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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想起来那天在学校里,面对“酒吞童子”,她的这个“异能”出现的那一天,张伟也出现了,并且还展示出了不可思议的超能力。
“或许,他也和我一样,是同类人……或许,他知道些什么。”嬴菲菲如此喃喃自语着,也没心情逛街了,想着怎么找机会见一见张伟,问一问他。
………………
晚风徐徐,日落月升。
今晚的大海很平静,浩浩渺渺,只有微波粼粼,远处的灯塔闪耀,似乎想与天月争辉,而月亮却无心争斗,像个慈祥的老妪,只是将自己的光辉洒向这天海人间。
张伟飘在海上。
他头枕着双手,躺在软绵绵的筋斗云上,眯着眼睛观赏着月亮,小吉滴溜溜地悬浮在一旁,球体里播放着贝多芬的《月光曲》,伴着海景月色,说不出的惬意。
筋斗云像婴儿的摇篮一样轻柔地摇晃着,偶尔掠过水面,被一些夜间觅食的鱼儿好奇地探出水面,“亲吻”着柔和的云身。
然而,张伟的内心并不平静。
真正平静的人,是不需要刻意营造出这样空灵的环境来让自己平静的。
他的心有些浮躁。
为什么呢?
因为他想起了一件事,想起了那个夜晚,那个他复活的夜晚。
那晚上,他见到了有“再造之恩”的红孩儿大仙。
张伟上学那会儿成绩很差,但是记忆力很好,对于自己复活那天的种种奇迹,更是每个细节都牢记心中,包括当时红孩儿和他说的每句话。
“你本名张伟,今年24岁,单身24年,因顶撞上司被辞退,为生计糊口,兼职多份工作,导致透支身体而猝死,人生失败得如同一条十里飘腥的大咸鱼,是也不是?”
这是红孩儿当时确认张伟身份的时候,问的一句话。
这句话有什么不对的吗?
本来没有的,但现在有了——红孩儿说他是“猝死”的!
这就出问题了,现在张伟知道自己不是猝死的,而是被谋杀的,那么,红孩儿知道吗?
假设红孩儿不知道,那他报出的其他关于张伟的信息为什么是准确的?
假设红孩儿知道,那他为什么故意说是“猝死”呢?
红孩儿说过,之所以他张伟可以死而复生,是因为他曾经写过的那本太监掉的小说,因为写了那本小说,他合该得到“福报”,然后他就复活了。
这就巧了,自己被暗杀也是因为那本小说,自己被复活甚至获得异能同样也是因为那本小说,为什么这么巧?
那本小说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有个屁的秘密,我自己写的小说,有什么秘密我还能不知道?”张伟躺在云上嗤之以鼻。
那真的是一本很普通都市异能小说而已,论胡说八道的脑洞设定,比不过起点大神们的玄幻文;论文笔,一般般;论情节与悬念设置,更是被甩出几条街,除了想象力丰富了点,张伟这个作者自己都不认为还有啥更多的亮点。
“难道那位红孩儿大仙,也是某个类似‘神徒’一样的人物,进入过我的小说世界,得到过什么奇遇,然后找到我这个原作者来报恩的?”张伟皱着眉头想道,但很快又否决了,他可以肯定那位红孩儿大仙不是人类,虽然说不出理由,但他的直觉告诉他,那位绝对不是人类,应该是非常高等的存在。
张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猜测虽然是错的,但是也已经往事实上靠近了一点了。
…………
在相隔了无尽的位面宇宙之外,红孩儿给了那个位面的《美国英雄》的作者福报,那个作者一头杀马特黄毛,打着鼻环,比张伟长得还磕碜,张伟虽然长相普通,但说良心话还算耐看,但这位笔名“垂天之鸟”的杀马特可就真的是丑了,特别是有些外翻的鼻孔,活像个牛鼻子。
就在张伟躺在筋斗云上感叹的瞬间,红孩儿有所感应,眸光一闪,嘴角咧起:“蠢货,成长太慢,悟性也太低了!”
“呃……啊?大……大仙,我悟性的确不高,那啥……我真的能任选一样福报吗?”杀马特结结巴巴的问道,他还以为红孩儿那声“蠢货”骂的是他呢。
“不是说的你!好了垂天之鸟,说出你的选择吧!”红孩儿面色一整,淡淡地说道。
他的任务还有很多,还有三千多个分散在各个位面的“垂天系列”的作者要去寻找。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第一百九十章 劝阻
张伟自然不知道,远在无数虚空之外的外位面,有着成千上万个和他一样,写下了那本小说的作者,正在获得和他一样的“福报”。
他的眼界还远远没有广阔到那个层级,因为他现在还只是个地球人,眼光也仅仅局限在地球上,连太阳系里的情况都没搞清楚,更别提银河系,乃至整个宇宙位面,甚至位面之外的情景了。
所以,他此刻并不知道地球人类文明即将在半年之后遭遇的巨大威胁。
他只是任由月光照着自己的脸庞,任由自己的皮肤将月光当做能量吸入体内,继续着自己的胡思乱想。
地球上有人已经知道那个威胁的临近,并且派出了信使前来报信,可惜信使依旧被阻拦着,不得寸进。
…………
东非,肯尼亚国境内。
几十个黑人围着一颗枯树坐着,他们中每过一会儿,就有人轮流走到枯树前跳舞祭祀,每个人的神情都很疲倦,嘴唇干裂——没办法,他们已经在这里连续祭祀了三十几个小时了。
他们是非洲最古老的部落之一,他们祭祀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神灵”庇佑,拦住那只想要通风报信的“精灵”——飞天蜘蛛。
华国此时明月初上,但这片东非的土地上太阳还未落山。
几个黑人少年给长老们提来了食物,毕竟这些长老再怎么能够与图腾背后的神明沟通,他们也依然是肉体凡胎罢了。
只不过,这一回送饭的少年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食物,还带了个人来了,一个青壮年的男性。
这个男人并没有穿着部落的衣服,而是穿着一套挺正经的西装,虽然此刻夕阳西斜,但这里毕竟是非洲,傍晚的气温也不低,看他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赶路过来的,所以满头大汗。
“阿普曼,你的孙子来了。”一个坐在地上的长老,对自己身旁头戴鹿角的老者说道。
这个戴鹿角的老人应该是这些长老中最年长的一个了,地位应该也是最高的,他一直在闭目养神,听人提醒,才睁开眼睛,转头一看,果然看到了自己的孙子,那个从小就叛逆,拒绝成为长老继承人的孙子。
对于自己孙子的到来,老祭司还是比较惊讶的,因为这个孙子对于部落传统的图腾和供奉的神明一点都不感冒,反而对部落之外,肯尼亚山另一侧的城市感兴趣。
他的孙子是个倔强的人,少年时为了能够到城市中学习生活,带着口粮,竟然独自一人翻越了高耸的肯尼亚山!
