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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没有这些顾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既然出手,就要把他放倒,不然倒下的就会是自己。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桓古不变的道理。
一个肘击下去,黄毛鼻梁骨折那是肯定的,三十秒之内无法恢复战斗力。接下来就是那个刀疤男。
所谓擒贼先擒王,毫无疑问刀疤脸就是这辆车的老板,所有人都按他的命令行事。
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坏蛋们占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我占优势。因为我可以把事情闹大,哪怕弄出人命也不怕,毕竟我是在见义勇为。
而坏蛋们不行,他们在车里张牙舞爪,真正出了事,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毕竟他们只是一帮运猪仔的流氓,核心目的还是求财。
刀疤男没想到我会还手,他还正在悠闲地抽烟,根本没料到我会来的这么快,也没料到小黄毛在我手下不堪一击,连三秒都没有就被我放倒。
所以,他没来得及准备。
而我,则在击倒小黄毛的同时,拿到了黄毛别在裤带上的扳手。
反观刀疤脸,他的手里除了一根烟就是打火机。
我没留给他过多的躲闪时间,第一扳手下去砸在侧脸,他左右摇晃着想要躲闪,可惜塞满猪仔的车上没有给他太多的躲闪空间,第二扳手下去就砸中嘴巴,第三扳手下去他人已经抱头蹲在地上,我直接一脚踏倒。
其余三个大呼小叫地想上来,但他们低估了群众的力量,从被贩卖的哪一刻开始,车上的人就开始愤怒,只是他们一直压抑,他们不想惹事,他们觉得自己是一盘散沙,所以他们只能默默忍耐。
士兵出手救人时候他们的热血已经被激发,只是信心还不够,所以能够任由坏蛋继续作恶。
但此刻不同,黄毛的跌倒和刀疤脸的惨叫给了他们信心,原来恶人也会倒下。
于是他们行动了。
就像我大常说的那句话:你要相信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
司机吓坏了,他努力控制着方向盘保持正常行驶,一边哆哆嗦嗦地大喊,“停手,快停手。”
很快,车子在路边紧急停车带停下,司机惊慌失措地拿起扩音喇叭喊:“我要报警啦,我要报警啦。”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适时响起,“报警是吧?来,用我的手机。”
说话的是那个见义勇为的士兵,他头上包着一条毛巾,鲜血糊了半张脸,右腿上绑着长袖衬衫,鲜血殷红一片。但看他的表情,却是气定神闲,一点都不像失血过多的样子。
见士兵这样,司机也慌了,他颤巍巍地对着众人跪下,痛哭流涕,“你们要想怎样嘛?”
士兵笑笑,“继续往前开就好了。”
车子继续向前,只是速度比先前慢了许多,这是那个士兵特别叮嘱过的,他说这辆车严重超载,速度过快容易出事。
司机不敢违背他的意思,紧贴路边六十码速度行驶,旅途就慢了许多。
车上坏蛋虽然被解决了,但空间问题依然存在,各处还是熙熙攘攘。
我和那个女孩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原来的姿势,所不同的是,这次女孩是面对着我,而且,她将我抱的更紧了一些。
……
车子一到高速出口就被扣留,是士兵报的警,同来的还有电视台记者,医疗救护等,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在现场指挥调度,众多打工者依次排队上了干净明亮的空调车,他们将会被免费运输到南城车站。
至于我和女孩,则被警车拉到公安分局做笔录。
所谓笔录,不过是一个程序,警察们只是大概问了一下车内情况,然后详细问了一下士兵和坏蛋之间的搏斗过程,至于我和坏蛋们的打斗,他们只是记录了一下,然后让我们签字,盖指纹。
其中有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深,当时警察问我,“你是怎么想起来要和他们抗争的呢?”
我回答说:“本来我很害怕,但是我看到那位军人那么勇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我就热血上头……”
警察:“你是说,你是因为军人的勇敢行为才受到的启发?”
我:“是的,那个军人是个英雄,我的确是受他的启发。”
警察:“那车上的其他人呢?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
我:“是的,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我们都是在军人的英勇带领下才和匪徒们搏斗的。”
警察:“你以上说的都属实吗?”
我郑重地点头,“绝对属实,我当时确实是被那名士兵感动了,他是个英雄。”
警察点点头,他说很满意我的配合,不过最后还有个请求,希望我能把刚才的话对着记者再说一遍,要原原本本,一字不差。
他还说,政府决定颁发你一个见义勇为奖,奖金五千。
我很高兴,按照他说的做了,果然拿到了五千块奖金,不过奖状要过几天才有。我很开心,说奖状不奖状的无所谓,有钱就好。
从分局出来已经下午六点,天空乌云密布,就快要下雨。
我走在莞城陌生而又繁华的街道,手里紧紧捏着那五千块钱,激动的不能自已。
和我同去的女孩问我,“你说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哪位见义勇为的兵哥哥?”
我说好,但我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女孩让我去分局问,警察肯定知道。
我又绕回去找刚才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我说我想见见那位英勇的军人。
警察说:“抱歉,他被转到广州医院,恐怕帮不到你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沮丧,我和他在公交车上明明说好了的,等下了车一起喝酒,他怎么去了广州呢?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他并没有转去广州,只是当时情况复杂,不方便见我罢了。事后他也曾努力找过我,无奈造化弄人,空耗了许多年光阴,此是后话不提。
却说那天晚上,我猛呼朋友拷机,等了半天都不见回,正一筹莫展之际,女孩对我建议,“可能他现在比较忙,没时间回你电话,要不你先找个地方住下,等明天再做打算?”
