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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有些苍老,声音里还隐隐有咳嗽的声音。
当杨拂晓听见从对方口中说出沈晚君的名字,心一下子拎起来,攥紧了手机,“你知道她在哪里?你把阿姨藏到哪里去了?!”
“你难道不该去问问你亲爱的丈夫么?”
杨拂晓听了这句话,不禁一愣。
“我都忘了及时打电话庆祝你们新婚快乐了……”
忽然,电话另外一头的人咳了起来,咳嗽咳的撕心裂肺。
杨拂晓“喂”了两声,电话就挂断了。
她真的是急的跳脚,而这种被掩盖的号码也没办法回拨过去。
回到卧房内,沈嘉攸已经从浴室出来了,就在窗口的位置站着,刚才杨拂晓情急之下大声的话,不知道他听见了没有。
杨拂晓绕过沈嘉攸,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笑了一下,“刚去打了个电话……”
“我不是沈嘉攸。”
杨拂晓的手一顿,有点讶异的目光转而看着沈嘉攸。
之前顾青城的的确确是告诉过她,沈嘉攸是假的,但是她不信,虽然心底也有过疑惑,仍旧选择相信他。
沈嘉攸双目平视,菲薄的唇动了动,“之前顾青城也应该告诉过你了,我的确是瞒了你,我不是沈洲的儿子,是因为受了极其严重的伤,接近毁容,然后去做了整容,潜伏在沈家。”
杨拂晓十分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抿了抿唇瓣,“所以说,你是陆氏董事长买通的人?”
沈嘉攸摇了摇头:“我不是买通的人,我只是一颗棋子。”
他想要伸手将杨拂晓拉过来,而杨拂晓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她不敢相信,沈嘉攸竟然真的是另外一个人。
沈嘉攸看着杨拂晓向后躲开的手,深灰色瞳仁里的光黯淡了一下,低着头,过了几秒钟才重新抬起头来。
“现在陆氏董事长,苏烟背后幕后黑手,是沈世,也就是沈洲的大哥,应该是在十几年前就因为判刑而死在牢里的沈世,”沈嘉攸顿了顿,说,“而我,是沈世的私生子。”
他不想说的自己有多么可怜,就算是当棋子,也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如果不是靠着后面的桌子,杨拂晓恐怕已经站立不稳了。
沈嘉攸的眼眸注视着杨拂晓,向她伸出手来,“你坐过来,我慢慢告诉你。”
杨拂晓没有伸手,看着沈嘉攸的眼睛,这双和端午同样瞳仁的双眼,左手缓缓地抬起,搭在了沈嘉攸的手掌上。
灯光柔和,杨拂晓坐在柔软的床垫上,沈嘉攸松开了她的手。
“就当成是一个故事听一下就好,拂晓。”
而此时此刻,在房门外,沈嘉佳瞪大眼睛,靠着墙面好像僵住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酒醒了一些,才倒抽了一口气,咬了一下自己的拳头,拳头上顿时出现了两个牙印,疼的皱了皱眉,才知道这是真的……
老天!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沈嘉佳沿着走廊走过去,一直到下了楼梯才敢放开脚步,直接跑去了主卧,“妈!妈!”
玉明秀皱着眉开了门,“干什么?叫魂儿呢。”
沈嘉佳一把抓住玉明秀的胳膊,“要死了!”
“你这是咒我死啊!闭上你的嘴巴,去叫林妈给你煮一碗醒酒汤。”
沈嘉佳摇了摇头,喘着粗气,“不是,沈嘉攸他……他不是沈嘉攸!”
玉明秀的脚步一顿,转过来,“呵,不是沈嘉攸是谁?”
“你还记得我那个坐牢死了的大伯么?他是我大伯的私生子!真的沈嘉攸被他们掉包了!”
