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黑色吗?试一下黑色。”
当她穿上黑色才感觉到,真的是黑暗版的美丽啊,满意了,包下了,付款了。
她刷的是严聿的卡,这是半个月以前严聿给她的,她不要,严聿坚持给她,所以就留了下来,现在派上了用场。
当她递给那位不待见她的导购员的时候,导购员愣住了,这可是黑卡啊,卡中之王!
☆、第三十三章 你很爱她
左戈夕面色很平常的看着她,这叫做狗眼看人低,像他们这种人,永远不会改变自己那愚蠢的想法。
一下子刷了六位数,现在严聿应该接到短信了吧,想想就有罪恶感。
导购员都笑眯眯的,“欢迎您下次光临。”,左戈夕只是笑了一下。来到地下停车场,锁上车坐在驾驶位置上翻了翻手机,要不要去超市买点水果什么的。纠结了一会,就去了超市,她去的不是那个差点砸死她的超市。现在去超市还有一点胆触。
她现在已经摸索明白了严聿爱吃什么样子的水果饭菜,这个人不是很挑,不像那些富人们一个个都挑的要死。
买了哈密瓜,苹果,牛奶草莓,伊丽莎白瓜。也顺便去了蔬菜那里买了一些清淡的蔬菜,没准两个人回来还要吃饭呢,晚会什么的最讨人厌了。
这次超市逛的很舒服,摸摸索索,买了好多。
先把这些送回家,再去林姨那里化妆。
路上来来回回的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凤姨那里已经是四点钟,这一天怎么过得这么快。
“戈夕,你来了。”林姨已经和左戈夕成为了好朋友,她这个外人都看出来这个孩子坚强的很,
“林姨,您帮我画一个浓妆吧。”说着还把衣服拿出来,“比较符合这样衣服的妆容。”
她看了看衣服,“你先去把衣服换上,我看看。”
“ok”
当左戈夕出来的时候,却让她惊艳了一把,她之前给她配的衣服就很让人惊艳了,但是这次的感觉完全不同。
圆滑的肩膀,被黑色类似显得若隐若现,收腰的设计勾勒出她的细腰,在黑色的映衬下,皮肤显得越加白暂,主要是,“戈夕,你忘了买鞋子。”这双黑色高跟鞋不衬这件衣服。
“啊?我觉着这个挺好的啊。”她临出门故意换的比较矮根的鞋。
林姨又转圈看了两眼,还有鞋不搭。转身快步的去鞋子那边拿了一双新款高跟鞋,是黑色蕾丝款。
“你穿上这个我看一看。”左戈夕看着这个挂牌还没摘下去的鞋,比较好的眼力也看见了吊牌的价格,五位数,比她的衣服少了一个零。
但是鞋子好就是好,穿着舒服,也很漂亮。
“还不错,就这样吧,来,我给你画一个你喜欢的。”
“丝丝,把我今天新买的粉扑拿过来。”
那个叫丝丝的小美女也很好,每次左戈夕看见她,她都是笑眯眯的。
“林姨,这双鞋子多少钱呀,我自己刷卡吧。”她想用自己的钱来买这双鞋,她很喜欢。
林姨只是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柔声说道,“这双鞋林姨送给你,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就简单的当作新婚礼物。”
林姨一点也不给左戈夕拒绝的机会,左戈夕看着她不容拒绝的面容,心里一横,明媚一笑,“那我就谢谢林姨了。”
严聿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五点了,左戈夕怎么还没到?
