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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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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荒废。说得简单,后头一张插画,里面人物果然有点……太不把人类衣物与礼仪当回事了。

云华脸一红,丢开,想想那画成森林的沙漠,毕竟有些介意,便托人寻访,有没有能说说那段历史的?果然找到一个,是位老行脚商,口齿清楚,对云华道:“夫人,未城这地儿,以前果然没有这样旱,再往西边,也是长了些树的,挡了风沙。若说这一带都是森林,那是我爷爷的爷爷辈传说了,连我都没见过。要说森林里的国王?那是书上乱写了……大概当时朝廷管得严,也不准写出来,其实是那时的戎王姬拳。他是灭了个小国,公主抓来……”说到这里,停了停,笑道,“夫人,这段故事还真不太好说给高贵的女眷听。您真的要听?”

云华犹豫了一下,请了蝶笑花来,婉言哀恳他:“对不住得很!蝶老板,这事也只好求到您。听他说说故事,择其精,拣其要,再转给我听,好不好呢?除了你,我再找不到别人了。”

若要是别人提出这个请求,蝶笑花准别了眼风、低了螓首、颤了睫毛,片刻;方楚楚道:“怎么我……是活该听脏故事的人么?”

立刻叫对方偃旗息鼓退下。

但提要求的是云华,如此诚恳。蝶笑花只能摊了摊手:“夫人有命,我就去罢!”

一去,聆听了大半个时辰,回转来,脸竟是红的,眼也有点湿,自己不好意思道:“虽说是个不正经的故事,我竟感动了。”

云华忙忙问:“是什么?”

蝶笑花道:“是那戎王姬拳,打了那小国牟,杀了牟国王,掳了公主来,爱上了公主。那公主本来记着父仇,后来却爱上他。上天恼戎王不仁,又恼公主不孝,打了雷,把他们两个一并劈死了。当时枯摩山脉北端有植被,雷正在这里西戎和中原的接壤处打死了他们。后来,那边也都沙化,戎人往西、汉人往东缩,那边没人住了。”

(这戎王和公主的故事,是个很sm的h故事……真的很h……所以就不在正文里贴了……荧某打算在这部结束后,另贴成个番外章,到时候会在章前标注,纯洁的孩纸就不要点进来了……)

云华听着,仍是有些不解。蝶笑花道:“若把细节都说出来,夫人恐怕就知道了戎王是如何不仁、公主如何不孝,也就不嫌上天罚得过当了。但这细节……”

云华脸一红,虽自己未经人事,却也模模糊糊有些明白了,忙道:“细节不用说了。”便把这个故事丢开,仍很在意从前未城一带有植被、有森林的事。多找了些老人询问,盘算着:能不能找到法子恢复从前的旧观?

正忙着,有三骑扎白条的信使,从锦城千里迢迢出发,一骑往北,云剑军营,一骑也是往北,近些,京城,还有一骑往西,云华的未城来。

信使带来了老太太的死讯。

对,谢老太太,老是报怨头痛骨头痛,但云华总觉得所有人都死完了都轮不到她死的老祖宗、老太太。她忽然过世了。

当下说不得一场大惊。云剑和云华分别向京城上表,要求回家乡奔丧。他们一个作为驻外大将、一个是朝廷命妇,哪怕亲爹妈、独养儿子死了,也非得拿到朝廷的恩准,才能回乡。

云剑的恩准来得比较慢。事实上他驻军在外这么久,朝廷已经有点不放心,就算他不说,也想调一调他,但他主动说了,朝廷却又要考虑参详了,没那么痛快放他脱身。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流寇驱难民

云华的恩准来得快一些。她将手头事务草草做了交代,留下刘晨寂帮忙照应,跟阿逝告了别,阿逝没有她想像中那么依依不舍,让她有点诧异,但委实太忙些,也就没有深究。

她急命阿骨阿猫去联系云柯,查问老太太的死因。

阿骨和阿猫有些犹豫。

云华心细如发,在这一丝犹豫中嗅到了让人警觉的气息。她追问:“怎么回事?”

