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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妖术的女孩-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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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回自己的座位上吧,小心座位被人抢了哦!”

大叔临走的时候,我故意眯着眼调侃地说道。

就这么一句话,让周围的很多人唏嘘不已,我不禁惶恐起来,仿佛我们两人非得有个人头破血流才好,这都什么人啊!

我靠在吸烟区的角落差不多两个半小时了,离下车还有不到十五分钟的时候,我从口袋里掏出电话,按下了三个数字。

“喂?这里是警察局么,我怀疑有人在兜售含有非法添加剂的香烟,地点是*******,希望能你们能在火车到站的时候冲上火车对其逮捕,嫌疑人的特点是,染得屎黄的非主流头发,一身朋克服装,重点是,此人消瘦异常,容易辨认,时不时在吸烟区里出没……”

我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唐伯虎,哦,不对,是易章弋!

第一百零一章源头

火车到站的时候从车下匆匆走上来几个身着警察制服的人,想必那就是我一个电话请来的‘神兵’吧!

我想,如果那小年轻知道是我‘打的小报告’,他会不会冲过来咬我一口呢?

总之,这一站是我的终点站,此番人生我与小年轻至此再不相见,我不会觉得我亏欠着他什么,相反的,我会因为自己的这次壮举而会乐上一整天的。

小年轻在我紧缩愁眉的注视下跟着警察叔叔到警察局里喝茶去了,我顿了顿,也抬脚下了火车。

幸好我之前有问过林子夜邦姆家的具体地址,不然的话,谁知道等找到他会是在什么时候。

站在路边又苦等了十多分钟,十五分钟一班的公交车姗姗来迟,我从钱包里摸出一枚崭新的硬币,将其投掷到投币口处,蹬着台阶走上了车。

“经过一个路口的话,再坐五站大概就能到邦姆所在位置的方圆五百米之内……”我对着手机上自己写的地址喃喃自语地说道。

索性,这趟公交车上没有多少人,我大可以选择一个自己认为舒适的地方坐下,看看此地的繁华。

我喜欢坐在最末排地势相对较高的位置,也就是后面五个座位中间的位置,莅临此处,大有君临天下的派头,想来以前皇帝坐在龙椅上俯视群臣也不过就是这种感觉了!

不过不一样的是,皇帝受百官朝拜,而如果公交车一个紧急刹车,我便会从‘至高位’上滚落下来,落得个给‘群臣’跪拜的下场。

既然考虑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还是不要过分执拗,就坐在稍微往下一点的地方好了。

于是,我选择了一个离后门不远的地方,泰然而坐。

说来,公交车还是很方便和安全的,至少是在今天,没有发生像是在火车上那样暴力的现象,也不像是在平常,在人挤人的公交车上上演色狼猥亵,小偷上梁的戏码,总之一句话,一路上要多太平有多太平。

终于,大致半个小时后,我下了公交车,按林子夜的话来说,也就是那个离邦姆家方圆五百米内的地方。

……

“有你商店……”我抬起头,低喃着面前这家便利店的店名,感叹一句,“真有意思……”

我迈步走了进去,邦姆惯例坐在柜台后的一把藤椅之上。

邦姆见我到来,先是将手上的手机稳稳当当地放在一边然后才开了口。

“小弋?你怎么会来的?”邦姆向我问道。

从第一次来这里到现在也不过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频率似乎是太快了一些,不过邦姆所不知道的是,此行我的目的为何。

“帮穆大叔,我是有要事和你说的!”

一言以蔽之,随即,我将太尊纳戒旋动,一阵突兀过后,林子夜便瞬间躺在了地上。

“这,这是?!”邦姆眉头一皱,离开了藤椅站起身来,慌忙走向前去,伏在地上看着昏睡不已的林子夜,再次问道:“小弋,小娃娃怎么了这是?”

“我还想问你呢,要不是我朋友将她从外边捡回了来,我还不知道她发生这种情况了呢!”我无奈地说道。

于是,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全全向邦姆告知,邦姆的眼神至始至终没离开过林子夜半秒,仔细地观察林子夜的情况,之后,猛然想到一件事,将其与林子夜昏睡的这件事联系了起来,得出一个结论。

“小娃娃之所以会昏睡,怕是‘同生共体之术’所产生的反噬的缘故,‘同生共体之术’连我们这些经验丰富的老人都不敢去轻易尝试,其所带来的反噬效果也会因不同的妖,会有不同的表现,真是搞不懂她,她一个小辈,居然能为一个陌生人付出这么多,果不其然她什么都不懂啊!”邦姆意味深长地说道。

显然,邦姆之前是听林子夜说过她为了一个地球人而施展了‘同生共体之术’的这件事,我估摸着当时应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而即使被邦姆一顿批评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邦姆说她‘什么都不懂’,所以,我就要反驳了。

“不,子夜才不是什么都不懂呢,相反的她什么都懂,她善良,可爱,温柔……等等,反正优点数不胜数,怎么可能像你说的那么不堪呢?”我质问邦姆道。

“呵呵,小词儿倒是一套一套的,不过也不无道理,算了,我就不和你计较了,现在当务之急是将小娃娃弄醒才是!”邦姆捋了捋下巴上的胡子,一边用手摸向了林子夜的额头。

我着急的问道:“要用什么方法来把她弄醒呢?”

邦姆含糊其辞道:“这我也不知道,我说过,同生共体之术的反噬对每个妖都会有所不同,而其变化多端也不可同日而语,我现在只恨我自己不是学医的,不然的话,才不会被这种小情况弄的束手无策呢!”

