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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朵朵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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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晓桐嗤了声,“道什么歉?是你穿裙子出来吓的人。”
“你……”常笑气从中来,“那也比你临阵脱逃来的好,你就一缩头乌龟无胆匪类!”
季晓桐慢慢站起来,蹙眉道,“什么临阵脱逃?谁答应你了?扔个硬币就能论对错了?”
“没答应你抛硬币?没答应你开跑?”
“我锻炼身体不行?你管这个?”
她吸了口气,“你就是瓶蛮不讲理的喷雾剂!不,杀虫水!”
“你说什么?”
“说什么不行?连个女人都跑不过。”
“你算个屁女人。”
“连屁女人都跑不过!你就一连屁都不如的男人!”
他望前跨了一步,“别以为穿了裙子冒充女人我就不敢揍你!”
常笑见他老拿裙子说事,顿了顿吸口气,突然勾勾嘴一笑,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拳,专打脸。
季晓桐挨了个措手不及,刚好脚抵在沙发边,没能站稳,往后一仰就跌坐在沙发上,脸看起来那根本也称不上震怒了,反而有些茫然有点懵,嘴巴微微张开一副难以置信反应不过来的样子……
容兰尖叫一声,赶紧囧囧有神的拖着常笑往外走。
见她的样子还没解恨,容兰赶紧说了句,“大姐啊,这高级餐厅……”
常笑才吸了口气稳稳情绪,任容兰把自己带了出去,隐约听到季晓桐在骂骂咧咧着什么,说什么没完之类的,依旧是一肚子火气。
**
某公园的休憩长椅上,常笑忿忿的擦着白裙上的污迹。
容兰已是瘫在椅子上觉得身心疲惫,突然感慨,“你说我不带你出来那多好啊,周舟介绍的那个是季晓桐啊。”
“那家伙没什么了不起,脾气又臭。”
“那叫有个性!而且人家也不是神经病,也没说乱发火的,我觉得是你们俩八字犯冲。反正我也不求和他谈恋爱,就交个朋友也好。”
“以貌取人。”
“这叫食色性也。你也是,干嘛跑人家宿舍楼下乱吼,现在整个计算机系都在议论你,我外联部里的那些同事都说你是个怪胎,我看啊,你和余非那个家伙刚好凑一对!”
“……”常笑倏地站起来,决定当没听见容兰的话,握拳,“不行,我还得去联谊!”季晓桐是个什么东西,决不能让他影响心情!
“……”容兰沉默了一会,知道拒绝没用,常笑的韧性一向无人能敌,只得有气无力的道,“行吧……不过有个条件,”接着抿抿嘴,表情严肃认真,“你……还是穿回男装吧。”
免得又喷了倩倩的衣裳。
**
在联谊之前,常笑想先把电脑重装好。
倩倩抓住她的手阻止道,“你就别自己来了吧,意思意思找个男生,女孩子还是示弱一下,懂也装装不懂,让他们展示一下才华。”
“可他们装的不如我装的好。”
“你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反正你就拿电脑看些肥皂剧写写小说,装那么好干什么!”
容兰咬了口薯片,嘎吱嘎吱,“你就是太强悍太直接,男人才会敬而远之。”
她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A男:什么?常笑姐你真会开玩笑,你电脑要重装还需要求人?
B男:笑哥,您老就别为难我了,你都搞不定的机子,我哪里会……
C男:帮你重装电脑?为什么?我记得我女朋友的电脑还是你给重装的啊!
D男:行啊,你到时拿过来。顺便帮我看看我电脑最近老蓝屏是什么问题,我都重装了几次了!
E男:不行啊,我这几天没空……
F男……
G……
常笑挂了电话,开始想,果然求人不如求己。
只是刚把系统碟拿起来的时候,手机又响了,接通后余非在电话那头淡淡的说,“下午把电脑拿给我,帮你把C盘修复一下。”
7.冤家
常笑迟疑了一会,说,“你会吗?”
