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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明露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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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明露集》作者:沈邱雅【完结】

潇湘2014610完结

内容介绍:
青春之所以是青春,是因为孤单。偶然的机会,我在阁楼里翻到了母亲的日记本。才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曾经那样年轻过,青春那样美好过。读着母亲写下的一些零散文字,我好像看见每一个人,每一次的青春,都是无法抹去的回忆。以此文,献给所有青春,不仅是自己的,还有母亲的。当然,本文所讲的故事,与母亲其实并无多大关系,只不过,丢不掉那一点对于青春的回忆,这一点上,我们与母亲相同······
一次遇见,一次擦肩,一次生生世世无法磨灭的爱恋。我到现在,仍然很想要说,原来我还爱你。 

质本洁来还洁去——献给原本很干净的明露
青春之所以是青春,是因为孤单。

我在此刻写下这些文字时,正是有如流火般的七月。此刻,我十八岁。
没有空调也没有电风扇,却有无数飞虫噬咬肌肤的时光。正午时光里,烈日烤的整个房间的墙壁发烫。但我紧闭了窗反锁了门。
我有个怪癖,喜欢独处时四周一片漆黑。所以一点明亮的烛光便能照亮整个世界。我喜欢躲起来,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找不到我然后只有一个人的狭小空间很干净很透明。
前日在阁楼找一些东西,不意竟翻出了整整一箱母亲昔日的书籍,从《毛主席语录》到《傅雷家书》,从托尔斯泰到鲁迅,还有大叠的读书笔记。真是大跌眼镜,原来母亲也是个文艺小青年哪,与今天那个风尘仆仆絮絮叨叨的中年妇女相比,年轻的母亲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与母亲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两个人什么都谈,当然也谈过她的青春,谈过她的初恋,她的高中同学,她16岁的一切,可是似乎每一个父母都有一样的毛病,喜欢把自己的过去说的很辉煌很哲理,然后像教科书一样的灌输到子女脑子里去,所以你很奇怪为什么几乎每一对父母的过去都一模一样,甚至连谈恋爱的地点也大同小异,于是你很奇怪现在我们这样多姿多彩的青春是哪里来的。
我不想去追究母亲的记忆里究竟藏着怎样的回忆,大概人都有美化回忆的倾向吧。当然,母亲也年轻过的。 
我翻到了她的日记本。
人总是这样,喜欢把一些有的没的小事情记录下来,好像很文艺很小清新的样子,那些记录下来的事情就好像犯罪证据一样抹不掉了。
母亲写这本日记的时候,应当是16岁,比现在的我还要小。 16岁,多美好呀,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就在16岁里了。
那是一本粉红色的硬皮笔记本,封面上画了一个舞蹈的女孩儿,穿着不知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微微笑着,佷温,很暖。翻开封面,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铁树开花”,我当然不懂她的意思。
母亲的第一篇日记,很短很短,只有两句话,现将原文抄录如下:
“ 星星
夜空,挤满了星星,却是那么静谧,安宁,从不争吵,相互致敬,用那温柔漂亮的眼睛。我想,我们的班级也该这样友爱可亲,在五十个座位上,闪耀着一百颗亮晶晶的星星。”
我,此刻十八岁,过去时光已是我生命的五分之一,因着生命的时光太多太长,我没有学会珍惜,也因着生命的时光太短太快,我已来不及珍惜。人总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的。
母亲的日记本,记录了她的十六岁,我觉得,十六岁,正是最美的年华,对母亲,对我,都是如此。可惜这年华我已失去,我以为我很年轻很美好,不错,十八岁,我确实很年轻很美好,但是我把最美好的弄丢了。十六岁,是我最美好的。正如母亲的日记里只有十六岁一样,我也只书写我认识的十六岁。
母亲的日记,每一页都写得满满当当,是不愿意浪费纸张,可有一页,只在开头写了四个字:“火花明露”。没有下文,不知为何,给我很大的震撼。我生出一种冲动,想要把那一页的空白填满。
我把十六岁的青春叫做明露,也许真的如同火花一般,绚烂、短促。可就那一瞬间已经足够华丽。对于“明露”,母亲的本意,我不得而知,去问母亲,她说忘了,哦,是啊,人的记忆那么短呢。但我明知她是知道的,她的眼睛,听到这四个字时,明亮如同清晨的露水一般,所以充满了希冀。
十六岁,正是懵懂的年纪,好像什么都懂,又好象什么都不懂了,但硬是要装出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来。当时年纪实在小,我们都只是孩子,虽然这世界在我们十六岁的纸上书写了太多,我们的本质仍是一张白纸,无论如何点染,还是洁净无比。
如今的我,似乎已然老去,只有十八岁,却已比十六岁成熟太多,那天梳头时,竟在鬓间找出一根白发来。我舍不得拔掉,就让它一直留在那里,刺眼得很。
高三,在题海里挥汗如雨的时候,我已学不会微笑着抬头,看看我那依旧的明露。
十八岁,我已熬出了人生的第一根白发。
我们不是要颠覆什么的革命者,虽然会抱怨会含泪但绝不说“我活腻了”。人间几十年的光阴似乎真的很长很长,没有足够的勇气我还站不稳。所以,我们并不是孤单一人,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不害怕了。
明露啊,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真的太干净太清澈所以把你紧紧锁在心里,舍不得放出一点儿,生怕弄脏。
我不知道这个王国的疆界,但我已是它的国王。一定。
------题外话------
18周岁过去了,想要回忆一下我的青春,顺便,读者们也感伤一会儿吧



