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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路过紫衣侯的宴会,她见到一头野鹿被绑在宴会厅中间的柱子上,健壮的护卫举着宽大的竹片在野鹿的背上拼命地猛力抽打,那野鹿不停地挣扎,脊背变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此时厨师手持尖刀上前,对准野鹿鲜血淋漓的脊背就是一刀刺下,手腕一提,活生生剜出一块肉来。野鹿痛得悲鸣不已,厨师却捧着血糊糊的鲜肉装入托盘预备当场烘烤。
这残忍的做法叫烹鹿,脊背上的肉最少最难取,但如此取下的肉才是最嫩最鲜美的。
在萧冠雪看来,美人与牲畜没有任何不同,只是取乐的玩具。
江小楼微微一笑,垂下眸子:“侯爷莫要拿我取笑。”
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一句似是而非的话。
萧冠雪看着对方那双如黑玛瑙一般透亮的眼睛,笑容慢慢收住,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伸出了手,轻轻抬起江小楼的下巴。
那一只手就像一块冰冷的玉石,养尊处优,修长美丽,在她的下巴轻轻滑过:“你叫什么名字?”江小楼忍住心头翻滚的强烈憎恶,微笑着、轻描淡写地说道:“桃夭。”
萧冠雪修剪齐整的指甲轻轻陷入江小楼的皮肤,一阵尖锐的刺痛感让江小楼下意识地蹙起眉头,他满意地看着她,问道:“你不痛?”
这样温柔的表情,这样清软的口吻,他就那么看着她,像是在审视什么一样。痛?当然痛!但江小楼不能畏惧,更不能呼痛,因为一开口便有人会发现,一怕痛,便会被人如同对待蝼蚁一般杀死。
她记得他有一匹叫做透骨龙的爱马,身高体健,满身灵气,脑门有一块白色月芽状印迹,只要轻轻拍一下,它就会像飞起来一样奔跑,真正是一匹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萧冠雪也极为爱护这匹马,为它盖了豪华的马厩,吃的是千里之外运来的特殊粮草,从不允许任何人碰一下。然而在一次狩猎中,这匹透骨龙因为被猛虎惊吓而将他差点摔下马,回来之后他便下令将它处死。
透骨龙极具灵性,居然前蹄跪倒,眼中泪流不止,无数幕僚清客前来说情,萧冠雪却只有一句话奉送。
懦者弃之。
江小楼知道,他杀爱马并非因为对方危及他的性命,而是他极端厌恶一切懦弱的人和事物。
于是,她的笑容更深,轻轻地吐出几个字:“卖笑是我的本分,所以桃夭不能痛。”
萧冠雪似是颇感意外,笑意却更浓了:“你说得对,方才你若是落泪,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萧冠雪杀人不需要理由,哪怕是让他不高兴,江小楼也得死。
“多谢侯爷手下留情。”江小楼声音软和,心头却是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嘲。
有一天你会发现,留下我的性命,是你这辈子做的最错的决定。萧冠雪收回自己的手,对左右笑着道:“如此看来,也不过是个寻常的庸脂俗粉。”
金玉一直在旁边瞧着,此刻脸色微微一变。
江小楼丝毫不生气,脸上更无半点尴尬之意,反倒笑容可掬地道:“是,多谢侯爷褒奖。”
萧冠雪刚才离得远还瞧得不甚真切,此刻距离她这样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此女荡人心魂一般的美。虽然只是略施朱粉,却更显得眉如墨画,面如清荷,俯仰之间,眉眼全是风情。刚才表演的那孪生姐妹花也是同样的美人如玉、娇俏可人,但与她这样肆无忌惮的清艳一比,原本还各有千秋的美立即被压的无影无踪了——
萧冠雪挑起眉,突然笑了,在一瞬间明白为什么桃夭如此受到追捧。
如此娇媚温顺的神态,如此小巧精致的面孔。谁说魅惑人心的女子一定要形容妖冶?分明长着一张如此清丽的脸孔,一双眼睛却是刻入骨髓的妖娆。清纯的模样,如同一抹淡淡的素色青莲,生生逼退了万紫千红。
更重要的是,被人形容成庸脂俗粉都不生气,还能笑得这样温温柔柔、美丽无辜,若非心计过人就是别有居心,又或…两者兼而有之。萧冠雪勾了勾嘴角,漫不经心地道:“倒是颇有意思。”
说完,他自顾自地走了出去,身后跟着的护卫连忙跟上离去。
直到他走后良久,大厅里才炸了锅。
“哎,这样的姑娘也叫庸脂俗粉,紫衣侯也太”
“嘘,小心隔墙有耳!”
