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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们去坐吧。”丹尼尔扶着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道:“爹,你们大人在这坐,我们小孩到外面去。”
丹尼尔毕竟还是个八岁的小孩,即使这八年来的生活很惨然,可从今天开始转变了,他也想有一个美好的童年,这里没有斗兽场,不用担心自己被派上去打死别人或者被别人打死。
“你是主角,怎么能不在主席座上?不要过去了,乖。你看,这位置就留给你哥的,和你哥在这坐吧。”
“才不要和你坐,到时候又在我的腿上按几下,我的腿还要吗?”史密斯毫不给面子地说,然后让丹尼尔扶着走出去。
看见史密斯而不见火火,小孩们自然没那么怕。况且今天还看见他这么努力的练功,许多女生都让开了一两个位置,让史密斯和丹尼尔坐在自己身边。
不是珍妮让位,那群男生一点也不介意,还十分乐意史密斯和那些女生混在一起。“史密斯,你就和她们坐吧,我们这里可没有位置给你坐。”
“唔,怎么不见珍妮?”史密斯支着丹尼尔的肩膀,垫高了脚四处巡视,仍然不见珍妮的身影。对着不远的伊恩问道:“伊恩,你该不是没有告诉珍妮要来吧?”
“你小子就为了找我女儿。你脚不疼啦?”伊恩笑着走来戳了几下史密斯那酸痛地无法正常行走的腿几下。
“痛痛痛……不要再碰我的脚!”史密斯摆着一副臭脸,带着几分痛苦的表情叫道。无视伊恩,忍着痛继续巡视。“懒得和你废话,珍妮在哪?”
“叫你对我爹的态度好一点,怎么老是不听?”不知道哪传来的声音。
别人传来的声音,史密斯肯定听不见。但是这把嗓音他必定会听到,没两下功夫就从女生堆里找到了珍妮。
史密斯让丹尼尔扶着自己走到那堆女生旁,推了推坐在珍妮身边的女生,道:“给我坐行不行?我想和珍妮坐在一起。”
谁也没有留意到,珍妮的双眼望着近在咫尺的丹尼尔。
“我干嘛要理你?你叫我让我就让?”
“不让?你不让,我也要坐。”说着,史密斯强行把那女生拉开,坐在珍妮身旁。“珍妮,我为你练功,练到脚都没力了。”
珍妮对另一旁的女生道:“别人是主角,不能让他没位置坐。你坐过去点吧。”
“很高兴认识你,你是哪里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珍妮举着还没喝过的果酒向丹尼尔敬酒,问道。
“唔——”丹尼尔极不情愿提起这件事情。
“不方便说吗?不要紧,我们做个朋友吧。”珍妮很大方地伸出手和丹尼尔握手。
“诶,我呢?怎么就和我弟说话,把我忽视了?我可是你未来老公呀。”
“对,不过,要等你成为真正的战士再说。现在,你连朋友都不是。”
“你——”史密斯气呼呼得叉着双手,背对着珍妮。
围着史密斯附近那几张桌子的人,害怕他随时会把气出在自己身上,连忙拿着酒杯,端着盘子,走到较远的桌子旁,和自己的朋友坐到一起。
格雷走到这张桌子旁,强行把丹尼尔拉走。
“你看你,就因为你,我和他还没能成为朋友呢。”珍妮把史密斯拉过来,抱怨道。
“是吗?明天我把他拖去练功就是,你不就可以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不许超越朋友的界限,你是我未来老婆。”
“老贝,你该把你儿子介绍我认识了吧?这么好的一个儿子,做我干儿子怎么样?”霍普一副早有预谋的样子问道。
“孩子要那么多爹做什么?一个就够了嘛。对不对?”格雷当然不肯让刚收的义子再给霍普当义子。“要是,你认我做大哥,这倒是可以考虑的。到时候,你和别人说,你是丹尼尔的二叔,这不也大有名声?”
