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该死的,那个披风男太谨慎了,还杀了个回马枪。”深深要呼出口气,阿墨对着天空,狠狠地把披风男子咒骂个狗血淋头。
稍顷,气息渐渐平息,阿墨看着渐渐西沉的残月,翻身而起,朝着军营的方向快步跑去。
“去哪了?”刚一到达军营,正想偷偷摸摸地混进去时,一道带着压抑怒气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
“啊……唔。”刚死里逃生回来,显然有些惊弓之鸟的阿墨被吓得尖叫起来,声音刚一发出来,一只大手掌就捂上她的嘴巴。
“你想找死吗?偷跑出军营,还想大声尖叫让全军营的人都知道?”捂着她嘴巴的那人压低声音,在她的耳朵恶狠狠地说道,那咬牙切齿的语气让阿墨感觉,他随时会咬破她的咽喉,喝她的血,一丝丝毛骨悚然的冷意蹿上背脊。
为了小命着想,阿墨猛地摇着头颅,借着微弱的月光,看清了捂着她嘴巴的人就是她心中的恶魔——刘云轩。
该死的,怎么会是被他抓到?这回惨了,小命就算能保住,也得脱层皮。
哭丧着脸,阿墨低垂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双手捏着衣角。
看到阿墨这副认错态度良好,可怜兮兮的模样,刘云轩眼中掠过抹无奈,脸上的怒气消散了些,开口的语气还是很不善:“说,偷跑出军营做什么?”
几日的相处,阿墨对于刘云轩的脾性也摸到了几分,听得出他的语气已经放软了,长长的睫毛下掩盖的黑眸闪过一缕得逞的笑意,抬起头,扁着嘴,怯生生道:“我,我吃坏东西,拉了大半夜,肚子饿得不行,所以到后边山上想打着野兔野鸡什么,打打牙祭。”
嘎嘎嘎……
刘云轩感觉自己的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低头看着眼前这个浑身粘着泥土,头顶几片树叶的狼狈家伙,然后目光落在她空空如也的手上,僵硬地扯了扯嘴角:“猎物呢?”
“太晚了,野兔野鸡都回窝睡觉了,没打着。”光棍地摊了摊手,阿墨实在是佩服死自己了,居然灵光一闪就想出这么个理由来,非常完美在解释了自己狼狈的原因。
这家伙绝对是他的克星,每次跟她说话,他都觉得自己有一天绝对会被她气得早生华发。
刘云轩俊俏的脸上抽搐着,几次张了张嘴,最后张嘴吐出一句不经大脑的话:“走,今晚教你打猎。”
------题外话------
风清今天受打击了,呜呜呜~~~~求安慰~~~~
☆、第十八章 虚幻人生
月落星稀,几点繁星点缀着星空,西坠的月光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这样的夜晚,总不免让人生出几分伤春悲秋的惆怅来。
阿墨坐在篝火旁,靠着身后的树干,仰望着天空,对着点点星辰发起了呆。
自从离开了花家村,她平静的人生就从此一去不复返,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几次死里逃生,单就今晚,她多少次跟阎罗王擦身而过,到现在,她表面没事,其实里面还受着点内伤呢!
花爷爷曾说过,人在死亡的威胁下,会在瞬间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生死之际,她想了什么?
