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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可以自己去猎杀,比如去黑森林,或者燃火沙漠,只是懒得跑了。
蒙特奇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再就是银币和金币,不过对于贵族阶层而言,魔法石才是硬通货,最普遍的是苍白魔法石,这是种最为低端的魔法元素石头,稍微高档一些的就是青灰魔法石,再高一些则是紫耀魔法石。
好歹也是魔法天才,圣拜伦又不缺钱,卫良还是有些积蓄的。? 辞别学院后,他便飞向了佣兵交易市场,这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大都是魔法师,还有一些剑士。
蒙特奇魔法很强,斗气却很弱,修到最高程度也仅相当于大魔法师而已。一般人都是做不成魔法师才转行做剑士。
很快他就找到了目标,一条两米长的红色尾巴摆放在地摊上,正是火云蜥蜴之尾。摆摊人是个大胡子佣兵,身材魁梧,伤痕累累,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人。
“怎么?”
“一百金币,或五块苍白魔法石。”
卫良并不太在乎这些异界钱财,只在乎猩红币,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痛痛快快就付了钱。
大胡子对他好感飙升,态度也变得温和起来。干他们这一行,标价往往都虚高,其实那条火云蜥蜴尾巴只值三块苍白魔法石,但他必须要标五块,因为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哪怕一开始标上最低价,买家也会絮絮叨叨扯半天,倒不如先把价格抬高,然后再降低,买家自觉占了便宜,他也得理想价格,皆大欢喜。
其实地球上很多商家也都是如此,比如一件衣服打算五百,先抬高到一千,挂段时间后五折促销,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打折,赶紧买,还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卫良本打算交了任务就传回猩红之塔,却碰见了一个熟人。
“魔法师大人!想不到在这里看见了你!”
惊讶的呼声自侧方传来。
卫良扭头看到个年轻的白袍魔法师,却没什么印象,问:“你是?”
“我是加百列啊。”
卫良听闻此言,才想起那个偏远小镇上的仆从。短短两年不见,他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再没有当初的贫瘦寒酸,而是挺拔俊朗,自信阳光,哪里还有一点仆人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小贵族。
“你是魔法师了?”卫良问。他看出对方胸前的魔法徽章,为蓝色,这是三级魔法师的象征。
加百列点头,带着一丝骄傲。他接触魔法晚,只修行两年就已达到这样的高度,速度堪称恐怖,完爆大部分天才。而且他的精神力已经达到本境界的顶点,随时都会突破。现在他不需再仰视任何人,而是挺起胸膛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卫良奇道:“当初考核的时候,你好像并没有魔法天赋。”
加百列脊梁挺的更直了,愤愤不平道:“圣拜伦那些愚钝的家伙,把璞玉当成了废柴。事实上,我是罕见的光明之体,是修行光明魔法的天才。”
卫良微笑道:“我由衷替你感到高兴。”
光明魔法可是高等魔法,威力比普通魔法强得多,必须达到魔导师的级别才能修行,但加百列体质超凡,可谓天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前途一片坦荡。
“我首先要感谢您。”加百列说。他虽鲤鱼跃龙门,却记得当初的恩情,正是魔法师大人一个善意的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如果没有来法马古斯,他一辈子都是个卑贱的下人。
“那是你自己的造化,和我没关系。”卫良笑着摆了摆手,问:“你如今在哪里修行魔法?”
“光明圣殿。”加百列虔诚道:“我将今生今生的全部余热都奉献给了光明王大人。”
卫良想起当初他被光明使徒带走,本以为会有凶险,没想到是一场造化。能被光明王相中,加百列的天赋可见一斑。
“这么说来,光明王是你的导师?”
“没错。”加百列眉宇间的傲色更浓了,能被光明王亲自教导,对蒙特奇的任何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幸。严格来说,光明王并非他的导师,而是他的主人,等他成为魔导师之后,就会变为光明使徒,一辈子为光明王效劳,说的难听点就是奴仆,但无数人挤破了头都想当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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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还有更新。
第二百四十九章 绯垩因的诸神之章
“魔法师大人,您现在是什么级别了?”
加百列虽笑容可掬,内心却暗生攀比。,他在边陲小镇上压抑十几年,性情自卑,越是自卑的人越爱慕虚荣,尽管没有恶意,还是想超越曾经的偶像。虽然嘴角还叫着“魔法师大人”,但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懵懂少年,知晓卫良一开始并不会魔法,哪怕加入圣拜伦,也是从零开始修炼,两人的一模一样,论修行速度,他自信不输于任何人。
卫良微笑道:“我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不提也罢。”
他不是正儿八经的魔法师,而是猩红之塔的冒险者,七七八八的事情很多,不可能全身心投入魔法当中,这么说也是实话。而且他一向只在乎利益,不在乎虚名,看出加百列的小心思,也不愿打击他。
加百列见他不肯说,倒不好多问,而是暗暗观察,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卫良的魔法徽章——在蒙特奇,魔法师都是要佩戴魔法徽章的,也不是硬性规定,而是传统,上到光明王,下到一级魔法师,都会佩戴,而卫良却没戴,这只说明他现在还是个魔法学徒,没资格拥有荣耀徽章。
加百列暗暗替他惋惜,可惜了这么一个好苗子。不过话说回来,魔法转化率是一回事,冥想又是一回事,转化率高的不见得修炼速度就快。
他大大咧咧拍了拍卫良的肩膀,就像前辈激励后生,老气横秋道:“别气馁,你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卫良笑眯眯的点点头,没说话。不怪加百列得意忘形,这算人之常情。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言行举止与他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卑躬屈膝的,往往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趾高气扬的,往往是上层圈子。或许经常听身边的人愤愤不平的说些一些话——某某当初可怜的像条狗,现在得势了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没必要那么愤青,这正是人性的一部分,若一个人飞黄腾达后还如贫苦时一样卑微,那才不正常——毕竟谁都不愿做一辈子狗。
加百列得到光明王赏识,地位崇高,有此姿态在所难免。卫良并不在意。
“如果有人敢招惹你,就来找我,忠诚的加百列一定会打的他满地找牙。”
卫良仍旧笑眯眯的点头,随口问道:“你怎么来这了?”
