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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情深深几许-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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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周的病号服外面还披着一件大衣,倒是女士大衣,只是她脖子里还系着条围巾。

男士的围巾。

纪笙笙看那条围巾好像是前不久,她刚送给沈隶的那条loropiana家的全羊绒围巾。

感冒发烧,现在头嗡嗡嗡的,嗡嗡嗡的让纪笙笙大脑转动不起起来了,傻乎乎的看着沈隶跟姚周,是一句话说不出来。说不出话来,眼睛却莫名雾气弥漫起来。

微微垂头,不想让人看出她的怂样时,听沈隶先开了口了:“笙笙,你怎么来医院了?”

“感冒,发烧了。”纪笙笙想人有时候也够奇怪的,明明刚刚只是眼睛雾气弥漫,还不至于想掉眼泪,在沈隶开口问她时,她不知道是不是委屈,是控制不住情绪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有部分掉在了手背上,溅起一点小水花。

“这位就是笙笙吗?”虽然自打两年前姚周在法国勃艮第跟个酿酒大亨结了婚后,就几乎再也没跟沈隶有过联系,但这些年,沈隶过得怎么样,交没交女朋友,她也都是清楚的,毕竟他们曾经一起长大,朋友圈有部分重叠的朋友。眼神在纪笙笙身上停好一会儿,姚周很真诚的,背脊挺的直直的,对沈隶说了句,“很漂亮。”

沈隶面无表情的鼻音嗯了声。

沈隶有工作上的事儿要忙的,姚周住院一周多了,他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陪伴左右的,为方便有人照顾她,他给她请了个两个女护工,一个白天来照顾,一个晚上来照顾。

现在是早上的八点半,到了两个护工交班的点了。

他们现在是在一楼。白天来照顾的女护工过来的时候,是恰好看到了他们,很自然的过来打了招呼,喊了句:“沈先生好,姚小姐好。”

沈隶对着女护工点点头,看眼姚周,语气很温柔:“外面冷,你先回病房吧。”

姚周点点头,再礼貌看眼温景时跟此时耷拉着脑袋在偷偷哭的纪笙笙后,跟着护工上了楼,去了九楼的vip住院部。

在姚周上楼的时候,纪笙笙用手背轻轻抹了下眼泪。

纪笙笙是被温景时送过来的,在目送姚周坐上电梯上楼后,沈隶看看温景时,问纪笙笙:“是温先生送你过来的吧。”

纪笙笙嗯一声:“是,温总就住我楼下,出门刚好碰到,温总来医院也刚好有事儿,就捎我一程了。”

纪笙笙解释的很仔细,温景时站在她身边居高临下看着她,知道她解释这么清楚是怕沈隶误会什么,不由的皱皱眉,轻吐了口气:以前怎么没发现纪笙笙这么怂又这么傻,这么小心翼翼讨好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有意思吗?

而,纪笙笙的忍气吞声委屈求全的功力也真是一流,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对另一个女人大献殷勤却不吵不闹。

微微愣神时,温景时听沈隶对他说了句谢谢:“谢谢温先生把笙笙送来医院了。”

谢谢?温景时笑一下,并不想跟沈隶面子:“不知道沈总的谢谢是以什么立场跟我说的。纪设计师男朋友的立场吗?”

沈隶愣一下。

纪笙笙也微微愣了下,红着眼睛抬头看他。头刚抬起,却看温景时大手突然放她肩膀上,轻轻把她推到了沈隶身边,语调慢条斯理:“沈总,作为一个成熟而有责任感的男人来说,我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应该比其他女人重要才对。而不是自己的女朋友病了,却陪着别的女人在散步。”抬手看看腕表,温景时再说句还有事儿,就先走了后,迈着步子就离开去等电梯上二楼的门诊部找陈启义了。