第一章 红消香断有谁怜(一)
红绡香断有谁怜——会发光的星辰,与血腥无关(一)
“童年
童年,无比纯净美好的年代,儿童的心灵容不得丝毫污垢虚伪。童年,充满绮丽幻想的年代,儿童可以插上幻想的翅膀,在广阔的天地里翱翔。童年,充满乐趣的年代,在儿童的眼里,一颗小草,一块瓦片,一堆沙土······都蕴藏着无限情趣。生活本就是美丽的,童年生活更是充满了魅力。悠悠童心,就像清澈见底的池水。
孩提时的记忆,往往能终身不忘,那是因为,在他纯洁无瑕的心灵上,任何细小的碰触,都会刻下深深的记忆。
我怀念我的童年,我也希望,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拥抱着纯真无比快乐无比的童年。

--摘自母亲的日记这是一个我在梦里看见的故事,或者是梦里的人当真的,或许是梦的主人当真了,总之我常常想起。
我是一个死人。
准确的说,我并不是一个活着的人。
有很多时候,我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尽管,我有呼吸,有心跳,有体温。
我骨子里是死的。
我不配被称作人。
我也不想作为人。
我总是穿蓝色的风衣,将长发高高束起。
深蓝,散发出浓浓的窒息的味道。
我戴大到夸张的墨镜,不管有没有阳光,遮住我的半张脸,如果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我摘下墨镜,一定是在寂静无人的深夜。
我戴深蓝色的手套。不带的时候,会露出深蓝色的指甲。
我讨厌阳光。
也,厌恶黑暗。
我热爱蓝色,因为这是组织的颜色;我戴墨镜,是为了掩盖瞳孔的蓝色;我戴手套,觉得这样做能掩盖满手血腥。
确切的说,我是一个杀手。
不要认为长风衣把我的身体包裹起来是为了掩盖身上的防弹背心以及腋下的手枪,不,我不需要这样无聊的武装,因为我不会失手,不然,我只有死。
24107,这是我的编号,我叫蓝瑶。
我,16岁,高中生,当然,仅仅是表面上。
深蓝,这是组织的名字,也是组织的颜色。
我至今不清楚我的组织。
我不知道它的幕后主使者是谁,他太过神秘而不可捉摸。
没有人见过他。
我也不清楚还有谁是组织的人。
也许在我身边,充斥着同样组织的人,我不必了解,组织的势力大到我无法预知。我不需要知道,我所要做的只是执行。
我并不适合悲剧,虽然我认识的人生,只有死亡和悲剧。
我的眼里只有深蓝这一种颜色。
他,除外。
他,不是深蓝。
他似乎是金色的,这样耀眼的颜色,连深蓝都无法掩盖。
我见过阳光,那种金色刺得我双眼发痛;我也见过秋日里的稻田,那种饱满的金色几乎让我晕厥。因为认识他,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蓝瑶这辈子,见过阳光了。
他从来不叫我24107,似乎那是他最讨厌的东西。
1369,是他的代号,他叫蓝轩。我所见过的,深蓝里面,最异样的色彩。其实他和我一样,穿蓝色的衣服,但是,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觉得任何接近他的蓝色,都会被他身体的金色吸收,他笑道:“你以为我是如来佛啊,浑身冒金光。”
但他不知道,或许他就是我的救世主。
他和我有很多地方一样,他和我又太不一样,他活着,而我被活着。
我的指甲上,涂着深蓝色的血腥。我触摸不到我的呼吸。
我所知道的,只有执行。
蓝轩说,深蓝的人,不需要情感,不需要思想,什么也不能知道,什么也不用知道,只有,命令与执行。
我曾经问过他,你知道什么。
他说,他什么都知道。
我问,你为什么,你不用死。因为知道太多的人,只有死的。
他的回答是,因为我活着。
我又问,为什么。
他用枪顶着我的脑袋说,躲过这颗子弹,我就告诉你。
我躲过了。
因为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可是我没有再问,他似乎想说,但终于不说了。
也许,从生理学上,我活着,心跳、脉搏、呼吸,我一样都不缺。但,我死了,从肉体,到心灵,全部静止。
深蓝,是一个杀人组织。
我第一次杀人,10年前,我6岁。
我没有父亲,严格来说,我也没有母亲。如果那个生我养我的女人是我的母亲的话,她也只是给了我生命而已,而我宁可没有。
她每天白天就是待在家里,傍晚出门,然后,第二天早晨回家。她的身材很好,很漂亮,化了太浓的妆,就像一张五彩的面具,遮盖了本色,当然,也许这就是她的本来面目。她回家的时候,总要弄出很大的声响,吵乱我的梦境,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看见她发丝凌乱,唇角残破。
她打我,我身上常年淤青,她自己也是。并不痛,没有感觉。
我6岁,但我知道她在外面干了什么,她在笑声中遍体鳞伤,我觉得她很可怜。
我的母亲,是一个婊子。
所以她不是我的母亲,我只是她,一夜狂欢后留下的纪念品。
她不是只生过我,有一个,刚生下来,她拖着虚弱的身子,把他掐死,然后叫一个中年妇女去埋了。还有几个,没出生就被她杀了。
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生下我,但那个理由我永远也没有机会知道了。她喝醉时总喊一个名字,“唐三,唐三。”
大概也许可能--不,我不知道,我还是不要乱猜的好。
我不需要安慰自己说,母亲很爱我。我连个名字也没有,我不知道我姓什么,我只听别人叫我母亲“龙姑娘”,她大概姓龙吧,可惜,她永远也不是小龙女。
我不恨她。能养着,就不错了,她最起码没有把我像垃圾一样丢掉。
但,她养着我这么个垃圾,真是错误。
我忘了自己当时有没有感觉。
她经常领男人回来。然后我这个垃圾,就要躲在最见不得光的角落里。
我并不反感。
因为我没有感觉。
她又领回来一个男人,年纪很大,肥胖,下巴有一颗大的吓人的黑痣,长了一根毛。
我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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