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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也是个聪明的孩子,既然有了多余的点心,那就分给小伙伴儿们吧,于是,没过多久,阿力有恢复了以前的“地位”。从此以后,阿力迷上了厨师这个行业,并将从女妭那里学来的手艺发扬光大,等到女妭后来再见到他,他已经应为一身手艺被天庭特招,成为新一代厨神了。哦,忘了提了,阿力是他的小名,他的大名叫——苏吉利。
而此时,我们的未来厨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仓颉他还……”不待女妭回答,仓颉就已经出来了。
“青婶不用着急,我这就跟你走。”翩翩君子、温文尔雅,仓颉举止之间的从容淡定,让青婶烦忧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好,好,咱们这就去!”青婶激动道。
女妭呆呆地看着仓颉,“这人的衣服怎么这么整齐,她一点法力波动都没有感觉到啊,难道他昨晚一夜没睡!”(女妭,你真相了……)
“丫头,我们先走一步,你也快点来吧!”青婶总算想起了被她忽略在一边的女妭,匆忙说了一句,就领着仓颉向他家走去。
“丫头,还不快去把自己收拾好!”仓颉眼中笑意一闪,跟着青婶走了。
而被落在后头的女妭一脸黑线,她腹议道:“喂喂,为什么都叫我丫头?我有名字的说……”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看着昏睡不醒的阿力,仓颉皱了皱眉,按理不该如此啊,那里出了错?
可能有人会奇怪,当初那几个孩子不过是受了点惊吓,怎么就病得差点死去。
其实,也是那几个孩子倒霉,那个树林在很早以前就被仓颉改成了一个迷踪阵,用来掩饰林中之林,也就是他洞府的真正所在,也相当于给自己的洞府做个标记。
不论是谁到了这林子来,最后都会绕出去,而不会朝着里面走去,当然,除了女妭这个怪卡。而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洞府里没有飞禽走兽的原因。
然而飞禽走兽这样的动物不能,不代表没有灵智的植物也不能啊,脱离了食物链的植物们在这片原生态土壤上已经扎根数万年了,虽然因为跟脚和位置太特殊的原因一直没有产生自我意识,但是,他们本身的生命力却很强大,毒性更加的强大。
仓颉没事,因为他根本不可能有事,女妭没事,是因为她传承于用毒的祖宗——瑶池圣母,靠着相生相克的原理,那地方从某一角度来说可以算的上是她的天堂,后来又得到了仓颉的教导,更加不可能有事了。
本来,这些毒物们因为相生相克,是不可能影响到外人的,但是,大家别忘了,仓颉为了“教”女妭,让她当了三年的伐木工。这三年下来,再完美的平衡也会被打破。
仓颉当然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将与金桐相克的植物也砍了相应的数量,忙了整整一天,好容易把砍来的植物都要烧光了,只要气味一散就再也没事了,偏偏这时候,一群小孩儿跑到这里来冒险,几口毒气一吸,仓颉立时感觉不妙,匆匆把他们的记忆模糊了送回村门口,然后花了些时间制了“凡人”用的解药,这才赶过来救这几个孩子。
而现在,仓颉很苦恼,这孩子是所有孩子里他最讨厌的,一天到晚就知道围着他家女仆转悠,如果不是要了结因果,他巴不得他就这么去见后土了。可是,偏偏这孩子的情况,看样子还是那一次的后遗症啊!一定是这些人看着他这两天表现好了点疏于防范,又让这孩子找到机会溜到林子那里去了。
“啊,昨儿他比平时回来地早,一回来就躺在床上,我和他爹都以为这孩子是玩累了,没在意,直到今早阿山家的孩子来找他玩,我们才发现这孩子不对劲的,仓颉啊,阿力他没事吧!”
仓颉扯了扯嘴角:“没什么大事,应该只是玩累了,睡上一天一夜也就好了。你们也别吵他,快点儿去干活儿吧。”
“这样吗?那就好那就好,这阵子我们两被这孩子弄得一惊一乍的,心里就没安宁过,真是不好意思,劳烦你来这一趟。”青婶的丈夫苏一感激道。
“两位大可不必如此,行医治病是医者天职(可惜我不是),阿力这孩子虽然调皮了点(总爱缠着我家丫头),但是本性不坏(就是喜欢和我作对),没事当然是最好的(才怪,因果越结越大),那我就先走了(赶紧想办法把他给治好了我好走人)。”
“咦!这就要走了吗?”刚刚赶到的女妭看着仓颉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走吧,他没什么大事。”板着张脸,仓颉径直地从女妭身边走过,目无斜视,没给女妭半点多余的眼神。
眸子暗了,女妭和善地笑着对青婶夫妇说道:“那我们就先走了。”说完,便朝着仓颉前进的方向追了过去,如果她没看错,那不是回家的路,而是往林子那里去的……
“老爷,阿力真得没事吗?”通向树林的路上没有什么人烟,女妭不定地拿眼神瞅着眼前的男人。
“没事,那孩子又贪玩跑到林子边玩耍,好在没进去,只是吸了些瘴气罢了。”仓颉的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啊!你——”怎么知道的?看着仓颉瞪过来的眼神,女妭很识趣地闭上了嘴。
两人默默无语的道上走着,“看你当初身上带得那些药丸,应该对丹药一道颇有研究吧。”仓颉突然开了口。
“啊?啊!呵呵,不过是闹着玩罢了,哪能和您比啊!”女妭期期艾艾地说。
“如此自馁,非我修道之人所为。”仓颉的口气眼里了起来,“你既然精于此途,这一次阿力的药就你来练吧。”
“啊!我?”女妭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这怎么行?”
“嗯?”
