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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作者有话要说: 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
阿九:丑拒。
王怜花默默卷衣袖。
沈浪:算了算了孩子还小……哎呀我去,妈蛋王怜花你把椅子放下!
☆、江清月近人。
第十一章。江清月近人。
王怜花并不是一个受气的人,被无端污蔑,哪怕自己手上的这只还是一个孩子,可是怜花公子还是毫不犹豫伸手捏住了这个臭小子的脸,“笑眯眯”的对他说道:“话不能乱讲。”
被他拉住脸的小男孩眸光骤然凶狠,却在转瞬之间掩盖住了眼底真实的神色。王怜花用的力道不可谓不小,可是这个小男孩还是笑得一脸纯良无害,冲着他无辜眨眼道:“师父说的是,徒儿听师父的。”
方才只是不想听沈浪唠叨,所以王怜花才顺着他的话认下这个小破孩子。没想到这臭小子居然也跟着顺坡下驴,当真唤起了他“师父”。不知道这臭小子心里打得是什么算盘,王怜花冷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更狠了几分。
普通的孩子被这样揉捏,早就应该大哭出声了。偏生被王怜花拎在手里的这个却恍若没有这回事一般,只是垂了眸子,丝毫没有因为脸颊处的剧痛而痛呼出声。
王怜花见状更是深觉这个孩子不简单。当然,若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总也不该能够这般悄无声息的进入到白云城中,更莫说是进入白云城主的院子了。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都快要打做一团了,若非有沈浪从旁劝着,这孩子很可能要被王怜花掐死。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他没有被王怜花和他所谓的徒弟的喧闹转移了注意力。
叶孤城身上的血气还没有散去,他方才杀了十五个人。其实在这种情况之下,叶孤城本是不愿意靠近小言欢的。不过如今而已顾不得如此之多,叶孤城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了婴儿的摇篮旁边,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睡得憨甜的小姑娘抱进了怀里,仔仔细细的检查着她身上所有可能的异状。
在确认小外甥女没有任何差池之后,叶孤城才冷声道:“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沈浪方才助他,虽然叶孤城可能并不需要,但是这份恩情叶孤城还是记下了。如今这两位不速之客状若与沈浪是旧交,叶孤城这才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出声询问。
手中的三尺青锋,饮过血和没有饮过血始终是有分别的。更何况如今叶孤城周身的血腥之气还没有散尽,哪怕他只是个孩童模样,甚至怀中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可是散发出来的剑气却十分不容忽略。
王怜花赞许的看了一眼叶孤城,随即心里却有些淡淡的可惜——此次他当真是出门来寻找徒儿的,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不是白云城主该多好,他定然是要收他为徒的。若是如此,他的一身衣钵何愁无人继承?
可惜没有如果,王怜花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沈浪知道这位是什么脾气,连忙对叶孤城解释道:“这位是我的老友王怜花,这次他随我一道来的,此人生性散漫,仗着自己轻功尚佳最爱四处乱闯,冒犯城主,还请见谅。”
至若此时,沈浪已经不能将叶孤城看做一个孩子。他自问自己是无法在如此稚龄连克十五位用剑高手的,而能够突破到叶孤城的境界的人,此前世上还没有出现过,此后也未必会再出现一个。
世上只得一个叶孤城!
这一刻,虽然因为不同的原因,但是王怜花和沈浪第一次有了相同的感叹。
叶孤城不管他们的感叹,他卖给了沈浪一个面子。
此刻他的长剑尤腥,已然不在意沾染上任何人的鲜血。即便他已经筋疲力尽,可是刚才突破的兴奋还潜藏在他的骨血之中,并未褪去。借着这股兴奋,他未尝不能再掠夺一大一小两条生命。
是了,若是在平时,哪怕是叶孤城前世的全盛时期,他也未必能够以一人之力同时对抗王怜花和沈浪两人。不过如今他刚刚跨入另一重境界,在这股劲头没有退去之前,叶孤城可以说是无人可挡。
叶孤城没有对王怜花和他手里拎着的那个孩子动手,而是任由沈浪将两人全部带走。低头看了看自己怀中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望着他的小言欢,叶孤城的心忽然一软。用下巴在小言欢头顶的那朵小花上蹭了蹭,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半晌,他才对匆匆赶回来的忠叔道:“备水,沐浴。”
忠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准备。作为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自然不可能单纯的只是帮着自家主子备下热水,知道了方才自家城主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忠叔倒吸了一口凉气的同时,将巡视的侍卫狠狠教训了一顿,而后又制定出了更加严密的防护方案,誓要将他们白云一城弄得跟铁桶一般。
不是不知道王怜花的武功是何等境界,可是事关家里的小主子,忠叔一点也不敢心怀侥幸。因为他清楚,哪怕小小姐出了一星半点儿的差池,他们都是承受不起的。王怜花的武功虽然高,可是还没有到举世无双的境界。他日但凡有个和王怜花一般,抑或是比王怜花还要武功高强的人闯入白云城,他们该如何应对?
