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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那时候,我们什么也不怕。
有钱的时候,我们去K歌,去泡酒吧,去大鱼大肉地猛吃。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在街头闲坐着,几个人抽一支烟,几个人吃一块烧饼。路过快餐店,看到门口有丢下的完整的水果,我们都会捡起来分着吃了。
身处其中的时候,我偶尔也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出来受这份罪。可是想想家中枯燥的生活,还是觉得跟哥们儿在一块是快乐的。
一晃多年过去,那帮哥们儿不知道现在在干吗了,也许已经结婚生子,也许还在闲混着。这本小说的诞生要感谢他们,我的生命中将再难有那样的生活。
这是我正式出版的第七本书,我超级喜欢七这个数字,夹在六和八这两个吉利的数字之间,我早期的读者应该知道我曾经有一个女朋友,就叫七七。
我从写青春小说出道,到写历史小说成名,后来又开始写奇幻,其间经历了一系列艰难坎坷,在此就不多述,只说从这以后,我又回到了青春小说的道路上,算是岔路走多了又回正轨了,但我并不后悔那些岔路,它们让我活得更清醒明白,所以以后如果浑浑噩噩了,我可能还会继续走走岔路,反正最终还是会走会正轨的。
和《秦乱》的荒诞不经不同,和《谁的青春伴我同行》《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的一味恋爱也不一样。
从我个人的角度说,《秦乱》是讲我过去的幻想世界,《谁的青春伴我同行》和《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是讲我过去的漂泊经历,而这本书,则是讲叛逆者的遭遇,爱情虽然是主题,却不是全部。
其实在我和那些朋友鬼混在一起的时候,就想过要写这么一个小说,但当事者迷,那时总也理不出一个像样的轮廓。好在我的记忆力很奇怪,这么多年过去,很多本该记得的事情都忘记了,很多本以为会忘记的事情却还记得。
这本小说里提到的几个人,没有以任何人为原型,但我过去的每个朋友,多少都能从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在那个年纪,他们过分地理想,过分地叛逆,过分地相信爱情。他们不相信任何一个人,却相信爱情。
爱情是什么?
很多年前我们曾以此为题在《萌芽》杂志上讨论,讨论了半年也没有下出结论。爱情在每个人心中都不一样。但多数人都认为,爱情就像放风筝,放得太高就会断线,但每个都想把自己的爱情放得足够高,超越所有的风筝。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起陶晶莹的歌《太委屈》,我的书里总是充斥着大量歌词,尤其是周云蓬的歌,短篇长篇我都在引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写作的时候,为了保持和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距离,为了更好地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我常常在听歌。
听到喜欢的,就循环往复地听,直到故事里的人物命运跌宕起伏到了和歌词表达的意境一致的时候,我就换一首歌,继续循环往复。
继续说爱情,或许我们都曾苦苦地等待过一个人,执着地追求过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包容过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但那都是生命中很短的一段光阴里的事,比感冒要长一些,但又和感冒差不多,过了那阵子,那个人就被抛到脑后了。
能一辈子爱一个人、死守一个人的人,在我看来,只有小说或者电影里才有。
我曾经想过做这样一个人,但很遗憾,我已经经历了那么多次爱情。现在的我,只能创造这样的人。
在我以往的小说里,无论长篇短篇,里面都有这样执着的人。我看着他们,就像看着我的一个理想。那么亲切,又那么遥远。
算下来从十四岁退学到现在,已经过去十二年了。十二年来我特立独行,固执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完全不在乎周围人的感受,伤害了很多人,其中受伤最深的应该就是我的父母了。
他们希望我早日成婚陪在他们身边,我却固执地坚持着不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就单身一辈子。
但是今年或许会是一个转折,也许我坚持十二年的东西就要在今年放弃,虽然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犹豫,但真放弃了我也不会可惜。
以往我都是为自己活,想想实在太过自私,虽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一味自私自利也没意思。
我想尝试下为他人奋斗十二年试试,看人生会不会因我的改变而别有一番滋味。若成功了,可能大家很久都不会在书本以外的场合看不到我了,但相信我,最多十二年,我仍会回来。
写到这里有些伤感了,为避免把大家也带入悲伤的情绪,就此搁笔吧。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爱,我能坚持这么久,全靠你们。我们下本书再见!
2013年5月1日
初稿于绍兴
2013年10月12日
定稿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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