特棒,如此一来,她跟少爷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短时间内就不会被发现了,这样她就不会被人砍。
“不行。”班花不同意。她今天难得来这一趟,就是要看到心仪的李同学。“我要在这里等。”一屁股坐在玄关处。
怜怜都看傻眼了;而班上的同学则是看班花都愿意纡尊降贵的等了,他们说不等,好像也说不过去,于是,大伙就全围着班花一起等。
只是五月的傍晚还是闷得吓人。
班花坐在玄关处,一下子说她热、一下子说她渴。
说她热,班上的男生就忙着献殷勤,拿书本的拿书本,煽风的煽风;但女王说渴——渴耶!那怎么办?
他们之中有的是人愿意花钱,但却没人愿意离开女王,跑去买饮料,啊——对了,有人想到一个跑腿的好人选,她向来任劳任怨,别人叫她做什么,她从来不敢说一声“不”。
“方欣怜。”
“干嘛?”怜怜坐在远远的角落,猛抓她的小腿肚。
天色快暗了,有不少的小黑蚊跑出来叮人,而她最怕小黑蚊了。怜怜十根手指头一直抓、一直抓。
她边抓还边抬头问男同学干嘛叫她。
男同学说:“你去买饮料。”拿了一千块给怜怜。
在班花面前,他不能表现得太小气,要不然气势就矮人一截,男同学是这么想啦!
但怜怜想的却是另一回事——买饮料?“为什么?”为什么要叫她去?他自己没腿吗?他为什么不自己去?
其实怜怜心里是这么哀嚎着,但男同学却恬不知羞,回答她说:“因为邱同学口渴。”还白了怜怜一眼,因为刚刚女王说话的时候她竟然没带着耳朵用心听!
男同学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凶恶。
怜怜看了好害怕,但、但是——“这里离超商很远耶!”她小声的说,希望有人能同情她,但事实证明,大家的注意力全放在班花身上,根本就没人愿意理她。
“……而且,我脚根酸耶!”怜怜愈说愈小声,到最后声若蚊蚋,她甚至看到命令她去买饮料的同学已经转过身子,回去招呼班花女王了。
他根本没把她的话当作一回事,怜怜认清了这个事实,双肩一垮,好吧!她去买饮料。
怜怜很认命,但随即她又想到,家里面就有冷饮了,她干嘛还跑到外头云买?对啊!她干嘛啊?
怜怜突然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