她想起了她小的时候,力气比平常小孩大得多,村里的小孩都打不过她,在她的淫威之下拜她做老大,那时她可威风了,带着一帮小弟称王称霸,最喜欢玩的竟是打仗的游戏,而她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大元帅。
难道是上天注定了,她这辈子总得来军营混一遭,可惜,是个小兵卒,而不是威风凛凛的大元帅。
“阿墨,你是个天生的将帅之才。”软软的稚声一板一眼地在耳边响起,小时候的花笙棠曾经这般笃定地对她说过,当时他的眼中闪烁着她看不懂的异样神采。
摇头失笑,她想什么呢!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女扮男装,头顶随时悬着一把利剑的乡下村姑,居然当想大元帅,真是昏了头了。
花笙棠从小就老成,小小年经总跟个大人似的,而且他很聪明,从小就懂得读书写字,采药晒药,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喜欢他,可是他不爱理人,反而喜欢跟在她屁股后面,有她在的地方,就总有他。
说道她的青梅竹马是杨钧,其实现在想来,花笙棠也是她的青梅竹马,只是,他成了她的习惯,于是她习惯地把他给忽略了。
今夜,她特别地想念他,想着如果他在身边该有多好。
然后她又想记了花笙棠的爷爷奶奶,花无缺爷爷和花非花奶奶,他们是村里最有学问最有本事的人,也最疼她了,花爷爷教她为人处世的道理,教她如何巧妙地运用天生的蛮力,教她很多奇怪又用不到的本事;花奶奶最好玩了,她会给她讲很多奇奇怪怪故事,教她玩各种好玩又神奇的游戏,可惜几年前,他们说是出去云游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她短短十五年的人生,过得其实很快乐,真的很快乐,除了杨钧和王雪儿那件糟心事,她可以说是在幸福中长大的,所以她没心没肺,她大咧大咧,不像现在,表面再表现得如何无知天真,也掩盖不了内心的深沉。
“幸福?真的幸福吗?为什么心里莫名地空虚?”
阿墨在心底自问着,十五年的人生回顾,幸福得让她觉得很不真实,似乎这不该是她的人生,而在军营中,在死亡场上,她虽不愿承认,但却感觉很真实,真实到她觉得她的人生就该是这样的——惊涛骇浪,血腥杀伐!
嘴角无意识地勾起,噙着抹冰冷残酷,阿墨不知道,此刻,她整个人的气质发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漠然,冷冽,杀意凛然!
‘咔嚓,是地面枯枝被踩断的声音。
阿墨似被惊到,转过头,嘴角的勾起的弧度平缓了下来,澄澈的墨眸透着迷茫,这一转头间,她又是那个单纯无害,干净率直的阿墨。
全然不同的气质在一个人身上完美地转换着,就好像前后根本就是两人一般。
刘云轩提着两只野鸡走了过来,一眼便看见倚坐在火篝旁的阿墨。
月华倾洒在她的身上,给她渡上一层神秘光晕,整个人看起来虚幻飘渺,好似随时要消失一般。
这个认知,让提刘云轩不觉心中一紧,脚下不受控制地加快步伐。
“哇,刘将军神勇威武。”阿墨晶亮的双眸蹿起两团小火苗,轰地一声散开,缀成点点星辰,迷醉人眼。
“收起你的口水,恶心死了。”刘云轩微撇开眼,一脸嫌恶道,只是那撇开的眼里流露出几许欢喜之色。
坐在火篝的另一边,刘云轩俐落地处理着那两只可怜的野鸡,阿墨束手看着,眼里闪动的奇异的光芒,透着几许新奇与急切。
“看你这贪吃的嘴脸,方才说带你一起去打猎,偏还装累偷懒不肯动,听过一句话没有,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意思是站在水边想得到鱼,不如回家去结网……”
刘云轩这位名闻天下的北雍十大将军之‘银枪儒将’,在天下人的眼中,他文武双全,少年成名,俊逸儒雅,逢人三分笑意,绝对当得了‘儒将’二字,但是跟他交情好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有些话唠,若是碰上他心情好的话,说上老半天他都不带停顿的。
阿墨跟他才相识不过几天,而且一个是将军,一个是底下的士卒,应当很难平等地交集在一起。
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那般地奇妙,或许是第一次见面时的‘投怀送抱’,两人从军营里再次见面,就莫名地相处得很自然,好似多年相熟的朋友,刘云轩的话唠本性就暴露无疑。
连续被折磨了好几个晚上,阿墨依然表示她受了不了,还以为好不容易清静了一晚,结果仍然躲不过魔音穿耳,天啊,她还受着伤呢!