大厅里人们议论纷纷,却都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被人听见。
江小楼远瞧着紫衣侯的背影,挑起轻柔的笑意,蚀骨般的柔媚,恰好掩饰了眼底那一抹冰凉。刚才一直噤若寒蝉的金玉这才欢天喜地走过来,连声道:“哎呀,我的好桃夭,侯爷这是喜欢你呢!”
她看透世情人心,显然发现紫衣侯对江小楼有了三分兴致。
江小楼转过头来,已经换了清浅的笑容:“金玉姐,我累了,先回去歇息。”
金玉还来不及阻拦,江小楼就已经轻飘飘地走了。见状,大厅里突然闹腾起来。
“桃夭姑娘怎么走了!”
“对啊,桃夭姑娘不表演了,也该给咱们大伙儿敬杯酒啊!”
金玉忙着安抚喧嚣的宾客们,而另外一侧的楼梯上,谢连城轻轻蹙起眉头,这个叫做桃夭的女子为何如此眼熟?他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而他身后的怀安分明已经认出了桃夭便是那一晚救下的女子,却碍于有客在场不便提醒,生生憋得小脸通红。
卫公公感叹道:“咱家自诩见多识广,这等有才有貌又有心思的姑娘并不多见,可惜,可惜了。”
谢连城当然知道卫公公在说什么,如此佳人本该被千娇百媚地藏于金屋,谁知竟然沦落至此,如何不可惜呢?
江小楼没有立刻回到自己的挽月楼,她站在二楼的窗户前向下望去。
那是一顶八人大轿,轿子上镶金嵌玉,远远望过去都是珠光宝气。可这并非重点,真正的重点是轿子由八个年轻美貌的少女抬着,一个个身高胖瘦酷似,就连样子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个个腰肢如柳,乌发如云,面如凝脂,眼眸含情,虽然抬着轿子,走起路来却轻飘飘的,像是一朵朵翠绿的云,从繁华绮丽的睡梦里飘过去一般。轿子的后面则跟着黑色大髦的护卫数十人,他们悄无声息地跟在轿子后头,仿若漆黑的蝎子群,默然却又阴森,与前头的鲜明翠绿形成了强烈对比。
眼睁睁看着一群人消失在黑暗中,小蝶喃喃道:“这…这是”
江小楼微微一笑道:“紫衣侯就喜欢这样的排场。”
暗夜里,她这一字字说出来,竟然带着一种念诗唱曲的妩媚,别有韵味。
小蝶正要说什么,却见到江小楼侧脸微微闪过一丝幽淡光泽,笑容稀松平常,不由悄悄松了口气。
江小楼同样如释重负,她在羽翼未丰之时竟然引起紫衣侯的注意,今晚的刺激,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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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故人见面
经过这一晚,国色天香楼的桃夭以擅长舞蹈、绝艳倾城而闻名京城,更出乎金玉意料的是,杨阁老对桃夭的兰花图格外欣赏,每逢文会便特意拿出来请人品鉴,能得到杨阁老青睐的人自然非同凡响,一时之间无数附庸风雅的达官贵人特地来求画,只可惜江小楼推说手伤为愈,不肯轻易作画,真正流传出去的也只有杨阁老手上那一幅而已。
这一日,刘御史府的三少爷刘耀笑眯眯地陪着一位粉雕玉琢的小公子进了门。金玉不禁笑着贴了上去:“刘三少许久不来,今日怎么得空了?不知您身边这一位是”
秦甜儿没来得及躲开,只感觉到一具温热丰满的人体贴在自己身上直发烫,一时勃然大怒:“滚开!”