我想想也对,就依着女孩意见,先找地方住下。
因为我是初到东莞,所以找宾馆这种事还是采取了女孩的意见,就在分局附近找了一家普通宾馆,标间八十一晚。
我摇头说有点贵,女孩却说这已经是莞城最实惠的宾馆了。
我说好吧来两间,女孩又说你好笨,标间里面有两张床啦。
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咯噔一下,脸上有点发烫。
第四章 阿莲
虽然我一早就听说南方妹子开放,但都以为那是传说,不过回想起今天在猪猡车上的种种情景,女孩子提出要住一间房也无可厚非。
只是有一个问题我弄不明白,她是放心我呢还是有意为之?
但不管怎么说,这对初出茅庐的我来说不算坏事。
反正怎样我都不吃亏。
八十块一晚的标间果然划算,里面有洁白的床单明亮的地板,还有一台能收三四十个频道的大彩电,洗手间也够宽敞整洁,还有免费的一次性牙刷牙膏。
我兴奋地在软床上来回折腾,又用宾馆的座机给村里打电话,让村人转告我大,让他明天早上十二点前回电话给我。又用宾馆电话呼朋友拷机,让他尽快回电话。
女孩笑嘻嘻地看着我各种作,却什么都不说,直到肚子咕咕叫时她才问一句,“你不饿吗?”
……
女孩带着我去夜市,要了两份炒米粉,两份花生糯米粥,一盘烤扇贝。我第一次吃这种南方食物,大呼过瘾。尤其是花生糯米粥,口感冰爽,香甜清凉,在这闷热的环境里是种享受。
我对女孩说,“你试试这样吃,一口冰粥,一口热粉,哇,那感觉爽爆了,就像,就像……”我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就像冰火两重天。”女孩补充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激动地道,内心反复念叨这几个字,只觉得创造出这几个字的人是天才,太贴切了。
“原来你喜欢冰火两重天啊。”女孩笑嘻嘻地揶揄道。
我呵呵地傻笑,“是啊,在我老家是不可以的,我吃一口冰再吃一口热馒头差点没被我老妈打死。”
女孩听完噗嗤一声,幸好用手捂住嘴巴,不然她口里的冰粥肯定喷我一脸。她边笑边用纸巾擦,眼睛也越来越亮。
她说,“你怎么会这么可爱。”
我听完就扭捏了,长这么大听到最多的形容词就是愣子,二球,憨包,蛮牛等等之类,可爱?还真有些不习惯。
女孩低声说,“你要喜欢,我今晚就给你做。”
我没听清,“嗯?”
女孩就笑,摇头,“没有什么,没听见就算了。”
我就不高兴了,“你总是这样,说话老是留一半,相处这么久了名字也不告诉我。”
女孩还是笑,“我不是让你猜了嘛,你都懒得猜。”
我道:“我猜你叫王祖贤你说不是,猜你叫李嘉欣你又说不是,猜你叫朱茵你还说不是,那你叫我怎么猜嘛?”
女孩被我逗的直乐,弯着腰笑。
她问,“你以前在老家也是这么幽默吗?”
我摇头,“我们老家的人个个都是段子高手,我跟你讲的都是他们说剩下的。”
她哦了一声,又问,“那你有女朋友吗?”
我有些脸红,摇头说没有。
她很惊讶,“怎么可能,你这么靓仔。”
我认真地点头,“真的,我们那里太穷,本地女孩子都想着嫁到外地,我怎么可能有女朋友。”
“原来这样啊。”不知为何,她忽然变的很高兴,凑近我耳边问我,“你想不想喝酒,我帮你买。”
我急忙摇头,“不要,一个人喝酒没意思。”
她说,“我陪你喝。”
我愣了一下,心里有点小激动,同时又有点奇怪,这应该是我的台词,为什么我还没说,她就先说了?
我还没说话,她就叫了一个啤酒妹过来,“先来六支,不够再要。”
看着她笑眯眯地倒酒,我心中忽然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她对我这么热情,莫非是盯上了我兜里的五千块钱?
这么一想我就浑身冒冷汗,临出门大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小心随身财物。
不行,我不能喝醉。
不过话说回来,光喝啤酒我能醉吗?
思索间她已经帮我倒满一杯,举起杯对我说,“来,第一杯感谢你今天在车上的所作所为。”
我犹豫了一下,举起杯喝。在喝酒的同时,我也在看她。
她却没看我,而是扬起脖子一口气干了。
女生都如此,我怎么能弱了男人的气势,同干。
她又倒第二杯,这次我先来,举起杯子对她说:“不管怎么样,我们也认识了这么长时间,如果你还是连名字也不肯告诉我,那咱们喝完这杯酒就散吧。”
她愣住了,表情有点尴尬,眼睛眨呀眨,似乎在想着什么。
良久,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花?我给怔住,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不过还是随便说了一个,“我喜欢莲花。”
没想到她忽然一声惊叹,“哇,好巧,你喜欢莲花。”
我问:“这有什么好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