当叔的,哪有当爹的那么有风光。霍普眼球不住打转,心想“暂时当二叔,到时候把他接到家里住,他格雷向我要人,我不给就是。别人会知道我是二叔还是爹吗?”笑了笑,道:“二叔就二叔,今天我们来个双喜临门。大哥,我敬你一杯。”
“好,好个双喜临门。二弟,大哥回敬你一杯。”说着,格雷拿个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回敬霍普。
“怎么,一下是认义子,现在又多个结拜了?”一人问道。
“他们家的事,我们也管不着,吃完这顿赶快散吧,不然又弄几个复杂的关系,那不是更麻烦?”
晚饭过后,格雷道:“这里的餐具你们各自带回去吧,留在这里,我也用不了那么多。”
大部分人散了之后,霍普道:“大哥,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
“当然,你不睡这里,还能睡哪里?”贝克汉姆道,“伊娃,快点过来,带二老爷去休息。”
丹尼尔站在格雷身旁,轻声道:“爹,我还不知道要睡哪呢。”
格雷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对,今天顾着高兴,没给你安排房间。走,我带你去新房间。”说着,拉着丹尼尔的手,穿过庭院,来到一间房门前,推开门,道:“这就是你的房间,你以后就睡这里吧。”
丹尼尔原本以为会和以前当奴隶的时候一样,和大堆奴隶紧密得睡在一个小房间里面。哪知道,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宽敞的房间,里面应有尽有。
他不信这些高贵而华丽的东西是属于自己,愣了好一会儿,问道:“爹,这些东西真的是我的吗?我真的能睡在这间高贵的房间里?”
格雷笑了笑,拍了他的肩膀,道:“傻孩子,当然是你的房间。去睡吧,明天还要读书练字呢。”
丹尼尔走进去,看见这些从未见过的东西,以为自己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小财主。扑到床边,摸了摸那柔软顺滑的被子,又摸了摸舒适的大床,他还不相信自己真的拥有这一切。
跳到床上,那感觉无法形容,如同到了天堂一般。
他告诉自己“这是梦,一场很美妙的梦。梦醒了,这一切就会消失,不能从梦境中醒过来。”
说着说着,眼皮缓缓闭上,进入了梦乡。
☆、第十三章 练武(上)
次日一早,丹尼尔醒来,发现自己还在舒适柔软的大床上,知道自己不是做梦。在床上静静地躺着,不想起来,生怕起床后,这一切都消失。
在床上翻来覆去,再怎么不想起床也不能死赖在床上吧?稍微梳洗一番,提起松垮的裤子向迎客厅走去。
走到迎客厅前,格雷招手示意他过去。
“爸爸,什么事?”经过昨晚的事情,丹尼尔多多少少习惯了格雷是自己的义父这个身份。走到格雷身旁,问道。
“你这么早就起来,要去念书还是练武?”
“昨天答应大哥,和他到城外练武。”
“诶,大哥,要不这样,让丹尼尔到我家住两天,我让我的人教丹尼尔读书好了。”霍普瞧了瞧丹尼尔那条宽大松垮的裤子的样子,不禁想笑,又不想丹尼尔知道自己在笑他,双手捂住脸,假装打了个呵欠。对着格雷说道:“好歹我现在也是他二叔,带他到我家住上几天,不打紧吧?虽说我是镇长,可我那些镇民一点也不给我面子,让我把丹尼尔带回去炫耀几天,我再给你送回来。”
丹尼尔对于格雷而言,不仅是很重要的义子,更是很重要的的筹码。怎么可能让他到一个刚结拜并且一直有政治斗争的义弟家里住?他霍普是什么人,格雷还不了解?宛转地说:“你看我也才认丹尼尔这个义子没多久,总不能刚摆完晚宴就把他丢到一边吧?这样我还算是个父亲吗?过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我亲自把他送到你家,好不好?”
