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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那年,而费曼,我的妹妹,再也没有了笑容……
自此之后父亲日日买醉,我的家中每日都有不同的女人进出,而我同小曼已渐渐习惯,亦或者说是麻木吧。
在我选择大学的前一晚,费曼紧紧的抱着我不发一语,我似幼时那般轻轻拍着她得后背,安抚着她敏感易碎的心,她忽的在我的怀中抬头:“姐,你走吧,去外地上学,再也不要回来,再也不要!”
我叹息一声,并未接话,心下抽痛,我怎能安心舍下你。
那时如果知道这一纸通知书带给我的会是这一生难以泯灭的悔恨,那么我宁愿带着的妹妹远走他乡,再也不回这里。
大学校园内,一颗颗青春躁动的心早已飞出了牢笼,呼吸着自由的风,芙蓉树下,竹林深处,墨名湖畔,皆是两相依偎的身影。
而我却固守着自己的心,与诗词为伴,宁愿做一只孤雁。
静园芙蓉树下,笑容朗朗的男孩伸出手来,“经管系,安逸策。”
我只是抬眸淡淡扫过他的衣角,绕过身去,离开。
我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他拦下,自作主张的介绍着自己,而,这次,在我们擦身而过的一个瞬间,手臂被他握住,诗词书本撒了一地,他一愣,低声表示歉意“对不起。”
随即矮□子将书本一一捡起放在我的手中,转身离开,我抬眼望着他俊秀挺拔的身影,一丝异样的情绪浮上心头,安逸策么。
返回独居的公寓,费曼已等在那里,见我回来,迎了上来,接过我手中的书,边走边说:“今天给我带回些什么书?”
我笑道:“看看就知道了。”
“咦?这是什么?”费曼举着一个小巧精致的扁平盒子。
我接过,打开,一支乌木古簪静静躺在那里,簪尾镶一朵白蝶贝雕刻成的小花,古朴典雅,是我喜欢的款式,盒子底部附一张白纸,两行遒劲有力的大字跃然其上:费诗音,其实你更适合长发。记住,我叫安逸策。”
“姐,你的脸红了。”费曼挤了过来,看着我微烫的脸,笑着说,难得她还会有笑容,我不忍扰了她这份玩笑心思,便收了起来,想着下次再遇到他的时候还给他,那时,我还不知,这一支古簪竟成了我们的定情之物。
每日那个时辰,他总会站在静园芙蓉树下笑望着我,只说一句:“记住,我是安逸策。”除却送我古簪那次,并未多做停留,那支簪子终究没有还回去,或许是因为没有机会,亦或者,并不想还。
有一日,我依旧路过那颗芙蓉树,他却不在,心头有着淡淡的失望,更多的却是揣测,他去了哪里?在做些什么?当我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时才惊觉自己或是爱上了他,三年的守候他是累了么,而我却还未与他说上一句……
再见已是半年以后,他依旧立在芙蓉树下,微仰着头仔细瞧着那一簇一簇开的正旺的芙蓉花,我慢慢走近,站定,抬眸望向他,他低下头来,浅笑着问我:“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我轻轻点头:“安逸策”
他走到我的眼前,揉乱了我一头的碎发:“三年了,你终究没有为我留起一头长发。”
我低眸,眼前多了一个盒子,“回去打开。”
我接过,他如以前一样并未多说什么便离开,我抬眼目送他离开,打开了那个盒子,里面一颗细细的戒指以一种近乎震惊的形式闪入我的眼帘,我拿起它旁边的那张薄纸,“戴上它,明天这个时间我在龙阳北路20弄芙蓉树下等你。”
辗转反侧,一夜无眠,看着手中这枚小小的戒指,不知如何决断,月光下,它闪着银色的光泽,在它的内侧意外的发现了两枚蝇头小字‘策音’,一瞬,我的心柔软下去,轻轻将它套在无名指上,竟刚刚好。
远远的,我便望见了芙蓉树下的那个男孩,他总是笑容浅浅的望着我,我停在那里,踟蹰着不知该退还是进,他却只是看着我局促的站在那里,片刻,我鼓起勇气,走近了他,“嫁给我吧。”
我愣了一刻,下一刻已被他拥进怀里,“我已经爱了你三年,现在,不想再等,如你答应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如你不答应,我便不再多做纠缠,如何?”