他的电脑一向都是她在弄。
也不知何时开始,总习惯帮他打理各种事情,甚至鞋袜衣裤。
记得那是数学竞赛之后又过去一个学期,天很蓝很蓝,天上还闲适的飘着几朵白云。
阳光一如既往的透过窗户洒在教室的地板上,天很热。
他背着书包静静的站在老师身后,面容带着飘飘乎遗世而独立的超脱,老师却一脸兴奋巴拉巴拉的罗列了他种种辉煌过去,大有“老子怎么就没见过这么优秀的娃啊”之架势。
然后他轻轻的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浅浅的笑。
不知怎么就被她看出了“宠辱不惊”的味道。
余非。
她说了,她记得这两个字。
个头并不算高,清秀的眼眉,连浓淡都恰到好处,眉宇间透着一种闲淡舒适的悠然。
嘴角的笑容总归淡淡的,很有韵味。
大致是身高问题,他被安插在前几排。而那个时候,她是班上最高的女孩,也没多少男生需要她仰望,所以坐在最后头。
一下课她也顾不上其他,冲上去往他桌子上豪气的一拍,兴奋地说,“我记得你!”然后就在全班探视的目光之下吼,“我戳过你!”
他表情竟没有过多的变化,点点头,笑容或许带着似笑非笑的味道,他说,“我也记得,你叫着救命被拖了出去。”
“啧,我不叫救命好多年,我叫常笑。”
“哦。”
“咦?上次你拿奖的事,怎么不跟我说谢谢?”
“谢谢?”
然后她就忽略他疑惑的表情,笑了笑,大声说,“不客气!”
缘分真的很奇妙,放学之后,走了一段路才发现,他和她居然住在同一小区。只是他和她,又因学校地理位置的关系,竟然从未相遇。
在那之后又过了很久,某天下午他背着书包说,“要来我家吗?”
她欢快的点头,又花费了一天时间和他父母混得烂熟。印象中一直到上大学前,她经常性在他家鬼混,以至有时临时换个灯泡修修水管什么的,也都是她动的手。
至于他,顶多坐在沙发上翻翻报纸,喝杯茶。
余妈逢人就说,我有两个儿子。
然后就不知怎么的,习惯了在街上看到某某东西,会突然兴起,哦,余非会喜欢的念头。
只是再想想,她买的东西,他虽从未表示过不喜欢,但也没明显表现过欣喜的表情,总是泰泰然接受,不显山不露水的。
倒是余非一番话点醒了她,之前直觉四万字文档被吃了,现在想想是可以想办法修复一下,或许真的还有一线希望。
余非没有因她的质疑而恼怒,而是轻轻的道,“那我在楼下等你。”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常笑于是开始拔电源,觉得自己真听话o(╯□)o……
捧着主机下楼的那一刻,她的心情很复杂,一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今天,二来体会了一下依赖别人的心情,三来她还是有一点点怀疑余非的能力……
不怪她,她真没见过他修电脑!
其实倩倩说的对,大多数男人都有好胜心,有表现的欲望,尤其不想输给女人,他们总是嫌女人啰嗦。但是,余非真的不一样,无论她多噪舌的解释一些众所皆知的道理,他都安静的听着,从未表示过不耐烦……
挺好的,她想。
一眼就瞥见余非在老地方,那棵大树下站着,目光游走在面前种种。
他喜欢细细打量所有的东西,仿佛一切皆看在他眼底,让她觉得,他对任何事都了然于心。
在她出宿舍楼的那一瞬间,仿佛心电感应,他已别过头来,与她四目交接。
阳光在他身后,洒了一地金黄。
看到她,他迎了上来,并没有主动去接她手中主机的倾向,她已是开口,“我来拿。”
她力气比较大。
余非突然笑了笑,没有表示异议,那笑容里藏着些她并不懂的意味。很温暖。
两人并肩走着,走了会她锲而不舍的再问,“你真的会?”
“小美最后怎么选择了英俊?”他不急不慢的转移话题。
常笑先是顿了顿,蓦地反应过来,捧高了主机遮住半边脸,力求淡定的装傻,“什么?”然后暗自咬牙,心里囧得飞天遁地。
为什么他知道她上部小说的主角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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