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宋工程师-第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天师扬故里,凤凰落吉祥。”这段话是对丰县的美誉,也是对其历史的一种见证。

    丰县,又名凤城、古丰、丰邑、秦台,春秋时期属宋,为宋王偃的都所,其历史悠久,人文昌盛。

    相传远古时代曾有凤凰落于当地一棵梧桐树上,因而得名为凤城。至刘邦建立大汉朝,张道陵创建正一天师道,丰县的名声便变得传奇起来。

    丰县位于徐州与应天府的中间位置,东连沛县、北接金乡,南毗砀山,西通单县。四通八达,为往来交通要道。

    丰县虽然地理位置重要,但往年战事波及不多,因而这里人们安居乐业,生活稳定,加上当地民风纯朴,与世无争,让人疑为世外桃源。

    白居易曾用诗作《朱陈村》表达了对丰县民俗的向往。

    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去县百余里,桑麻青氛氲。

    机梭声札札,牛驴走纭纭。女汲涧中水,男采山上薪。

    县远官事少,山深人俗淳。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

    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村之民,死为村之尘。

    田中老与幼,相见何欣欣。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

    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黄鸡与白酒,欢会不隔旬。

    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

    既安生与死,不苦形与神。所以多寿考,往往见玄孙。

    我生礼义乡,少小孤且贫。徒学辨是非,只自取辛勤。

    世法贵名教,士人重冠婚。以此自桎梏,信为大谬人。

    十岁解读书,十五能属文。二十举秀才,三十为谏臣。

    下有妻子累,上有君亲恩。承家与事国,望此不肖身。

    忆昨旅游初,迨今十五春。孤舟三适楚,羸马四经秦。

    昼行有饥色,夜寝无安魂。东西不暂住,来往若浮云。

    离乱失故乡,骨肉多散分。江南与江北,各有平生亲。

    平生终日别,逝者隔年闻。朝忧卧至暮,夕哭坐达晨。

    悲火烧心曲,愁霜侵鬓根。一生苦如此,长羡村中民。

    ……

    董家庄园到县城也就五里来路,步行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达。

    在董家庄,高峰和李奇坤联手,不但顺利拿下了庄园和土地,更是化解了一场矛盾,甚至还因此让刘管家私自做主,在价格上便宜了一百两银,算是一场大丰收。

    在刘管家的强烈要求下,高峰与李奇坤在庄园吃过午饭,讲定三天内办好转让协议和付款,俩人便向县城进发。

    一路行来,李奇坤向高峰讲述了不少关于丰县的地理风貌、风土人情,高峰听得不禁啧啧咂舌,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县城竟有如此多的历史典故和文化渊源。

    可能真如白居易诗中描述的那般,“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要不是那位同学的介绍,高峰在前世时对丰县的了解还真的不多。

    世事因果循环,想不到自己竟穿越到了同学的家乡,虽然早了他上千年,但仍有一种亲切感,何况自己在此地生活了一个多月,身心早已融入当地的民俗之中,也算是个地地道道的丰县人了。

    行不多时,远处一座城廓映入眼帘,赫然就是丰县城了。

    远远望去,县城并不大,长宽各不过三四百丈,四四方方,显得中规中矩。

    及至近处,一股沧桑的历史感扑面而来。“丰邑”这是建城时就使用的名称,虽秦以后就改名为丰县,但城门字迹并未做出修改,或许正是用它来作为历史的见证。

    城墙不高,约两丈左右;墙体虽显厚实,但与那些名城大州相比还差的远。整座城墙略显残破,显然是和平日久,人心思稳之下并未多加修缮。

    唯一引起高峰注意的是护城河。前世高峰曾听同学说起过,它开挖城于战国时期,是国内保存最为完整的方形城河之一。

    临近观看,果然保存完好。河面宽逾三丈,河水清沏见底,环城而过尤如一条玉带缠绕,环衔相扣,显得十分美丽。

    高峰无心观赏风景,与李奇坤并步入城。

    守城一名小吏,似与李奇坤认识,双方点头示意后便即放行,并无拦截验证,高峰衣着鲜明,且与之并行,同样畅行无阻。看来权、贵、富在任何时代都享有一定的特权!

    进入城中,一条笔直的大道穿街而过,沿道两侧,房舍林立,人来人往,又是一番热闹景象。

    县城与乡下又自不同。已是半下午,如邵集那般,乡下已临近罢市,就是小摊小贩也大都开始收拾货物准备回家,然而,此时县城里的人潮依旧汹涌,不见丝毫冷清地迹象。

    各种售卖正在进行,吆喝声、讨价声不断,人流往来,或行迹匆匆、或驻足观看,不一而足,从此一角可见大宋朝的经济繁荣到了什么程度,这还只是一座小小的县城,真不知道如东京汴梁、南京应天府会是什么景致。

    前身因家穷,没有来过县城,就算带有前世的记忆,见过一些大都市,高峰也被这里的情景深深地吸引住。

    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很多东西亲眼见到比凭空想像来得更为直接,撇开隐藏的一些阴暗面和历史的情结,这种场面才是高峰最想要的生活。