他轻轻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望进我的眼中,我望着他眼中的自己,慢慢点头:“好。”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二句话。
那天,是我答应他开始交往的第一天,也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
那天,他带我去了他的家一幢二层复古花园式洋楼,站在门前我踟蹰着,他回首浅笑着说:“别怕,我的母亲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但自我父亲离开之后情绪有些反复,但她一定会喜欢你。”
我点点头,同他走进了那座他住了二十几年的房子,再见到他母亲的那一霎那,那个女人眼中闪过的疯狂与嫉恨灼伤着我的双眼,但我不曾料到,她会疯狂着挥舞着剪刀向我冲来,她哭喊着:“我要杀了你这个贱女人,杀了你。”
安逸策将我护在身后,硬硬挨下一刀,鲜血流出的那一瞬,我的世界静止在那一刻,他的母亲亦安静的看着她得儿子倒在血泊之中,眼中逐渐恢复清明,之后,便一把将我推开,惊呼着仆人叫救护车,然而,终究是晚了一步……
安逸策走得时候,我静静的立在他的身边,不言不语,看着躺在洁白床单上的他,长长地羽睫遮住了那双总是溢满笑容的眸子,安静的像个孩子,原来,他就是当年那个安叔叔的孩子,我们之间的缘分早在十一年前就已经被决定。
我的爱情还未开始,便已结束。
自此,这个世上便没有了费诗音,而只有策音。
逸策的那幢花园洋房被我租了下来,遣散所有的佣人,将那里改做了我的杂志社,起名‘诗庸’
初初见到田恋时,我便知道这是一个有着过去的女孩,因在她得眉梢眼角处透着淡淡的愁绪,所以,并未多做盘问,便留下了她。
方子旭找到我时,我微微有些诧异,虽不愿帮他,却因他嘴里的那个名字而促成了他与田恋的一段姻缘,安逸策,这个我生命中唯一的存在。
轻轻叹一口气,将眼神自手上照片中的那个女孩身上收回,那个女孩矮着身子蹲在泉边顶着一头凌乱的短发,笑容浅浅的。
伸手自身侧的抽屉中拿出信封,将照片放了进去,投到门前信箱中,方子旭,我已经尽力,这一次,就要靠你自己了。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三,哦啦啦,文中咱比较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临时起意想写的一个番外,没有过多的准备,所以写起来有些卡,咳咳。
话说,今天咱的生日过的异常哈皮,有那么多得朋友记挂着我,有惊喜有感动,还有很多的第一次……
小六,谢谢你们,只觉得,这一路有你们真好!