“……老大说,我们专门负责保护你。”阿骨和阿猫道。

也算是实话,但另有隐情。云华实在猜不出来,作怒色道:“保护到传个口信都不行?我到底可能有什么危险?!”

阿骨无法,和阿猫作了个眼色,道:“分一个人去传口信也行。夫人,你看怎么样?我们都走,实在没必要。”

云华点头,又着胡芦去京城问问七王爷,能不能借他的路子,叫云剑的恩准早起下来。

胡芦奇问:“夫人,先放着个娘娘在宫里,不走娘娘的路子,走王爷的?”

云华笑了笑:“你去向我四姐请安,娘娘的路子走不走、怎么走,她自有计较。王爷那里,却还是你替我问候一声的好。”

云剑回锦城,一定要经过京城。以七王爷的性子,想必很高兴早点看到云剑吧?他应该会乐意帮忙吧!云华是这样想的。

亏云华聪明剔透,没有猜到两件事:第一,七王爷今儿简直把云剑都给忘了。

他不是故意喜新厌旧,有了新人忘旧人,但是一个孩子得到新玩具时,对旧玩具难免疏忽一点。

而且,更要命的是。七王爷得到的这个人儿,其实不是新人,是比云剑还旧的旧人。是上辈子的旧人!

七王爷遇到了梨花庙故事里的那位学兄……

这位学兄,你当是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竟然是周阿荧!

正为云舟布置公堂,周阿荧得了讯息,不知道只为救个傻姑娘,还当谢家又有什么阴谋,忙去侦察。云舟早就讨厌周阿荧。暗暗叫人把他掀到了水里。

七王爷担心周阿荧,一发现人踪不见,忙忙亲自率人来搜寻。周阿荧灌水早灌了个饱,七王爷将他水淋淋捞出来,赶紧施救。

一救才发现,原来是个姑娘……

那老农般的皮肤、微驼的背、浓密的八字胡,原来都是易容化装术……

周阿荧好容易从昏迷中呛咳着醒来。呼吸还没顺畅呢,便见一双喷火的眼睛。七王爷道:“你要不是女的,我非得抽你!”

周阿荧茫然道:“属下……”脸一红,“就算易钗而弁,王爷何必发这么大火?——王爷?”发现七王爷的脸色实在不对。

七王爷眼圈红红的,“嗷”一声就扑周阿荧怀里去了:“学兄!你没事易什么容?我终于找到你了!”

周阿荧茫然的抱着这么大号的“弟弟”。真不知从何说起。

七王爷就把那梨花庙的旧事从头细说了一遍,末了道:“好哥哥,你信不信?”

周阿荧神色凝重:“小人恐怕王爷在戏弄小的。”男装扮久了。虽然被拆穿,说起话来还是习惯这个调调。

七王爷握紧拳头发誓:“若不是真的,我跟你一个女的说这么多话干嘛?!”

说起这个周阿荧还真好奇:“王爷你不是只喜欢男的嘛?”

“嗯。”

“我上辈子也是男的嘛?”

“嗯。”

“那现在我是女的怎么办啊?”

“上辈子喜欢你是没办法。我不是喜欢男的,但是喜欢你。”七王爷庄重道,“这辈子喜欢男的。看来,是老天爷注定叫我等你。既然你来了。我对你,”捂着裤档表示,“还真有反应。”

他捂得欲拒还迎,周阿荧嘴角就抽搐上了:“王爷,小女子出身贫寒,为了讨生活方便,故作男装。”

“嗯啊。”七王爷再凑近她一点,给她看看他忠心的证据——

“——可不是为了让你这种变态调戏的!”周阿荧翻脸就把他踹门外去了!

呼,这家伙还真敢!

七王爷见烈男见得多了,对这种暴力场面积累下丰富的经验,在门外爬起来高呼:“学兄,你难道真的没有前世的记忆了?——没有就没有吧!我一定会用诚心感动到你,学兄!”猫腰闪开一双臭鞋。

福珞听说这件事之后差点没背过气去!怎么说她也嫁给七王爷了好吗!这会儿又出来一个真爱……难道要爬到她头上去?