130 沈嘉攸的真实身份
或许,这是一个红尘女子看上翩翩公子的风流佳话,或许,这是灰姑娘找回水晶鞋投入王子怀抱的唯美爱情故事,或许,这只是个烂俗小言的梗。
但是。那些都是只存在于想象里的。
邓梅承认,当遇上沈洲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但是直到一个衣着鲜亮的女人进入了她的家,目光睥睨地扫了她一眼,涂着鲜亮丹蔻指甲的手指指着她,“这是谁?”
沈洲说:“她是家里的保姆。”
这一刻,邓梅的内心,痛的无以复加,她告诉自己,沈洲是属于她的,一遍遍的麻痹自己,然而。沈洲却还是离开了,只给她留下了一笔钱,还有一句话:“不要再来找我,你知道我厌恶死缠烂打的女人。”
可是,沈洲离开之后,邓梅在浑浑噩噩中过了许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哥哥邓波劝妹妹说:“打掉。”
但是,邓梅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依旧选择将孩子生了下来。
这个孩子,在端午节的时候出生,然后邓梅为他起名为端午。一直到上小学的时候才上了户口,随母姓邓,名端午。
邓梅在端午出生没有多久,就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便将孩子留给了自己的哥哥邓波来照看。
在很多的时候,端午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一条街,一家一户施舍一口,就够小小的端午长大了。
也渐渐在街巷之间传开了,说有个小乞丐。是靠乞讨活下来的。
直到一个阳光的午后,太阳晒的人懒洋洋的,邓波告诉了端午的身世,然后带着端午要去C市的沈家去找他的父亲。
那个晚上,乘车离开之前,端午去找了杨拂晓。
他在杨拂晓的家里,和她一起坐在桌边,等着杨家外婆做了一些家常的饭菜。
杨拂晓当时个子不高,她是鲜有的在早熟的女孩子里个子比较低的,一蹦一跳就坐上了椅子,两条腿在在椅子上垂着,来回晃动着,奶白的一张小脸浮现着笑容,当外婆端上来一盘炸鸡腿的时候。伸手就从盘子里拿了一个鸡腿递给端午,“端午哥哥,你吃!”
端午对杨拂晓说:“我明天要去一趟别的城市。”
杨拂晓有点愕然,“你要离开了么?”
在这个小县城里,有很多曾经的玩伴,都因为别的原因搬离了这里,现在端午也要离开了么?
端午摇了摇头,“我还会回来的。”
但是,却真的没有想到,这句话,却成为了和杨拂晓之间最后的对话。
端午走了,就真的没有再回来,再回来,就成为了沈嘉攸。
那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火车轰隆隆碾压过铁轨,满满的带着的都是好奇,这是端午第一次出远门。
当时,他和舅舅邓波,都不知道其实沈洲已经坐牢了,而且在牢里去世了,还是来到了沈家。
沈家大门口的看护,把守严密,不让他们进去,“叫花子,一边儿去。”
甚至还有人将白馒头扔在地上,滚了几滚,在地面上沾了灰。
“赏你的,学狗叫几声,就扔给你。”
从前的端午,只知道自己的家境,是连温饱都够不上的,但是在小县城里,虽然生活清贫,但是街上的人对他很好。
但是这一次,是他第一次知道了,人分三六九等,如果不想让人看轻,那么就一定要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狗眼看人低,等到我成了沈家的少爷,看你们都对我点头哈腰!”