此事在叶孤城和忠叔的心中都敲响了警钟,此后的日子,白云城的守卫愈发的森严起来,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叶孤城先是自己沐浴更衣,而后他又让侍女端上了给小外甥女专门打造的小浴盆,将还在睡着的小雪团剥了干净,叶孤城自己挽了挽袖子,亲自将那一团雪白的小东西放到了浴盆之中。
小言欢比寻常的孩子要乖巧许多,却也更爱睡了一些。方才她已经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了自家小舅舅一会儿,这会儿便又睡了过去。就连皮肤接触到了温水的时候,这孩子也不过动了动自己肥白的小腿,胡乱的蹬了两下,之后便不动了。
白云城的小小姐如今不过才百日,她的小浴盆是叶孤城请了鲁班门的巧匠做的,上面有一个槽,可以随意调动位置,根据孩子的生长情况将她固定住。而浴盆之内水是恰好没过小言欢的肩膀的程度,如此一来,哪怕叶孤城如今还身量未足,可是给这个孩子洗澡却并不是一件难事。
叶孤城素来一诺千金,当日已经和长姐约定好会好好照料小言欢。不过叶萦洲当时也多半是在玩笑,她知道自家弟弟会好好对待自家闺女,却只以为这种“好”是要吩咐下人去做的,毕竟就连作为母亲的她自己,照顾阿雪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丫鬟婆子相助的。叶萦洲没想到,她家弟弟竟能做到如今这般事事亲力亲为的程度。
寻常婴儿因为对水的恐惧,哪怕平日再是乖巧,沐浴的时候也总会哭闹几声的。可是小言欢却一次也没闹过。
不仅仅是在沐浴的时候,和别家的婴孩相比,这孩子实在是太爱睡了一些。叶孤城时常担心是因为天眷者的身份才使得这孩子如此,又恐他们家小言欢还不会说话,哪怕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办法好好表达,所以这平安脉是一日没有断过的。
幸而有医术高明的大夫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小小姐身子比寻常的婴孩还要康健,日后说不准也是个习武奇才,如今嗜睡一些也是因为在长身体,叫叶孤城不必担心,因此叶孤城才稍稍放下一些心来。只是若非有今日这样的特殊情况,叶孤城是不会让小言欢离了自己的视线的。
叶孤城永远不会知道,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在那个叶家人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天泽楼前一个一身明黄,双眸微闭的男子盘膝而坐。他的膝上放着一柄轻剑,可是却又不仅仅是一柄轻剑。
一个小小的用杏黄色襁褓包好的婴孩被他小心的抱在怀里。男子的双目原本已渺,不过此刻却已经没有了异样。那是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沉静着四时更迭,也沉静着故园山水。
男子的额上有一朵血色的五瓣梅花,他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的触了触怀中婴孩的额角,那里同样也有一朵如出一辙的花。
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婴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骤然就睁开了眼睛,露出那双和男子别无二致的琥珀色的眸。摇晃着小脑袋蹭了蹭自己额头上那根有些微凉的手指,小小的婴孩竟是甜甜的笑了。
“言欢。真是个好名字。”一身明黄的男子轻轻的摸了摸小女娃肉嘟嘟的笑脸,唇畔也不由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他是叶英,藏剑大庄主叶英。可惜,这里却并不是真的西湖藏剑山庄。
叶英在此处许久,只为了给藏剑留下星星火种,每到叶家的危急时刻,就总会有一个额上带五瓣梅花的子孙出现。这朵梅花便是媒介,可以将那孩子引入此间,由他亲自教导。
都说藏剑天眷,可是天地不仁,真正一直在眷恋着藏剑的不是苍天,而是这位不惜不入轮回,生生世世留驻此地的大庄主。叶英是自己斩断轮回之路的,此后岁岁年年,他甘愿对着空无一人的藏剑山庄,静静等着下一位藏剑弟子的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大庄主啊……写到最后忽然泪目了。
从文案大概就能看出来,这篇文是怼皇家的。所以城主和九公子是会造反的,不过两个人都不会当皇帝。
至于大庄主,他的执念从不是李唐,而是故园而已。所以,在叶家的存亡面前,他是会原谅家里的这几个孩子的吧。
☆、积雪浮云端。
第十二章。积雪浮云端。
白云城刚经此大事,王怜花又闹了那么一出,沈浪并非不会看人眼色之人,他没有再在白云城之中停留,而是和王怜花一道登上来了来时的小舟,一路往自己隐居的岛屿而去。所幸如今天色不晚,他居住的岛屿距离白云城并不遥远,大约两盏茶的功夫就可以抵达。
看着那个这一路就打定主意要跟着他们,一坐上船就躲在了沈浪身后的孩子,王怜花冷哼了一声,对他扬了杨下巴,冷声问道:“我说那个小色鬼,你要是想拜我为师,那总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
那孩子并没有因为王怜花的恐吓而有丝毫的畏惧。眼见着此人对幼小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怜惜之情,他索性大大方方的在沈浪身前站定,迎着王怜花冰冷的目光,他的声音平静而没有丝毫的颤抖的道:“在下宫九。”
王怜花自然没有听说过宫九这个名字,也不知晓江湖中还有哪个姓宫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年他虽然随着沈浪在此处隐居,但是对外面的武林世界并非一点也不知晓。将记忆翻检一遍却没有对的上号的人,王怜花不由蹙了蹙眉。
宫九本就是玲珑心思,更何况心智又并非五六岁的孩童,见到王怜花如此神态,宫九便已然能够猜出此人心中所想。于是,宫九继续道:“在我之前,我家还没出过江湖人。”
宫九回来的日子,比叶孤城还要早。并非是因为他比叶孤城在前世故去得早,而是因为宫九回归的时间节点和叶孤城不同。宫九是真的从襁褓之中的孩童成长起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知道了许多前世自己不知道的辛秘。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婴儿,至少太平王和太平王妃不会。太平王妃在他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曾经趁着太平王去城郊点兵的时候抱着他进宫。宫九原本还觉疑惑,可是在他听见那女人对一个一身明黄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