加百列道:“我替光明王大人买几种魔法材料。”
“光明王也在法马古斯?”
“是的。”加百列压低声音道:“不要声张,否则那些狂热的崇拜者又要疯了。”
任何一个世界都有偶像,只不过有的世界崇拜外表光鲜实则藏污纳垢的娱乐圈子,有的世界崇拜真正的强者。蒙特奇便属于后者。
光明王长居光明圣殿,地处阿塔木高山,是整个蒙特奇海拔最高的山峰,地位与珠穆朗玛峰相当,却远比珠穆朗玛峰要高,古人做过精密的测量,高度为十一万三千六百九十四米,是最接近昊阳与皎月之地,极适合光明魔法修行。光明王近些年很少外出,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钻研无上禁术,大事小事都让光明使徒代劳,亲自下山的情况倒是罕见。
卫良问:“他怎么会来法马古斯?”
加百列面有难色,道:“这属于机密。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但非常抱歉,我恐怕不能告诉你。”
卫良耸耸肩,本就是随口一问,跟他也没大多关系,不愿说就算了。
加百列到底还年轻,没多少城府,很快便憋不住了,压低声音道:“好吧,魔法师大人,忠诚的加百列愿意满足你的好奇心,只要你保证不泄露消息。”
卫良微笑着点了点头。
加百列将他拉到无人的角落,道:“你可知道亡灵君主绯因?”
亡灵君主绯因?
卫良沉吟片刻,有了印象。到底在蒙特奇待了两年,对大陆的历史略有了解,在古籍中见过这个名字。
绯因是远古时期的人族至强者,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术士之一,能够召唤异界的无敌生灵为自己作战,最擅长操控亡灵。当时的蒙特奇还是堕落天使与恶魔统治的年代,他的崛起将大陆格局颠覆,不可一世的堕落天使与号称不死的恶魔在亿万亡灵大军的铁蹄下颤抖,皇精灵在他的脚底匍匐,粗鄙的矮人与卑劣的兽人将他奉为蒙特奇唯一的君主,胆怯且爱溜须拍马的哥布林则直接尊他为创世神转生的救世主。
他强大且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在蒙特奇大陆广为流传,不仅人族家喻户晓,异族同样口口相传,哪怕历经九万年岁月的洗礼,亡灵君主的威名依旧不曾衰减。除却“亡灵君主”这个称号之外,绯因还有诸多称谓,比如“术士先驱”和“屠神之人”。术士亘古就有,却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开启了术法时代,虽然后来被魔法所取缔,但后人对那段光辉岁月评价颇高。至于为何叫屠神之人,因为堕落天使一族最强大的便是六翼大天使,恶魔一族最强大是星辰守望者,这两种生灵比巨龙还要强大的多,有永恒的寿命和毁天灭地的伟力,被世人尊称为神明,却近乎被他赶尽杀绝。
卫良问:“你怎么会提到他?”
加百列面庞上闪过一丝神秘,低声道:“绯因的诸神之章现世了,就在法马古斯城附近。”
卫良目露茫然,问:“诸神之章是什么?”
加百列低笑:“你连诸神之章都不知道?”
卫良摇头。
“自己回去查古籍。”加百列时间有限,也懒得解释,再三叮嘱卫良别泄露秘密,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走出佣兵市场,卫良一颗心躁动起来。
诸神之章!
他不是孤陋寡闻的农夫,岂会不知道诸神之章的大名。传说创世神联结七位至高神创造了神圣永恒之书,谱写一切规则,掌管一切秩序,在遥远的诸神黄昏纪元中,众神纷纷陨落,神圣永恒之书也支离破碎,唯有第七章留存下来,这硕果仅存的一章被后世尊为诸神之章,拥有不可思议之威能。
以上便是诸神之章的由来,可传说毕竟是传说,是真是假,因年代太过久远已经无从考证。但有一点是真的——诸神之章成就了亡灵君主。假如绯因没有得到诸神之章,他仅是个平庸无奇的小术士,别说改变人类历史,恐怕连自身的命运都改变不了。
正是手持这件逆天神器,他才能召唤万界强者,铸就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无上传说。
卫良见识过召唤术的强横,比如说冰老大。当初他身怀法器,火蝉翅大成,又有恶魔之力与红蓝双buff加持,本以为会横扫第三层,却被冰老大击退,召唤术之威可见一斑。
但和亡灵君主比起来,冰老大连蝼蚁都算不上,说他班门弄斧都是抬举。
卫良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变强的机会。人生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后面跟着无穷无尽的追兵,稍有懈怠,便会被涌来的人潮活活踩死。想要活下来,想要被人瞻仰,想要收获荣耀与尊严,唯有不断变强。
他是励志要登上第十层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