“喂,戈夕,你到哪里了?”那边声音很静。
左戈夕刚刚抹完嘴唇,大大的鲜红色,全身上下就嘴唇的颜色最鲜艳,黑红是最好的搭配。
“唔,我在林姨这里,刚刚化过妆,你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
“不用过来了,我直接去接你。”严聿拿起西装外套,看了一眼。总觉得有些寡淡。
“好,那你快来吧。”
左戈夕和林姨坐在沙发上聊着天,陆陆续续的有很多人来化妆,基本都是去参加晚会的,有的指明要林姨画,但是林姨只去画了一个人。就又回来和她聊天了。
“林姨,您女儿的身体好一点了吗?”前些日子她来,林姨不在,只是几个店员在这里,后来她问了一下,是林姨女儿的病好转,去了医院。
林姨的目光暗淡了,“好多了,我这个做妈妈的每天都在忙于工作,冷落了我女儿。”
左戈夕握住她的手,安慰她,“没关系的,林姨,您女儿不会怪您的。”
“是啊。她不怪我,但是我心里过意不去。”
“那林姨您每天多抽出一些时间来陪陪您女儿,您女儿的身体会好的更快的。”林姨拍拍她的手,点了点头。
这几天她都很晚来,今天左戈夕来的那个时间,她刚刚来店里不到半个小时。
严聿刚刚来到这里,左戈夕就从格间里走了出来,手臂上挂着一件红色的绒衫。
严聿看着她的这深装束,很惊艳,也很惊讶,!他看过她穿过很多衣服,但是这一件他真的认为很性感,他好想让她换下去……
“咦,你来的这么快?!”左戈夕没想到他来的这么快。
“恩,车开的快了一点。”他的声音有些哑,但是不是很严重。
“哎呀,着急什么,”她听着他的声音不对,有些担心,“你嗓子不舒服吗?”
严聿看着她担心他,心里暖暖的,“还好,多喝水就没事了。”
“恩,你不换衣服吗?我们秀个恩爱吧,这是咱俩第一次出席大场合。”左戈夕想要虚荣一把,眼前的男人身材比例、个头都特别的好。看着身材有些瘦,但是脱光了真的很有肉。
她有一天冲到他房间里,没敲门,就正好看到了美男图。喔!那肌理真的是太迷人!
她赚到了!
严聿盯着左戈夕,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那表情。应该不是深都好事儿,只不过他又看了一眼抓着他袖子的手,这种感觉太好。
左戈夕并没有意识到她自己的手抓着什么,习惯成自然。
林姨从另一个屋子里出来,就看到了这养眼的一幕。
英俊的男人,美丽的女人,女人抓着男人,男人一脸温柔的看着女人,两个人真的很般配。
左戈夕忽然放开他的袖子,好像想到了什么,跑到衣服架子前,开始翻来翻去。
林姨也走到远远观望左戈夕的严聿旁边,“她真的很好。”
严聿首先是一愣,随即温柔道,“是啊,很好。”
“你很爱她。”因为他看左戈夕的眼神。她曾经遇到过,她的初恋。
☆、第三十四章 攥紧他的衣袖
林姨的名字叫林美凤,她曾经一度很想改名字,但是这是她的父亲起的,让她活在生活最顶端,其实挺俗的。
严聿不想过多的谈这些,林美凤也识趣的没有再多说,就和他一起看着左戈夕在看着一件件的衣服。
左戈夕的脑袋里闪过一个想法,那就是好好的秀秀恩爱,她的外套是红色的,他看了一眼严聿,不行,穿红色的有些太恶心了,又不是结婚。要不然酒红色?
