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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战斗吧。”那人挥动着手里的热草,两人的蛐蛐顿时就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所有人都很不看好叶修的蛐蛐。
因为它的个头实在是太小了,和另一只蛐蛐相比较,至少小上一倍不止。
在动物界,往往都是体型越大的动物,占据优势。
可这不完全是对的,蚂蚁虽小,可它能够搬动超过自身体重十倍的东西。
在蛐蛐这个奇特的族群中,体型越小,往往就战斗力爆表,这就跟咱们人类相似,个头矮小的人,总会想各种方法,让自己变得强大。
它们也同样,叶修仔细的观察过这只蛐蛐的前肢,比普通的蛐蛐,至少要大上一号,这说明什么?
这只蛐蛐频繁的进行着争斗,并且天赋异禀。
“什么?”
“我的宝贝——”
那蛐蛐的主人看到自己的蛐蛐奄奄一息的倒在罐子的碎土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镯子。”叶修开口说道,然后补充了一句:“这只蛐蛐,我买000块,有人要吗?”
他话音未落,便有无数蛐蛐狂热份子,争抢了起来。
最终那蛐蛐被一个土豪花费了5000块买走了。
叶修拿着钱和那个精致的翡翠手镯,深藏功与名,低调的离开了。
(今晚1点以前还有一张,今天开始两更,然后每增加100推荐票,我会在两更的基础上加更一章,上不封顶,我知道咱们的兄弟姐妹还是蛮多的哈。)
第71章 悲剧的陈涛
叶修很快就离开了竞技场这个园区,他不想看到“斗狗”的场面,因为这会让他不禁的想起大黄。
那是他小时候的玩伴,一条纯种的田园犬,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乡村土狗,好吧,事实上就是老道士在乡下捡回来的普通土狗。
可这条狗陪伴了叶修的整个童年,在他眼里,这已经不是一条狗了,而是他的朋友,亲人,兄弟。
大黄个头很小,比寻常的土狗甚至还要小上一倍,可它发起飙来,就连黑瞎子瞅见了都要吓得双腿打颤,连跑都勇气都没有。
可它的性格很温顺,一年都难得发一次脾气,每天都喜欢趴在道观门口那颗歪脖子树下,吐着舌头,闭着眼乘凉。
“汪汪汪——”听到这熟悉却又陌生的叫声,叶修很想回过头看一眼,可他很清楚,大黄已经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了。
十分钟后,叶修再次折返到美食园,花了五十块,买了条鸡腿,边走,边啃,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看野人似得目光。
“喂,兄弟,真是有缘啊。”墨镜男背着吉他,不知道从来哪里冒了出来,拍了拍叶修的肩膀热情的说道。
“你好,我叫叶修,口十叶,修炼的修。”回过头,笑了笑,叶修,放下手中的鸡腿,自我介绍起来。
刚刚那四份石锅鱼,显然是并没有将他的肚子填饱,没办法,他也不想多说什么,998一条三枚手指大的鱼,如果不是免费的话,叶修兜里就算揣着一万块,他打死也不会去吃的,实在贵的离谱。
“刚刚那伙人在找你呢。”叶修对这个叫做于盾的流浪歌手,还是蛮有好感的,便善意的提醒道。
于盾长发飘飘,穿着黑色的皮质短袖,露出来黝黑胳膊上,都各有着狰狞的画像,是青龙和白虎。
他露出不屑的笑容,直白的道:“他们那帮狗拿耗子的家伙,压根就抓不住我,拿了耗子也就算了,还要狗仗人势。”
“呵呵,狗仗人势,你这个词形容的非常贴切。”叶修啃了口鸡腿,问道:“你要不要来一个?”
于盾没说不要。
叶修就让他坐着里等一会儿,便又折回去买了条鸡腿,紧跟着两人就靠在那张情侣椅上各自啃起了那肉汁饱满,色泽金黄,看着就来食欲的鸡腿。
“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是你自己写的?挺有意思。”这是叶修刚刚就准备问的事情,可他正要开口,那群工作人员,就冲了过来。
于盾显然是饿了,那么粗的鸡腿,他几口就啃了个精光,这会儿正朝椅子下的草地上,抹着手里的油腻。
“歌的名字叫《那一年》是我的偶像,许巍唱的。”于盾笑着说道,他觉得坐在身边这个少年,和自己很有缘。
“许巍?很厉害的歌手?”叶修开口问道,他哪里认识几个名人,他听的歌,都是林初夏推荐的英文歌,没一个认识。
“许巍你都不知道?他当然是个厉害的歌手,在我的心目中,除了披头士外,就是许巍,最牛比了。”
于盾在提到许巍和披头士这两个名字的时候,神情都会显得狂热而崇敬。相比,这两个名字在他的心里一定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
“这样啊,等下回去我就听听他们的歌。”叶修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也学着于盾将手上的油抹在了草地上。
“我相信,你肯定会喜欢的。我现在的梦想,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个摇滚歌手,然后和许巍同台演出。”
于盾笑的很认真,说这番话的时候也很认真。他以前每次和别人说出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遭到别人的冷嘲热讽,哪怕是最亲密的朋友也不列外。
可是这个叫做“叶修”的少年,并没有嘲讽他,只是同样认真的说道:“我相信,你应该没问题的。”
“谢谢。”于盾拍了拍叶修的肩膀,这是他至今听到的,最真诚的鼓励。说着,他又从兜里掏出了那张纸,放在椅子前,上面还是同样的字。
手指拨动琴弦,没有前奏,也没有开场白,于盾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唱了起来,他的声线很特殊,很有感染力。
“我站在这繁华的街上,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力量……”他直接唱起了高潮的部分,很快不少游客便为了过来。
同样的套路,同样的歌,在一个姑娘的带头下,围观的听众,纷纷慷慨解囊,能在桃花源票价最高的时候,逛的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所以,在那张写着黑字的白纸上,压着的全是红色的百元大钞。
“卧槽!居然还敢来这里唱!逆天了这是,今天不收拾这小子,我陈涛就直接去辞职。”刚刚包扎好伤口的陈涛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再次放出狠话,便带着一帮手下,怒发冲冠的走了过去。
阵势浩荡,跟城管上街,没有两样,游客们纷纷避开。
于盾也是感受到了那即将抵制的杀气,便手脚麻利的将钱卷进那无敌洞般的裤兜里,准备逃跑。
可他还是晚了一步,陈涛已经带着手下将他给团团围住了,当然,还将叶修给围在了里面,陈涛正准备说,要把你怎样怎样。
却被他给硬生生的咽了下去,没别的,就是因为叶修这个变故。
“你应该给一个艺人,最起码的尊重。”他把狠话咽下去了,可坐在于盾身旁的叶修却开口说话了。
“尊重?”