温景时身上有很好闻的香味,他不过是手碰了下纪笙笙的肩膀,在他抽回手后,纪笙笙吸吸鼻子,只觉得肩膀上突然就多了香味留存。

再吸吸鼻子,纪笙笙有点感激温景时,把她很想说的话说给了沈隶。

算是在温景时面前吃了瘪吧,在温景时离开后,沈隶拉长一张脸,很难看。

===

因为发烧,纪笙笙现在头晕乎的更厉害了,沈隶看看她,给门诊部一位熟悉的医生打了电话后,抱起纪笙笙也上了二楼门诊。

纪笙笙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在沈隶的心里,姚周都是第一位的。

沈隶把她抱到二楼门诊,在让医生看过,医生给了她开了药方,让护士带她去输液了后,沈隶看看她,说句一会儿再来看她后,坐电梯去看姚周了。

丢下了她一个人,坐在输液室的蓝色塑料椅上。

孤孤单单的。

===

“小姑娘,你就自己过来输液吗?”形单影只坐在塑料椅上输了半小时的点滴后,纪笙笙听身边有人跟她讲话,扭头看,是个五十岁的阿姨,头发花白了。

阿姨也是过来输液的,不过可不是形单影只,她有老伴儿陪着,老伴儿应该比阿姨再大了几岁,因为头发比阿姨的头发要白。

对着阿姨跟叔叔礼貌笑一下,纪笙笙说:“有朋友陪着的,不过他有点事儿。”

阿姨哦一声,笑眯眯再看眼她:“小姑娘长得真俊。”

纪笙笙喜笑颜开:“是吗?”

生病的时候,好像还是笑一下比较好。阿姨跟叔叔在她附近的塑料椅上坐下,三个人聊一会儿笑一笑,好像身体舒服多了。

有点感恩,在她狼狈难受的今天,有来自温景时的温暖,跟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

纪笙笙跟叔叔阿姨聊天聊得很欢乐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她输液时针是插在了右手上,左手是空闲的。而好在手机也恰好装在了左口袋里,很容易的,纪笙笙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看一眼,是沈隶的妈妈。

现在是上午的九点半,也不知道这个时候沈隶的妈妈给她打电话是什么事儿。按下接听键,纪笙笙把手机放在了耳边:“喂,阿姨,上午好。”

“笙笙是吗?现在在上班吧,没有打扰到你吧。我长话短说,刚刚沈隶的一远房表叔过来找沈隶的爸爸办点事儿,送来了一堆他自家养的小龙虾,你不是特别爱吃小龙虾吗,晚上的时候,跟沈隶一起过来,我下厨给你们做。”沈隶的妈妈一直很喜欢纪笙笙,电话里对她是很热情,“笙笙,今晚你有时间的吧,能过来吧。”

她有时间的,能过去,至于沈隶能不能过去,她就不知道了。抿下唇,纪笙笙想一会儿,说:“我问下沈隶吧,他如果也有时间,我们就一起过去吧。”

也不知道沈隶什么时候能从姚周那里下来找她呢,握着手机看一会儿,纪笙笙突然就拨了一个电话给他:“你妈妈刚刚打来了电话,说你的一个远方表叔送家里去了一些龙虾,问要不要晚上一起回去。”

“你现在生病发烧了,应该吃点清淡的东西,不适合吃龙虾。不回了吧。”沈隶说。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关心她,还是忙着照顾姚周不想回家,纪笙笙眨眨眼,苦涩笑笑,嗯一声:“那我告诉她,改天再过去。嗯,那我挂了。”挂断电话后,纪笙笙深吸口气平复下有点莫名难过的心情,拿起手机刚想给沈隶的妈妈回过去,告诉她今晚临时有事儿,恐怕不能过去了,没想,刚想拨号,手机突然响了。

来电显示:我的沈先生。

又打过来难道是改变主意了?纪笙笙点下接听键:“喂。”

喂了好一会儿,那边并没人应答。

皱皱眉,纪笙笙想挂断重新打回去,手指刚想戳下红色的挂断键,却没想电话里传来姚周的声音:“你的小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又可爱,能看得出,也够喜欢你的,你有福气呢。”

姚周说完,是沈隶的声音,严肃又认真的:“周周,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最大的福气应该是你跟你的法国丈夫离婚,跟我在一起。”

这墙角撬的真直白啊。纪笙笙想。

“沈隶啊沈隶,多少年了,对我死心可以吗?我们没可能的,我一直把你当哥哥,我说过的。”姚周的声音,随意的洒脱。

“我听人说了,那王八蛋对你并不好,婚后一直拈花惹草的,你回国的前一天,我看新闻他好像跟个混血模特在一块了,都闹上娱乐版块了。都这样了,为什么不离?”