她挑了一件酒红色的西装外套,是属于灯芯绒的那种料子,里面的马甲适合它配套的,裤子她选了一条浅棕但是离远看有一点偏酒红的颜色。
她拿着衣服,“你去试试这个,噢!等等,我去给你拿一件白衬衫。”把衣服塞给严聿,就又跑回去拿了一件白色衬衫,拿了一条和裤子颜色相似的领带。
严聿被她推进换衣室。严聿看着手中的衣服,西装的颜色也艳丽了一点。他无奈的笑了笑,穿吧,她选的。
左戈夕并没有忘记,就跑到鞋子的地方,挑了好久才挑到她心仪的鞋子,高帮酒红和黑色搭配的皮鞋。
严聿已经走了出来,他很少穿这种颜色鲜艳的西服外装,顶多穿穿比这个酒红颜色更加深色一点的衬衫……
左戈夕走到照镜子的严聿,真的很帅,让人看一眼就还想再看一眼,“啧啧啧,不错不错。”她摸着下巴,要不是配上那个红嘴唇就像个小痞子一样。
严聿也觉得很不错,让他看着更加有活力。
“你把这个穿上。”左戈夕蹲下把鞋子放在他旁边。
严聿只是笑,就伸脚穿了进去,而左戈夕并没有站起来,而是把他的裤脚挽了几下,他的腿长,这样刚刚好。
这样,左戈夕又站在严聿的旁边打量了好久,真的是太养眼了,怪不得都说现在是看脸看身材的世界,你没有好看的脸,谁愿意看你?谁都爱美女帅哥。
“严先生,满意我给您的搭配吗?”左戈夕像极了导购小姐一般说话。
“当然满意,不过穿在我身上的这些都没有你身上的加起来多。”
“啊?”左戈夕没想到他会说这个,愣住了。
严聿侧头看着她,“不过,看你今天的表现,恩……还不错。”
左戈夕脸有些红,是啊,一个裙子就花了他将近万啊。这都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总共工资了。
其实严聿不是在乎钱,而是很欣慰她终于肯用他的卡了……%>_%
“呃……”左戈夕还在用大脑计算着目前欠他的钱。
“好了,想那么多做什么,给你就是你的,毕竟我现在的资产有一半都是你的。”
有一半都是她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有一半都是我的?”左戈夕疑惑的问道。
“快走吧,一会迟到了。”
严聿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因为不需要回答,是他自愿的。
“林姨,我们走了,拜拜~”左戈夕和林美凤说了拜拜,严聿也只是点头微笑。
“恩,拜拜。”看着走向门口的两个璧人,年轻就是好——
两个人来到了叶家订的酒店,看着这灯火辉煌,但是却觉得有些乏味。
左戈夕主动的挎在他的臂弯,旁边的记者们都开始“咔嚓,咔嚓”的拍照,还有议论他们好看的。
左戈夕的虚荣心被大大的满足了,她个子穿上这双高跟鞋怎么也快180了,严聿还比她高出了半个头。
有的人只要身材好个头高,长相能看的过去就是帅哥。而她身边的这位全部都占了优势。真的好想知道他的爸爸妈妈长什么样子。
“诶,你爸妈的基因是不是特别好?”左戈夕的脑袋离近了一点,问他。
严聿还是笑笑,“恩,我爸爸当年也是一帅哥,而且还有四分之一混血。”
还有混血,左戈夕听到这个字眼就又仔细的开始看他,确实有那么一点的不一样,都说混血儿很聪明,长得也好看。
“基因太强大了,我长的像我妈妈。”左戈夕的爸爸长得只能算是清秀。(请原谅我用清秀这个词。)她的妈妈可是漂亮的很。
“恩,我发现了,你和左叔叔只是脸型比较像。”严聿也看了她一眼,实话实说的说道。
左戈夕瞥了他一眼,还想说什么,可是被叶家老总打断了,“阿聿啊,今天比往常都帅气啊。哈哈哈”
叶祖林,是叶氏集团的董事长,叶氏是家族企业,早在民国时期貌似就有叶家企业,不只不过时代在变换,叶氏也转了行业。
严聿也笑道,“叶叔叔还是这么老当益壮。”
“快进去吧。”叶祖林开怀的拍了拍严聿的肩膀,这小子又长高了,要是他成了他的女婿……
那位叶祖林老前辈都没看左戈夕一眼,左戈夕也无所谓,“我发现我被人无视了。”
“叶老就是那个样子,当年他对我也不冷不淡的。”
“势利眼。”
严聿失笑,做他们这样的人