    人们安逸、生活简单,生活中最多的就是平淡。“既安生与死,不苦形与神”,没有高大上地追求就没有更多地烦恼,就是偶有不快也改变不了生活的主色调。

    县爷召见定于晚上,高峰与李奇坤时间充裕得很,因此都不急着赶路,他们一边欣赏街道风景,一边交流心得,显得惬意非常。

    一路走来,一家家店铺从眼前闪过。布店、粮店、珠宝店、杂货店、文房四宝店等等皆有,店内更是物品齐全,琳琅满目,令人暇不应接。

    不过,物品再多再好,高峰和李奇坤也没有进店的欲望,又不是女人,不具有那种逛街的天赋,从路边瞄一眼就行了,进去细看倒没有必要。

    再往前,右前方有一座大的园林区,四周围墙高栏,厅台楼阁隐现。李奇坤介绍说,这是“凤鸣园”,传说当年凤凰就落于此地,而晚上的中秋赏月活动也安排在这里进行。

    行近园区门口,果见门口左侧一块巨石上书“凤鸣园”三个大字。

    因活动时间还早,园区还未开放,高峰与李奇坤更没有进去的想法,俩人直接从门口穿过。

正文 第52章 真矣伪矣

    俩人的目的地是李奇坤的一处馆舍,晚间他们就要住在那里。

    李奇坤在县城的产业不少,不光有门面店铺,还有馆舍和住房,他们这次去的馆舍是李奇坤私用的一处地方,不对外营业。

    馆舍位城西,从南门入城,应先至城中再向西转。

    临近城中位置,高峰发现前方街角处有数十人围观,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本没有猎奇心理的高峰,也不得不走上前,因为那里是必经之路,附近可没有绕行之道。

    还未近前,高峰便听到一阵叫骂声:“小兔崽子,你活腻了,敢偷大爷我的东西,快把东西交出来,否则我送你去衙门。”

    看来是某位老大遇到小偷了,这种事情任何地方都存在,没什么稀奇的,对此高峰抱着不理睬的态度。更何况他对小偷小摸一惯看不起。

    “冤枉呀,这位大爷,捉贼捉脏,捉奸捉双,你看我两手空空,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东西?”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出,毫不畏惧地争辩着。

    竟然是个孩子,而且仅从声音上就能判断出,他不会超过十岁。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不但不惧而且口齿伶俐,反驳得十分有力,倒让高峰刮目相看。无论此人是不是小偷,高峰都决定看看了。

    “还冤枉,刚才只有你碰了我一下,结果钱包不见了,你说它能跑到哪里去?不是你小子还能是谁干的?一看你小子就不是好人,全身脏兮兮的,恶心死了,绝对是个没爹娘管教的野种。”

    高峰近前,透过人群间的缝隙,看到一名近三十岁的矮胖男子正气势汹汹,一边指责漫骂,一边死死地抓住一名半大孩子的手臂。

    少年年龄果然不大,只看身材发育就不到十岁,人不但瘦弱,而且面色发黄,明显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后果。

    “你才是野种,大人都是这么欺负小孩子的吗?没有证据诬陷不说,还侮辱人,有种我们现在就去面官,看谁有理?”少年依然犀利地进行反驳,令人听来甚觉有理。

    不但如此,听到男子嫌他脏后,少年不但不向外挣脱,反而迅速靠向了男子,试图贴到他的身上,这个动作吓得男子频频后退,差点失手松开了他。

    俩人争执不下,旁观的众人无法辨别真假,他们只能在外围观看,并不上前劝阻,不过,一些议论声还是传了出来。

    “这是谁家的小孩,这么可怜。如此小的年龄怎么可能是小偷呢?”

    “是呀,小孩说的有道理,没有证据怎么怀疑人家偷东西呢?大人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我看未必,别看小家伙年龄小,偷东西可不论年龄的。”

    “就是,要不是他偷的,为何要碰别人一下子?”

    “那他偷的东西在哪里?”

    “这—”

    ……

    少年的争辩,周围地议论,使那名男子既十分苦恼,又无可奈何。

    你说别人偷了东西,可东西在哪儿?找不出来就是冤枉人,守着这么多人他可不敢胡来,就是揍这小子一顿也没有理由。无奈之下他只得说道:“你说诬陷你,那你敢让搜身吗?当着大家的面搜上一搜,看谁在说谎。”

    听说要搜身,少年眼中透出一丝惊慌,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说道:“搜身我没意见,要是搜不到怎么办?”

    “搜不到我自认倒霉,放你走行了吧。”男子答道。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搜不到你自认倒霉,那我呢?我白让你搜了?”少年讥讽地说道。

    “你想怎么样?”男子不禁问道。

    “搜不到,赔我十吊钱。”少年十分干脆地说道。

    “你做梦,我总共也没丢十吊钱。”男子有些微怒地说道。

    “那你丢了多少?”少年好奇地问道。

    “壹—,壹百文。”说这话时,男子脸一红,声音突然低沉了下去。

    “轰”,围观地人群立马就如炸开了一般。就算男子的声音不大,周围的人也听得清清楚楚,他们想不到,闹了半天的偷窃事件竟只为了一百文,这人还真是有钱?

    看这人穿着很讲究,就算不是大财主,家境也应该殷实的很,却为了一百文,同一个小孩子在这里骂来扯去,真不知道值还是不值。

    看到这里,高峰也甚觉好玩,他倒不是因为牵扯的钱少、有点搞笑,才有这种想法的,钱再少,只要是偷,性质也是一样。他是因为二人在处理事情的方式上不同才有这种想法的。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心智还未完全成熟,就算混世日久,也不应该如此老到,他不光带动男子跟着自己的节奏走,还把他逼近了死胡同,要说这小子简单,高峰可是不相信的。

    高峰甚至可以断言,钱无论是不是小孩偷的,仅搜身是搜不出来的,如果男子强烈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