金玉被一把推开,赫然吃了一惊。她是何等精乖的人物,眼睛一瞥便见对方耳朵上有个小小的孔,当即笑容不减:“刘三少,这地方可不是他这等人来的。”
刘耀哈哈一笑:“秦公子正是今儿主客,难道生意上门了还往外推不成!”
金玉微昂起下巴,不再理会旁边的人,只顾贴上刘耀,故意满不是滋味的怨声道:“瞧您说的,客人既然上门来哪里有往外推的道理,姑娘们可都盼着刘公子来,要不是您御史府的门第太高,早派人上门去请”说着,人已经拽着刘耀往大厅走去。
秦甜儿被独自丢下,一张小脸登时僵住,原地急的跺脚:“刘耀,你敢落下我!”
刘耀回过头来,连忙推开金玉来哄她:“哪里敢哟,今天你才是贵客!金玉,还不快去准备个上等雅座!”他一边说,心里一边嘀咕起来:若是把这丫头丢在这里,回头还不得被大姐撕了耳朵!
秦甜儿这才欢喜起来,两人相携着一同进去了。后头原本跟着的四个平常装束的壮汉只隔着三步的距离,隐隐的保护着他们两人。金玉回头瞧了一眼,这四人相貌都还平常,可是个个体格魁梧,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显然是武功高强的护卫。
雅座门口一位相貌娇俏的婢女上来替两人脱去披风,两人在桌前坐下,婢女们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往来,不一刻就摆上了佳肴美酒。秦甜儿蹙了蹙眉,斜眼看着刘耀:“难怪嫂嫂总说你不学无术,瞧你对这里熟门熟路,显然是常来了!”
刘耀原本就生得十分俊俏,在美人堆里头向来很吃得开,当下摸了摸鼻子笑了:“这个么…甜儿就不懂了。国色天香是京城最出名的风月楼,虽为风月场所却是清雅的很,刚才上楼的时候你没瞧见么,大多数人都在这里谈生意看演出,是个风流而不下流的地方呀!要不给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敢将你带到这里来。不过你回去后可别告诉我大姐,否则她非活剥了我的皮不可!”
刘耀口中的大姐,便是刘御史的嫡长女刘嫣,如今的六品翰林院修撰秦思的夫人。翰林素有储相之名,十分接近皇帝,升迁的机会比同榜者快,能够得到这样的职司而非是被外派,足可见岳家得力的好处。
秦甜儿撅起了嘴巴,大眼睛更显得娇俏可人:“少来这一套,不是说最近有个名噪京城的桃夭姑娘么,怎么还不出来?”
话刚说完,就看见刘耀的目光一下子凝注了,秦甜儿疑惑地顺着他的目光望下去。楼下的台子上,一个美丽女子款款走出来,清丽的面上淡淡施了粉黛,晶莹白嫩的肌肤带着浅浅的红晕,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横波流转之间动人心魄。
刘耀慢慢站了起来,面上大为震惊:“竟然是她”还不等他反应过来,却看见刚才还稳如泰山的秦甜儿一阵风似地刮了出去。
“甜儿!”刘耀心中叫了一声糟糕,连忙追了出去。
江小楼刚刚出来便引起一阵骚动,还未开口便听见楼上传来一声呼喝:“江小楼!”
在这国色天香楼,人人都叫她一声桃夭姑娘,乍听闻这三个字,江小楼的眉头一皱,不由远远望去,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少年蹬蹬瞪跑了下来。
少年杏眼桃腮,一双妩媚的大眼睛含着薄薄怒气。
江小楼眯起眼睛,一时站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秦甜儿看她模样,不知哪来的火气,猛然间暴怒一般把旁边桌子上的酒杯夺过来,呼啸着就朝江小楼扔了过去。
小蝶一声惊叫,江小楼却轻轻侧身,那酒杯瞬间扑了个空落在地上,琥珀色的液体倾倒而出,顿时惊了满堂宾客。
秦甜儿还要发怒,刘耀连忙追下了楼,一把拉住秦甜儿:“甜儿,别惹事!”他穿着绯色袍子,玉冠束发,肤色十分白皙,五官更是俊秀非常,一身打扮富贵之极。
江小楼看了一眼地上碎裂的酒杯,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