霍普知道暂时没有机会把丹尼尔弄到手,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去。国不能一日无君,镇不可一日无长。下次再来拜访。”
“好,下次我带丹尼尔去你家拜访。”
格雷不屑地笑了笑,暗道:“带丹尼尔去你家摆放?你那点心思我不知道?除非丹尼尔死了,不然想都别想。”
“一言为定。”说着,霍普转身离去。低声说:“下次,下次下到我死了还没到我家。不行,我要每个月骚扰你一次,看你把不把儿子放我我家‘住上几天’。”
“爹,我跟哥去和伊恩叔练武去了,午饭回来的时候再向您请安。”丹尼尔记得昨天那下人见自己对他鞠躬后,态度十分满意;知道鞠躬代表礼貌,便对格雷鞠了一躬。
“嗯,去吧。”格雷挥了挥手,道。
“哥,哥。”丹尼尔让下人把自己带到史密斯的房间,“诶,哥呢?哥,你到哪去了?”
下人在门外看见丹尼尔像找什么似的,又介于主仆之见,站在门外问道:“二少爷,您找什么?”
“我哥哪去了,你知道吗?”
“大少爷啊?他好像去找您了。”
“是吗?谢谢。”丹尼尔谢完,跑回自己房间找史密斯。
而史密斯刚到丹尼尔房间却不见丹尼尔,自言自语道:“丹尼尔到哪去了?该不会一大早就去练字了吧?不是说好了,跟我去练武吗?真是的,给我找到你,你就死。”
“哥,不要走。”丹尼尔一手提着裤子别扭地跑来,看见史密斯仍然一瘸一拐地走向走廊的另一方向,加快脚步跑上前。“哥,我到你房间找不到你,他们说你来找我了。”
“没事跑去我房间干嘛?我自己不会找你?”史密斯的态度不是很好,虽说丹尼尔已是自己的义弟,可他的心里却不是这么想,顶多只是介于下人之上和兄弟之下的关系罢。
“你的脚不是还没好嘛,所以我才去找你。”丹尼尔看了看史密斯的脚,道。
“你不说,我还真忘记疼了。”见丹尼尔对自己恭恭敬敬,史密斯的火气稍稍降下几分。可双脚的酸痛使自身无法站稳,无力地倒下。
“哥,你还要去练武?”丹尼尔把他扶起,指着他的脚,忧郁了一下,问道:“你的脚能坚持住吗?”
“能,一定能!我说过,要成为最优秀的战士。”史密斯一副认真的样子望着丹尼尔的双眼道。“走,我们骑着火火去。”
史密斯由丹尼尔搀扶着来到火火面前,火火正舒服地趴在地上睡觉,两个鼻孔喷出暖和的白雾,鲜嫩的绿草被它腥臭的唾液压倒。史密斯耸了耸肩,道:“从来没有这么早把火火叫起来,它现在应该在做美梦吧?”
“火火在做美梦?它的生活还不够美好吗?还需要怎么个美好法?”丹尼尔问道。
史密斯看了看他,有点不满他对现在生活的满足,道:“你真是自足。我们对于生活在国都里的大贵族而言,就像奥兰多那些平民和我们的阶级分别。就算我们的财产搬到国都,最多不就是百来户人家的财产而已,而在他们那些大贵族的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
丹尼尔搞不懂这些财富的关系,他只知道每天都饱饭吃就够了。小心翼翼地避开沾满唾液的绿草,伸手拍了拍火火的头。史密斯正想要阻止他,可那只手已经拍到了火火。
正如史密斯所言,火火的确在做梦。此时美梦被搅和,而搅和自己的那个人的气味不是主人的,自然不会那么避忌。眼皮没有睁开,嘴巴却张大到极限,一道高度便可与成|人相比的火焰从嘴巴喷出,把残留在牙齿缝上的口水都蒸发的干干净净。
史密斯知道会这样,顾不得双腿酸痛的不便,伸手抓住丹尼尔往一边跳去。
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