“好吧,我知道了。”其实她也不不觉得她这个“老爷”会把心思放在阿力一个凡人小孩身上,正好她也想练练手,她还没救过人呢。
阿力的情况对于凡人来说无法解决,对于他们却是轻而易举。这天晚上,女妭偷偷潜进了阿力的房间,因为不放心自己的水平,干脆喂了他一颗自己背着仓颉用丹火练出的洗髓丹。果然,第二天早上就听到青婶在抱怨自家孩子贪玩到睡了一天一夜,还把自家一床上好的麻布床单睡得又黑又脏,洗都洗不掉,如今又不知道野到哪去了。
女妭听了嘿嘿一笑,看来她的水平还不错嘛,不过阿力,得了姐姐的好处总要付出些代价不是吗,所以你就好好被你娘念一段时间吧。一边想着,她一边乐滋滋地向自家院子走去。一进院门就看见仓颉手里拿着颗珠子漫不经心地对她说:“既然最后一个已经大好了,那么明天我们就出发吧。”
“是的,我知道了。”女妭的脸上一僵,颓唐地走了进去。
而在她身后,仓颉的眼神不自觉的朝一个方向望去:“也该去看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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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村口处,女妭回首望去,那个缠着她要点心的孩子正被他们的父母抱在怀里,眼里还含着泪珠儿。而她身前的这个人,却是连半点眼神都没分给身后这群淳朴可爱的人们。
一股悲哀袭上心头,是不是那一天她离开了,他也是如此的冷漠,如此的无情?
恐怕是的吧。
这一个月来,女妭总算理清她对这人的想法,她喜欢上他了,而他,还一无所觉,或者说,是毫不在意。说起来,这人总是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真是想看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啊。
好吧,她承认自己变坏了,可那也是被眼前这个人调、教的不是?
“你在想些什么,还不快走!”仓颉终于停下了脚步,不过却是为了催促女妭走快一点。其实,自从和女妭在一起,仓颉觉得,他的情绪波动越来越大了。复杂的看了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一眼,仓颉有些迷惑,为什么自己一看到她气鼓鼓的样子就觉得很开心。但是,当他发现她居然为一个小小的人类寨子而感到神伤时,却又感到生气。好像,她的喜怒合该只为他一人。
收拾好了心情,女妭脸上扬起了甜美的笑容:“那我们走吧!”
仓颉满意了,不知道是为了那一抹笑容,还是为了她的那一声“我们”,不过:“说了多少回,要叫‘老爷’。”
“是的,老爷——”微扬的心情再度低落,女妭的笑容变得有些勉强。
“真是的,不想笑就别笑,没人逼你。”仓颉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心里有些堵。
有戏!女妭的眼睛亮了亮,心中划过一道曙光。哼,管他什么定律不定律的,她只知道,她自己两世加在一起三十多岁,第一次,动心了。她要他,她就不信,自己一个现代人还拿不下一个“原始人”。只不过,她得好好想一下策略。
“盯着我看干什么,还不快走!”仓颉觉得脸上一热。
“是的是的,马上就来。”笑眯了眼的女妭蹦蹦跳跳的追上那个耳尖微红的男人,她想要挽住他的手腕,却又怕这个男人拒绝,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
“哎呦喂!”
“你又怎么了?”声音里带了丝不易察觉的慌张。
“我的腿好像是崴了。”女妭可怜兮兮的瞅着仓颉。
“嗯!”仓颉有些怒意,这丫头是胆肥了,修行之人那有可能那么容易把脚给崴了的。
“额,好吧好吧,我开玩笑的,活跃一下气氛嘛!老爷,别生气啊!”
“那就快走!”明明是大步流星地向前走着,可女妭总觉得他是落荒而逃。哎呀,原来他这么单纯。
情人眼里出西施,显然,女妭把她刚刚的腹议给忘了。或者说,她的花痴,又犯了。
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两个身影渐渐消失,唯有空中传来轻灵的女音,好像在说:“老爷,老爷,你等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凤湮
作者有话要说:
极南之地是什么样子的?
这里只有一座火山,和一只镇压着火山的朱雀。
越靠近那里,你会发现连天空都被染上了炽烈的火色,温度高得吓人,即便是道行高深的苦修士也未必能在这里带上多久。寸草不生的地面布满了奇形怪状的岩石,颗粒大小的石子时不时地从山顶滚落,使得他们的步伐更加见难。
嘴唇已经开始干裂的女妭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不明白明明是御剑来得他们为何一到这片地界上就非得步行不可,而现在,她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再说什么了。蓦地,她感到眼前一阵混暗,整个身体向后倒去。
“真没用,不过一小段路就成了这个样子。”仓颉双手一拢,将女妭抱在怀中,恶劣的环境并未对他造成任何影响,反倒因为云层反射在脸上若有若无的橙红色而更添一抹刚毅,“坚持一会,马上就到了。”
“嗯……”多余的话在也说不出口,女妭匆忙地离开仓颉的怀抱,深吸一口气,向山顶走去。
“终于到了!”
几个时辰以后,看着那个不断翻滚着赤色岩浆的火山口,女妭整个人虚脱地跪在地上,一把将腰间的水袋取下,咕噜噜地牛饮了起来。
难得的,仓颉这一次没有教训她不雅的行为。因为自从爬上了山顶,他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那个火山口。
“老朋友,我来看你了。”他喃喃自语,眼神中满是追忆。
那个时候,盘古才刚刚身陨,初开的天地里只有那先天的三千神魔拥有灵智。
那个时候,他刚刚躲过那一场几乎让他神形俱灭的灾难,虚弱地缩在这片大地的一角,怀揣着一件足以让三千神魔大战一场鸿蒙至宝——造化玉牒。
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躲着,一边养伤,一边参悟,知道有一天。
“咦?这里居然是一个小家伙。”
红色并不是的他最喜欢的颜色,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