好不容易等刘云轩将两只野鸡都烤得金黄香嫩,阿墨迫不及待地伸手将插着根木枝的野鸡拿过来,顾不得烫手就撕下一只鸡腿。
“哎哎,烫烫……啊……叹色了(烫死了)!”刘云轩猛蹦跳起来,吐掉被强塞在嘴里的鸡腿,边吐着舌头,边用手搧着,直到觉得好些才黑着脸坐下,对着欢快地啃着鸡腿的某个没良心的家伙,恶狠狠道:“混蛋,你谋杀啊!”
“看在你辛苦打来野鸡的份上,我把第一条大鸡腿给你,你不领情就算了,居然还诬陷我谋杀,哎,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了!”
终于耳朵清静了,阿墨心情愉快边啃着鸡腿边朝着刘云朝翻白眼,那声‘哎’叹得一点诚意都没有。
被她明晃晃的无耻给噎住,刘云轩哼了两声,拿过另一只野鸡也跟着啃了起来,将所有的气闷都发泄在那只可怜的野鸡上。
“嗝……”
“嗝……”
两人同时扔掉手中的一块残骨,打了个饱嗝,满足的神情如出一辙。
相视一眼,两人会意地笑了起来,心灵在此刻似又拉近了不少,淡淡的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老长,从某一角度看,似是重叠在一起。
☆、第十九章 特殊癖好
时间缓慢流逝,夜空里的点点缀星随着云层移动,时明时淡,远处的夜空一缕光明若隐若现。
吃饱喝足后阿墨和刘云轩围坐在火篝边,爽朗的笑声不时在山间回荡。
阿墨拿着根木枝边戳火堆,无语地瞥了仰头大笑的刘云轩一眼,她说了什么好笑的话吗?瞧把这家伙给乐得,脸都抽筋了,今晚他的心情似乎很好。
“刘将军,听说你是北雍王府的将军?”抬头看了眼隐露晨光的夜空,阿墨张了张嘴,终是把憋了一晚上的问题问出口。
“是啊!”对于这个天下皆知的白痴问题,心情愉快的刘云轩还是爽快地回答。
“那你能跟我讲讲北雍王府吗?听说北雍王府十大将军很厉害耶,除了你,其他的九个将军也是驻守在北境吗?……”睁着双澄澈明亮的大眼睛,阿墨好奇地看着刘云轩问道。
闻言,刘云轩脸上笑意微敛,看着阿墨的目光微微眯起。
皇帝最是忌惮北雍,最大的原因就是北雍有名闻天下的十大将军,军事实力隐隐压过朝廷,已经严重威胁皇权,尤其随时皇帝的年岁越来越大,近两年针对北雍的动作越来越激烈明显。
今年春季,汉元国突而大举入侵大梁疆土,有汉元战神之称的烈王亲自带兵,三十万大军直指北境,势如破竹,连下三城,边境告急,皇帝一道圣旨下到北雍王府,命北雍王派兵援助。
他奉命领军前来,配合单大将军将汉元军队打退,夺回襄武城,却也难再进一步,烈王的战神之名绝无虚名,双方就此相峙下来,互相试探性地打了几个小战役,却都没有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
朝廷已经来了几次旨意,明着是问罪单大将军,其实谁都知道,是在暗责他阳奉阴违,作战不力,怀疑他奉北雍王之命,在暗施什么阴谋。
这事在军营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除了单大将军,其他的将军都明里暗里地排斥他,不,如今已不是在暗里,而是明明白白地将他排斥在外,甚至处处制约他,就连单大将军也迫于压力将他安排在后方,重要的军事部署丝毫不让他参与。
军营内所有将士都知道,刘云轩将军跟其他将军不合。
阿墨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像两片黑色的小刷子,轻轻扇动着,异常澄澈清亮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仿若在那阴暗灰沉的天际突升起两颗光辉灼人的星辰,散发着眩目的清光,干净无邪。
看着这样的一双眼睛,刘云轩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