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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
,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7
( 本章字数:2704 更新时间:2006…11…9 15:22:01)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生灵涂炭之苦,是以如今之计,只有走向议和一途。”太子丹说得一口漂亮的话。
“议和?废话……当然是议和!难道打仗不成!”燕王口齿不清,神智有些错乱。
众臣大大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的王上只是昏庸,但还不是疯的。
与强秦作战,无疑自掘坟墓。
“对于议和,不知…不知……太子殿下有何……有何想法?”一名不想送死的将军战战兢兢问道。
“若献予秦君督亢一地,换取大燕百姓安衣足食,相信祖先在天之灵,亦会欣然诺许。”太子丹恭恭敬敬答道。
不需要多使眼色,满朝文武立即跪地叩首,齐呼:”太子英明,实乃我大燕之福,百姓之福!王上之福!”
燕王窝囊却又满怀希望地退朝。
与秦媾和的政策,揭示了樊于期唯一的,悲剧性的下场。
13。
易水边已不再安全,驻扎在江河另一头的秦军,试发的羽箭不断坠落在江边。
樊于期,荆轲,高渐离三人不再笙歌大醉,来到樊于期的宅邸。
因为他们有个很了不起的计画。
筹划了一年多,这个了不起的计画即将付之实践。
腐败总比战争好。在这样的信念下,荆轲想行刺秦王。
认同荆轲杀秦止战的想法,加上妻小七十余口的血仇,樊于期也想行刺秦王。
于是两个男人有了终极的共同目标。
而高渐离,则是两人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