第二十七章

“为什么不离?因为还爱着他,还有点舍不得吧。”今天是晴朗的一天,外面灿烂的阳光透过白色轻薄的纱幔洒进病房里。病房的窗台放着几盆小芦荟,绿意盎然。

姚周眼神深沉若有所思的看会儿窗外的阳光再看会儿小芦荟,笑看沈隶,“人无完人吧,除去比较花心,时不时的会拈花惹草让我难过,mathias在其他方面还是无可挑剔的,他是个特别优雅地道的法国男人,会在我耳边讲这个世界上最浪漫动听的情话,也会为了满足我想看某场歌剧的愿望带我去悉尼,还会做各种口味的给我吃,你知道吗?mathias做饭的手艺……”

超棒的,这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沈隶冷冷打断了,阴沉着一张脸看她:“周周,你怎么这个傻?”

“傻?”姚周笑一下,“我也觉得我有点傻。沈隶,知道我为什么得了乳腺癌却跑回国吗?因为我不想呆在法国让mathias看到我以后做化疗可能会掉头发还会恶心呕吐的丑样子。嗯,他都不知道我得病呢,我骗他说我想回国看看了,他就帮我办理好了一切手续让我回来了。哎,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还能不能活着回到法国见他。”说到生死问题,姚周有些语塞,话说到最后,语调都变了。

说到生死,沈隶也很难过,安慰她说会好好的,医生都说了,只要术前化疗辅助微创保乳手术来治疗,会彻底治愈的。

姚周笑:“但愿如此。”笑着,把病床上的抱枕往怀里一揣,很真心实意掏心掏肺的对沈隶说,“沈隶,好好珍惜你现在的幸福吧。笙笙那样的姑娘,漂亮又年轻,看着又乖巧,我想如果她没有男朋友,追她的男人应该大把大把的排着队。你可别丢了她,丢了她,也许就被淹没在排队的人海中,找不回来了。”顿了顿,姚周语气稍稍严肃了些,“沈隶,说句不好听的,你现在还带着孩子呢,后妈可不好做,人家一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给你的儿子做妈,你可别不知足。别再重蹈跟华澜的覆辙了。”

华澜是沈隶的前妻,曾经对沈隶也是爱的要死要活的。

但结婚后,终是忍受不了沈隶的冷暴力,离了。

“我也不想重蹈覆辙,我也想好好幸福的生活,但好像除了你,其他女人在我心里都是一样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应付……”电话里,沈隶的语气很无奈,无奈中带着略微的心酸。

除了姚周,其他女人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换句话说,除了姚周,他的后半生其实跟谁在一起都可以的。

倒吸口凉气,纪笙笙想,她现在捏着电话偷偷听人家说话的行为还真是卑劣又变态。下一秒,纪笙笙咬咬唇,皱皱眉,挂了电话。

挂断电话后,纪笙笙恍然想起跟沈隶交往之初的某天,她独自一个人去看某个画家的画展时,在画展上不期而遇了沈隶的前妻华澜。

华澜是个高校老师,气质很是温婉知性。

那天,不期而遇后,知性温婉的华澜问她有没有时间,想跟她聊一聊。

纪笙笙点头,说有时间。

而后,两个人去了画展附件一家环境特别清幽的咖啡店,她跟华澜见面时时值初春,春风袭来,咖啡店外面杨柳依依。

入座,点了咖啡后,华澜告诉她说,如果不想以后难过受伤,最好别跟沈隶交往。

“我无意间了解到纪小姐喜欢了沈隶快要十年了呢。哎,十年真是够长久的,现在如常所愿跟他在一起是不是感觉很幸福?但,纪小姐,我想以过来人的身份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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