他以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捷径,却根本没有想到,这条捷径,会铺着他亲舅舅的鲜血。
前门不能进,索性就去后面,沈宅占地面积很大,后面的一个偏僻的院子是突破口。
当晚,端午拉着舅舅邓波去了宅子的后面,是有一个偏僻的院落,从那边钻进来,然而,却听见了刺耳的尖叫声,来自于一个年轻女人的尖叫声。
邓波紧紧的握着身边孩子的手,从黑暗中走到光亮中,透过微弱的亮光,看到有一个醉酒的男人正在紧紧的搂着一个女人,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剥了一半。
而这个男人,就是现在MSC集团的沈洲,那个女人,就是在此次事件之前,都以为身上流动着沈家血液的沈晚君。
原本坐实了乱=伦罪名,实际上却是一场闹剧。
………………
那一晚,对于沈洲来说,也是一个难以磨灭的梦魇。
他喝多了酒,回到家中,被玉明秀的话刺激,整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去找了沈晚君。
如果当晚他没有喝醉酒,没有去找沈晚君,那么就可以免去之后十几年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沈晚君当时是离婚之后重新回到沈家,心里除了对于前夫的心灰意冷,还有对于儿子的想念,说实话,她有点寂寞,在偌大的沈宅里,因为老太太老爷子的相继离世,再加上大哥沈世的坐牢,只剩下了沈洲和玉明秀夫妻。
她有点寂寞,夏夜,她穿着比较轻薄的一件睡裙,准备睡下之前,却听见了有人敲门。
“是谁?”
“是我,晚君,开门。”
她听见了沈洲的声音,便走过去去开了门。
沈洲喝酒喝的烂醉,走进来歪歪扭扭,差点就摔倒了,身边的沈晚君急忙扶了他一下,“哥,你慢点。”
“晚君。”
醉酒的气息热烘烘的。
沈洲看着沈晚君的目光,让她觉得心里发颤,说:“你给嫂子说了么?我给嫂子打个电话。”
但是,她刚刚拿起桌上的电话,就被身后的沈洲一下子扑倒了,手中紧握的电话摔在地上,嘭的一声,几乎被震碎。
紧接着沈洲扑到了她的身上,直接搂着她的腰:“晚君,我喜欢你。”
这对于沈晚君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尖叫了一声,在沈洲即将吻下来之前,拼命地挣扎着,“哥,二哥,你把我当成是嫂子了吧!你快起来……”
而此时此刻,房门外,站着端午和邓波甥舅二人,惊愕之余,几乎都忘了移动脚步。
邓波拉着端午的手想要离开,但是却在走下台阶的时候,踩到了一块松动的地板砖,结果地板砖嘭的一下摔在地上。役沟纵划。
沈洲的酒已经醒了大半,听见外面有响动,“谁?!”
外面的邓波一下子慌了,慌乱之中,在门打开的时候,还特别转头看了一眼沈洲。
沈洲一双眼睛都是赤红了。
当晚,对于沈管家找人下的命令就是一个字:死。
那个时候,因为受到刺激,沈晚君的双重人格已经出现了,因为当晚的惊吓,沈洲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高调的晒出沈晚君同沈家的DNA鉴定,然后说出去,是养女。
………………
沈嘉攸本来没有打算将这件事情告诉杨拂晓,但是到了现在,就算是他不说,别人也会说,与其说让杨拂晓从别人口中了解到实情,还不如他将事实的真相亲口告诉她。
他闭了闭眼睛,心里面又一种类似于苦涩的味道,好像是从眼泪的泪腺,一直蔓延到心里的那种苦涩,可以用味蕾尝到的。
“我舅舅将我护在身下,保了我一条命,他死了,”沈嘉攸看着一边的杨拂晓,“但是当时我毁容了,我以为自己死定了,沈世死了,我根本就没有了可以依附的人,我也想要自生自灭,但是那个时候,沈世找到了我,然后送我去国外整容,整成沈嘉攸的模样,然后回来,安插到沈洲的身边。”
杨拂晓静静地看着沈嘉攸的容颜,看着他一双灰色的瞳仁,觉得这个人很近,又突然间很远,“那……你是谁?”
“一个路人。”沈嘉攸握了握杨拂晓的手腕,缓缓说。
如果不是这个身份,我应该也不会见到你,所以,沈嘉攸对于沈洲出了事情杀人灭口的恨,以及对于沈世事发之后利用的伤,也都可以放在一边。
他没有告诉杨拂晓他其实就是端午。
也并没有打算告诉她。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都不是你弱你有理的,你弱就该被同情,他不希望从杨拂晓的眼神里看到类似于同情怜悯的眸光放在他的真实身份上,他还是希望和杨拂晓站在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