她团团转搓着手,不知怎么一来,恨到了云华头上:

本来这桩婚事是云华的啊,头痛也该云华来头痛!为什么现在云华受老公疼婆婆爱的,带着漂亮极了的大夫到远方逍遥,偏她在这里烦恼?这事儿不公平!

——嗯咳,云华打个喷嚏。这是她始料未及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么,云柯叫阿骨阿猫保护好云华,其实是怕有战乱。

云柯实际上是真拿铁矿石私卖给不该卖的人了。不是北胡,是西戎。北胡老跟中原捣乱,西戎最近不了。北胡眼馋中原的东西光靠抢的,西戎的戎商则把生意做遍中原大地,大家互惠互利。这都造成朝廷官员对西戎麻痹大意。实际上,西戎是有点私欲的……

云柯很知道这个,但实在馋那份红利。除了铁矿石之外,未城还有黑油,中原人拿着不当一回事,西戎要,因为再往西的小国有炼丹师,发展出炼黑油的魔法,能拿这东西炼出好多便宜好用的器物,西戎正打算发展这工业,给的利钱比铁矿石还高。

云柯生意管去做生意,脑子是清楚的,知道现在中原还撑得住,西戎只能明贸暗偷,等北胡打得凶了,西戎准保顺边儿捞油。说不定跟北胡相互勾结,他们出钱,支持北胡来打,都是有可能的!

云柯觉着吧,按照眼下这形势,朝廷的半壁江山恐怕保不住,而且说不定就是这几年的事儿。

他想保护云华。

阿猫无可奈何给云柯送信了,阿骨保护着云华。别看他这样儿,在江湖中也曾是有点名气的人物。他觉着吧,自己一个人护着也够了。

江湖有句老话:人不可自满。自满就要倒霉。

阿骨真栽在这话上。

他们驾着马车,还没走多远,就听一片喧哗。真可怕!就好像天边忽然起了一阵乌云,那乌云分千万片,片片互相磨擦,压着大地打雷。雷声就有这么可怕。又好像海边冲来大浪,远看仿佛一线。近了则是比山还高的水墙,直压过来,骨肉化为糜粉!浪声也就有这么可怕。

这喧哗声还远,阿骨就变色:“快跑!”

“怎么了?”吓坏了的小姑娘和家丁们问他。

“流寇。”曹远智道。

他只想得到这个解释。

但他也想不出怎么会有这么多流寇突然出现。

路不好走,几个丫头、几个家丁、一驾马车,实在跑不快。渐渐的第一拨人赶上了他们,都是逃难的本地居民,腿脚好。路径熟,翻山蹿林的,能发挥出猴子般的灵巧动作,背上都背着逃难的包袱,口里惨呼:“打来了打来了!”

问谁打来了?却也说不清。

正乱着。一匹马又伤了蹄子,云华他们行路速度越发慢了。再后头一拨人又追上来,也是难民,这次说得清楚些了,是外头人打进来。大军!漫山遍野跟蚂蚁似的。至于问哪儿来的大军?有说北胡的、有说西戎的、也有说自己人造反的,不一而足。

这么多人逃难,自然有互相推搡的、有彼此践踏的、有趁机发财的、有心烦闹事的、有不见了亲娘亲儿放嗓子呼喊的,乱成一团。又有些富裕的,也驾车。这路本窄,本挤作一堆。

阿骨对云华道:“夫人。恐怕还是弃车跑得快。”

云华正欲答应,又听一波喧哗声,更近、更响、更可怕。仿佛是利刀砍进骨头、斧子劈进柴结!

这次真是大军追过来了!

阿骨变色,忙把云华拉出车来。云华忙着吩咐下人丫头们弃车快跑。身边众难民忙着踢打推挤奔拥冲窜——有人宁肯踩着同胞的身体也要让自己多往前一步,有人则把自己珍视的人高举过自己的头顶。

阿骨要拉云华上马。

砍断缰绳,马蹄践人而去,这是最方便的。

已经有人这样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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