当然了,在当时,山的另一面的那座所谓的城市,只是相对他们这些原始部落来说的,比起发达国家的那些大都市,山那边的“城市”最多只能算个大村庄罢了。
老祭司的孙子到了城市里,一边打工一边学习知识,用他的话来说,他不想继承长老的职位,就算那样可以通神,他也不感兴趣——他的胸怀很宽广,他想为更多的人、更多的部落、更广的范围做出贡献,而不是像爷爷一样,守着那个小小的部落。
因为他的努力和聪颖,他得到了城市中一家学校的认可,被派往华国,作为留学生去学习知识。
三年后,他回来了,他在那座城市开了自己的教育机构,将自己所学的教授给更多的人。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好青年,但是他的部落却并不认可他,因为他丢弃了传统。
但他依然会经常回部落看看,看看自己的父母和爷爷,看看部落里的族人们。
今天他一回来,就看到了漫天飞舞的蝗虫,遮天蔽日,久久不散。
作为老祭司的孙子,就算他不打算成为长老,他对这幅景象也是有所了解的,并不会天真地以为,是蝗灾来了。
然后父亲就告诉了他长老们卜算到的未来,以及他们想要颠覆非洲以外人类秩序的计划。
阻拦了那只蜘蛛精灵,非洲以外的那些人类就无法及时得到警报,半年之后,人类现有文明会遭到几乎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他们非洲的这些部落,自有图腾护佑,等外面的情况平息了,非洲才算是真的崛起了,再也不用被那些恶心的发达国家压榨剥削了。
特别是那些看着就想吐的欧美白皮,他们让全世界都听不见非洲的声音,他们从几百年前,就掠夺着非洲的矿产,大量屠杀和奴役着黑人,让无数古老的部落种族灭绝,就算苟活下来的,也被当做猪狗牛羊一样,卖到别的大洲去当畜生。
那是绝对无法磨灭的仇恨,无论经历多少代,只要还有人记得那段屈辱的历史。
奈何,他们无论如何能够与神灵交流,也无法在当年的乱世中保护这片大地上的子民,因为信仰并不能直接转变成武力,最多,也只能做到像现在这样,通过这么多的长老不眠不休为媒介,操纵那一群蝗虫而已。
那么,既然他们信仰的图腾力量这么弱,凭什么说可以在半年后的“文明大劫”中,依靠图腾的庇护存活下来呢?
因为图腾的力量一点也不弱,因为荒古时代的“神灵”们许过诺言,人类之间互相征伐,祂们不会管,等遇到真正的外敌,他们才会“发威”帮忙,前提是得到信仰。
而信仰这些古老图腾的,就只剩下非洲大地上散落着的各个部落了,所以到时候,唯有他们才会得救。
………………
老祭司的孙子有着和他爷爷同样的名字——也叫阿普曼,他自然也知道那段历史,对于贪婪野蛮的西方人,自然也是深恶痛绝的,但他还是想来阻止一下,因为他并不认为引进外敌,就能让非洲人更幸福。
他的爷爷和眼前这么多的长老们,既继承了上一代长老祭司们的本领,也继承了他们的仇恨,仇恨总能蒙蔽人的理智,即便是这些已经垂垂老矣的长者也不例外。
如果神谕中提到的半年后即将来临的家伙们真的是“复仇者”,是回来夺回家园的,那他们绝对不可能比那帮白人更善良,相反,应该会更加残暴才对!
为了对付经常欺负自己的恶邻,招来一个更残暴的变态杀人魔来干掉邻居,取而代之,这无论怎么说,也实在太愚蠢了!
“爷爷,各位长老,住手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第一百九十一章 转变与祈福
“小阿普曼,欢迎你回来。”一个长老接过食物和水,一边吃一边对身着西装,在这群人中显得格格不入的老祭司的孙子说道,“你的爷爷老阿普曼正在寻找继承人,如果你回心转意了,部落的长老有你一份,孩子!”
“我并不是回来继承长老席位的,普齐斯长老。”阿普曼摇了摇头,环视一周:“请你们住手吧,小的时候,你们教育我,非洲之外的土地上生存着的人类都是如何如何邪恶,但我刚从外面回来,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