“这么说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站立起身,怒视着邦姆说道。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此行不是白来了么?我唯一可以仰仗的人居然以一句‘他不会医术’来将我的希望浇灭,本来还以为林子夜这种小毛病只要让他一看,立马见好,途中的心情还是颇为畅快的,可是,结果居然是这么个情况,此时我怒从心起,邦姆决计不知道林子夜之于我是何等重要,不然的话,他就能明白我此时的心情了。

邦姆平静地看着我,忽的沉下了脸,继而一条手腕粗细的藤蔓从不知名的角落抽射而出,一晃时,我的脸便中了招,身体不由自主地被抽到了角落里,‘啪’、‘嘭’紧接着‘哐啷’一声,碰碎了摆在角落里的花瓶。

“跟谁说话呢?”邦姆冷冷地说道。

我用手摸了摸脸颊,热热的红红的鲜血从我的脸上流了下来,我眼神呆滞地看了看邦姆,殊不知我在向邦姆发出怒意的时候,丝毫没有想过会不会得罪到这个千年老妖,也许,我是太过在乎林子夜的安危了吧。

这一记抽射,让我霎时冷静了下来,是啊,我太过冲动了,就算是叫板,也得看看双方是不是实力悬殊再过考虑,尽管我只是出于对林子夜的紧张而向邦姆平生怒意的,但我依旧是做出了让自己平添伤害的事。

“对不起,我不该向你发火的!”我简单地回应了他,伸手将上衣脱掉,胡乱地擦了擦脸上的血迹。

邦姆一顿,“我知道你是为了小娃娃而着急的,不过你也不想想看,就算你发火了,我不还是一样束手无策么?所以管住自己的脾气!”

我随意的点了点头,我知道林子夜是护短的,看林子夜醒来之后看到我的伤势会不会找你算账,哼!

“既然你没办法的话,我也不准备让子夜呆在你这里了,我把她带到医院去,看看医生有什么办法!”

说着,我叹了口气,总不能将林子夜放任不管吧,于是,动了动纳戒,就要将林子夜收入纳戒之中。

“别,你不知道妖怪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么?找人类的一声看,呵呵,亏你能想得出来!”邦姆伸手阻止了我发动纳戒。

“那怎么办!”我忍不住又向其喊道。

邦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赶忙捂住了脸的两边,眼神四下寻找那根藤蔓的所在。

邦姆摆了摆手,“别找了,我只是想让你冷静一下,放心吧,我不会再这样‘教育’你了!”

邦姆稍作考虑然后说道,“把她留下吧,我这几天想想办法,况且,就算你把她带回去,不也无计可施么?等她醒了之后,她便能飞回去找你了!”

啊?留在这里么?

虽然我不担心林子夜留在这里的安全指数,但我一听这话,我脑子里就想起了一系列诸如‘校长猥亵女学生’‘老头公车揩油’的事件,试问我怎么能忍?

“能确保子夜的安全么?”我饶有意味地问道。

“你还怕她被人伤害么?信不过我的实力?”邦姆手诀一掐,随即召唤出十几条随风舞动的藤蔓来向我示威。

“当,当然不是指身体上的伤害,是指身心上的,精神上的伤害……”我把头别到了一边说道。

“混账!”邦姆怒道,“好歹我也是个修炼千年的妖怪,就只有这种觉悟么?再怎么说小娃娃贵为公主,我虽离开故乡千年之久,但规矩是万不能破的!”

“什么公主?”我疑惑道。

“哦……没,没什么,总之,我是不会做出那种苟且之事来的!”邦姆当即做了保证。

算了,本来么也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他还当真了,既然林子夜现在还在昏睡,我也只能把她放在这里了,命该如此,我何必强求呢。

这下省了一桩心事,我也可以做我自己的事情了,反正我想林子夜总会在一天醒来,并会飞回来看我,一想到这,我就安心了。

“既然如此的话,我就告辞了,晚上还有一趟开往z城的车,我就不便打扰,最后再说一句,她醒了以后,让她马上回来看我!”

我蹲在地上看着林子夜面色苍白熟睡的模样,眼泪不禁流了出来,痛哭流涕地对邦姆说道,“把她放在床上啊,这么硬的地方会搁着她的……”

第一百零二章坦白

脸上的血迹还未擦净,临行前我就着邦姆卫生间的池子洗了把脸,让我惊奇的是,流水除了将我的血迹冲刷殆尽以外,还将我的伤口完全愈合了,这到底是什么圣水啊?

嗯……事实上并不是水多么神奇的缘故,而是我自身的关系,我现在渐渐地向妖怪迈出步伐,当妖术完全修完的时候,我也就摆脱人的桎梏蜕变成妖了,要知道,妖的恢复能力可是很强的哦!

记得上次邦姆在我背后画的咒文被林子夜纳界中的一眼泉水洗净之后,我一度认为是邦姆说的什么‘只有完全契合咒文才会消失’话是在骗我,可到后来当我的妖力修为又进了一步时,我才醒悟过来,是我的缘故,绝好的体质将虫骨分子快速地与自己的骨头在短时间内完全契合。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此事委婉地告诉了邦姆,之后我在邦姆惊讶又不可思议的叹息声离开了他那家小破便利商店。

我果然是一个不世之材啊!哈哈!

林子夜呢,尽管我还是有些许不放心,不过也没办法了,就妥妥的放在邦姆这里算了,失少邦姆是妖,遇到什么紧急的情况,邦姆还是能够应付我不能应付的事。

回来的路还是需要坐车的,一块的公交转乘几近一百块的火车,我摸了摸干瘪的钱包,这一来一去就花掉二百五十多块,现在的我俨然是一个二百五了,如果事先想到今后还要去这么远的地方,干嘛不事先苦练飞翔,这技能就算不拿出来给人显摆以外,至少可以方便自己的出行啊,多便宜,多便利,不堵车,还省时间……

好吧,我决定了,在林子夜烧到我之前,我定要学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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