“就他这种人,也值得我尊重吗?”
陈涛觉得自己听到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那你觉得,我该尊重你吗?”叶修再次开口说道。
“这都那跟那啊,小家伙,你别在叔叔面前装比,我知道,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也经常喜欢装比,谁都是从哪个时候过来的。”
陈涛晃了晃手里的电棒,咄咄逼人的看着于盾:“你最好把钱全部拿出来,然后自己滚出这个园区,这里不欢迎你。”
“呵呵。”于盾再次裂开嘴,露出一个笑容,然后在所有人都猝不及防的情况,再次用吉他狠狠的砸在陈涛的脑门。
(今天爆发。第一更!)
第73章 情债易欠,不易还
他忽然发现,自己来到“桃花源”这个地方,绝对不是一个巧合,而是有人精心设计过的——阴谋。
“我师傅他下山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叶修深吸口气,努力的平复着自己那有些紧张的心情。
“哦?那家伙。”
老妇人头发花白,脸上皱纹交错,背已经驼的很厉害。
“你是不是感到很奇怪,我怎么认识你师傅?”紧跟着她又开口问道。
“恩。”
叶修不敢造次,只得点点头。
眼前这个老妇人给他的感觉,竟然是如同潭水般深不可测,两人就算是开打,他觉得自己应该连动手的勇气都没有。
“你叫我师娘就好。”
老妇人语出惊人,这可没把叶修给吓到了,老道士曾多次的跟他强调过,自己从未娶妻,更没有子女。
可现在居然凭空的冒出个师娘,这让叶修怎么能够不心生质疑呢?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这个老尼姑,一定认识自己师傅!
而且绝对不仅仅是认识那么简单,两人间,势必存在纠葛,或者是某些纷争。
当然,叶修也觉的。
可能是师傅年轻的时候,风流成性,欠下了无数情债,然后这个老尼姑找不到他,就只能来找自己复仇。
“小家伙,不再胡乱的猜测了。”
“我和你师傅的事,用一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都说不完。”
“我如果对你心存歹念,那么,你也不会出现在桃花庵里。”
老妇人缓缓的端坐在观音娘娘的神像旁,开口说了几句。
那双疲倦而又苍老的眼睛中,饱含慈祥的目光,她就这样直视着,大门口的叶修。
像是在审视,也像是在欣赏。
紧跟着她喃喃自语的说道:“像,实在是太像你年轻的时候了。”
叶修露出古怪的表情,他知道老妇人说他很像年轻时候的师傅。
“丹妙,你进来吧。”
“是的,师傅。”
小尼姑也有点疑惑的走了进来。
她在这里生活了十余年,叶修还是头一个能够得到师傅允许,进入庵里的人,恩,并且还是个师傅十分厌恶的男人。
“小家伙,冥冥中,自有天定,你能够来到桃花源并非偶然,来的桃花庵里,更不是偶然。这一切没有谁在背后操作,这是你命数里无法逃避的劫难。”
老妇人忽然起身,给观音娘娘上了三炷香,借着她弯下腰,喃喃说道:“观世音保佑,让我苦等了六十年,终于等来了那老家伙的徒弟。”
“你觉得我徒儿如何?”
话音未落,老尼姑便转过身来,咄咄逼人的看着叶修,似乎他说的话,只要稍有不合心意的地方,就要将他挫骨扬灰。
叶修不是个喜欢逞强的人,他很识时务,当然同样十分认真的回答:“她清秀可人,心地善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
丹妙听的此话,自然十分欣喜,这天底下,有那个女孩,不喜欢男生跨自己漂亮呢?
“呵呵,难道只是不可多得吗?”
“为什么不是唯一呢?”
“你简直就跟你那师傅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男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老尼姑冷哼一声,那双沧桑的眼睛里满是失落。
显然,叶修的回答,让她非常不满意!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老尼姑咳嗽了两声,看着叶修问道。
“您但说无妨,只要我能够办到事,就绝对不会推辞。”叶修知道自己没有选择余地,在这个神秘的尼姑面前,他弱小的连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