番外恋旭情缘终结篇 。。。
【田恋篇】
那日,虹浦机场候机室内,我与方子旭,一左一右,背道而驰。
安检时,我望着手中的登机牌出神,直到身后秃顶的中年男人出声催促,我才回过神来,道一句:“对不起,您先。”
于是,返身,跑回我们刚刚分手的地方,微喘着气看着那个消失在登机口处的背影,泪水一时不察,流满脸颊,透过唇瓣,滑入口中,苦涩难辨。
直到机场工作人员催促登机的声音响起,我才慢慢返身,经过安检,坐上飞机,飞往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我在地图上随意勾出的城市。
机舱外,霞光满天,云海茫茫,似我们的未来一般渺茫……
飞机降落后,我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端庄优雅的空中小姐善意的提醒到:“小姐,C市已经到了,请您带好随身携带行李,准备下机。”
我回过头来,笑笑:“谢谢。”
提着随身携带的包包最后一个走出机舱,异乡陌生的气息铺面而来,从那一刻起,我已决定做一个漂泊的异乡客,直到,心中的执念化解。
通过当地人,我寻得C城的桃源深处,当夜,恰逢当地维族一对年轻男女的‘双婚日’,热情好客的维族阿婆,令儿子接过我的行李,倾身向前,右手抚胸,道:“色俩目”,我笑着弯身,虽听不懂阿婆说的什么,但明白她并无恶意。
夜晚,篝火熊熊,篝火之上架着一只全羊,风过,一阵香气飘来,我随那一家人围坐在篝火旁,看着头带四楞绣花小帽足登皮靴的维族年轻男女翩翩起舞,一时之间,欢歌笑语伴着少女腕间叮当作响的铃声充满着这个空旷的院落,我的嘴角不自觉弯起,有时候简单就是一种幸福。
善良慈爱的维族阿婆为我端来一杯奶茶,并不停的说着什么,身侧的维族小伙用他僵硬的汉语为我翻译:“丫头,怎么闷闷不乐?喝杯奶茶,暖暖身子。”
我微笑着接过那杯奶茶,轻呷一口,“谢谢阿婆。”
人群中间那对新人双手相挽,相对轻笑,双眸脉脉含情,凝视着对方,仿佛那个人就是命定之人,我慢慢啜饮着奶茶,眼中浮起一层水汽,方子旭,你在哪里?我已经开始想你……
深夜,当篝火熄灭,人群散去,笑语不在,我独坐院中,仰望着星空,不知,同一片星空下,你是否同我思念你一样思念着我。
翻开记事本,为他写下第一封书信:
方子旭,今天是离开你的第一天,我在C市桃源深处,维族男女的欢声笑语中思念着你,那种感觉虽不强烈,却如烈酒般穿肠而过,渗入四肢百骸,熨帖着我的心。
………………………………
第二天,我告别维族阿婆一家,重新踏上行程。幼时,我曾立志做女徐霞客,游遍天下,阅尽山河,许久以来,都不曾好好的放松一下,现下,我既已决定做一个漂泊的异乡客,便要好好的游览一番。
依着手中地图,我继续南行,翻越巍峨高山,踏过急湍险流,高山之上俯瞰芸芸众生,急湍之中逆流而上,体验着从未有过的轻松,刺激与豁达。
在我为方子旭写满整整一本记事本的书信后,我来到了南方一个偏远山村,这里四面环山,处处流水潺潺,风起,引得竹涛阵阵,郁郁葱葱,绿意盎然,远远瞧去,小桥流水,炊烟袅袅,细细的炊烟在晨曦薄雾之中缓缓升起,带着飘渺的味道,山间小村笼罩在晨间未及散去的水汽之中,亦真似幻,竟使我犹如身临画中,背着背包,站在小山村村口,一时惊叹无语,只痴痴的望着眼前的一切,这,就是人间的仙境吗?
踏上鹅卵石铺就的通幽小径,我率先走进了竹林深处,呼吸着新鲜空气,只觉得通体舒畅,由北向南慢慢走来,不知不觉竟用了一年时间,如今,这里美得竟似仙境,便,不走了吧。
【方子旭篇】
那日,分别时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我紧了紧手中的机票,生生忍住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依照我们的约定看她离开。
回到B市,我将自己全身投入到工作之中,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公司的事打理好,然后,去寻找我的小卿,将她带回身边此生再也不分开。
田恋走后,我每个月都会去看望她得爸爸,她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寄明信片给她得爸爸报平安,那个老人第一次见我时,眼中除了怨怪还是怨怪,我深知当年是我害的田恋毁容,害她吃苦,但现在,我只想找到她,将她困在身边一生一世。
许是我的诚意打动了那位老人,他拿出田恋寄于他的的明信片,交给我,“只有这些,小恋是个倔强的孩子,她既然已经决定与你分开,自然不会在这上面留下线索。”
看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